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电建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陆丰核电项目其他管件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中国电建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陆丰核电项目其他管件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汕尾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陆丰核电项目部其他管件采购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编号:PC-0124-26J6-FG1186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陆丰核电项目部
其他管件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文件
采 购 人: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二○二陆年肆月
目 录
陆丰核电项目部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联系方式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九、纪检监督机构
十、受限供应商
询价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 采购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5 费用承担
1.6 保密
1.7 语言文字
1.8 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10预备会
1.11 响应和偏差
2.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
2.4 对采购文件的异议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2 报价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
3.4 响应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6 备选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4.递交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启
5.1 开启时间和地点(A)
5.1 开启时间和地点(B)
5.2 开启程序
5.3 开启异议
6.评审
6.1 评审小组
6.2 评审原则
6.3 评审方法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2 成交通知
7.3 履约担保
7.4 签订合同
8.重新询比和不再询比
8.1 重新询比
8.2 不再询比
8.3 转为谈判采购
8.4 转为直接采购
9.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9.3 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9.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 投诉
10.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审办法(最低价法)
第四章 合同及附件
附件一:合同模板
范本使用说明(注:该说明实际签订时应删除)
一、 供货范围
二、 合同价格
三、 质量要求
四、 交货及验收
五、 价款结算
六、 货款支付
七、 违约责任
八、 争议解决
九、 其它约定事项
十、 合同生效及有效期
附表:
附表1:供货清单
附表2:到货验收资料清单
附表3:物资采购结算单
附件:(首次签订合同时签订,年度更新一次,合同归档时上传系统)
附件1:物资采购廉政协议书
附件2:产品不侵权承诺书
附件3:商业保密协议
附件4:防造假承诺书
附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四:防造假承诺书(分包商 / 供应商 / 服务商)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供应商资格条件自查表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响应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响应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六、商务偏差表
七、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交货计划表
三、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四、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五、技术参数对比数(选择使用)
第六章 需求一览表
第七章 技术规范
本次招标的其他管件按照采购文件附件中的采购技术规格书《AFG-GQ-Z0-CBES0022 碳钢管道及管件采购技术规格书》和《AFG-GQ-Z0-CBES0024 不锈钢管道及其管件采购技术规格书》执行。
1. 总则
2. 主要标准与规范
3. 供货范围
4. 到货验收要求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24-26J6-FG1186
一、采购条件
中国电建陆丰核电项目部(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广东陆丰核电1、2号机组常规岛其他管件,计划使用项目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广东陆丰核电规划建设六台百万千瓦核电机组,一期建设两台AP1000机组。本项目为其常规岛内的其他管件采购。
2、采购范围:其他管件。具体规格、型号、材质及数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中的《报价汇总表》及采购文件附件中的询价单。
3、采购数量:具体内容详见报价汇总表及采购文件附件中的询价单。
注:所有管件按照采购文件附件中的采购技术规格书执行《AFG-GQ-Z0-CBES0022 碳钢管道及管件采购技术规格书》和《AFG-GQ-Z0-CBES0024 不锈钢管道及其管件采购技术规格书》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并接受订送货通知单后14天内(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5、交货地点:广东陆丰核电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详见采购文件附件中的采购技术规格书及第六章《技术规范》。
7、业主对供应商的审核要求:
本项目业主为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依据其管理程序要求,供应商应通过业主及其聘请的监理审批。报审所需资料如下,供应商应按要求随响应文件提交。若未按要求提交资料、资料不全,或报审资料未通过审批,其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1) 生产厂家提供的资料如下:厂家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简介,生产设备清单(加盖公章),产品合格证+产品出产检验报告,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业绩清单(加盖公章)以及以前签过的业绩合同首尾页(如有最好是核电项目的2-3份),(如有)生产许可证、生产车间仓储车间面积简介,产能简介
(2) 代理商提供的资料如下: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授权书(必须法人亲自签字)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本采购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并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以及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采购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
3.供应商能开具普通发票。
4.供应商应具有类似核电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由类似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合同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和合同总金额不得遮挡;框架合同须提供实际签约量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7.1 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7.2 原材料进厂复检报告。
7.3 进口材料商检报告(如有)。
7.4 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7.5 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7.6 供货清单(装箱单)。
7.7 焊缝无损探伤检验报告。
8.供应方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包括(以下但不限于)。
8.1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8.2 供应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8.3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
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
8.4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
形尺寸、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8.5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
9.拟中标供应商的资质证明资料由我司报审项目业主方,必须经过项目业主和业主聘请的监理部门审批通过。
注: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6年 5 月3 日23 时 00 分(北京时间)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powerchina.cn)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免费提供。供应商可在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CA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
(1)已注册的供应商:明确响应标段,下载采购文件;
(2)未注册的供应商:登录“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s://bid.powerchina.cn)右侧快捷入口-切换“新版登录”-“供应商登录”进行供应商注册,完成注册后,明确响应标段,下载采购文件;
(3)登录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首页-服务中心,可下载《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管理手册(供应商端)》、《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5 月3 日23 时 00 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投标工具下载: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s://bid.powerchina.cn)门户服务-下载中心-中国电建采购招标平台投标管家。
2、本次采购将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
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投标。登录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后,点击左侧“CA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制作,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3、供应商须登陆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4、响应文件的开启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开标工具全流程远程在线开启。
5、响应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6、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咨询入口:网站首页-服务中心-“登录系统,联系您的专属业务顾问”。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powerchina.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陆丰核电项目部
联 系 人:***
电 话: ***
电子邮箱: 1300132996@qq.com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联 系 人: 张如安
电 话: 18366136291
电子邮箱:zhangruan@powerchina-ne.com
九、纪检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提出投诉,邮箱地址:jcsj@powerchina-ne.com,电话:0531-89812202、89812317。
十、受限供应商
执行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限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及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程序》相关规定。
年 月 日
第二章 询价响应人须知
询价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公司管理制度,本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
1.3.1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包含对生产厂家的资质要求,对供应商的业绩要求包含对响应材料的业绩要求。
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或标段中递交响应文件,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
(17)被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者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列入受限供应商名单,且在受限期内;
(18)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询比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组织踏勘现场
(1)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
(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意外责任。
(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3不组织踏勘现场
