【招标公告】曹二村智慧产业园一期之二地块及二期地块一合作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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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中山市 | 采购单位 | 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曹二村民委员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曹二村智慧产业园一期之二地块及二期地块一合作开发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曹二村智慧产业园一期之二地块及二期地块一合作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为推进东岸中路北工业区的升级改造,推动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山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中府〔2020〕93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府〔2022〕11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旧厂房升级改造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中府〔2023〕58号),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曹二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方”)计划通过村企合作方式对位于中山市古镇镇曹二东岸中路北32号、北33号的两宗集体工业用地实施合作开发。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已批复的改造方案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招标方案如下:
一
合作开发土地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曹二村智慧产业园一期之二地块及二期地块一合作开发项目。
(二)土地使用权人: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曹二村民委员会。
(三)合作开发期限:50年。合作期限起始日自一期之二地块(东岸中路北32号,8.49亩)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计18个月之日起算。
(四)项目用地权属登记情况及现状:
本项目合作开发土地由以下两宗地块组成:
1.一期之二地块(对价建设地块):
土地坐落:中山市古镇镇曹二东岸中路北32号;
不动产权证号:粤(2023)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380942号(土地证面积为57.02亩,本次合作开发的为其中的之二地块,面积为8.49亩,详见附图);
土地面积:8.49亩;
土地用途:集体工业建设用地;
现状:空地,无地上建筑物。
2.二期地块一(中标方自主经营地块):
土地坐落:中山市古镇镇曹二东岸中路北33号;
不动产权证号:粤(2024)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453012号(土地证面积为32.13亩,本次合作开发的为其中的地块一,面积为16.08亩,详见附图);
土地面积:16.08亩;
土地用途:集体工业建设用地;
现状:空地,无地上建筑物。
两宗地块合计24.57亩。交付土地无论实际面积差异多少,均不做任何调整(包括成交价、标的物现状等),土地建筑退让等以土地证为准。
(五)现场踏勘:本项目用地现状为空地,地上无任何建筑物。所有意向竞投方在参与投标前,必须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全面掌握项目用地的权属情况、周边配套及开发建设要求。凡参与本项目竞投的,均视为已完成现场踏勘并完全接受项目用地现状。
(六)规划指标:根据项目用地所在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规划容积率3.0-3.5,建筑密度35%-60%,绿地率10%-15%;生产性建筑(产业用房)高度≤50米,特殊工艺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除外;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米(其中配套宿舍不得超过80米,最终以政府批复为准)。本条款规划指标仅为参考,最终以政府规划审批部门批复的工改工单元规划、改造方案及规划许可文件为准。
(七)场地平整要求:项目用地的地块现状较于相邻土地地势较低,中标方在项目建设中应填补项目地块的高低落差,使项目地块与相邻的土地处于同一水平面,能够衔接平整。
二
合作开发要求
(一)物业交付
作为获得二期地块一50年合作开发经营权的对价之一,中标方须在曹二村智慧产业园一期之二地块(东岸中路北32号,8.49亩)建成并交付建筑面积不少于19,000平方米的独栋厂房,价值人民币2500万元(以建设合同金额为准),项目容积率不高于3.5,并配套建设道路及停车区域。配套部分不计入交付物业建筑面积,所有权归曹二村所有。
上述交付厂房及配套部分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永久归属曹二村,不设返租条款,交付后由村集体自主管理和处置。一期之二交付厂房的施工监理费、电梯采购及安装费由招标方承担;中标方负责除施工监理费、电梯采购及安装费外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建费、土建、水电安装、消防、验收、办证等费用。厂房建设标准按《合作开发合同书》第四条执行。
中标方取得二期地块一50年合作开发经营权的全部对价由以下两部分构成:①配建返还上述独栋厂房;②按本公告“二(三)”缴交固定收益金。除上述两项对价义务外,中标方无需就取得二期地块一合作开发经营权另行以其他任何形式承担对价义务。
1.建设期限要求
中标方须在自一期之二地块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逾期未办理的,中标方按每日人民币5000元向招标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招标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并追究中标方全部违约责任;中标方应当自一期之二地块施工许可证核发起18个月内完成厂房竣工验收并向招标方办理实物移交;逾期交付的,中标方按每日人民币5000元向招标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90日的,招标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方全部违约责任。
2.水电配套要求
厂房配套独立供水、供电系统、独立消防系统,相关建设及验收全部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其中:
