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采购(项目编号:M4400000707540708001)结果公告
【招标结果】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采购(项目编号:M4400000707540708001)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东工业大学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6-33670
预算金额:***.0000
采购品目:射线式分析仪器
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邵颖琦
项目负责人:***
一、项目编号:M***707540708001
二、项目名称: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
货物类(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伦奇、张洁、杨吉、杨建强、殷陶(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工业大学
地址:广州市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2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pdf
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采购招标文件(2026093002).docx
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采购招标文件(2026093002).pdf
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M***707540708001
项目名称: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采购
包号:1
投标人名称: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
价款形式:总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人盖章:
日期:2026年10月21日
1
广东省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6-33670
采购项目编号:M***707540708001
项目名称: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采购
采购人:广东工业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第一章投标邀请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广东工业大学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采购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6-33670
采购项目编号:M***7075407080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40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4,400,000.00元
本采购包涉及本国产品清单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包。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gzebid.cn/#/)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工业大学
地址:广州市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
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第二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1台
2.预算(万元):人民币440万元。
3.本采购包确定一名中标人。
(二)总体要求
1.投标人必须对所有采购内容或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2.采购需求中加注“★”的条款均被视为不可偏离条款,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响应并完全满足或优于这些条款,否则若有一项加注“★”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报价都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3.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项目拟提供主要标的的名称、产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制造商名称、每个单项的小计、整个投标的总价以及合同项下的货物来源地。
采购包1(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1.主要商务要求
2.技术标准与要求
附表一: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进口产品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东工业大学,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
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
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二、须知前附表
三、说明
1.总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投标的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
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
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
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现场踏勘(如有)
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五、投标要求
1.投标登记
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投标文件的制作
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
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
(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投标文件的提交
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
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
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
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投标有效期
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
1.1开标程序
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2开标异议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定标
3.1中标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gzebid.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终止公告:
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gzebid.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
质疑联系人:陈工、刘工
电话:***
传真:\
邮箱:gmetb3@163.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邮编:510060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北裙楼313室
电话:020-83340570
邮编:510030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第四章评标
一、评标要求
1.评标方法
采购包1(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评标原则
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2)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6.定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7.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的意见》(财库〔2025〕30号)等相关规定。
(1)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2)准确界定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本国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从具体情形看,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
(3)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认真审查有关证明文件。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对供应商所出具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的要求,评审中发现《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
3.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4.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异常低价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异常低价审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采购文件明确的异常低价情形,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
被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的供应商,如果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通过异常低价审查的不足3家,不得进入详细评审。
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异常低价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异常低价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异常低价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
2.投标文件澄清
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详细评审
采购包1(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
4.汇总、排序
采购包1:
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评审的结果,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作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技术得分(由高到低);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5.中标价的确定
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
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五章合同文本
经费类别
****学院
教学科研设备采购合同(进口货物)
[合同类型:□政府采购;□学校集中采购;□用户部门零散采购;□科研绿色]
甲方(业主):广东工业大学
乙方(中标人):****公司
丙方(外贸代理):****公司
签订地点:广州市番禺区
根据****招标/采购机构的****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编号****]、乙方针对该项目的投标/响应文件及20**年**月**日的中标/成交结果通知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外贸代理服务单位资格遴选结果,由乙方选择丙方作为外贸代理公司,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及价格(详细配置清单及技术指标见附件)
上述合同总金额为完成项目的全包价,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货物、贸易报关、保险运输、装卸进场、安装调试、产品检测、产品验收、培训验收、售后服务、设备所带软件系统的永久使用许可等费用。进口货物价格仅不含海关常规的关税、增值税、消费税。除合同明确约定的费用外,甲方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和承担任何额外义务。
二、进口减免税办理
1.甲方负责合同项下货物以甲方名义向海关申请办理进口减免税手续,并委托丙方办理外贸和结算业务。乙方负责指定中国境外供应商(外商)与丙方进行外贸过程的收发货和收付款,并支付丙方代理进口业务的手续费和贸易报关等货物进口环节的一切费用。丙方负责办理货物进口报关、广州的口岸提货及运送到甲方****校区指定地点、对外付汇及付汇后的银行结算,并负有协助甲方处理减免税业务的义务。
2.非乙方原因未能获得免税的,先由丙方代为缴纳进口相关税款,甲方在合同结算时向丙方支付代缴税款。由于乙方合同违约导致征税或补税的,则税款全部由乙方承担。
3.如果甲方采用海关税款担保的方式办理减免税手续的,则甲、乙、丙三方按如下约定处理:
(1)甲、乙、丙方三方同意用税款担保方式进口货物。丙方协助甲方向海关申办进口货物的税款担保手续、减免税手续,以及税款保证金退还等相关手续。甲方在货物进口报关前将相应的税款保证金支付给丙方。该税款保证金包含了货物进口的所有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2)经海关核定,进口货物属于获得减免税情形的,丙方协助甲方向海关办理税款保证金退还手续,并在手续办结后10个工作日内将税款保证金退还甲方。丙方逾期退回税款保证金的,每逾期1天,丙方向甲方赔付欠款总额3‰的滞纳金。
(3)经海关核定,进口货物属于未能获得减免税情形的,甲方所交纳的税款保证金转为税款,丙方需要将相关缴税凭证或票据在海关核销手续办结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给甲方进行核销。实际缴纳的税款金额以海关最终核定为准,多退少补。
(4)如果合同货物在海关税款担保核销手续办结前已达到验收条件的,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申请验收付款。甲丙双方仍按上述第(2)或(3)处理税款保证金。
三、货物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货物生产商的产品质量标准、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符合产品说明书表明的质量状况和使用性能、国家规定的安全和环保要求(该等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为准)。
2.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原装全新正版产品(含零部件、配件、随机工具等),包装外观完好、表面无划伤无破损、附件齐全,整机无污染、无任何缺陷隐患,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进口货物必须具有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如海关报关单),国内货物则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所有货物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3.乙方对提供的货物提供***年的质量保证期。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或者货物在维保期内维修超过3次,仍达不到合同要求,乙方应予退换货。
4.乙方保证货物安全,包括技术和质量安全,非因甲方人员原因,货物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天内乙方完成货物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2.交货地点:甲方****校区****学院指定地点。
五、到货检验、安装调试
1.进口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丙三方代表同时在场时才能开箱检验。如果进口货物属于国家法定检验范围内的,还应当按国家商品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开箱检验。
2.甲乙双方就货物进行的检验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外在可视参数。
3.除非甲方另有通知,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要求以及合同执行计划的时间安排,派出足够的人员进行现场安装和调试工作,并承担货物安装调试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直至验收合格。
4.乙方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报价文件的承诺,将货物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5.软件类产品乙方还应提供软件现场或远程安装,包括软件服务器端安装、客户端安装和软件license的安装;在服务器端安装时乙方应主动寻求服务器供应商的工程师配合。
六、验收
1.交付验收标准为:按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及价格、详细配置清单及技术指标、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验收(该等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为准)。
2.验收流程按甲方规章制度执行,由甲方组成验收小组(含乙方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甲方可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验收完毕后做出验收结果报告。
3.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且正常运行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准备并向甲方提交验收文件,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按甲方验收流程验收通过,经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后,视为验收合格。
4.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前述资料物品交付完毕当日,视为合同货物完成交付。
5.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做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交甲方。
6.甲方收货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对合同产品质量应当承担的责任,如果甲方在使用或含有合同产品的产品时发现因合同产品在设计、安装、制造、材料、工艺等方面的缺陷导致的任何质量问题,乙方仍应承担责任。