供应商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安全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1.10预备会
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产品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1.11.3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2.1.1采购文件包括:
(1)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及附件;
(5)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6)需求一览表;
(7)技术规范;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过采购平台向采购人提出,要求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在采购平台公布。
2.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2.3.2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修改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短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4 对采购文件的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响应保证金(若需)
(4)资格审查资料
(5)报价表
(6)商务偏差表
(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若需)
(8)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交货计划表
(3)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4)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5)技术参数对比表(选择使用)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报价
3.2.1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为准,修正总报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中的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4 响应保证金
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参加的,其响应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金额、担保形式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评审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
3.4.3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5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和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若以下要求与本章第1.4款及第一章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不一致的,以本章第1.4款及第一章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为准。
3.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及其生产厂家(适用于代理商参加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响应设备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1)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产品取得证书”或“检验报告”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5.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与的,本章第3.5.1项至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方案
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备选方案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6.2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
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进行编写。
3.7.2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交货期、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1)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并加盖单位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递交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A)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1(B)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有附表。
4.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A)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2(B)供应商通过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4.3.2(A)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2(B)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采购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启
5.1 开启时间和地点(A)
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启,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 开启时间和地点(B)
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过采购平台公开开启,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启程序
(A)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
(1)宣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开启会开始,参加会议的代表将手机设置为静音。
(2)介绍到会领导和采购人代表;介绍本次监督部门及监督人员职务、姓名;
(3)介绍分标情况和参加询比的单位情况;
(4)采购人代表讲话;
(5)监督人员(或主持人)宣读工作纪律;
(6)主持开启:
A、请参加询比的派代表(至少2名)检查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若有异议请供应商授权代表现场提出。
B、开启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按响应文件递交的先后逆序进行开启,即按先到后开,后到先开的原则;
C、介绍开启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开启人、宣读人、记录人、监督人姓名;
D、进行开启:宣读人宣读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纸质版正副本份数、响应保证金情况、交货地点、报价等内容。
E、宣读完毕,请供应商授权代表确认开启记录,有异议现场举手提出;无异议则打印开启记录表,由供应商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同时请采购人代表、宣读人及记录人签字确认。
(7)主持人介绍后续评审安排和发出澄清问题的计划时间和方式,提醒供应商代表保持通讯畅通。
(8)主持人宣布开启会议结束。
(B)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
采购平台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并公布开启记录表。
5.3 开启异议
供应商对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现场提出来,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在案。
6.评审
6.1 评审小组
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
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投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方法
6.3.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3.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管理制度确定成交人。
7.2 成交通知
根据定标结果,在采购平台公示不少于三天。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3.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询比和不再询比
8.1 重新询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重新询比:
(1)获取采购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
(2)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
(3)到响应截止时间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
(4)有效供应商不足3个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采购的。
8.2 不再询比
重新询比后,供应商或有效供应商仍少于3个的,可改用其他采购方式。
8.3 转为谈判采购
采购截止时间止,供应商为2家时,经采购机构批准可以转为谈判采购。
8.4 转为直接采购
采购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只有1家时,经采购机构批准可以转为直接采购。
9.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或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 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5日内向公告/邀请函所公布的纪检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本采购项目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全流程:供应商通过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办理数字证书、下载安装投标管家、CA证书插件等投标工具,远程在线编制、加密、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办法(最低价法)
为规范公司采购工作,根据股份公司和公司有关采购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各包件供应商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供应商递交的采购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供应商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采购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采购响应”的,按照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供应商递交的采购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采购文件,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二、评审原则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审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审工作,成立评审小组和工作小组。
2、评审小组
2.1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审小组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
2.3评审工作由评审小组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购人组成工作小组,在评审期间为评审小组服务。
3.2接受评审小组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内容
1、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响应保证金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
(10)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总价经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12)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3)依据有限数量制原则未进入详评的。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总报价。
1.2.2评审小组按以上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供应商不能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响应文件澄清
2.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报价水平等,评审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审小组组长确认后发出。
2.3供应商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和供应商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评审小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2经评审的报价
3.2.1经评审的报价计算公式
经评审的报价=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修正
3.2.2遗漏修正
审核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
3.3评审及排序
本采购项目将视具体情况推荐一至三名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将按照经评审的价格从低到高排序依次推荐的原则进行,推荐结果将在评审报告中载明。经评审的报价相等时,按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按并列推荐。
五、评审报告
