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和泰村12小区发枝住宅对开土地临时租赁结果公示

所属地区:广东中山市 发布日期:2026-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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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中山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和泰村12小区发枝住宅对开土地临时租赁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陈棋光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中山市东凤镇和泰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有位于和泰村12小区发枝住宅对开土地,现与承租方临时租赁三个月作过渡使用:
一、临时租赁方:***
二、物业概况:
位于和泰村12小区发枝住宅对开土地,租赁土地面积约4亩。
三、交易方式:以自行交易方式与***临时租赁。
四、临时租赁期限:
临时租赁期限为:三个月整,即2026年5月1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
五、租金计收:
该物业的租金从2026年5月 1日开始计租,租金为人民币每年每亩1800元,即4亩×1800元/亩/年=***元/年,月租金为***元/年÷12=600元/月。
乙方须在须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一次性缴交完毕3个月租金,村经联社收取租金时开具村的专用收款收据。如延期未缴交租金的,每逾期一天须向村经济联社支付所欠租金金额的0.4%违约金。经村催收,逾期20天乙方仍未足额缴交租金的,视承租方单方违约,村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并收回物业使用权。以上租金不含税,因租赁产生的租赁税,双方约定由村负责承担。
七、合同保证金
合同保证金沿用旧合同保证金¥:17388.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柒仟叁佰捌拾捌元整),该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存放在村财务处。租赁期满后,村对物业及公用配套设施检查无损并在承租方未拖欠租金且结清所有费用(水电费、租金、经营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及有关部门应收取的费用等)后,村退还保证金给承租方(不计利息)。
公示时间: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11日
中山市东凤镇和泰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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