(1)供电系统:中标方负责从招标方在供电部门报装的电表(接入点最远不超用地红线范围内,超出部分由招标方负责)接入点起,敷设独立供电线路至厂房每一楼层,并确保每层楼设有独立计量器(总表),每层楼的供电线路必须独立敷设,互不串联,实现各楼层独立供电。中标方须确保供电线路铺设至每一楼层的计量器进线端,并完成计量器的安装,确保交付时招标方合闸即可通电使用。中标方须负责完成供电方案批复、设计、施工、监理及供电部门竣工验收,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后续招标方因出租需要安装分户电表的,由招标方自行负责,中标方不再承担相关费用及责任,但中标方应无偿提供必要的技术配合和安装条件。
(2)给水排水系统:中标方负责从供水部门报装的接水点起,敷设独立供水管线至厂房每一楼层,并确保每层楼设有独立水表(总表),每层楼的供水管线必须独立敷设,互不串联,实现各楼层独立供水。中标方须确保供水管线铺设至每一楼层的水表进线端,并完成水表的安装,保证交付时各楼层通水且水压满足使用需求。中标方须负责完成供水方案批复、设计、施工、监理及供水部门竣工验收,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如市政水压不足以满足厂房各楼层正常使用需求,二次加压设备由中标方负责建设并承担费用,加压设备建成后移交招标方管理,后续运维费用由招标方承担。后续招标方因出租需要安装分户水表的,由招标方自行负责,中标方不再承担相关费用及责任,但中标方应无偿提供必要的技术配合和安装条件。排水系统由中标方负责建设至厂房每一楼层,确保各楼层排水通畅并接入市政排水管网,相关建设及验收费用由中标方承担。本项目供水系统仅针对生产生活用水,消防用水系统按本款第3目单独约定,两者不得相互替代。
(3)消防系统:中标方负责建设完整的室内外消防系统(包括消火栓、喷淋、火灾报警、消防水池、泵房等),并通过住建部门消防验收,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合格)》。
(二)投资经营及限制:中标方完成全部物业建设(含配套设施)并负责建成后的物业经营管理工作,项目总投资须不少于500万元/亩(具体监管金额以项目新建建筑物规划报建面积为依据)。具体用途和经营方式由中标方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自主决定、自负盈亏。双方均不得出售或抵押本项目所涉及的任何物业。
(三)固定收益金:中标方应在二期地块一(16.08亩)合作期生效前,且自一期之二地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之日起18个月内,一次性缴交固定收益金至招标方指定收款账户:
户名: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曹二村民委员会
开户行:中山农村商业银行古镇曹步支行
账号:80020000000075567
(四)产值和税收贡献:中标方应促进合作土地的产值和税收贡献,自2030年1月1日起六个自然年内(2030年至2035年),须至少两个自然年实现亩均产出强度不低于500万元/亩/年、亩均税收强度不低于18万元/亩/年。纳税额度仅限园区内引入企业纳税额度或中标方企业生产经营的税费,但不含租赁税等税以及以招标方名义缴纳的房产税,具体以镇相关部门规定、核定的为准。中标方应于签订《曹二村智慧产业园一期之二地块及二期地块一合作合同书》当日,一并签订《曹二村智慧产业园一期之二地块项目招商服务协议》和《曹二村智慧产业园二期地块一项目招商服务协议》。
(五)产业类别:投资产业类别须符合《古镇镇村镇低效工业园升级改造产业项目准入细则》要求。不得引入现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及限制类项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中禁止类项目,《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和禁止类的项目。若前述规定修订,按届时有效的最新规定执行。
(六)不动产权证办理及期满移交:建筑物竣工后,中标方必须办理以招标方为产权人的不动产权证,办证费用由中标方负责。合作期限届满,合作开发土地和土地上其他一切不动产的所有权、水电设施、网络线路、监控设备、装修、消防设施等固定设施无偿归招标方;一切动产的所有权归中标方,并由中标方自行处置,中标方撤场时不得损坏原有设施。
(七)履约保证金: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中标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交。
退还约定:
①一期之二地块独栋厂房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完整交付招标方且完成不动产登记至招标方名下后20个工作日内,招标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400000元(大写:肆拾万元整);
②剩余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待二期地块一50年合作期限届满,中标方完整清场、移交全部物业,无违约、无未结纠纷、全部款项结清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招标方不计息退还。
如中标方发生合同约定违约情形,招标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内抵扣违约金、赔偿金、代垫款项。抵扣后保证金不足的,中标方收到招标方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应当补足差额。
(八)二期地块一建设期限:中标方应自二期地块一交付之日起15个月内取得二期地块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逾期未办理的,中标方按每日人民币5000元向招标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80日的,招标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并追究中标方全部违约责任。
中标方应自二期地块一施工许可证核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项目动工(以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实际进场施工日期为准);逾期未动工的,中标方按每日人民币5000元向招标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的,招标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方全部违约责任。
中标方应自二期地块一施工许可证核发起24个月内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并申报竣工验收。因中标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中标方按每日人民币5000元向招标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80日的,招标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方全部违约责任。