1、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小组起草,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审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审标报告中阐明。
2、评审小组在评审报告中根据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3、评审报告可包括以下内容:
(1)开启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否决的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包括经评审的报价计算,汇总排序;
(4)推荐成交候选人;
(5)成交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若成交候选人的报价中有重复计算时,重复计算情况作叙述。
第四章 合同及附件
附件一:合同模板
附件二: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采购产业链“两个零容忍”承诺书
附件三:无造假承诺书
附件四:防造假承诺书(分包商 / 供应商 / 服务商)
附件一:合同模板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XXXX项目
XXXX物资采购合同
买方: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卖方:
合同签约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
XXXX年XXXX月
范本使用说明(注:该说明实际签订时应删除)
1、本简易合同范本适用于“一次性供货”、合同金额不大(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无预付款以及采购技术规范要求的标准材料、简单非标材料、零配件等。
2、各单位结合所需物资实际情况和特点,参考本范本进行编制,以确保合同的实用性与规范性。
3、使用本范本同供应商首次签订合同时,各单位须同供应商单独签订公司最新版的“物资采购廉政协议书”、“产品不侵权承诺书”、“商业保密协议”、“防造假承诺书”(适用于核电项目)与“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后续每年进行年度评审时更新一次,合同归档时作为合同附件一并上传系统归档。
目 录
陆丰核电项目部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联系方式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九、纪检监督机构
十、受限供应商
询价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2.采购文件
3.响应文件
4.递交
5.开启
6.评审
7.合同授予
8.重新询比和不再询比
9.纪律和监督
10.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审办法(最低价法)
第四章 合同及附件
附件一:合同模板
范本使用说明(注:该说明实际签订时应删除)
一、 供货范围
二、 合同价格
三、 质量要求
四、 交货及验收
五、 价款结算
六、 货款支付
七、 违约责任
八、 争议解决
九、 其它约定事项
十、 合同生效及有效期
附表:
附表1:供货清单
附表2:到货验收资料清单
附表3:物资采购结算单
附件:(首次签订合同时签订,年度更新一次,合同归档时上传系统)
附件1:物资采购廉政协议书
附件2:产品不侵权承诺书
附件3:商业保密协议
附件4:防造假承诺书
附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四:防造假承诺书(分包商 / 供应商 / 服务商)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供应商资格条件自查表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响应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响应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六、商务偏差表
七、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交货计划表
三、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四、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五、技术参数对比数(选择使用)
第六章 需求一览表
第七章 技术规范
本次招标的其他管件按照采购文件附件中的采购技术规格书《AFG-GQ-Z0-CBES0022 碳钢管道及管件采购技术规格书》和《AFG-GQ-Z0-CBES0024 不锈钢管道及其管件采购技术规格书》执行。
1. 总则
2. 主要标准与规范
3. 供货范围
4. 到货验收要求
经买卖双方友好协商,就下列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一、 供货范围
1.卖方为买方供应xx材料一批,详见附表1:供货清单;
2.供货范围还包括与合同材料验收、安装、使用、竣工资料整理等相关的全部技术资料(含纸质版、电子版)、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且上述配套物品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现材料存在任何损坏(买方原因导致的损坏情况除外)、短缺、型号不符等情况,卖方应及时免费补供或更换。
二、 合同价格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单价保持不变,除非双方签署书面合同变更。本合同单价为交货至买方指定地点的综合单价,含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及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买方无须另行支付任何名义的额外价款。3.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金额: ,税率 %,其中不含税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金额 整;增值税金额 元,人民币大写金额 整。
如因国家对增值税的税率进行调整,已提交发票部分的合同材料增值税不做调整,未提交发票部分的合同材料增值税按国家新税率调整(不含税价部分保持不变),买卖双方应签订合同变更协议。
4.发票要求(以下二选一):
(1)简易计税项目: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合法有效的普通发票,发票开具金额与双方结算金额保持一致。
(2)一般计税项目:卖方应向买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税率与结算金额、税率保持一致。
三、 质量要求
卖方提供的合同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正负偏差有特殊要求的应注明);质量保证期为 年,自买方现场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若物资需安装调试的,质保期自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计算,期间出现的合同材料自身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免费更换或补供,并承担由此对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买方受到经济损失金额的15%和本合同暂定总价的10%中较高者为准)。
四、 交货及验收
1、交货地点和时间:卖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产品交付至买方下列指定地点(具体地址): ,收货联系人: ,联系电话: 。
2、卖方车板交货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承担产品运费及运输保险费等相关费用。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直至产品在约定交货地点完成交付并经买方现场签收为止。
3、卖方产品包装及标识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包装物不回收。
4、卖方交货时应同时携带“随车同行单”(随货同行单应注明采购合同编号),以便买方现场人员核对、签收。买方现场人员仅对货物数量和外观进行初步核对无误后方可在“随车同行单”上签收,该签收仅作为办理“物资结算单”的数量结算依据,不视为买方已完成质量检验或放弃对隐藏瑕疵、内在质量问题提出异议的权利。
5、卖方交货时,应按照附表2中的资料清单,向买方提交合格的相关资料,以便合同材料现场到货验收顺利。若在现场验收过程中发现资料有遗漏,或提交的资料不合格,卖方应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免费重新提供。
6、卖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买方现场验收工作,包括业主对合同材料的验收。
五、 价款结算
货到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卖方按附表3要求编制结算单,附带买方签收的随车同行单等买方收货凭证,提交买方审核。未完成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不在结算范围之内;已结算的材料如在质量保证期内经进一步检验发现存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问题,买方有权以通知形式对相应部分结算金额予以扣减,如已支付,可在任何对卖方应付款中扣减、要求卖方返还或者从卖方提供担保中扣回。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结算资料后予以审核,审核通过后,双方在结算单上签字盖章确认;审核不通过的,买方书面告知卖方需补充的资料,卖方应在3日内补正。4.卖方对结算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审核意见后3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双方协商解决;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认可买方审核结果,作为双方结算结果。
5.结算单经双方确认后,作为买方支付货款的唯一依据,无双方签字盖章的结算单(上述第4款视为结算依据除外),买方有权拒绝付款。
六、 货款支付
1.支付币种:人民币或其他币种。
2.支付方式:银行电汇、信用证、支票、银行承兑(可选一种或几种)。
3.支付进度:【以下仅供参考,可视具体情况而定】
1)交货款:为结算金额的90%。卖方向买方提交下述资料,且相应合同材料已按约定完成交付并通过验收、无影响正常使用的质量问题时,买方在审核无误后()个月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材料交货款。若发现存在未完成交付、未通过验收或资料不齐全的情形,买方有权相应减少或暂缓支付上述交货款。
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结算单及相关附件;
结算金额90%的财务收据(须加盖卖方财务专用章);
经买方认可的结算金额100%的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
2)质保金(或尾款):为结算金额的10%。本项目质量保证期结束且在质量保证期内不存在未处理完毕的质量问题、缺陷或由此引起的买方损失赔偿事项后1个月内,卖方向买方提交合同最终总货款10%的财务收据(加盖卖方财务专用章),经买方审核无误后,向卖方无息付清。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相关纠纷尚未处理完毕,买方有权不支付全额或认为适当的部分质保金。
4.卖方账户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买方,自买方收到该书面通知后生效。卖方未及时通知导致付款错误、迟延等后果的,卖方自行承担。
七、 违约责任
1.卖方违约责任
(1)提供的合同材料技术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买方有权拒收、退货或要求卖方免费返工、更换、补供,并有权选择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卖方应承担相关材料费(包括往返运费、装卸费、返工或更换费用,以及买方重新采购替代产品的费用,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卖方没有在合同约定交货期内交货至交货地点的,买方有权取消部分或全部合同材料供货,并有权另行向第三方采购,由此产生的价差损失及其他直接经济损失均由卖方承担。除上述权利外,卖方还应按每周1%合同总价(或交货延误材料金额)(不足一周按一周计),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承担交货延误违约金并不免除卖方继续供货及赔偿买方前述损失的责任。
(3)相关验收资料交货延误,视同相关合同材料延误。
(4)因上述拒收、退货、取消部分或全部材料供货、交货延误等情况,卖方还应承担因此而导致买方增加的相关直接费。卖方除承担不合格物资的材料费、运输费外,还应承担买方为接收、检验不合格物资产生的人工费、检测费、场地占用费等全部费用。
(5)卖方提供的物资存在假冒伪劣、伪造材质、伪造检测报告等造假行为的,视为根本违约,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卖方退还已支付的全部货款,并按合同总价的30%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买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业主索赔、项目停工损失、重新采购差价等)。
2.买方违约
(1)若买方逾期支付相应货款,且该逾期并非由于卖方未按约定完成交付、验收资料不齐、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其他卖方违约原因所致,卖方有权诉求货款逾期利息。货款逾期利息按合同签订当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准计算,计算方式为按月计息,不足一月不计息。
(2)除依据本合同及法律规定买方应承担的逾期付款利息外,卖方不得再就买方逾期付款行为向买方主张任何其他形式的违约金、罚款或损失赔偿。
八、 争议解决
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先行友好协商解决。
2.任一方发出载明争议事实与请求的书面协商通知之日起三十(30)日内未达成书面和解协议,或对方拒绝/逾期不予答复的,视为协商不成。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济南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履行,任何一方不得单方中止合同履行,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 其它约定事项
1.卖方进入买方施工现场,需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管理要求,因不遵守买方的健康、安全、环境等各项管理规定时,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及第三方损失均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使买方免受任何索赔、罚款或其他不利后果。如买方因此被追究责任或发生支出,卖方应全额赔偿并承担相关费用。
2.卖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未经买方书面同意的转让行为无效,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相当于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责任,买方有权直接在应付款中扣除违约金或要求卖方补足。
3、金钱债权转让:
(1) 卖方就其对买方享有的金钱债权应依法转让,并经买方同意,转让前,必须向买方提供下列文件(原件),并经买方核验真实,买方在核验文件真实性期间,有权暂停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a) 卖方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债权转让通知书》,须载明受让人全称、债权金额、对应的合同/订单号及卖方要求买方向受让人付款的明确指令;
