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赤湾二路电力隧道新建工程及左炮台路改造工程自购物资-透水混凝土-询价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深圳市 发布日期:2026-07-19

【招标公告】赤湾二路电力隧道新建工程及左炮台路改造工程自购物资-透水混凝土-询价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深圳市 采购单位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赤湾二路电力隧道新建工程及左炮台路改造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赤湾二路电力隧道新建工程及左炮台路改造工程
自购物资 透水混凝土 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WSD-WZCG-2026-04
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就中铁十二局赤湾二路电力隧道新建工程及左炮台路改造工程项目自购物资(透水混凝土)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询价项目赤湾二路电力隧道新建工程及左炮台路(赤湾六路-赤湾二路)改造工程,位于蛇口及大小南山片区,电力隧道起点为妈湾电厂,沿赤湾二路、左炮台路北至松湖变电站,全长约2.61千米,隧道内可容纳2回路220千伏GIL管道、4回路220千伏和2回路110千伏高压电力电缆,采用盾构+明挖+顶管施工,盾构段长约2400米,采用圆形断面,内径尺5.5米,明挖段长约50米,采用矩形断面,其中30米内净尺寸为2.8×2.6米,20米内净尺寸为5.0×3.0米;顶管段长约49米,采用双层圆形断面,内径尺寸3.5米。全线共设四座盾构井及两座顶管井。另外本工程还包含2#井至鹏博士变电站2回路110千伏电缆连接线及松湖变电站至赤湾变电站的2回路110千伏电力通道。本工程仅实施电力隧道主体。道路工程涉及左炮台路改造,改造范围南起赤湾二路,北至赤湾六路,全长约640米,规划红线宽度18米,改造道路标准段宽13.5米,双车道规模,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千米/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电力隧道、道路、交通、排水、电气、管线改迁、绿化、交通疏解、水土保持、海绵城市等,具体以施工图设计为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投入 100 %,合同工期为70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2月30日。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6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其它要求: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竞价,不接受非法人单位竞价。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竞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本次询价透水混凝土现场施工要求为预拌,不接受非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企业报价。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项目名称
交货地址
交货日期
备注
1
透水混凝土
C20

900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赤湾二路电力隧道新建工程及左炮台路(赤湾六路-赤湾二路)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深圳市南沙区左炮台路(赤湾二路-赤湾六路)
如需要,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勘察
2026/8/10-2027/12/30
基层
2
透水混凝土
C25

200
基层
3
透水混凝土
C30

500
基层
4
透水混凝土
C30

200
面层
合计


1800





3.2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水泥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42.5级的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要求。不同等级、厂牌、品种、出厂日期的水泥不得混存、混用。
透水水泥混凝土采用的集料,必须使用质地坚硬、耐久、洁净、密实的碎石料,碎石的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4685中的二级要求,并符合《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CJJ/T 135-2009中表 3.1.4 规定。
透水水泥混凝土的性能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目
计量要求
性能要求
耐磨性(磨痕长度
mm
≤30
透水系数(15℃)
mm/s
≥0.5
抗冻性
25次冻融循环后抗压强度损失率
%
≤20
25次冻融循环后质量损失率
%
≤25
连续孔隙率
%
≥10
强度等级
-
C20
C25
C30
抗压强度(28d)
MPa
≥20
≥25
≥30
弯拉强度(28d)
MPa
≥2.5
≥3.0
≥3.5

透水水泥混凝土其余未尽事宜按照设计图纸以及《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CJJ/T 135-2009)实施。
(二)合同交货计划
双方签约后,由买方向卖方提供。
(三)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要求投标人具有足够的运输保障能力和运输组织能力。
(四)验收要求
1、卖方提供货物必须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国家、行业最严标准要求。卖方应提供货物的出厂检验证明,买方要求卖方提供第三方的检验证明的,卖方应给予提供。
2、货到买方指定地点后,买卖双方共同对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等予以确认,清点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并签署相关手续,作为结算依据。结算数量若与本合同第一条不一致,不影响税率的适用。
3、数量验收:双方以合同约定的单位进行数量验收。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买方进行过磅抽查(抽查比例不小于当期供应总车数的20%),若被抽查车次送货单总方量与实际过磅核定方量(以施工配合比确定抽检过磅的商品混凝土容重)误差在±2%以内(含±2%),则当期以卖方送货单方量结算;若误差超过±2%,则当期所供混凝土量以实际过磅核定比例结算数量。卖方送货至买方工地指定地点,如卖方供应的物资不是合同约定或计划指定的厂家产品,买方可拒收,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4、检验:买方有权对混凝土质量进行抽检,质量抽检不合格的混凝土,严禁用于本工程,若合同期内出现三次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不合格的情况,买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损失。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注意:如发现以上有不合要求的事项,买方可以拒收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买方接收不符合要求的货物时,卖方需同意减少价款,具体数额由双方届时商定。
如需要通过检验检测的验收产品(材料),或使用一定周期后才能发现的问题,经检测属于卖方提供货物本身的问题,买方在30天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不合格产品(材料)的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清退由卖方负责,相应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款。卖方在接到买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3结算和付款
3.3.1询价物资实行固定单价结算,每月16日至次月15日为一个供应结算周期。
3.3.2货款结算方式:详见询价文件。
3.3.3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为半年,从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金额中)满后30天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由买方无息支付给卖方,但遇买方账户被查封等情况,质保金支付相应顺延,顺延时间最长不超过工程竣工结算验收合格后半年,顺延期间不计息,不违约。如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卖方不能按保证条款进行及时有效解决时,买方可从质保金中做相应扣减,不足部分,买方可另行主张。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纠纷,且质量纠纷的解决日期超出质量保证期,则质量保证金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此期间质保金不计息),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3.3.4支付方式:买方可选择银行转账、承兑汇票以及银信/铁建银信、银行供应链等方式付款(相关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因付款方式可能造成的卖方财务费用或供货成本上升,由卖方自行承担,不引起本合同价款的增加。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及大小南山片区中铁十二局赤湾二路电力隧道新建工程及左炮台路(赤湾六路-赤湾二路)改造工程现场指定地点。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本次物资询价采购文件无需购买,报名成功后即可自行下载查看。
4.2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4日11时00分。
4.4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评审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合理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
七、其他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西线街39号
2.采购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赤湾二路电力隧道新建工程及左炮台路(赤湾六路-赤湾二路)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373945051@qq.com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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