(九)安全、环保及合规经营:项目施工期间安全文明施工、工人工资、工程款、安全事故赔偿、行政处罚全部责任、费用由中标方承担。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镇各项安全生产、环保等政策要求,做到合法合规经营。
三
投标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每次竞投单位、租金缴交及递增
(一)竞投方式:经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及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网上电子竞投,公开竞价,价高者得。
(二)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以到账单时间为准。
(三)二期地块一固定收益金竞标底价:60万元/宗。
(四)每次竞投单位:以10万元/宗为1个竞投单位,每竞投一次,固定收益金增加10万元/宗,每次叫价可以是10万元/宗的整数倍,最终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五)固定收益金缴交:固定收益金采取签约后一次性全额缴清,先缴款后享有全部合作开发权益。缴交期限为自一期之二地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之日起18个月内,且应在二期地块一合作期生效前。
四
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入口为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及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zsszpt.cn/)或“中山市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
2.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9日17:00。各竞投人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及时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上传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或银行凭证)。(投标保证金于2026年11月9日17:00前转入到指定账户,以到账信息为准。为确保交易系统能及时获取银行系统的到账信息,建议竞投意向人尽早完成网上报名及投标保证金转账,逾期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或投标保证金款未在指定日期前到账的,均无法完成报名。)
注意:保证金转出时间与到账时间存在时间差,为避免报名失败,请提前缴交保证金(由于转出保证金后可能会出现2个工作日或以上的时间才能到账,因此建议竞投意向者提前2个工作日或以上的时间转账并确保保证金到账),上传缴款凭证并完成网上报名。转账时请认真核对户名、账号等信息,以免造成转账失败。
(二)报名人资格要求
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2.若竞投人为自然人,需在中标后且报建前,于项目地址注册成立运营公司。
3.被列入广东省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不得报名。
4.本村决定对五年内拖欠古镇镇各村集体租金的单位及个人,不接受其参投。
5.下列人员不得参与投标: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②尚在服刑人员(含监外执行、缓刑考验期未满人员);③存在违法行为的人员: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人员。
6.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如投标人在中标后被发现有违反上述行为的,招标方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废除中标资格。
(三)新用户注册要求
未进行系统注册用户的企业、个体户或个人,报名竞投前,需通过系统进行用户注册,根据用户实际情况按企业、个体户或个人身份进行注册,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
(四)报名流程
用户注册→审核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获取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并上传银行回执→报名成功
1.竞投意向人登录到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及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或“中山市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进行用户注册,注册后,用户方可选择有意向的项目进行报名。
2.选中意向项目后,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获取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并上传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或银行凭证)等证明,项目如需提交资质或其他证明文件的,竞投意向人应当同步上传相关材料,系统匹配银行到账信息完成报名手续。若已在规定时间前缴纳保证金,报名仍不成功,请及时拨打公告下方交易管理机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竞投意向人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3.其他事项:每个交易项目对应一个保证金账号,竞投用户如需竞投多个交易项目,需点击查询对应项目的保证金账号。本交易项目采取网上竞投方式竞投,不适用于办理委托报名和交易的情形,请竞投人妥善保管和使用在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及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或“中山市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网上注册的账户信息,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和网上竞投等一切行为均视为竞投人本人的行为,竞投人若委托他人代为操作网上报名和网上竞投的(包括交易组织机构的工作人员协助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交纳
1.各竞投意向人通过银行转账(拒收现金存款、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方式将保证金转入指定保证金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账户转账(确保报名人、保证金交付人,签订合同人,三者必须保持一致)。投标保证金如需退回竞投人的,则默认原路退回,请竞投人确保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