(b) 卖方与受让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复印件,以及受让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卖方转让其金钱债权的,不免除其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该等义务不因债权转让而转移或消灭,卖方仍应独立向买方承担全部责任。买方对受让人享有其在原合同项下对卖方的全部抗辩与抵销权,包括但不限于因货物质量、延期交付、售后问题等产生的扣款、索赔或违约金。
(3)如卖方主体正在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案涉债权被查封、冻结、划拨,买方有权在权利归属或清偿路径未获权威明确前,拒绝向受让人履行并暂缓付款;必要时买方可将应付款项依执行机关指令或经三方法院确认的路径支付,视为有效清偿。
(4)卖方进入破产程序之日起,买方仅向破产管理人或依法指定账户清偿为有效清偿;任何向非管理人的清偿,买方有权拒绝。卖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并提供破产受理裁定、管理人信息及收款账号。因转让与破产程序并存导致的多头主张等风险与费用,由卖方承担。
(5)因债权转让增加之履行费用由卖方负担;因转让导致买方发生的合理费用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与执行费用、鉴定费、账户变更手续费、跨行跨境支付成本等),由卖方赔偿。买方顺延付款期限直至前述费用获清偿或提供相应担保。
(6)卖方及受让人应配合提供债权真实性、存续状态、未设定负担或优先权的声明与证明文件。买方对材料存疑时,有权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核验,在此期间顺延付款不构成违约。
(7)卖方违反本条致买方遭受行政/司法不利后果或重复清偿风险的,应使买方免责并承担全部损失赔偿与违约责任;买方因此采取的保全、诉讼或执行措施之必要费用,由卖方承担。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通知、要求、声明及争议进入仲裁/诉讼后的一审、二审、再审与执行阶段文书均按合同签字页载明的地址、联系方式送达,以快递方式送达的,快递签收日为送达日;以电子方式(短信、微信、邮箱)送达的,发出日为送达日。一方地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未及时通知导致送达不能的,责任由该方自行承担。
5.因地震、洪水、台风、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7日内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双方根据不可抗力影响程度,协商决定部分履行、延期履行或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遭遇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恢复履行合同义务。
十、 合同生效及有效期
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买方执______份,卖方执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通过云链签署则为:本合同通过互联网在线订立,属于数据电文形式,可有效表现合同内容并可随时调取查用,视为书面形式。各方同意采用电子签名完成签署)。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且所有款项结清之日止。但卖方仍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售后服务义务,并对所有责任属卖方的质量遗留问题实行“三包”,直至质量保证期届满及所有因质量问题产生的纠纷处理完毕、买方损失获得足额赔偿为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xxx项目
附表:
附表1:供货清单
注:对于按重量计量的材料,合同中必须明确重量计量的类型:图纸设计重量、理论重量、实际重量(现场称重)。合同中约定为“图纸设计重量”和“理论重量”的材料,现场“样品称重”和“抽样称重”仅作为验证供货材料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的办法,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
附表2:到货验收资料清单
附表3:物资采购结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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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首次签订合同时签订,年度更新一次,合同归档时上传系统)
附件1:物资采购廉政协议书
附件2:产品不侵权承诺书
附件3:商业保密协议
附件4:防造假承诺书(核电项目适用)
附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1:物资采购廉政协议书
物资采购廉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特签订本协议书。
一、 协议内容
1.甲方责任
认真履行物资采购合同,甲方人员不得索要、收受乙方的财物,不得接受乙方的宴请,不得参加乙方邀请的营业性娱乐、观光旅游等活动,不得以其它任何方式谋取私利。
2.乙方责任
认真履行合同,优质优价供货,不得向甲方人员馈赠财物,不得宴请甲方人员,不得邀请甲方人员参加营业性娱乐、观光旅游等活动,不得以其它任何方式贿赂甲方人员。不得使用甲方支付的材料款行贿本项目业主人员、政府主管部门有关人员。
二、 责任追究
1.甲方人员不认真履行合同,工作中刁难、推诿,索要、收受乙方的财物,参加乙方的宴请、营业性娱乐、观光旅游等活动,或以其他方式谋取个人利益的,依据甲方《公司职工违规违纪处罚规定》和《员工手册》严肃处理。
2.乙方向甲方人员馈赠财物,宴请甲方人员,邀请甲方人员参加营业性娱乐、观光旅游等活动,或以其他方式贿赂甲方人员的,则被列为廉洁失信供货商,已签订供货合同的,甲方视情况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或者待合同执行完毕后予以清退,暂停或者终止乙方合格供货商资格。
3.监督制约。公司纪委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单位工作考核,对物资采购廉政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甲乙双方相互监督协议执行,同时接受广大职工和社会监督。
中电建核电公司***公司(单位/项目部)监督电话:******
中电建核电公司纪委监督电话:0531-89812433/89812313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
附件2:产品不侵权承诺书
产品不侵权承诺书
致: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为确保贵公司向我单位采购的产品符合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现我单位现就提供产品的有关知识产权问题作出如下承诺:
1、我单位承诺,提供的产品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及其授权许可人的知识产权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外观设计、著作权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知识产权权利及关联权利。
2、我单位承诺,提供的产品,如涉及知识产权,我单位为合法的权利人或授权许可人,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我单位承诺,如涉及我单位向贵公司供应的产品被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我单位承担所有责任,并承担贵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5、我单位承诺,所有我单位与贵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协议、订单中的产品,即使双方合作关系终止,本承诺书仍然有效。
6、我单位承诺,如有任何我单位提供的产品或者附随资料有关或引起的知识产权争议情形发生,我单位立即提供解决方案和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重新供应替代产品、支付许可费用、承担贵公司重新采购替代产品费用等),并继续履行未受影响的其它合同义务,同时与第三方交涉,自费进行争议处理,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赔偿因此给贵公司造成的损失。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商业保密协议
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甲方: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物资采购供应事宜进行商务谈判或合作履约,双方在洽谈或合作履约期间,均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触或掌握对方有价值的商业秘密资料(不论这些资料是以口头、书面或 其他任何形式表现的),且任何一方均承认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该等秘密资料将会损害对方研发相关产品及经营相关业务的能力或公司商业及其他利益,因此,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商业秘密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战略规划、管理方法、商业模式、财务信息、资信情况、改革改制计划、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投融资决策、市场调研报告、资源储备、客户信息、招投标事项等经营信息;也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技术数据、工艺流程、制作方法、施工工法等技术信息。以及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商业秘密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本协议的 保密期限,即任何一方对对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双方谈判期间、合同履行期间以及上述期间全部届满之日起十年。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和披露任何商业秘密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商业秘密。
(三)双方均须把对商业秘密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必须接触商业秘密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披露的商业秘密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谈判或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或合同解除、终止,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商业秘密以及包含或体现了商业秘密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
(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保密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商业秘密,但在任何情况下,对商业秘密的保护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七)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对方报告。
第三条 商业秘密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保存必要的商业秘密,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定义务与合同义务时使用该等商业秘密。
(二)甲乙双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或合作期满后的双方另行书面约定的合理期间,为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时,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时,使用商业秘密。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对接受方 有管辖权的政府监管部门或根据法律规定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社会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合理的、有限度的披露商业秘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应向对方支付不少于10000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果本条约定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受害方造成的损失,受害方有权进一步向对方主张损失赔偿。
在双方合同或合作期内,无论上述违约金给付与否,受害方均有权立即终止谈判或解除与违 约方的合同、合作关系,因终止谈判或解除合同、合作所造成的缔约过失赔偿责任、合同赔偿损失由违约方另行承担。
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
1.受害方为处理此事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差旅费、材料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等。
2.受害方因此而遭受商业利益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利润的损失、技术转让费用的损失等。
甲乙双方认识到,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任何一项的违约,都会给对方带来不能弥补的损害,并 且这种损害具有持续性,难以或不可能完全以金钱计算出损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执行任何有关损害赔偿责任外,双方确认受害一方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来减轻损失,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申请限制令和禁令。
第五条 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除外。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先行友好协商解决。
(二)任一方发出载明争议事实与请求的书面协商通知之日起三十(30)日内未达成书面和解协议,或对方拒绝/逾期不予答复的,视为协商不成。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济南进行仲裁。双方确认,上述仲裁约定为解决本合同项下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的唯一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均不得就同一争议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仲裁裁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履行,任何一方不得单方中止合同履行,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 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都有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