7.如本合同所采购的产品因其自身特点导致甲方无法在验收当时发现其质量问题、设计、安装、制造、材料、工艺等缺陷,则甲方应享有合理的适用或测试使用期间,如在该期间内发现上述产品问题,则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提供换货或退货处理,在此种情况下乙方无权以甲方已签收作为已交付合格产品的抗辩。
8.因本合同产品质量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或者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单独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以非实际责任人进行抗辩,但乙方有权在赔偿后向生产者或其他实际责任人追偿。
七、付款
1.甲方、乙方与丙方签订三方合同。合同签订后,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见索即付”形式的预付款银行保函,保函金额为合同总金额,保函付款条件为银行收到甲方书面索赔通知即须赔付,保函有效期为合同生效后一年;甲方收到银行保函后十个工作日内按相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甲方将合同货款(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支付给丙方。甲方向丙方支付合同货款后,付款义务完成。丙方收到货款后向乙方指定的外商开立合同总金额80%的不可撤销信用证(L/C),L/C条件为发货凭单兑付。
2.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乙方双方对货物进行验收合格并完成交付后,进口货物由丙方提供海关缴税/免税凭证、报关单、代理进口业务发票的原件(如有)、外商发票的原件、付汇水单的复印件(加盖丙方的财务章)等结算清单材料作为合同货款的报账凭证与甲方结算。国内货物(含服务费)由乙方凭增值税专用发票与丙方结算。
3.收到所有报账凭证后,甲方将银行保函原件退回给丙方,再由丙方将剩余20%的合同货款付汇至乙方指定的外商公司。
4.因丙方未按时向外商公司支付合同货款产生的纠纷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和丙方负责解决。丙方按上述约定向乙方指定的外商开具不可撤销信用证和支付20%的合同货款,即视同乙方收到该等合同货款,乙方与外商公司自行解决其双方内部款项结算等事宜,乙方不得以前述付款方式、乙方未收到合同货款为由拒绝承担本合同义务及责任。
八、培训及售后服务
1.乙方负责甲方使用人员的使用操作技术及维护技术的培训直至其能熟练、独立操作,具体培训内容和时间安排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软件类产品,乙方还需要对甲方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现场培训,保证甲方使用人员能独立安装、升级软件和运行算例。
2.所有货物保修期为****年,乙方提供免费****年上门保修服务和系统维护,乙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保修期自甲乙双方代表在货物安装调试后的验收证明文件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3.保修期内,货物或零部件因质量原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保修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保修期重新计算。
4.保修期内,货物如非甲方人为原因而出现的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如果货物同一硬件一个月内连续2次出现同一故障时,乙方须无偿更换全新货物。
5.货物(含软件类产品)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2小时,且在8小时内(连同前面时间计算)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规定时间内未处理完毕的,乙方在48小时内提供不低于同等档次的替代货物供用户使用至故障消除为止。
6.负责维修的单位名称:****公司
地址:****市****路****号****室
联系人:****
电话:****手机:****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甲方应向乙方赔付拒收部分货物的货款金额5%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货款的,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赔付欠款总额的3‰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金额的5%。但由于乙方不充分履行合同义务造成甲方逾期支付的情况除外。由于财政拨款不到位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和丙方延期提供货物及服务的理由。
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存在与合同约定内容有任何不相符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技术指标等)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如甲方同意乙方整改的,乙方除应交纳的前述违约金外,还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包括但不限于退换货),并承担此产生的退运、补税解除海关监管等全部费用。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整改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需要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赔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金额3‰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乙方逾期交货超过15天,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需要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5.乙方如没有按合同规定履行售后服务承诺,甲方可请第三方单位进行修复,由此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的维保费用、甲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
6.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需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合同总金额10%向甲方赔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款、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检测费、税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具体情形如下:
(1)乙方交付的货物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有权、肖像权、技术秘密、商来秘密或其他任何权益的;
(2)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同约定,经甲方提出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整改到位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或将本合同项下服务转包或分包的;
(4)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第4点保密责任的;
(5)国家法律规定的其合同解除的情形。
十、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可共同或单方委托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3.合同任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导致无法履行合同时,该方可以免责。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事件发生情况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由官方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证明交给对方。未能提供以上证明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4.由于其他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责任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三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风险转移与保密责任
1.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验收合格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在验收合格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
2.甲方因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而拒收的,或者合同解除的,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3.产权和风险的转移,不影响甲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4.合同三方均应保守通过签订履行本合同而获得的对方之商业及技术秘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关技术文件、相关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均具有保密性。任何一方违反上述规定的,应赔偿合同守约方的损失。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合同范围内如涉及国家机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执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及处理。本保密条款及保密责任不因合同解除或终止而消失。
十二、其他约定条款
1.合同生效:合同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单位盖章;合同生效日期以后一个签字的日期为准。
2.开标结果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其他补充通知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3.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丙三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往来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三方均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
4.合同任一方的名称、地址、电话、银行账号信息有变更,应在变更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另一方按原合同信息邮寄相关材料、或通知相关信息、或支付相关款项即视为履行送达义务。合同任一方因公司注销、银行账号注销或冻结等导致无法收到款项的,由该方承担相应后果。
5.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联系人、经办人的行为、意思表示及对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诺、回复、通知等,都对乙方直接具有约束力;甲方的通知、文书、文件、资料等送达该人时,即视为送达乙方;甲方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交付的,寄出、发出或者投邮后即视为送达;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短信方式通知的,自甲方向乙方发出即视为送达。
6.本合同书一式五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丙方各执一份。
附件.详细配置清单及技术指标
采购系统编号
***学院
教学科研设备采购合同(国内货物)
[合同类型:□政府采购;□学校集中采购;□用户部门零散采购;□科研绿色;□教育部门协议]
甲方(业主):广东工业大学
乙方(中标人):*********公司
签订地点:广州市
根据***招标/采购机构的*****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编号****]、乙方针对该项目的投标/响应文件及20**年**月**日的中标/成交结果通知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及价格(详细配置清单及技术指标见附件)
上述合同总金额为完成项目的全包价,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货物、保险运输、装卸进场、安装调试、产品检测、产品验收、培训验收、售后服务等费用、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除合同明确约定的费用外,甲方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和承担任何额外义务。
二、货物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货物生产商的产品质量标准、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符合产品说明书表明的质量状况和使用性能、国家规定的安全和环保要求(该等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为准)。
2.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原装全新正版产品(含零部件、配件、随机工具等),包装外观完好、表面无划伤无破损、附件齐全,整机无污染、无任何缺陷隐患,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国内货物则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所有货物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3.乙方对提供的货物提供****年的质量保证期。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或者货物在维保期内维修超过3次,仍达不到合同要求,乙方应予退换货。
4.乙方保证提供货物安全,包括技术和质量安全,非因甲方人员原因,货物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天内乙方完成货物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2.交货地点:甲方****校区****学院指定地点。
四、到货检验、安装调试
1.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代表同时在场时才能开箱检验。
2.甲乙双方就货物进行的检验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外在可视参数。
3.除非甲方另有通知,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要求以及合同执行计划的时间安排,派出足够的人员进行现场安装和调试工作,并承担货物安装调试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直至验收合格。
4.乙方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报价文件的承诺,将货物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5.软件类产品乙方还应提供软件现场或远程安装,包括软件服务器端安装、客户端安装和软件license的安装;在服务器端安装时乙方应主动寻求服务器供应商的工程师配合。
五、验收
1.交付验收标准为:按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及价格、详细配置清单及技术指标、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验收(该等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为准)。
2.验收流程按甲方规章制度执行,由甲方组成验收小组(含乙方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甲方可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7日内组织履约验收。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验收完毕后做出验收结果报告。
3.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且正常运行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准备并向甲方提交验收文件,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按甲方验收流程验收通过,经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后,视为验收合格。
4.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前述资料物品交付完毕当日,视为合同货物完成交付。
5.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做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交甲方。
6.甲方收货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对合同产品质量应当承担的责任,如果甲方在使用或含有合同产品的产品时发现因合同产品在设计、安装、制造、材料、工艺等方面的缺陷导致的任何质量问题,乙方仍应承担责任。
7.如本合同所采购的产品因其自身特点导致甲方无法在验收当时发现其质量问题、设计、安装、制造、材料、工艺等缺陷,则甲方应享有合理的适用或测试使用期间,如在该期间内发现上述产品问题,则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提供换货或退货处理,在此种情况下乙方无权以甲方已签收作为已交付合格产品的抗辩。
8.因本合同产品质量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或者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单独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以非实际责任人进行抗辩,但乙方有权在赔偿后向生产者或其他实际责任人追偿。
六、付款
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报销凭证,向乙方支付40%(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的合同货款作为预付款。
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甲乙双方对货物进行验收合格并完成交付后,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作为报账凭证。收到报账凭证10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其规章制度办理支付手续向乙方支付剩余60%(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的合同货款。
七、培训及售后服务
1.乙方负责甲方使用人员的使用操作技术及维护技术的培训直至其能熟练、独立操作,具体培训内容和时间安排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软件类产品,乙方还需要对甲方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现场培训,保证甲方使用人员能独立安装、升级软件和运行算例。