3.保证金转出时间与到账时间存在时间差,为避免报名失败,请提前缴交保证金,上传缴款凭证并完成网上报名。转账时请认真核对户名、账号等信息,以免造成转账失败。
五
竞投时间
2026年11月10日(星期二)上午10:00时在“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管理平台”公开竞投。
六
竞投方式
(一)本交易项目采取网上竞投方式竞投,公开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本交易项目不适用于办理委托报名和交易的情形,请竞投人妥善保管和使用在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管理平台网上注册的账户信息,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和网上竞投系统的用户,在网上报名和网上竞投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投人本人的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本项目的竞投时间为30分钟,请竞投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一旦出价,不予撤销,最高报价为竞得价。若竞投人在竞投结束时间前三分钟内报价的,系统将自动在报价后顺延三分钟,等待下一次出价,以此类推。超过3分钟没有报价的,以最高报价为竞得价。若30分钟内没人竞价,作流标处理。
七
合同签订、费用缴交、投标保证金退还
(一)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收到对交易程序或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未竞得该项目的竞投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竞投人;竞得项目的,中标方必须在结果公示结束的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11月23日前,包含11月23日)凭有效证件到中山市古镇镇曹二村民委员会签订合作合同书。
(二)若中标方未能按时签订合作合同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未按时全额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固定收益金的,或有其他违反本方案或相关文件的行为的,则视为中标方放弃中标,招标方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收回地上一切不动产的使用权另行处理,并保留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中标方提交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或收据,招标方自收到凭证或收据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佰万元整)。
(四)已按时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者,如在投标当天没有参加竞投的,则视为自动弃权。
(五)《曹二村智慧产业园一期之二地块及二期地块一合作合同书》等合同文件样式已在曹二村民委员会公告栏公示,参与本次竞标即视为您已知晓并认可本投标方案及合作合同书的全部条款。
八
关于曹二村智慧产业园一期之二地块及二期地块一合作开发的有关事项
合作期限内,曹二村智慧产业园(二期)地块一土地和土地上其他一切不动产的所有权归招标方所有,但由中标方享有使用权、收益权;土地上一切动产的所有权归中标方。建筑物竣工后,中标方必须办理以招标方为产权人的不动产权证,并将证件交由招标方保管,办证费用由中标方负责。中标方不得以合作开发的项目用作抵押等方式进行贷款融资。合作期限届满,双方不续期的,合作开发土地和土地上其他一切不动产的所有权、水电设施、网络线路、监控设备、装修、消防设施等固定设施无偿归招标方;一切动产的所有权归中标方,并由中标方自行处置,中标方撤场时不得损坏原有设施。
中标方全权负责地块项目改造开发建设,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规划设计、报批报建、工程招投标及建设、营销、管理等。同时中标方承担地块项目开发建设所需一切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研究、招标方因本项目相关事宜已支出及需支出的法律服务费、权属调查、规划设计、报批报建、工程建设、营销、管理、相关税费等因本项目相关事宜产生的全部费用)。
九
其他事项
(一)未经招标方书面同意,中标方不得擅自将自主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视作中标方根本违约,招标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标的物,已交付的所有保证金或固定收益金全部由招标方没收。
(二)如本项目土地需延期交付的,合同书合作期限起始日期相应延后。招标方因故逾期交付土地的,中标方自愿放弃要求招标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三)本公告与《曹二村智慧产业园一期之二地块及二期地块一合作开发合同书》不一致的,以经双方签署的《合作开发合同书》为准;但涉及招标条件、投标保证金、固定收益金底价等实质性内容的,以本公告为准。
十
相关公告发布的媒体
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http://www.zsszpt.cn/)、古镇镇曹二村党群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十一
联系方式
(一)招标方: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曹二村民委员会
(二)招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中山市古镇镇曹二长安路78号103办公室
(三)项目监督:凡发现竞投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760-22368172
十二
附件
曹二村智慧产业园一期之二地块及二期地块一项目用地规划;《曹二村智慧产业园一期之二地块及二期地块一合作合同书》样式;《中标确认书》样式。
十三
其他
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由招标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解释。
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曹二村民委员会
2026年10月26日
撰稿:欧阳秀青
编辑:欧敏瑜
一审:邓翠琼
二审:邓泽满
三审:邓颖坚
素材来源:曹二村经济办公室
部分图片,表情和素材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撰稿:欧阳秀青
编辑:邓咏淇
一审:邓翠琼
二审:邓泽满
三审:邓颖坚
素材来源:曹二村经济办公室
部分图片,表情和素材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撰稿:欧阳秀青
编辑:邓咏淇
一审:邓翠琼
二审:邓泽满
三审:邓颖坚
素材来源:曹二村经济办公室