(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防造假承诺书
防造假承诺书
致: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本公司(全称: )作为贵公司的合作方(分包商 / 供应商 / 服务商),为严格落实核安全责任及两个“零容忍”(违规操作零容忍、弄虚作假零容忍)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合同义务,确保供货、施工或服务符合法定要求及合同约定,杜绝任何形式的质量欺诈或弄虚作假。
二、建立健全供货、施工或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据可查”,实现全过程质量可追溯。
三、保证所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合格证书、施工记录、服务日志等)真实、准确、完整,绝不伪造、篡改或提供虚假文件。
四、通过强化内部管理、深化质量诚信教育,推动全员树立 "违规操作零容忍,弄虚作假零容忍" 的责任意识,切实将质量诚信准则贯穿于工作全过程。
五、在与分供方的合同中明确质量诚信条款,确保其提供的产品及文件真实可靠。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接受甲方依据《供方造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后附)进行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甲方因虚假文件或质量问题导致的全部损失;接受甲方采取的合同解除、履约保证金扣除等处理措施;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作为供需双方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供方造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
1 目的
为严格落实“两个零容忍”,规范公司供方造假行为处理流程,明确防造假工作职责及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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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范围
适用于公司民用核设施建造活动中为公司提供工程、物项及服务的法人或其它组织(以下简称:供方)
3 定义
集团: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指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游单位:指与公司建立合同关系的甲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
供方:又称直接供方,能够为公司提供工程、物项及服务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分供方:又称次级供方,是为供方提供生产原料、零部件或辅助服务的主体
4 引用文件
《核质量保证大纲》Q/PCNE-36-A001
《核电防造假管理程序》Q/PCNE-36-B031
《采购供应商管理程序》Q/PCNE-05-B002
5 职责
5.1核能事业部
5.1.1负责组织建立违规造假处理机制和处理措施。
5.1.2参与供方造假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5.2采购中心
5.2.1负责供方黑名单的建立和维护。
5.2.2组织供方评审与采购阶段造假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5.2.3组织供方资格恢复的评审及管理。
5.3 设备物资部
5.3.1组织设备、材料供方履约阶段造假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5.4 经营管理部
5.4.1参与工程供方履约阶段造假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5.5 检测中心
5.5.1组织检测与计量供方造假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5.6战略与投资管理部
5.6.1参与供方造假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5.7质量控制部
5.7.1参与供方造假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5.8 核电项目部/分公司
5.8.1负责或配合公司对本单位供方造假事件的调查、处理和上报。
5.8.2负责对供方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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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程序
6.1造假行为的报告调查与处理
核电项目部/分公司在发生或发现造假问题时,应在24小时内报相关部门及核能事业部。采购中心负责组织供方评审与采购阶段造假事件的调查和处理,设备物资部负责组织设备、材料供方履约阶段造假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检测中心负责组织检测与计量供方造假事件的调查和处理。造假行为的报告与调查具体执行《核电质量事件管理程序》Q/PCNE-36-B043。
6.2造假行为的处置措施
6.2.1处置措施类别
处置措施类别包括组织处置措施和个人处置措施:
1)组织处置措施:
合同手段:包括列入黑名单(解除合同/终止合同、限制投标)、扣除违约金、赔偿损失;
管理手段:包括停工/供、整改、管理约谈等。
2)个人处置措施:包括对主要责任人一棒出局(纳入人员黑名单);根据调查结果及原因分析对相关人员进行更换关键岗位人员、取消工作授权、重新培训上岗等。
6.2.2分级处置措施
公司将按照“表1供方造假行为分级处置措施”对造假行为情形进行处理,存在触发多条造假情形的,按照就高原则处理。对于造假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公司有权按照合同进行索赔。
表1供方造假行为分级处置措施
6.2.3组织处置要求
1)黑名单
根据造假行为分级处理措施为“黑名单”的,经调查确认后,调查责任部门将处理意见上报采购中心,纳入公司“黑名单”,采购中心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核电项目部/分公司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按照集团规定列入集团“黑名单”。纳入黑名单的,采购中心、相关部门、核电项目部/分公司不得邀请其参与公司任何采购活动;对于已生效或正在执行的合同,公司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解除/终止合同,对于需要供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设备物资部、核电项目部/分公司应强化风险管控和跟踪管理,直至完毕。
2)扣除违约金
根据确认的造假行为分级处理情况,公司有权按表2扣除违约金。
表2扣除违约金标准表
3)赔偿损失
因供方/分供方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供方应赔偿公司全部损失,接受公司采取的合同解除、履约保证金扣除等处理措施,并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4)其他处置措施
停工/供:发生的造假行为经认定需停工/供的,公司发出停工/供通知,验证合格后解除。
整改:发生的造假行为经认定需整改的,公司发出整改通知,并要求供方在规定时间内改正或消除影响,直至整改验收完成。
管理约谈:根据造假行为分级情形,采购中心组织有关部门约谈供方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供方针对造假行为进行原因和责任分析、反思整改及组织落实,对于落实或成效不显著的,则升级处置。
6.3 恢复评审管理
列入黑名单的供方/分供方限制期限到期后,如需恢复参与公司采购活动的,供方/分供方需提交恢复采购活动申请(见附件1),公司采购中心按照《采购供应商管理程序》Q/PCNE-05-B002重新组织评审合格后,方可参与相关的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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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记录
供方黑名单、调查报告
8 附件附录
附件1:关于恢复参与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采购活动的申请
附件1:申请文件格式
关于恢复参与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采购活动的申请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供方造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我方整改已完成或限制期已满,申请参与贵公司日常工程建设施工/采购活动,现将申请资料报送贵司。
本次上报的资料包括企业资质、关键岗位人员资质、整改记录、未受到政府单位行政处罚说明、违约金缴纳证明等(以上文件需加盖公章),相关文件我已审查认可,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负责,请您查收。
XXX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人授权委托书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职务+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同贵公司商谈、签订采购合同,并处理合同有关履约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二: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采购产业链“两个零容忍”承诺书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采购产业链“两个零容忍”承诺书
核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核电工程建造质量是核安全的基石。为确保满足核安全法规、相关导则以及核工业标准、规范的要求,促进施工、采购产业链践行核安全文化,全面落实“两个零容忍”(弄虚作假零容忍,违规操作零容忍),确保核安全设备安装质量,为核电厂长期安全稳定运行奠定可靠基础,共同抵制“违规操作、弄虚作假”行为,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为本公司提供核安全设备安装有关的物项或服务供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核安全标准,始终把核安全放在首要地位。
(二)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基本原则,坚持“严慎细实”的核心价值观,坚持“今天的工程质量就是明天的核安全”基本理念,坚守质量底线,确保核安全。
(三)建立“两个零容忍”行为准则和约束机制,对践踏红线者实施追责。
(四)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符合《HAF003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有关条款的质量保证大纲,并有效实施,确保所提供物项或服务的质量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并承担自己工作任务范围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五)在提供物项或服务管理活动中,严格执行“两个零容忍”和“六大禁令”。
两个零容忍 六大禁令
“弄虚作假”零容忍 禁止-无程序、不按程序操作
“违规操作”零容忍 禁止-不具备条件操作
禁止-带疑问操作
禁止-越点操作
禁止-未见证放行
禁止-造假、瞒报、谎报
单位公章 法人或授权人签字:
日期:
附件三:无造假承诺书
无造假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为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进行供货的过程中,我公司无弄虚作假行为。我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体系认证证书、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合格证等)均真实有效;我公司提供的产品均符合合同约定质量要求,无造假行为。若我公司供应产品、提供资料被认定为造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下处罚:
1、被买方发现并认定为造假行为或事件的(包含资料造假、实物造假),我公司向买方支付当批次采购订单价款的两倍作为违约金,我方无条件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换相关材料或文件,并赔付因此造成的买方所有损失。
2、如买方的上游单位(业主、监理)发现并认定为造假行为或事件的,我公司承担买方为此受到上游单位的经济处罚费用,标准为 50 万-100 万人民币;
3、如政府及相关监督单位发现并认定为造假行为或事件的,我公司承担买方为此受到上游单位的经济处罚费用,标准为 100 万-300 万人民币。
4、我公司在承担上述经济处罚费用的同时,承担因造假行为或事件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
法人或授权人签字:
日 期:
附件四:防造假承诺书(分包商 / 供应商 / 服务商)
防造假承诺书
(分包商 / 供应商 / 服务商)
致: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本公司(全称: )作为贵公司的合作方(分包商 / 供应商 / 服务商),为严格落实核安全责任及两个“零容忍”(违规操作零容忍、弄虚作假零容忍)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合同义务,确保供货、施工或服务符合法定要求及合同约定,杜绝任何形式的质量欺诈或弄虚作假。
二、建立健全供货、施工或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据可查”,实现全过程质量可追溯。
三、保证所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合格证书、施工记录、服务日志等)真实、准确、完整,绝不伪造、篡改或提供虚假文件。
四、通过强化内部管理、深化质量诚信教育,推动全员树立 "违规操作零容忍,弄虚作假零容忍" 的责任意识,切实将质量诚信准则贯穿于工作全过程。
五、在与分供方的合同中明确质量诚信条款,确保其提供的产品及文件真实可靠。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甲方因虚假文件或质量问题导致的全部损失;接受甲方采取的合同解除、履约保证金扣除等处理措施;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作为供需双方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项目编号:PC-0124-26J6-FG1186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陆丰核电项目
其他五金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供应商资格条件自查表
(必须填写,并以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为准)
注: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只需填写生产厂家资格信息;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填写代理商资格信息和所代理的生产厂家资格信息
目录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一、响应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响应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报价表
六、商务偏差表