2.所有货物保修期为****年,乙方提供免费****年上门保修服务和系统维护,乙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保修期自甲乙双方代表在货物安装调试后的验收证明文件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3.保修期内,货物或零部件因质量原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保修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保修期重新计算。
4.保修期内,货物如非甲方人为原因而出现的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如果货物同一硬件一个月内连续2次出现同一故障时,乙方须无偿更换全新货物。
5.货物(含软件类产品)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2小时,且在8小时内(连同前面时间计算)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规定时间内未处理完毕的,乙方在48小时内提供不低于同等档次的替代货物供用户使用至故障消除为止。
6.负责维修的单位名称:****公司
地址:****市****路****号****室
联系人:****
电话:****手机:****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甲方应向乙方赔付拒收部分货物的货款金额5%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货款的,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赔付欠款总额的3‰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金额的5%。但由于乙方不充分履行合同义务造成甲方逾期支付的情况除外。由于财政拨款不到位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延期提供货物及服务的理由。
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存在与合同约定内容有任何不相符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技术指标等)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如甲方同意乙方整改的,乙方除应交纳的前述违约金外,还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包括但不限于退换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整改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需要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赔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金额3‰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乙方逾期交货超过15天,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需要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5.乙方如没有按合同规定履行售后服务承诺,甲方可请第三方单位进行修复,由此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的维保费用、甲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
6.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需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合同总金额10%向甲方赔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款、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检测费、税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具体情形如下:
(1)乙方交付的货物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有权、肖像权、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其他任何权益的;
(2)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同约定,经甲方提出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整改到位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或将本合同项下服务转包或分包的;
(4)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第4点保密责任的;
(5)国家法律规定的其合同解除的情形。
7.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九、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可共同或单方委托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3.合同任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导致无法履行合同时,该方可以免责。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事件发生情况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由官方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证明交给对方。未能提供以上证明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4.由于其他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责任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风险转移与保密责任
1.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验收合格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在验收合格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
2.甲方因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而拒收的,或者合同解除的,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3.产权和风险的转移,不影响甲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4.合同双方均应保守通过签订履行本合同而获得的对方之商业及技术秘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关技术文件、相关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均具有保密性。任何一方违反上述规定的,应赔偿合同守约方的损失。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合同范围内如涉及国家机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执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及处理。本保密条款及保密责任不因合同解除或终止而消失。
十一、其他约定条款
1.合同生效:合同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单位盖章;合同生效日期以后一个签字的日期为准。
2.开标结果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其他补充通知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3.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往来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
4.合同任一方的名称、地址、电话、银行账号信息有变更,应在变更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另一方按原合同信息邮寄相关材料、或通知相关信息、或支付相关款项即视为履行送达义务。合同任一方因公司注销、银行账号注销或冻结等导致无法收到款项的,由该方承担相应后果。
5.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联系人、经办人的行为、意思表示及对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诺、回复、通知等,都对乙方直接具有约束力;甲方的通知、文书、文件、资料等送达该人时,即视为送达乙方;甲方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交付的,寄出、发出或者投邮后即视为送达;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短信方式通知的,自甲方向乙方发出即视为送达。
6.本合同书一式四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一份。
附件.详细配置清单及技术指标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5.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
(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
(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6-33670
采购项目编号:M***707540708001
所投采购包:第包
(投标人名称)
年月日
投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分项报价表
四、政策适用性说明
五、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等有关证明文件
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八、投标保证金
九、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十、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十一、承诺函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三、监狱企业
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五、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十六、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十七、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十八、商务条件响应表
十九、履约进度计划表
二十、各类证明材料
二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二十二、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二十三、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二十四、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
二十五、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
二十六、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
格式一:
投标函
致: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你方组织的“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M***707540708001],我方愿参与投标。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全部标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销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以及投标(响应)文件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标的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人,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
(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一)投标人未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
(1)对于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采购项目:即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2)对于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项目:即未成为本项目除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其它采购活动中标商(或成交商);
(3)对于设计施工一体化的项目:即未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二)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声明如下:
(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四)如我方中标,将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材料(包括需要年审、继续教育等完成后才能执业的行政许可、人员证书等情形),如果有效期未能覆盖项目(包组)合同履行期的,将提前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确保合同顺利履行。
(十五)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六)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七)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格式二:
开标一览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格式三:
分项报价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采购包: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格式四:
政策适用性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格式五: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等有关证明文件(如适用)
注:
1.供应商提供本国产品应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关于本国产品比例的承诺函》(见下附件3,格式内容仅供参考)
2.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1
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
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一般按照其二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按照产品的一级组件进行成本核算能够满足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判定需求的,可以按照一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
1.产品的一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的组件。产品的二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一级组件的组件。一级组件不可分解的,视同二级组件。
2.二级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全部成本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二级组件不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成本不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
3.产品总成本和组件成本以相关会计核算数据、采购合同、进货记录等为基础进行计算。
4.需要对成本核算规则予以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附件2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1),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3.……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
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
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
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附件3(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本承诺函,格式内容仅供参考)
关于本国产品比例的承诺函(如适用)
本公司(单位)郑重承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4
本国产品标准有关证明材料(如适用)
1.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2.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格式六:
(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_____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附:代表人性别: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格式七: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是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________职务,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授权(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采购”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M***707540708001]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格式八:
投标保证金
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
格式九:
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格式十:
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格式十一:
(对于采购需求写明“提供承诺”的条款,供应商可参照以下格式提供承诺)
承诺函
致:广东工业大学
对于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我方郑重承诺如下:
如中标/成交,我方承诺严格落实采购文件以下条款:(建议逐条复制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原文)
(一)星号条款