部分图片,表情和素材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编辑:邓咏淇
一审:邓翠琼
二审:邓泽满
三审:邓颖坚
素材来源:曹二村经济办公室
部分图片,表情和素材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为推进东岸中路北工业区的升级改造,推动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山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中府〔2020〕93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府〔2022〕11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旧厂房升级改造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中府〔2023〕58号),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曹二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方”)计划通过村企合作方式对位于中山市古镇镇曹二东岸中路北32号、北33号的两宗集体工业用地实施合作开发。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已批复的改造方案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招标方案如下:
一
合作开发土地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曹二村智慧产业园一期之二地块及二期地块一合作开发项目。
(二)土地使用权人: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曹二村民委员会。
(三)合作开发期限:50年。合作期限起始日自一期之二地块(东岸中路北32号,8.49亩)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计18个月之日起算。
(四)项目用地权属登记情况及现状:
本项目合作开发土地由以下两宗地块组成:
1.一期之二地块(对价建设地块):
土地坐落:中山市古镇镇曹二东岸中路北32号;
不动产权证号:粤(2023)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380942号(土地证面积为57.02亩,本次合作开发的为其中的之二地块,面积为8.49亩,详见附图);
土地面积:8.49亩;
土地用途:集体工业建设用地;
现状:空地,无地上建筑物。
2.二期地块一(中标方自主经营地块):
土地坐落:中山市古镇镇曹二东岸中路北33号;
不动产权证号:粤(2024)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453012号(土地证面积为32.13亩,本次合作开发的为其中的地块一,面积为16.08亩,详见附图);
土地面积:16.08亩;
土地用途:集体工业建设用地;
现状:空地,无地上建筑物。
两宗地块合计24.57亩。交付土地无论实际面积差异多少,均不做任何调整(包括成交价、标的物现状等),土地建筑退让等以土地证为准。
(五)现场踏勘:本项目用地现状为空地,地上无任何建筑物。所有意向竞投方在参与投标前,必须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全面掌握项目用地的权属情况、周边配套及开发建设要求。凡参与本项目竞投的,均视为已完成现场踏勘并完全接受项目用地现状。
(六)规划指标:根据项目用地所在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规划容积率3.0-3.5,建筑密度35%-60%,绿地率10%-15%;生产性建筑(产业用房)高度≤50米,特殊工艺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除外;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米(其中配套宿舍不得超过80米,最终以政府批复为准)。本条款规划指标仅为参考,最终以政府规划审批部门批复的工改工单元规划、改造方案及规划许可文件为准。
(七)场地平整要求:项目用地的地块现状较于相邻土地地势较低,中标方在项目建设中应填补项目地块的高低落差,使项目地块与相邻的土地处于同一水平面,能够衔接平整。
二
合作开发要求
(一)物业交付
作为获得二期地块一50年合作开发经营权的对价之一,中标方须在曹二村智慧产业园一期之二地块(东岸中路北32号,8.49亩)建成并交付建筑面积不少于19,000平方米的独栋厂房,价值人民币2500万元(以建设合同金额为准),项目容积率不高于3.5,并配套建设道路及停车区域。配套部分不计入交付物业建筑面积,所有权归曹二村所有。
上述交付厂房及配套部分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永久归属曹二村,不设返租条款,交付后由村集体自主管理和处置。一期之二交付厂房的施工监理费、电梯采购及安装费由招标方承担;中标方负责除施工监理费、电梯采购及安装费外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建费、土建、水电安装、消防、验收、办证等费用。厂房建设标准按《合作开发合同书》第四条执行。
中标方取得二期地块一50年合作开发经营权的全部对价由以下两部分构成:①配建返还上述独栋厂房;②按本公告“二(三)”缴交固定收益金。除上述两项对价义务外,中标方无需就取得二期地块一合作开发经营权另行以其他任何形式承担对价义务。
1.建设期限要求
中标方须在自一期之二地块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逾期未办理的,中标方按每日人民币5000元向招标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招标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并追究中标方全部违约责任;中标方应当自一期之二地块施工许可证核发起18个月内完成厂房竣工验收并向招标方办理实物移交;逾期交付的,中标方按每日人民币5000元向招标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90日的,招标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方全部违约责任。
2.水电配套要求
厂房配套独立供水、供电系统、独立消防系统,相关建设及验收全部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其中:
(1)供电系统:中标方负责从招标方在供电部门报装的电表(接入点最远不超用地红线范围内,超出部分由招标方负责)接入点起,敷设独立供电线路至厂房每一楼层,并确保每层楼设有独立计量器(总表),每层楼的供电线路必须独立敷设,互不串联,实现各楼层独立供电。中标方须确保供电线路铺设至每一楼层的计量器进线端,并完成计量器的安装,确保交付时招标方合闸即可通电使用。中标方须负责完成供电方案批复、设计、施工、监理及供电部门竣工验收,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后续招标方因出租需要安装分户电表的,由招标方自行负责,中标方不再承担相关费用及责任,但中标方应无偿提供必要的技术配合和安装条件。