七、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供货计划表
三、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四、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五、技术参数对比表(选择使用)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响应函
致: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总报价,税率是 %,响应材料品牌为 ,材料交货地点为 ,按合同约定履行所有义务。
2、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4、随同本响应函提交响应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5、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我方承诺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全部自理,不因项目终止而向采购人索赔。
供 商 应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自委托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结束止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响应保证金
采用保函形式的提供原件,保函原件在开启前送达指定地点(可邮寄),响应文件中采用扫描件。采用保证金形式附银行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采用保函,格式如下:
致: (采购人名称)
鉴于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参加 采购项目的询比,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供应商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或者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本保函在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四、资格审查资料
1、供应商基本情况及证书复印件
基本情况
注:本表可增加并扩展。
附: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产品检验证书复印件
4、代理商参与的还须提供的以下资料:
4.1制造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2制造企业的管理体系认证书复印件
4.3制造企业授权书(格式后附)
5、供应商银行信誉证明文件
6、供应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制造企业授权书(格式)
致: 采购人
我方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或地区)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企业,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 (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供应商地址)的 (供应商名称)作为我方的唯一授权代理人参加下列活动:
(1)代表我方参加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的询比,按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 (材料名称)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响应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响应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 (供应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 (供应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供应商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正式授权签字的代表 姓名、职务:
2、近年财务状况表
具体年份要求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正文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3、符合资格条件的业绩汇总表
3.1制造企业(制造企业参与时填写)
3.2代理商(代理商参与时填写)
注:1、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2、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五、报价表
1、报价汇总表 单位:
注:供应商所供管件的标准应执行采购文件附件中的采购技术规格书《AFG-GQ-Z0-CBES0022 碳钢管道及管件采购技术规格书》和《AFG-GQ-Z0-CBES0024 不锈钢管道及其管件采购技术规格书》。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7其它分项报价表 单位:
表格格式由供应商自行制定,若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本项可不申报。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六、商务偏差表
供应商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偏差外,我们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商务条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七、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供应商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偏差外,我们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技术要求。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交货计划表
注:1.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三、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描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供应商月度最大供应能力、仓储能力,交货进度保障措施;
2、产品质量承诺,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措施承诺;
3、售后服务措施。
4、其他响应说明及技术资料
四、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五、技术参数对比数(选择使用)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六章 需求一览表
可增加相应的文字说明:
第七章 技术规范
本次招标的其他管件按照采购文件附件中的采购技术规格书《AFG-GQ-Z0-CBES0022 碳钢管道及管件采购技术规格书》和《AFG-GQ-Z0-CBES0024 不锈钢管道及其管件采购技术规格书》执行。
1. 总则
本此采购其他管件适用于广东陆丰核电1、2号机组常规岛。
2. 主要标准与规范
供应方在供应所需物品过程中必须遵循(但不限于)以下标准的最新有效版本。当标准之间存在矛盾时,应按其中最高标准执行或按采购方书面确认的标准执行。
3. 供货范围
详见本文件《报价汇总表》。
4. 到货验收要求
提供符合要求的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出厂检测报告、型式检测报告、原材质量证明书、第三方检验报告(具体物品详见报价汇总表)。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陆丰核电项目部
其他管件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文件
采 购 人: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二○二陆年肆月
目 录
陆丰核电项目部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联系方式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九、纪检监督机构
十、受限供应商
询价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 采购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5 费用承担
1.6 保密
1.7 语言文字
1.8 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10预备会
1.11 响应和偏差
2.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
2.4 对采购文件的异议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2 报价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
3.4 响应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6 备选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4.递交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启
5.1 开启时间和地点(A)
5.1 开启时间和地点(B)
5.2 开启程序
5.3 开启异议
6.评审
6.1 评审小组
6.2 评审原则
6.3 评审方法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2 成交通知
7.3 履约担保
7.4 签订合同
8.重新询比和不再询比
8.1 重新询比
8.2 不再询比
8.3 转为谈判采购
8.4 转为直接采购
9.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9.3 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9.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 投诉
10.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审办法(最低价法)
第四章 合同及附件
附件一:合同模板
范本使用说明(注:该说明实际签订时应删除)
一、 供货范围
二、 合同价格
三、 质量要求
四、 交货及验收
五、 价款结算
六、 货款支付
七、 违约责任
八、 争议解决
九、 其它约定事项
十、 合同生效及有效期
附表:
附表1:供货清单
附表2:到货验收资料清单
附表3:物资采购结算单
附件:(首次签订合同时签订,年度更新一次,合同归档时上传系统)
附件1:物资采购廉政协议书
附件2:产品不侵权承诺书
附件3:商业保密协议
附件4:防造假承诺书
附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四:防造假承诺书(分包商 / 供应商 / 服务商)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供应商资格条件自查表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响应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响应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六、商务偏差表
七、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交货计划表
三、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四、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五、技术参数对比数(选择使用)
第六章 需求一览表
第七章 技术规范
本次招标的其他管件按照采购文件附件中的采购技术规格书《AFG-GQ-Z0-CBES0022 碳钢管道及管件采购技术规格书》和《AFG-GQ-Z0-CBES0024 不锈钢管道及其管件采购技术规格书》执行。
1. 总则
2. 主要标准与规范
3. 供货范围
4. 到货验收要求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24-26J6-FG1186
一、采购条件
中国电建陆丰核电项目部(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广东陆丰核电1、2号机组常规岛其他管件,计划使用项目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广东陆丰核电规划建设六台百万千瓦核电机组,一期建设两台AP1000机组。本项目为其常规岛内的其他管件采购。
2、采购范围:其他管件。具体规格、型号、材质及数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中的《报价汇总表》及采购文件附件中的询价单。
3、采购数量:具体内容详见报价汇总表及采购文件附件中的询价单。
| 序号 | 物资名称 | 材质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执行标准 | 单位 | 预估数量 | 预估单价 | 备注 |
| 1 | 其他管件 | 各种材质 | 各种规格 | 详见采购技术规格书 | 详见采购技术规格书 | 件/只/条/把/块 | 7995 | | |
注:所有管件按照采购文件附件中的采购技术规格书执行《AFG-GQ-Z0-CBES0022 碳钢管道及管件采购技术规格书》和《AFG-GQ-Z0-CBES0024 不锈钢管道及其管件采购技术规格书》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并接受订送货通知单后14天内(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5、交货地点:广东陆丰核电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详见采购文件附件中的采购技术规格书及第六章《技术规范》。
7、业主对供应商的审核要求:
本项目业主为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依据其管理程序要求,供应商应通过业主及其聘请的监理审批。报审所需资料如下,供应商应按要求随响应文件提交。若未按要求提交资料、资料不全,或报审资料未通过审批,其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1) 生产厂家提供的资料如下:厂家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简介,生产设备清单(加盖公章),产品合格证+产品出产检验报告,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业绩清单(加盖公章)以及以前签过的业绩合同首尾页(如有最好是核电项目的2-3份),(如有)生产许可证、生产车间仓储车间面积简介,产能简介
(2) 代理商提供的资料如下: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授权书(必须法人亲自签字)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本采购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并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以及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采购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
3.供应商能开具普通发票。