1.
2.
3.
.........
(二)三角号条款
1.
2.
3.
.........
(三)非星号、非三角号条款
1.
2.
3.
.........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格式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发布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6-33670
预算金额:***.0000
采购品目:射线式分析仪器
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邵颖琦
项目负责人:***
一、项目编号:M***707540708001
二、项目名称: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9号102房自编A一楼 | 4,396,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
货物类(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1-1 | 射线式分析仪器 | 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 | thermoscientific | Nexsa G2 | 1.0000(台) | 4,396,000.0000 | 4,396,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伦奇、张洁、杨吉、杨建强、殷陶(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下浮20%向中标人收取: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1.5%;中标金额100-500万元部分费率:1.1%;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部分费率:0.8%。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 | 4.1884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 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8.40 | 28.00 | 27.45 | 93.85 | 1 | 1 |
| 深圳市华途达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3.12 | 0.00 | 30.00 | 63.12 | 2 | 2 |
| 深圳市和迈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4.32 | 0.00 | 28.82 | 53.14 | 3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工业大学
地址:广州市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2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pdf
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采购招标文件(2026093002).docx
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采购招标文件(2026093002).pdf
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M***707540708001
项目名称: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采购
包号:1
投标人名称: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
价款形式:总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 品目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是否进口 | 产地 | 是否节能产品 | 是否环境标志产品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 1-1 | 1 | 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 | NexsaG2 | tmiihoefesnirctc | 是 | 捷克 | 否 | 否 | TohciBsheifr.eFreinrrinco.msSto | 4,396,000 | 1(台) | 4,396,000.00 |
投标人盖章:
日期:2026年10月21日
1
广东省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6-33670
采购项目编号:M***707540708001
项目名称: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采购
采购人:广东工业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第一章投标邀请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广东工业大学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采购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6-33670
采购项目编号:M***7075407080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40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4,4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1 | 射线式分析仪器 | 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 | 1.00(台) | 详见第二章 | 4,400,000.00 | 是 |
本采购包涉及本国产品清单
| 序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产品名称 | 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 |
| 1 | 射线式分析仪器 | 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 | 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 | 8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包。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gzebid.cn/#/)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工业大学
地址:广州市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
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第二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1台
2.预算(万元):人民币440万元。
3.本采购包确定一名中标人。
(二)总体要求
1.投标人必须对所有采购内容或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2.采购需求中加注“★”的条款均被视为不可偏离条款,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响应并完全满足或优于这些条款,否则若有一项加注“★”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报价都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3.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项目拟提供主要标的的名称、产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制造商名称、每个单项的小计、整个投标的总价以及合同项下的货物来源地。
采购包1(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1.主要商务要求
|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生效180天内中标人完成货物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材料与能源学院指定地点。 |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进口产品:采购人、中标人与外贸代理公司签订三方合同。合同生效后,外贸代理公司开出以采购人为受益人的“见索即付”形式的预付款银行保函,保函金额为合同总金额,保函付款条件为银行收到采购人书面索赔通知即须赔付,保函有效期为合同生效后一年;采购人收到银行保函后十个工作日内按相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采购人将合同货款(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支付给外贸代理公司。外贸代理公司收到货款后向中标人指定的外商开立合同总金额80%的不可撤销信用证(L/C),L/C条件为发货凭单兑付。 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对货物进行验收合格并完成交付后,进口货物由外贸代理公司提供海关缴税/免税凭证、报关单、代理进口业务发票的原件(如有)、外商发票的原件、付汇水单的复印件(加盖外贸代理公司的财务章)等结算清单材料作为合同货款的报账凭证与采购人结算。国内货物(含服务费)由中标人凭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外贸代理公司结算。收到所有报账凭证后,采购人将银行保函原件退回给外贸代理公司,再由外贸代理公司将剩余20%的合同货款付汇至中标人指定的外商公司。 (备注:信用证额度不超过进口货物总金额) 本国产品:合同生效后,中标人开出以采购人为受益人的“见索即付”形式的预付款银行保函,保函金额为合同总金额,保函付款条件为银行收到采购人书面索赔通知即须赔付,保函有效期为合同生效后一年;采购人收到银行保函后十个工作日内按相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采购人将合同货款(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支付给中标人。 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对货物进行验收合格并完成交付后,中标人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将银行保函原件退回给中标人,中标人自行到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 验收要求 | 1期:1.交付验收标准为:按合同约定的货物及价格、详细配置清单及技术指标、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验收(该等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为准)。 2.验收流程按采购人规章制度执行,由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含中标人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采购人可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 3.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且正常运行后,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出书面验收申请,采购人在收到申请后7日内组织验收,准备并向采购人提交验收文件,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按采购人验收流程验收通过,经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后,视为验收合格。 4.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应将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前述资料物品交付完毕当日,视为合同货物完成交付。 |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 其他 | (一)报价要求,投标人应报出货交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包括安装至指定位置)人民币价(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装卸、保险、安装、培训辅导、保修及售后服务、税费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若项目转为免税进口项目后,合同签订金额更改为中标人进口设备免税报价,若有设备进口相应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关税、增值税及惩罚性关税)及外贸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二)产品质量标准,1.投标人所投的产品必须是在中国范围内合法销售的原厂原装、全新的产品,表面无划伤、无碰撞,并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须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且进货渠道合法,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3.投标人应免费提供中文的产品正式说明书,场地准备书,使用手册及维护手册等,以及所有有关本项目执行的技术文件。如果本项目必需但合同又未作规定的,需要投标人才能提供的技术文件,投标人也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技术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或其他形式的文件资料。上述技术文件应包含保证采购人能够正确进行安装、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调试、验收和运作的需要的所有内容。(三)包装及运输要求,1.投标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及《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2.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损坏、损失、锈蚀、费用增长等),概由中标人负责赔偿。3.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四)售后服务,需提供包含针对仪器设备的校准、质控和针对配台软件的系统认证服务。(五)技术培训,1.中标人每台设备提供现场安装调试和培训。2.应提供完整的培训计划和方案,列明培训人员数量、达到的水平等,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操作、日常维修、简单故障的识别及排除等。培训所需全部费用均由中标人支付。★(六)保修条款,所有货物保修期为2年,中标人提供2年上门保修服务和系统维护,中标人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保修期自采购人、中标人双方代表在货物安装调试后的验收证明文件上签字之日起计算(所有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 序号 | 核心产品要求(“△”)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 1 | △ | 射线式分析仪器 | 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 | 台 | 1.00 | 4,400,000.00 | 4,400,0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进口产品
|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1仪器分辨率和灵敏度 | |
| ★ | 2 | ★1.1能量分辨率:对银标样,Ag3d5/2峰的半高宽≤0.48 eV(对Ag3d5/2峰的半高宽,银标样) |
| 3 | 1.2大束斑条件下的能量分辨率和灵敏度:当Ag3d5/2峰的半高宽≤1.0 eV时,计数率(峰净高)≥10,000,000 cps;当Ag3d5/2峰的半高宽≤0.6 eV时,计数率(峰净高)≥2,500,000 cps | |
| ▲ | 4 | ▲1.3小束斑条件下的能量分辨率和灵敏度:束斑面积≤20µm条件下,当Ag3d5/2峰的半高宽≤1.0eV时,计数率(峰净高)≥300,000cps;当Ag3d5/2峰的半高宽≤0.6eV时,计数率(峰净高)≥50,000cps(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实测谱图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则视为不响应) |
| 5 | 2 超高真空系统 | |
| 6 | 2.1含进样室、分析室和真空抽气系统 | |
| 7 | 2.2分析室采用独立的(非与进样室共用)前级机械泵、涡轮分子泵和钛升华泵;分析室极限真空度≤5×10-9mbar | |
| 8 | 2.3快速进样室:独立的(非与分析室共用)涡轮分子泵和前级机械泵 | |
| 9 | 2.4真空计:皮拉尼计和离子规 | |
| 10 | 2.5自动烘烤系统 | |
| 11 | 3 单色化Al KaX射线源 | |
| 12 | 3.1类型:微聚焦设计,避免激发测试区域以外的无关位置信号 | |
| ★ | 13 | ★3.2光源最大功率:≥100W |
| 14 | 3.3X射线束斑面积:至少从10 μm至400 μm聚焦连续可调,连续调节步长≤5 μm | |
| ▲ | 15 | ▲3.4源束斑尺寸在无选区光阑的条件下可选规格≥8档(应标时需注明每一档的规格值,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软件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则视为不响应) |
| 16 | 3.5最小聚焦获得束斑(非成像模式)≤10 μm | |
| 17 | 3.6单色化光源的阳极靶可移动,在阳极靶更换前可提供≥16个靶点使用 | |
| 18 | 4 荷电中和系统 | |
| 19 | 4.1类型:配置双束中和源,同时具备电子和离子中和能力 | |
| 20 | 4.2结构组成:单一枪体,电子和离子来源于同一中和源,避免产生荷电阴影 | |
| 21 | 4.3荷电中和指标:对PET的C1s O=C-O峰半高宽≤0.82eV时,C-C/C-H峰强度≥15kcps | |
| 22 | 5 电子能量分析器及透镜 | |
| 23 | 5.1能量分析器类型:180°半球型单层分析器,确保采谱和成像两种模式下光电子传输通道一致 | |
| 24 | 5.2分析器能量扫描范围:至少包含0-1500eV | |
| 25 | 5.3通过能:范围至少包含1-400eV,调节步长≤1eV,以获得高精度XPS窄扫谱 | |
| 26 | 5.4透镜类型:静电传输透镜。仪器设计不采用磁透镜,保证磁性样品和非磁性样品测试条件一致 | |
| 27 | 6 检测器 | |
| 28 | 6.1类型:微通道板检测器 | |
| 29 | 6.2通道数:≥128物理通道 | |
| 30 | 6.3工作模式:提供常规采谱、常规成像、快照采谱、快照成像四种模式 | |
| 31 | 6.4成像模式的图像每个像素点包含完整XPS原始谱图,原始谱图范围≥20eV,保证采集到完整的谱峰用于化学态分析 | |
| 32 | 7 刻蚀离子源 | |
| 33 | 7.1作用:用于样品表面清洁和深度刻蚀 | |
| 34 | 7.2离子源类型:Ar离子源 | |
| ▲ | 35 | ▲7.3结构:独立离子源,不与荷电中和系统中的离子源同源(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仪器结构图作为证明材料,图中须标注出刻蚀离子源和中和离子源的位置,不提供则视为不响应) |
| 36 | 7.4能量范围:至少包含200-4000eV | |
| 37 | 7.5完全计算机控制,在低束流能下保持高通量,软件提供自动校准离子束斑功能 | |
| 38 | 8 紫外光电子能谱 | |
| 39 | 8.1光源:He紫外光源; | |
| 40 | 8.2能量分辨率和灵敏度:能量分辨率≤120meV时,灵敏度(Ag4d)≥2,000,000 cps | |
| 41 | 8.3系统应配有电子+离子中和源,在紫外光电子能谱分析时,可实现绝缘样品的表面电荷中和 | |
| 42 | 8.4数据处理:软件内置紫外光电子能谱数据功函数计算功能 | |