(2)给水排水系统:中标方负责从供水部门报装的接水点起,敷设独立供水管线至厂房每一楼层,并确保每层楼设有独立水表(总表),每层楼的供水管线必须独立敷设,互不串联,实现各楼层独立供水。中标方须确保供水管线铺设至每一楼层的水表进线端,并完成水表的安装,保证交付时各楼层通水且水压满足使用需求。中标方须负责完成供水方案批复、设计、施工、监理及供水部门竣工验收,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如市政水压不足以满足厂房各楼层正常使用需求,二次加压设备由中标方负责建设并承担费用,加压设备建成后移交招标方管理,后续运维费用由招标方承担。后续招标方因出租需要安装分户水表的,由招标方自行负责,中标方不再承担相关费用及责任,但中标方应无偿提供必要的技术配合和安装条件。排水系统由中标方负责建设至厂房每一楼层,确保各楼层排水通畅并接入市政排水管网,相关建设及验收费用由中标方承担。本项目供水系统仅针对生产生活用水,消防用水系统按本款第3目单独约定,两者不得相互替代。
(3)消防系统:中标方负责建设完整的室内外消防系统(包括消火栓、喷淋、火灾报警、消防水池、泵房等),并通过住建部门消防验收,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合格)》。
(二)投资经营及限制:中标方完成全部物业建设(含配套设施)并负责建成后的物业经营管理工作,项目总投资须不少于500万元/亩(具体监管金额以项目新建建筑物规划报建面积为依据)。具体用途和经营方式由中标方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自主决定、自负盈亏。双方均不得出售或抵押本项目所涉及的任何物业。
(三)固定收益金:中标方应在二期地块一(16.08亩)合作期生效前,且自一期之二地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之日起18个月内,一次性缴交固定收益金至招标方指定收款账户:
户名: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曹二村民委员会
开户行:中山农村商业银行古镇曹步支行
账号:80020000000075567
(四)产值和税收贡献:中标方应促进合作土地的产值和税收贡献,自2030年1月1日起六个自然年内(2030年至2035年),须至少两个自然年实现亩均产出强度不低于500万元/亩/年、亩均税收强度不低于18万元/亩/年。纳税额度仅限园区内引入企业纳税额度或中标方企业生产经营的税费,但不含租赁税等税以及以招标方名义缴纳的房产税,具体以镇相关部门规定、核定的为准。中标方应于签订《曹二村智慧产业园一期之二地块及二期地块一合作合同书》当日,一并签订《曹二村智慧产业园一期之二地块项目招商服务协议》和《曹二村智慧产业园二期地块一项目招商服务协议》。
(五)产业类别:投资产业类别须符合《古镇镇村镇低效工业园升级改造产业项目准入细则》要求。不得引入现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及限制类项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中禁止类项目,《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和禁止类的项目。若前述规定修订,按届时有效的最新规定执行。
(六)不动产权证办理及期满移交:建筑物竣工后,中标方必须办理以招标方为产权人的不动产权证,办证费用由中标方负责。合作期限届满,合作开发土地和土地上其他一切不动产的所有权、水电设施、网络线路、监控设备、装修、消防设施等固定设施无偿归招标方;一切动产的所有权归中标方,并由中标方自行处置,中标方撤场时不得损坏原有设施。
(七)履约保证金: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中标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交。
退还约定:
①一期之二地块独栋厂房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完整交付招标方且完成不动产登记至招标方名下后20个工作日内,招标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400000元(大写:肆拾万元整);
②剩余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待二期地块一50年合作期限届满,中标方完整清场、移交全部物业,无违约、无未结纠纷、全部款项结清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招标方不计息退还。
如中标方发生合同约定违约情形,招标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内抵扣违约金、赔偿金、代垫款项。抵扣后保证金不足的,中标方收到招标方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应当补足差额。
(八)二期地块一建设期限:中标方应自二期地块一交付之日起15个月内取得二期地块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逾期未办理的,中标方按每日人民币5000元向招标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80日的,招标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并追究中标方全部违约责任。
中标方应自二期地块一施工许可证核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项目动工(以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实际进场施工日期为准);逾期未动工的,中标方按每日人民币5000元向招标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的,招标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方全部违约责任。
中标方应自二期地块一施工许可证核发起24个月内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并申报竣工验收。因中标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中标方按每日人民币5000元向招标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80日的,招标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方全部违约责任。
(九)安全、环保及合规经营:项目施工期间安全文明施工、工人工资、工程款、安全事故赔偿、行政处罚全部责任、费用由中标方承担。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镇各项安全生产、环保等政策要求,做到合法合规经营。
三
投标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每次竞投单位、租金缴交及递增
(一)竞投方式:经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及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网上电子竞投,公开竞价,价高者得。