4.供应商应具有类似核电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由类似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合同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和合同总金额不得遮挡;框架合同须提供实际签约量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7.1 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7.2 原材料进厂复检报告。
7.3 进口材料商检报告(如有)。
7.4 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7.5 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7.6 供货清单(装箱单)。
7.7 焊缝无损探伤检验报告。
8.供应方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包括(以下但不限于)。
8.1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8.2 供应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8.3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
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
8.4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
形尺寸、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8.5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
9.拟中标供应商的资质证明资料由我司报审项目业主方,必须经过项目业主和业主聘请的监理部门审批通过。
注: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6年 5 月3 日23 时 00 分(北京时间)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powerchina.cn)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免费提供。供应商可在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CA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
(1)已注册的供应商:明确响应标段,下载采购文件;
(2)未注册的供应商:登录“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s://bid.powerchina.cn)右侧快捷入口-切换“新版登录”-“供应商登录”进行供应商注册,完成注册后,明确响应标段,下载采购文件;
(3)登录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首页-服务中心,可下载《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管理手册(供应商端)》、《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5 月3 日23 时 00 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投标工具下载: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s://bid.powerchina.cn)门户服务-下载中心-中国电建采购招标平台投标管家。
2、本次采购将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
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投标。登录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后,点击左侧“CA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制作,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3、供应商须登陆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4、响应文件的开启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开标工具全流程远程在线开启。
5、响应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6、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咨询入口:网站首页-服务中心-“登录系统,联系您的专属业务顾问”。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powerchina.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陆丰核电项目部
联 系 人:***
电 话: ***
电子邮箱: 1300132996@qq.com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联 系 人: 张如安
电 话: 18366136291
电子邮箱:zhangruan@powerchina-ne.com
九、纪检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提出投诉,邮箱地址:jcsj@powerchina-ne.com,电话:0531-89812202、89812317。
十、受限供应商
执行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限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及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程序》相关规定。
年 月 日
第二章 询价响应人须知
询价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采购人 | 详见询价公告 |
| 1.1.3 | 采购机构 | 详见询价公告 |
| 1.1.4 | 询价采购名称 | 详见询价公告 |
| 1.1.5 | 项目地点 | 详见询价公告 |
| 1.2.1 | 询价范围 | 详见询价公告 |
| 1.2.2 | 交货时间 | 详见询价公告 |
| 1.2.3 | 交货地点 | 详见询价公告 |
| 1.2.4 | 质量要求 | 详见询价公告 |
| 1.3.1 | 询价响应人资格要求 | 详见询价公告 |
| 1.9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
| 1.10 | 预备会 | 不召开 |
| 2.2.1 | 供应商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 | 2026年 5 月 3 日23 时 00 分 |
| 2.2.2 | 采购人澄清答复的截止时间 | 2026年 5 月 3 日23 时 00 分 |
| 2.3.1 | 对采购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 | 2026年 5 月 3 日23 时 00 分 |
| 3.2.3 | 报价要求 | 1、交货地点为广东陆丰核电厂买方指定的地点,投标报价为车板交货报价,包括到达最终目的地的、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 2、投标货币:人民币 3、本次投标若有优惠条件,需要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与分项价格汇总表的合价应一致。 4、提供货物报价中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询价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 5、投标报价应报固定价格,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价格不可以调整,并不接受市场成本的浮动和政策上调等因素影响。 6、投标人未填写的单价或合价的项目,采购人视无此项目,费用包括在其它的单价或总价内。 7、提供普通发票。 |
| 3.3.1 | 询价有效期 | 90天 |
| 3.4 | 响应保证金(无) | 1、形式:采用保证金形式 2、金额:人民币0万元整 3、请提供同等金额的保证金(退还时按原账号退还),保证金收取方式: (1)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供应商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采购人无须提供账号; 4、响应保证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截止开标时间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做否决处理。 |
| 3.5.1 | 财务情况表 | 提供近3年各年度的会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审计报告等。 |
| 3.5.2 | 业绩情况表 | 类似的核电供货业绩 |
| 3.5.3 | 诉讼及仲裁情况 | 近3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3年 |
| 3.6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封面盖公司电子章,响应文件内容按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并盖公司电子章。 |
| 询价响应文件纸质版份数 | 全流程:0 份; | |
| 询价响应文件电子版 | 响应文件按要求,上传文件须为不可编辑版本(PDF盖章签字扫描版);开标后将完整的投标文件(包括报价)word版本及盖章的PDF版本(可以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发到指定邮箱),图纸AUTOCAD格式。 | |
| 4.1.1 | 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4.1.2 | 是否退还询价响应文件 | 否 |
| 4.1.3 | 开启时间和地点 | 开启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 5 | 评审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6 | 合同价款的支付 | 按每次买方要求的到货数量货到齐后,经买方验收合格后,买方支付卖方本次货物的100%金额,然后卖方开具全额普通发票,买方在收到发票后3个月内付该批货物的100%的金额。 |
| 7 | 重新询价和不再询价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重新询价: (1)询价响应截止时间止,询价响应人少于3家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否决所有询价响应文件的。 |
| 8 | 其它要求 | 详见第8条 |
| 9 | 纪律和监督 | 详见附件 |
| 10 | 是否采用电子询价询价方式 | ☑全流程□半流程 |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拟选用供货商资质资料由采购人评审通过后,报业主单位审核,采购人及业主单位评审通过的供应商进入后续评审。 拟选用供货需要成为业主方合格供应商,必须得到业主批复,如业主未批准,无法签约。 |
| 11.1 | 解释权 | 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属采购人,相关解释以采购人书面解释为准,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公司管理制度,本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
1.3.1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包含对生产厂家的资质要求,对供应商的业绩要求包含对响应材料的业绩要求。
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或标段中递交响应文件,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
(17)被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者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列入受限供应商名单,且在受限期内;
(18)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询比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组织踏勘现场
(1)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
(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意外责任。
(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3不组织踏勘现场
供应商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安全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1.10预备会
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产品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1.11.3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2.1.1采购文件包括:
(1)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及附件;
(5)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6)需求一览表;
(7)技术规范;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过采购平台向采购人提出,要求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在采购平台公布。
2.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2.3.2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修改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短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4 对采购文件的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响应保证金(若需)
(4)资格审查资料
(5)报价表
(6)商务偏差表
(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若需)
(8)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交货计划表
(3)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4)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5)技术参数对比表(选择使用)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报价
3.2.1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为准,修正总报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中的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4 响应保证金
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参加的,其响应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金额、担保形式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评审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