| 43 | 9 角分辨ARXPS | |
| 44 | 9.1配置步进马达样品台 | |
| 45 | 9.2转角范围:至少-90°至+90°可调,以获取尽量多的角度数据 | |
| 46 | 9.3角度分辨≤1° | |
| 47 | 9.4数据处理:软件内置角分辨XPS数据处理功能,包括相对深度刻画、单层薄膜厚度计算、多层薄膜厚度计算等功能模块; | |
| 48 | 10真空样品转移仓 | |
| 49 | 10.1实现空气敏感样品的保护性转移功能 | |
| 50 | 10.2含样品台及密封组件 | |
| 51 | 10.3转移仓可完全放置于仪器主机的进样室内,可在进样室达到设定真空度后自动打开,无需任何手动人工操作 | |
| 52 | 10.4用于适配气氛敏感样品传递装置的样品托有效尺寸(即:可放置样品面积):≥30 mm*30 mm(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样品托实物图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则视为不响应) | |
| 53 | 11联用分析功能 | |
| 54 | 11.1提供专用定位样品台及专用兼容样品托,样品台带定位孔标记和电镜钉台停放位置,样品台可以放入XPS谱仪,也可以放入扫描电镜仪器,样品在两台设备之间转移无需二次制样 | |
| ▲ | 55 | ▲11.2提供专用定位关联软件,软件可以实现样品扫描电镜图像数据和XPS数据导入和位置关联,并可关联定位XPS成像、电镜EDS等其他附件功能数据,实现对样品同一位置的表面形貌和元素化学态的完整表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软件实现数据关联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则视为不响应) |
| 56 | 12样品台系统 | |
| 57 | 12.1多轴样品台:X、Y、Z 方向移动,围绕Z轴旋转±180°,由计算机全自动控制 | |
| 58 | 12.2单个样品台尺寸≥60 mm×60 mm,最大测试样品厚度≥20 mm; | |
| 59 | 12.3提供专用的粉末和纤维样品装载装置 | |
| 60 | 12.4样品台完全自动进样和传输 | |
| 61 | 13样品观察、定位及照明 | |
| 62 | 13.1进样室:配置垂直拍照相机,用于样品台粗定位 | |
| ▲ | 63 | ▲13.2分析室分别配置同轴高清光学相机一台和离轴高清光学相机一台,便于查找最佳定位高度,同时实现样品的垂直观察精准定位。(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光学系统结构图作为证明材料,图中需标识出两台光学相机的位置,不提供则视为不响应) |
| 64 | 13.3分析室同时具有同轴光源及非同轴光源,通过不同光源组合实现对各种形貌样品的清晰观察 | |
| 65 | 13.4观察方式:高分辨彩色光学系统实时观察样品并选点定位。不使用二次电子成像进行定位,避免长时间X射线照射造成敏感元素损伤 | |
| 66 | 13.5软件可自动精准定位样品台高度,实现照射和获谱的精确聚焦 | |
| 67 | 14 分析室原位充放电样品台 | |
| 68 | 14.1 可通过不小于4个电触点向样品通电流或电压 | |
| 69 | 14.2 最大通入电压:≥50V | |
| 70 | 14.3 最大通入电流:≥750mA | |
| 71 | 14.4 可与商业化或定制的电化学工作站联用 | |
| 72 | 15全自动仪器校准系统 | |
| 73 | 15.1仪器分析室内置标样,包含束斑孔径、刀刃边、荧光物质、银和金标样,用于系统自动标定 | |
| 74 | 15.2软件集成自动校准程序,至少包含对相机、离子源、能量分析器及X射线源的一键自动校准程序 | |
| 75 | 16数据处理软件 | |
| 76 | 16.1单一软件实现完整的仪器控制、数据采集和分析功能。无需在多个软件之间来回切换,提高测试分析效率 | |
| 77 | 16.2单一软件完成所有简单到复杂的数据处理,包括常规XPS峰拟合、成像数据处理模块、刻蚀数据处理模块、ARXPS、紫外光电子能谱、REELS等数据分析模块,无需借助第三方商业软件实现数据处理 | |
| 78 | 16.3提供内嵌于软件中的离线形式全套XPS标准元素数据图库。软件数据库为文档形式,含常见化学态结合能并提供每一元素的测试及解谱文字介绍说明,便于新手上手数据分析; 数据库中的谱图数据内置于软件中,用户可随时打开和测试数据进行对比; | |
| 79 | 16.4实验数据(原始数据及分析结果)可存为通用格式,并能导入其它常见商业应用软件如Microsoft和WPSword、Excel等 | |
| 80 | 16.5提供内嵌于软件的视频教程模块,提供全套实验设置、数据拟合、样品制备教程视频,可离线观看; | |
| 81 | 16.6正版软件支持终身免费升级 | |
| 82 | 17其他 | |
| 83 | 17.1提供随机配备标准主机消耗品备件包1套,至少包含:X射线源阳极靶组件1件、X射线源发射体组件1件、中和枪灯丝组件1件、离子枪灯丝组件1件、钛升华泵灯丝组件1件、密封零件组1套 | |
| 84 | 17.2提供电压稳定监控模块1套(断电延时时间不低于2小时) | |
| 85 | 17.3提供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冷却循环水机1套 | |
| ▲ | 86 | ▲17.4提供投标产品型号对应的的射线装置豁免备案表。 |
| 87 | 配置清单:1.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主机系统,1套,包含:1.1真空系统,1套1.2光源系统,1套1.3电子/离子中和源,1套1.4电子能量分析器,1套1.5多轴样品台,1套1.6样品观察、定位和照明系统,1套1.7探测器,1套1.8离子枪,1套2.真空转移仓,1个3.紫外光电子能谱,1套4.数据采集和分析软件,2套5.ARXPS角分辨附件,1套6.SEM/XPS联用软硬件,1套7.原位充放电样品台,1个 |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东工业大学,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
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
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二、须知前附表
|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 1 | 采购包情况 |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
| 2 | 开标方式 | 远程电子开标 |
| 3 | 评标方式 | 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
| 4 | 评标办法 |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
| 5 | 报价形式 | 采购包1:总价 |
| 6 | 报价要求 | 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
| 7 | 现场踏勘 | 否 |
| 8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 9 | 投标保证金 | 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
| 10 | 投标文件要求 | 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 |
| 11 |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 | 采购包1:2家 |
| 12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采购包1:1家 |
| 13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 |
| 14 | 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 | 无:- |
| 15 | 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
| 16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下浮20%向中标人收取: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1.5%;中标金额100-500万元部分费率:1.1%;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部分费率:0.8%。 |
| 17 |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
| 18 | 其他 | |
| 19 | 开标解密时长 | 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
| 20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三、说明
1.总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投标的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
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
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
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现场踏勘(如有)
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五、投标要求
1.投标登记
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投标文件的制作
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
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
(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投标文件的提交
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
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
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
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投标有效期
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
1.1开标程序
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2开标异议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定标
3.1中标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gzebid.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终止公告:
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gzebid.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
质疑联系人:陈工、刘工
电话:***
传真:\
邮箱:gmetb3@163.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邮编:510060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北裙楼313室
电话:020-83340570
邮编:510030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第四章评标
一、评标要求
1.评标方法
采购包1(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评标原则
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2)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6.定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7.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的意见》(财库〔2025〕30号)等相关规定。
(1)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2)准确界定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本国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从具体情形看,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
(3)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认真审查有关证明文件。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对供应商所出具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的要求,评审中发现《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
3.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4.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
|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 | 10%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全部货物均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时,给予价格扣除C1(C1取值为10%),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
| 2 | 节能、环保产品 | —— | 1% | 投标(响应)报价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对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给予1%的价格扣除。同时属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不重复价格扣除。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在价格评审中不作价格扣除。 注:供应商需同时提供①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②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的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证明材料(需作圈记)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认证机构截图(需作圈记);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对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查询的网页截图。(以上3项需同时提供,缺少任意一项或因模糊不清导致评审专家无法判断的,视为不满足) |
| 3 | 实施本国产品标准 | 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 20% | 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异常低价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异常低价审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采购文件明确的异常低价情形,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
被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的供应商,如果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通过异常低价审查的不足3家,不得进入详细评审。
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异常低价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异常低价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异常低价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
|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 4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 6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7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
| 8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9 |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包 |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包。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
|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1 | 投标文件签署、盖章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
| 2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
| 3 | 投标函、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4 | 实质性条款(含打“★”号条款) |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号条款的技术、商务要求:投标方案不得对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 |
| 5 | 投标人报价 | (1)投标供应商报价(含单项报价,如有要求)确定且未超过采购文件中列出的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2)投标报价是唯一确定的,对采购标的的主体、关键内容无漏项、缺项;(3)如有,对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投标人按规定书面确认;(4)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投标总价、投标单价或折扣率报价时)或高于(优惠率或下浮率报价时)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
| 6 | 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 (1)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有效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提交的澄清、说明、补正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3)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响应无效的其他情形。 |
| 7 | 串通投标 | 未出现招标文件所列的视为串通投标情形。 |
2.投标文件澄清
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详细评审
采购包1(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30.0分技术部分40.0分报价得分30.0分 | |