(二)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以到账单时间为准。
(三)二期地块一固定收益金竞标底价:60万元/宗。
(四)每次竞投单位:以10万元/宗为1个竞投单位,每竞投一次,固定收益金增加10万元/宗,每次叫价可以是10万元/宗的整数倍,最终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五)固定收益金缴交:固定收益金采取签约后一次性全额缴清,先缴款后享有全部合作开发权益。缴交期限为自一期之二地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之日起18个月内,且应在二期地块一合作期生效前。
四
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入口为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及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zsszpt.cn/)或“中山市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
2.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9日17:00。各竞投人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及时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上传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或银行凭证)。(投标保证金于2026年11月9日17:00前转入到指定账户,以到账信息为准。为确保交易系统能及时获取银行系统的到账信息,建议竞投意向人尽早完成网上报名及投标保证金转账,逾期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或投标保证金款未在指定日期前到账的,均无法完成报名。)
注意:保证金转出时间与到账时间存在时间差,为避免报名失败,请提前缴交保证金(由于转出保证金后可能会出现2个工作日或以上的时间才能到账,因此建议竞投意向者提前2个工作日或以上的时间转账并确保保证金到账),上传缴款凭证并完成网上报名。转账时请认真核对户名、账号等信息,以免造成转账失败。
(二)报名人资格要求
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2.若竞投人为自然人,需在中标后且报建前,于项目地址注册成立运营公司。
3.被列入广东省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不得报名。
4.本村决定对五年内拖欠古镇镇各村集体租金的单位及个人,不接受其参投。
5.下列人员不得参与投标: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②尚在服刑人员(含监外执行、缓刑考验期未满人员);③存在违法行为的人员: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人员。
6.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如投标人在中标后被发现有违反上述行为的,招标方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废除中标资格。
(三)新用户注册要求
未进行系统注册用户的企业、个体户或个人,报名竞投前,需通过系统进行用户注册,根据用户实际情况按企业、个体户或个人身份进行注册,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
(四)报名流程
用户注册→审核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获取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并上传银行回执→报名成功
1.竞投意向人登录到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及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或“中山市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进行用户注册,注册后,用户方可选择有意向的项目进行报名。
2.选中意向项目后,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获取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并上传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或银行凭证)等证明,项目如需提交资质或其他证明文件的,竞投意向人应当同步上传相关材料,系统匹配银行到账信息完成报名手续。若已在规定时间前缴纳保证金,报名仍不成功,请及时拨打公告下方交易管理机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竞投意向人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3.其他事项:每个交易项目对应一个保证金账号,竞投用户如需竞投多个交易项目,需点击查询对应项目的保证金账号。本交易项目采取网上竞投方式竞投,不适用于办理委托报名和交易的情形,请竞投人妥善保管和使用在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及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或“中山市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网上注册的账户信息,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和网上竞投等一切行为均视为竞投人本人的行为,竞投人若委托他人代为操作网上报名和网上竞投的(包括交易组织机构的工作人员协助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交纳
1.各竞投意向人通过银行转账(拒收现金存款、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方式将保证金转入指定保证金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账户转账(确保报名人、保证金交付人,签订合同人,三者必须保持一致)。投标保证金如需退回竞投人的,则默认原路退回,请竞投人确保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
3.保证金转出时间与到账时间存在时间差,为避免报名失败,请提前缴交保证金,上传缴款凭证并完成网上报名。转账时请认真核对户名、账号等信息,以免造成转账失败。
五
竞投时间
2026年11月10日(星期二)上午10:00时在“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管理平台”公开竞投。
六
竞投方式
(一)本交易项目采取网上竞投方式竞投,公开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本交易项目不适用于办理委托报名和交易的情形,请竞投人妥善保管和使用在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管理平台网上注册的账户信息,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和网上竞投系统的用户,在网上报名和网上竞投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投人本人的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本项目的竞投时间为30分钟,请竞投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一旦出价,不予撤销,最高报价为竞得价。若竞投人在竞投结束时间前三分钟内报价的,系统将自动在报价后顺延三分钟,等待下一次出价,以此类推。超过3分钟没有报价的,以最高报价为竞得价。若30分钟内没人竞价,作流标处理。
七
合同签订、费用缴交、投标保证金退还
(一)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收到对交易程序或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未竞得该项目的竞投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竞投人;竞得项目的,中标方必须在结果公示结束的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11月23日前,包含11月23日)凭有效证件到中山市古镇镇曹二村民委员会签订合作合同书。
(二)若中标方未能按时签订合作合同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未按时全额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固定收益金的,或有其他违反本方案或相关文件的行为的,则视为中标方放弃中标,招标方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收回地上一切不动产的使用权另行处理,并保留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中标方提交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或收据,招标方自收到凭证或收据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佰万元整)。
(四)已按时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者,如在投标当天没有参加竞投的,则视为自动弃权。
(五)《曹二村智慧产业园一期之二地块及二期地块一合作合同书》等合同文件样式已在曹二村民委员会公告栏公示,参与本次竞标即视为您已知晓并认可本投标方案及合作合同书的全部条款。
八
关于曹二村智慧产业园一期之二地块及二期地块一合作开发的有关事项
合作期限内,曹二村智慧产业园(二期)地块一土地和土地上其他一切不动产的所有权归招标方所有,但由中标方享有使用权、收益权;土地上一切动产的所有权归中标方。建筑物竣工后,中标方必须办理以招标方为产权人的不动产权证,并将证件交由招标方保管,办证费用由中标方负责。中标方不得以合作开发的项目用作抵押等方式进行贷款融资。合作期限届满,双方不续期的,合作开发土地和土地上其他一切不动产的所有权、水电设施、网络线路、监控设备、装修、消防设施等固定设施无偿归招标方;一切动产的所有权归中标方,并由中标方自行处置,中标方撤场时不得损坏原有设施。
中标方全权负责地块项目改造开发建设,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规划设计、报批报建、工程招投标及建设、营销、管理等。同时中标方承担地块项目开发建设所需一切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研究、招标方因本项目相关事宜已支出及需支出的法律服务费、权属调查、规划设计、报批报建、工程建设、营销、管理、相关税费等因本项目相关事宜产生的全部费用)。
九
其他事项
(一)未经招标方书面同意,中标方不得擅自将自主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视作中标方根本违约,招标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标的物,已交付的所有保证金或固定收益金全部由招标方没收。
(二)如本项目土地需延期交付的,合同书合作期限起始日期相应延后。招标方因故逾期交付土地的,中标方自愿放弃要求招标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三)本公告与《曹二村智慧产业园一期之二地块及二期地块一合作开发合同书》不一致的,以经双方签署的《合作开发合同书》为准;但涉及招标条件、投标保证金、固定收益金底价等实质性内容的,以本公告为准。
十
相关公告发布的媒体
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http://www.zsszpt.cn/)、古镇镇曹二村党群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十一
联系方式
(一)招标方: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曹二村民委员会
(二)招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中山市古镇镇曹二长安路78号103办公室
(三)项目监督:凡发现竞投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760-22368172
十二
附件
曹二村智慧产业园一期之二地块及二期地块一项目用地规划;《曹二村智慧产业园一期之二地块及二期地块一合作合同书》样式;《中标确认书》样式。
十三
其他
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由招标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解释。
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曹二村民委员会
2026年10月26日
撰稿:欧阳秀青
编辑:欧敏瑜
一审:邓翠琼
二审:邓泽满
三审:邓颖坚
素材来源:曹二村经济办公室
部分图片,表情和素材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撰稿:欧阳秀青
编辑:邓咏淇
一审:邓翠琼
二审:邓泽满
三审:邓颖坚
素材来源:曹二村经济办公室
部分图片,表情和素材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撰稿:欧阳秀青
编辑:邓咏淇
一审:邓翠琼
二审:邓泽满
三审:邓颖坚
素材来源:曹二村经济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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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咏淇
一审:邓翠琼
二审:邓泽满
三审:邓颖坚
素材来源:曹二村经济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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