| 技术部分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响应情况 (30.0分)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采购全部设备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情况评审: 1、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响应全部满足本项目用户需求书中带“▲”号的重要技术要求,得24分;每出现一处负偏离,扣4分;本项目带“▲”号的重要技术要求共6项。【注:采购需求中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参数,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作为依据,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没有具体要求的以投标人的响应为准。】 2、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响应全部满足本项目用户需求书中不带“▲”号、不带“★”号的一般技术要求,得6分;得分计算公式=(79-负偏离总数)/79*6分,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项目不带“▲”号、不带“★”号的一般技术要求共79项。【注:采购需求中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参数,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作为依据,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没有具体要求的以投标人的响应为准。】 |
| 项目实施方案-1 (1.0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采购包采购标的所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到货计划、②项目实施计划、③项目运输保障、④安装调试(安装调试的计划、步骤、人员安排)等内容)进行评审:投标人提供的方案每包含上述一项内容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没有提供方案,以下“项目实施方案-2”评分项不得分。 | |
| 项目实施方案-2 (4.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1进行综合评审: (1)投标人针对本采购包采购标的有明确具体的计划安排、对每个标的设备的运输过程有针对性保障手段(不限于设备包装、物流运输方式等)、设备到场时的专人安装调试有明确的安排措施、货物有明确的技术测试流程,得4分; (2)投标人针对本采购包采购标的有明确的计划安排、对设备的运输过程有基本的保障手段(不限于设备包装、物流运输方式等)、设备到场时的专人安装调试有基本的安排措施、货物有明确的技术测试流程,得2分; (3)投标人针对本采购包采购标的有简单的计划安排、对设备的运输过程有简单的保障手段(不限于设备包装、物流运输方式等)、设备到场时的专人安装调试有简单的安排措施、货物有明确的技术测试流程,得1分; (4)其他情况不得分。 | |
| 技术培训方案-1 (1.0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采购包采购标的所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培训内容及方式、②培训师资、③时间安排等内容、④对采购人所使用设备人员提供设备操作及操作过程中注意事项)进行评审:投标人提供的方案每包含上述一项内容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没有提供方案的,以下“技术培训方案-2”评分项不得分。 | |
| 技术培训方案-2 (4.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培训方案-1进行综合评审: (1)投标人针对本采购包采购标的为采购人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有专人指导的设备操作培训课程安排,有明确的课程内容及培训内容安排,对设备的操作过程中注意事项有详细指明,对特殊情况(如设备反复重启,操作失灵,错误操作等情况)有完整应对培训的,得4分; (2)投标人针对本采购包采购标的为采购人提供基本的培训方案,有专人指导的设备操作培训课程安排,有简单的课程内容及培训内容安排,对设备的操作过程中注意事项有基本操作指明,对特殊情况(如设备反复重启、操作失灵、错误操作等情况)有简单应对培训的,得2分; (3)投标人针对本采购包采购标的为采购人提供简单的培训方案,有专人指导但设备操作培训课程安排不明确,课程内容及培训内容安排不明确,对设备的操作过程中注意事项有基本的操作指明,对特殊情况(如设备反复重启、操作失灵、错误操作等情况)没有应对培训的,得1分; (4)所提供的培训课程安排杂乱,对操作培训含糊其辞,没有对特殊情况提供相关解说及应对培训的得0分。 | |
| 商务部分 | 投标人供货业绩 (20.0分) | 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所投设备供货项目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以投标人名义签订;(2)合同标的至少包括本项目任意标的】,每具有单个项目的,得2分,满分2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未提供则不得分) |
| 用户评价 (7.0分) | 上述有效的同类项目业绩中,提供对应的验收报告(验收报告需加盖甲方公章,且评价为“优秀”等级或非常满意等同类最高描述或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证明材料必须清晰可见,如不清晰无法判定的不得分。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7分。同一业主(甲方)单位多份评价按一份计算。 | |
| 投标人的认证体系 (3.0分) | 投标人获得以下证书每个得1分,满分3分: 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②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上述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或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信息截图(http://cx.cnca.cn)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如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足认证时间要求且办理认证所需要合理时间不足导致未能获得认证证书的,投标人提供相关佐证资料,情况属实的,可对应得分,否则不得分。】 | |
| 异常低价审查 | 异常低价审查 |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等相关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3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4.汇总、排序
采购包1:
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评审的结果,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作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技术得分(由高到低);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5.中标价的确定
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
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五章合同文本
经费类别
****学院
教学科研设备采购合同(进口货物)
[合同类型:□政府采购;□学校集中采购;□用户部门零散采购;□科研绿色]
甲方(业主):广东工业大学
乙方(中标人):****公司
丙方(外贸代理):****公司
签订地点:广州市番禺区
根据****招标/采购机构的****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编号****]、乙方针对该项目的投标/响应文件及20**年**月**日的中标/成交结果通知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外贸代理服务单位资格遴选结果,由乙方选择丙方作为外贸代理公司,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及价格(详细配置清单及技术指标见附件)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制造商/产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 | ***,***.** | |||||
| 2 | |||||||
| 3 | |||||||
| 总金额(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 |||||||
上述合同总金额为完成项目的全包价,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货物、贸易报关、保险运输、装卸进场、安装调试、产品检测、产品验收、培训验收、售后服务、设备所带软件系统的永久使用许可等费用。进口货物价格仅不含海关常规的关税、增值税、消费税。除合同明确约定的费用外,甲方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和承担任何额外义务。
二、进口减免税办理
1.甲方负责合同项下货物以甲方名义向海关申请办理进口减免税手续,并委托丙方办理外贸和结算业务。乙方负责指定中国境外供应商(外商)与丙方进行外贸过程的收发货和收付款,并支付丙方代理进口业务的手续费和贸易报关等货物进口环节的一切费用。丙方负责办理货物进口报关、广州的口岸提货及运送到甲方****校区指定地点、对外付汇及付汇后的银行结算,并负有协助甲方处理减免税业务的义务。
2.非乙方原因未能获得免税的,先由丙方代为缴纳进口相关税款,甲方在合同结算时向丙方支付代缴税款。由于乙方合同违约导致征税或补税的,则税款全部由乙方承担。
3.如果甲方采用海关税款担保的方式办理减免税手续的,则甲、乙、丙三方按如下约定处理:
(1)甲、乙、丙方三方同意用税款担保方式进口货物。丙方协助甲方向海关申办进口货物的税款担保手续、减免税手续,以及税款保证金退还等相关手续。甲方在货物进口报关前将相应的税款保证金支付给丙方。该税款保证金包含了货物进口的所有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2)经海关核定,进口货物属于获得减免税情形的,丙方协助甲方向海关办理税款保证金退还手续,并在手续办结后10个工作日内将税款保证金退还甲方。丙方逾期退回税款保证金的,每逾期1天,丙方向甲方赔付欠款总额3‰的滞纳金。
(3)经海关核定,进口货物属于未能获得减免税情形的,甲方所交纳的税款保证金转为税款,丙方需要将相关缴税凭证或票据在海关核销手续办结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给甲方进行核销。实际缴纳的税款金额以海关最终核定为准,多退少补。
(4)如果合同货物在海关税款担保核销手续办结前已达到验收条件的,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申请验收付款。甲丙双方仍按上述第(2)或(3)处理税款保证金。
三、货物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货物生产商的产品质量标准、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符合产品说明书表明的质量状况和使用性能、国家规定的安全和环保要求(该等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为准)。
2.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原装全新正版产品(含零部件、配件、随机工具等),包装外观完好、表面无划伤无破损、附件齐全,整机无污染、无任何缺陷隐患,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进口货物必须具有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如海关报关单),国内货物则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所有货物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3.乙方对提供的货物提供***年的质量保证期。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或者货物在维保期内维修超过3次,仍达不到合同要求,乙方应予退换货。
4.乙方保证货物安全,包括技术和质量安全,非因甲方人员原因,货物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天内乙方完成货物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2.交货地点:甲方****校区****学院指定地点。
五、到货检验、安装调试
1.进口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丙三方代表同时在场时才能开箱检验。如果进口货物属于国家法定检验范围内的,还应当按国家商品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开箱检验。
2.甲乙双方就货物进行的检验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外在可视参数。
3.除非甲方另有通知,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要求以及合同执行计划的时间安排,派出足够的人员进行现场安装和调试工作,并承担货物安装调试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直至验收合格。
4.乙方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报价文件的承诺,将货物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5.软件类产品乙方还应提供软件现场或远程安装,包括软件服务器端安装、客户端安装和软件license的安装;在服务器端安装时乙方应主动寻求服务器供应商的工程师配合。
六、验收
1.交付验收标准为:按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及价格、详细配置清单及技术指标、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验收(该等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为准)。
2.验收流程按甲方规章制度执行,由甲方组成验收小组(含乙方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甲方可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验收完毕后做出验收结果报告。
3.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且正常运行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准备并向甲方提交验收文件,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按甲方验收流程验收通过,经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后,视为验收合格。
4.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前述资料物品交付完毕当日,视为合同货物完成交付。
5.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做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交甲方。
6.甲方收货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对合同产品质量应当承担的责任,如果甲方在使用或含有合同产品的产品时发现因合同产品在设计、安装、制造、材料、工艺等方面的缺陷导致的任何质量问题,乙方仍应承担责任。
7.如本合同所采购的产品因其自身特点导致甲方无法在验收当时发现其质量问题、设计、安装、制造、材料、工艺等缺陷,则甲方应享有合理的适用或测试使用期间,如在该期间内发现上述产品问题,则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提供换货或退货处理,在此种情况下乙方无权以甲方已签收作为已交付合格产品的抗辩。
8.因本合同产品质量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或者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单独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以非实际责任人进行抗辩,但乙方有权在赔偿后向生产者或其他实际责任人追偿。
七、付款
1.甲方、乙方与丙方签订三方合同。合同签订后,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见索即付”形式的预付款银行保函,保函金额为合同总金额,保函付款条件为银行收到甲方书面索赔通知即须赔付,保函有效期为合同生效后一年;甲方收到银行保函后十个工作日内按相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甲方将合同货款(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支付给丙方。甲方向丙方支付合同货款后,付款义务完成。丙方收到货款后向乙方指定的外商开立合同总金额80%的不可撤销信用证(L/C),L/C条件为发货凭单兑付。
2.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乙方双方对货物进行验收合格并完成交付后,进口货物由丙方提供海关缴税/免税凭证、报关单、代理进口业务发票的原件(如有)、外商发票的原件、付汇水单的复印件(加盖丙方的财务章)等结算清单材料作为合同货款的报账凭证与甲方结算。国内货物(含服务费)由乙方凭增值税专用发票与丙方结算。
3.收到所有报账凭证后,甲方将银行保函原件退回给丙方,再由丙方将剩余20%的合同货款付汇至乙方指定的外商公司。
4.因丙方未按时向外商公司支付合同货款产生的纠纷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和丙方负责解决。丙方按上述约定向乙方指定的外商开具不可撤销信用证和支付20%的合同货款,即视同乙方收到该等合同货款,乙方与外商公司自行解决其双方内部款项结算等事宜,乙方不得以前述付款方式、乙方未收到合同货款为由拒绝承担本合同义务及责任。
八、培训及售后服务
1.乙方负责甲方使用人员的使用操作技术及维护技术的培训直至其能熟练、独立操作,具体培训内容和时间安排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软件类产品,乙方还需要对甲方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现场培训,保证甲方使用人员能独立安装、升级软件和运行算例。
2.所有货物保修期为****年,乙方提供免费****年上门保修服务和系统维护,乙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保修期自甲乙双方代表在货物安装调试后的验收证明文件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3.保修期内,货物或零部件因质量原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保修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保修期重新计算。
4.保修期内,货物如非甲方人为原因而出现的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如果货物同一硬件一个月内连续2次出现同一故障时,乙方须无偿更换全新货物。
5.货物(含软件类产品)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2小时,且在8小时内(连同前面时间计算)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规定时间内未处理完毕的,乙方在48小时内提供不低于同等档次的替代货物供用户使用至故障消除为止。
6.负责维修的单位名称:****公司
地址:****市****路****号****室
联系人:****
电话:****手机:****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甲方应向乙方赔付拒收部分货物的货款金额5%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货款的,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赔付欠款总额的3‰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金额的5%。但由于乙方不充分履行合同义务造成甲方逾期支付的情况除外。由于财政拨款不到位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和丙方延期提供货物及服务的理由。
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存在与合同约定内容有任何不相符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技术指标等)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如甲方同意乙方整改的,乙方除应交纳的前述违约金外,还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包括但不限于退换货),并承担此产生的退运、补税解除海关监管等全部费用。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整改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需要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赔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金额3‰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乙方逾期交货超过15天,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需要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5.乙方如没有按合同规定履行售后服务承诺,甲方可请第三方单位进行修复,由此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的维保费用、甲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
6.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需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合同总金额10%向甲方赔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款、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检测费、税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具体情形如下:
(1)乙方交付的货物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有权、肖像权、技术秘密、商来秘密或其他任何权益的;
(2)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同约定,经甲方提出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整改到位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或将本合同项下服务转包或分包的;
(4)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第4点保密责任的;
(5)国家法律规定的其合同解除的情形。
十、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可共同或单方委托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3.合同任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导致无法履行合同时,该方可以免责。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事件发生情况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由官方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证明交给对方。未能提供以上证明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4.由于其他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责任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三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风险转移与保密责任
1.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验收合格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在验收合格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
2.甲方因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而拒收的,或者合同解除的,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3.产权和风险的转移,不影响甲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4.合同三方均应保守通过签订履行本合同而获得的对方之商业及技术秘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关技术文件、相关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均具有保密性。任何一方违反上述规定的,应赔偿合同守约方的损失。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合同范围内如涉及国家机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执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及处理。本保密条款及保密责任不因合同解除或终止而消失。
十二、其他约定条款
1.合同生效:合同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单位盖章;合同生效日期以后一个签字的日期为准。
2.开标结果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其他补充通知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3.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丙三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往来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三方均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
4.合同任一方的名称、地址、电话、银行账号信息有变更,应在变更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另一方按原合同信息邮寄相关材料、或通知相关信息、或支付相关款项即视为履行送达义务。合同任一方因公司注销、银行账号注销或冻结等导致无法收到款项的,由该方承担相应后果。
5.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联系人、经办人的行为、意思表示及对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诺、回复、通知等,都对乙方直接具有约束力;甲方的通知、文书、文件、资料等送达该人时,即视为送达乙方;甲方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交付的,寄出、发出或者投邮后即视为送达;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短信方式通知的,自甲方向乙方发出即视为送达。
6.本合同书一式五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丙方各执一份。
| 甲 方: | 广东工业大学 | 乙 方: | ***公司 |
| 地 址: | 广州市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 | 地 址: | ***市***路***号***室 |
| 邮政编码: | 510006 | 邮政编码: | **** |
| 开户银行: | 广州市工行三支行 | 开户银行: | *** |
| 银行账号: | 3602028909000196985 | 银行账号: | *** |
| 纳税人识别号: | 12440000455860226X | 银行联行号 | 12位,必填项 |
| 法定代表人: | 邱学青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拥有者性别): | **** (□男 □女) | |
| 项目负责人: | 委托代理人: | **** | |
| 经 办 人: | 经 办 人: | **** | |
| 电子邮箱: | 填联系人邮箱 | 电子邮箱: | **** |
| 电 话: | 020-39322383 | 电 话: | **** |
| 签订时间: | 20 年 月 日 | 签订时间: | 20 年 月 日 |
| 丙 方: | ***公司 | ||
| 地 址: | ***市***路***号***室 | ||
| 邮政编码: | **** | ||
| 开户银行: | **** | ||
| 银行账号: | **** | ||
| 银行联行号: | 12位,必填项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 法定代表人: | **** | ||
| 委托代理人: | **** | ||
| 经 办 人: | **** | ||
| 电子邮箱: | **** | ||
| 电 话: | **** | ||
| 签订时间: | 20 年 月 日 |
附件.详细配置清单及技术指标
| 序号 | 名称 | 详细配置清单及技术指标 |
| 1 | **** | **** |
| 2 | ||
| 3 |
采购系统编号
***学院
教学科研设备采购合同(国内货物)
[合同类型:□政府采购;□学校集中采购;□用户部门零散采购;□科研绿色;□教育部门协议]
甲方(业主):广东工业大学
乙方(中标人):*********公司
签订地点:广州市
根据***招标/采购机构的*****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编号****]、乙方针对该项目的投标/响应文件及20**年**月**日的中标/成交结果通知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及价格(详细配置清单及技术指标见附件)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制造商/产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总金额(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 |||||||
上述合同总金额为完成项目的全包价,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货物、保险运输、装卸进场、安装调试、产品检测、产品验收、培训验收、售后服务等费用、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除合同明确约定的费用外,甲方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和承担任何额外义务。
二、货物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货物生产商的产品质量标准、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符合产品说明书表明的质量状况和使用性能、国家规定的安全和环保要求(该等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为准)。
2.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原装全新正版产品(含零部件、配件、随机工具等),包装外观完好、表面无划伤无破损、附件齐全,整机无污染、无任何缺陷隐患,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国内货物则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所有货物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3.乙方对提供的货物提供****年的质量保证期。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或者货物在维保期内维修超过3次,仍达不到合同要求,乙方应予退换货。
4.乙方保证提供货物安全,包括技术和质量安全,非因甲方人员原因,货物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天内乙方完成货物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2.交货地点:甲方****校区****学院指定地点。
四、到货检验、安装调试
1.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代表同时在场时才能开箱检验。
2.甲乙双方就货物进行的检验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外在可视参数。
3.除非甲方另有通知,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要求以及合同执行计划的时间安排,派出足够的人员进行现场安装和调试工作,并承担货物安装调试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直至验收合格。
4.乙方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报价文件的承诺,将货物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5.软件类产品乙方还应提供软件现场或远程安装,包括软件服务器端安装、客户端安装和软件license的安装;在服务器端安装时乙方应主动寻求服务器供应商的工程师配合。
五、验收
1.交付验收标准为:按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及价格、详细配置清单及技术指标、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验收(该等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为准)。
2.验收流程按甲方规章制度执行,由甲方组成验收小组(含乙方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甲方可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7日内组织履约验收。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验收完毕后做出验收结果报告。
3.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且正常运行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准备并向甲方提交验收文件,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按甲方验收流程验收通过,经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后,视为验收合格。
4.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前述资料物品交付完毕当日,视为合同货物完成交付。
5.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做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交甲方。
6.甲方收货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对合同产品质量应当承担的责任,如果甲方在使用或含有合同产品的产品时发现因合同产品在设计、安装、制造、材料、工艺等方面的缺陷导致的任何质量问题,乙方仍应承担责任。
7.如本合同所采购的产品因其自身特点导致甲方无法在验收当时发现其质量问题、设计、安装、制造、材料、工艺等缺陷,则甲方应享有合理的适用或测试使用期间,如在该期间内发现上述产品问题,则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提供换货或退货处理,在此种情况下乙方无权以甲方已签收作为已交付合格产品的抗辩。
8.因本合同产品质量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或者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单独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以非实际责任人进行抗辩,但乙方有权在赔偿后向生产者或其他实际责任人追偿。
六、付款
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报销凭证,向乙方支付40%(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的合同货款作为预付款。
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甲乙双方对货物进行验收合格并完成交付后,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作为报账凭证。收到报账凭证10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其规章制度办理支付手续向乙方支付剩余60%(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的合同货款。
七、培训及售后服务
1.乙方负责甲方使用人员的使用操作技术及维护技术的培训直至其能熟练、独立操作,具体培训内容和时间安排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软件类产品,乙方还需要对甲方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现场培训,保证甲方使用人员能独立安装、升级软件和运行算例。
2.所有货物保修期为****年,乙方提供免费****年上门保修服务和系统维护,乙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保修期自甲乙双方代表在货物安装调试后的验收证明文件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3.保修期内,货物或零部件因质量原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保修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保修期重新计算。
4.保修期内,货物如非甲方人为原因而出现的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如果货物同一硬件一个月内连续2次出现同一故障时,乙方须无偿更换全新货物。
5.货物(含软件类产品)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2小时,且在8小时内(连同前面时间计算)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规定时间内未处理完毕的,乙方在48小时内提供不低于同等档次的替代货物供用户使用至故障消除为止。
6.负责维修的单位名称:****公司
地址:****市****路****号****室
联系人:****
电话:****手机:****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甲方应向乙方赔付拒收部分货物的货款金额5%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货款的,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赔付欠款总额的3‰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金额的5%。但由于乙方不充分履行合同义务造成甲方逾期支付的情况除外。由于财政拨款不到位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延期提供货物及服务的理由。
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存在与合同约定内容有任何不相符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技术指标等)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如甲方同意乙方整改的,乙方除应交纳的前述违约金外,还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包括但不限于退换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整改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需要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赔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金额3‰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乙方逾期交货超过15天,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需要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5.乙方如没有按合同规定履行售后服务承诺,甲方可请第三方单位进行修复,由此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的维保费用、甲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
6.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需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合同总金额10%向甲方赔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款、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检测费、税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具体情形如下:
(1)乙方交付的货物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有权、肖像权、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其他任何权益的;
(2)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同约定,经甲方提出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整改到位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或将本合同项下服务转包或分包的;
(4)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第4点保密责任的;
(5)国家法律规定的其合同解除的情形。
7.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九、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可共同或单方委托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3.合同任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导致无法履行合同时,该方可以免责。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事件发生情况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由官方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证明交给对方。未能提供以上证明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4.由于其他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责任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风险转移与保密责任
1.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验收合格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在验收合格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
2.甲方因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而拒收的,或者合同解除的,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3.产权和风险的转移,不影响甲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4.合同双方均应保守通过签订履行本合同而获得的对方之商业及技术秘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关技术文件、相关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均具有保密性。任何一方违反上述规定的,应赔偿合同守约方的损失。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合同范围内如涉及国家机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执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及处理。本保密条款及保密责任不因合同解除或终止而消失。
十一、其他约定条款
1.合同生效:合同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单位盖章;合同生效日期以后一个签字的日期为准。
2.开标结果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其他补充通知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3.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往来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
4.合同任一方的名称、地址、电话、银行账号信息有变更,应在变更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另一方按原合同信息邮寄相关材料、或通知相关信息、或支付相关款项即视为履行送达义务。合同任一方因公司注销、银行账号注销或冻结等导致无法收到款项的,由该方承担相应后果。
5.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联系人、经办人的行为、意思表示及对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诺、回复、通知等,都对乙方直接具有约束力;甲方的通知、文书、文件、资料等送达该人时,即视为送达乙方;甲方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交付的,寄出、发出或者投邮后即视为送达;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短信方式通知的,自甲方向乙方发出即视为送达。
6.本合同书一式四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一份。
| 甲 方: | 广东工业大学 | 乙 方: | ****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广州市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 | 地 址: | ****市****路****号****室 |
| 开户银行: | 广州市工行三支行 | 开户银行: | **** |
| 银行账号: | 3602028909000196985 | 银行账号: | **** |
| 纳税人识别号: | 12440000455860226X | 银行联行号 | 12位,必填项 |
| 法定代表人: | 邱学青 | 法定代表人: | ****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 |
| 项目负责人: | 经 办 人: | **** | |
| 经 办 人: | |||
| 电 话: | 020-39322383 | 电 话: | **** |
| 签订时间: | 20 年 月 日 | 签订时间: | ****年****月****日 |
附件.详细配置清单及技术指标
| 序号 | 名称 | 详细配置清单及技术指标 |
| 1 | **** | **** |
| 2 | ||
| 3 | ||
| 4 | ||
| 5 |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5.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
(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
(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6-33670
采购项目编号:M***707540708001
所投采购包:第包
(投标人名称)
年月日
投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分项报价表
四、政策适用性说明
五、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等有关证明文件
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八、投标保证金
九、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十、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十一、承诺函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三、监狱企业
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五、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十六、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十七、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十八、商务条件响应表
十九、履约进度计划表
二十、各类证明材料
二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二十二、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二十三、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二十四、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
二十五、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
二十六、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
格式一:
投标函
致: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你方组织的“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M***707540708001],我方愿参与投标。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全部标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销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以及投标(响应)文件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标的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人,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
(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一)投标人未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
(1)对于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采购项目:即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2)对于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项目:即未成为本项目除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其它采购活动中标商(或成交商);
(3)对于设计施工一体化的项目:即未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二)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声明如下:
(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四)如我方中标,将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材料(包括需要年审、继续教育等完成后才能执业的行政许可、人员证书等情形),如果有效期未能覆盖项目(包组)合同履行期的,将提前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确保合同顺利履行。
(十五)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六)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七)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格式二:
开标一览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交货或服务期 | 交货或服务地点 |
| 1 |
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格式三:
分项报价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采购包: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 品目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 1 |
| 品目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 1 |
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格式四:
政策适用性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 序号 |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 | 制造商(开发商) | 制造商企业类型 | 节能产品 | 环境标志产品 | 认证证书编号 |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 |
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格式五: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等有关证明文件(如适用)
注:
1.供应商提供本国产品应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关于本国产品比例的承诺函》(见下附件3,格式内容仅供参考)
2.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1
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
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一般按照其二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按照产品的一级组件进行成本核算能够满足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判定需求的,可以按照一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
1.产品的一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的组件。产品的二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一级组件的组件。一级组件不可分解的,视同二级组件。
2.二级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全部成本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二级组件不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成本不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
3.产品总成本和组件成本以相关会计核算数据、采购合同、进货记录等为基础进行计算。
4.需要对成本核算规则予以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附件2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1),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3.……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
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
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
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附件3(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本承诺函,格式内容仅供参考)
关于本国产品比例的承诺函(如适用)
本公司(单位)郑重承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4
本国产品标准有关证明材料(如适用)
1.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2.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格式六:
(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_____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附:代表人性别: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格式七: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是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________职务,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授权(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采购”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M***707540708001]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格式八:
投标保证金
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
格式九:
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格式十:
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格式十一:
(对于采购需求写明“提供承诺”的条款,供应商可参照以下格式提供承诺)
承诺函
致:广东工业大学
对于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我方郑重承诺如下:
如中标/成交,我方承诺严格落实采购文件以下条款:(建议逐条复制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原文)
(一)星号条款
1.
2.
3.
.........
(二)三角号条款
1.
2.
3.
.........
(三)非星号、非三角号条款
1.
2.
3.
.........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格式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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