3.4.3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5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和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若以下要求与本章第1.4款及第一章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不一致的,以本章第1.4款及第一章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为准。
3.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及其生产厂家(适用于代理商参加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响应设备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1)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产品取得证书”或“检验报告”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5.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与的,本章第3.5.1项至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方案
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备选方案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6.2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
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进行编写。
3.7.2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交货期、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1)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并加盖单位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递交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A)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1(B)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有附表。
4.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A)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2(B)供应商通过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4.3.2(A)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2(B)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采购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启
5.1 开启时间和地点(A)
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启,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 开启时间和地点(B)
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过采购平台公开开启,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启程序
(A)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
(1)宣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开启会开始,参加会议的代表将手机设置为静音。
(2)介绍到会领导和采购人代表;介绍本次监督部门及监督人员职务、姓名;
(3)介绍分标情况和参加询比的单位情况;
(4)采购人代表讲话;
(5)监督人员(或主持人)宣读工作纪律;
(6)主持开启:
A、请参加询比的派代表(至少2名)检查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若有异议请供应商授权代表现场提出。
B、开启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按响应文件递交的先后逆序进行开启,即按先到后开,后到先开的原则;
C、介绍开启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开启人、宣读人、记录人、监督人姓名;
D、进行开启:宣读人宣读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纸质版正副本份数、响应保证金情况、交货地点、报价等内容。
E、宣读完毕,请供应商授权代表确认开启记录,有异议现场举手提出;无异议则打印开启记录表,由供应商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同时请采购人代表、宣读人及记录人签字确认。
(7)主持人介绍后续评审安排和发出澄清问题的计划时间和方式,提醒供应商代表保持通讯畅通。
(8)主持人宣布开启会议结束。
(B)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
采购平台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并公布开启记录表。
5.3 开启异议
供应商对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现场提出来,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在案。
6.评审
6.1 评审小组
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
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投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方法
6.3.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3.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管理制度确定成交人。
7.2 成交通知
根据定标结果,在采购平台公示不少于三天。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3.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询比和不再询比
8.1 重新询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重新询比:
(1)获取采购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
(2)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
(3)到响应截止时间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
(4)有效供应商不足3个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采购的。
8.2 不再询比
重新询比后,供应商或有效供应商仍少于3个的,可改用其他采购方式。
8.3 转为谈判采购
采购截止时间止,供应商为2家时,经采购机构批准可以转为谈判采购。
8.4 转为直接采购
采购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只有1家时,经采购机构批准可以转为直接采购。
9.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或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 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5日内向公告/邀请函所公布的纪检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本采购项目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全流程:供应商通过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办理数字证书、下载安装投标管家、CA证书插件等投标工具,远程在线编制、加密、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办法(最低价法)
为规范公司采购工作,根据股份公司和公司有关采购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各包件供应商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供应商递交的采购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供应商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采购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采购响应”的,按照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供应商递交的采购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采购文件,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二、评审原则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审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审工作,成立评审小组和工作小组。
2、评审小组
2.1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审小组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
2.3评审工作由评审小组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购人组成工作小组,在评审期间为评审小组服务。
3.2接受评审小组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内容
1、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响应保证金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
(10)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总价经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12)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3)依据有限数量制原则未进入详评的。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总报价。
1.2.2评审小组按以上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供应商不能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响应文件澄清
2.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报价水平等,评审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审小组组长确认后发出。
2.3供应商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和供应商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评审小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2经评审的报价
3.2.1经评审的报价计算公式
经评审的报价=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修正
3.2.2遗漏修正
审核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
3.3评审及排序
本采购项目将视具体情况推荐一至三名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将按照经评审的价格从低到高排序依次推荐的原则进行,推荐结果将在评审报告中载明。经评审的报价相等时,按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按并列推荐。
五、评审报告
1、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小组起草,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审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审标报告中阐明。
2、评审小组在评审报告中根据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3、评审报告可包括以下内容:
(1)开启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否决的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包括经评审的报价计算,汇总排序;
(4)推荐成交候选人;
(5)成交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若成交候选人的报价中有重复计算时,重复计算情况作叙述。
第四章 合同及附件
附件一:合同模板
附件二: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采购产业链“两个零容忍”承诺书
附件三:无造假承诺书
附件四:防造假承诺书(分包商 / 供应商 / 服务商)
附件一:合同模板
| 合同编号: |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XXXX项目
XXXX物资采购合同
买方: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卖方:
合同签约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
XXXX年XXXX月
范本使用说明(注:该说明实际签订时应删除)
1、本简易合同范本适用于“一次性供货”、合同金额不大(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无预付款以及采购技术规范要求的标准材料、简单非标材料、零配件等。
2、各单位结合所需物资实际情况和特点,参考本范本进行编制,以确保合同的实用性与规范性。
3、使用本范本同供应商首次签订合同时,各单位须同供应商单独签订公司最新版的“物资采购廉政协议书”、“产品不侵权承诺书”、“商业保密协议”、“防造假承诺书”(适用于核电项目)与“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后续每年进行年度评审时更新一次,合同归档时作为合同附件一并上传系统归档。
目 录
陆丰核电项目部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联系方式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九、纪检监督机构
十、受限供应商
询价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2.采购文件
3.响应文件
4.递交
5.开启
6.评审
7.合同授予
8.重新询比和不再询比
9.纪律和监督
10.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审办法(最低价法)
第四章 合同及附件
附件一:合同模板
范本使用说明(注:该说明实际签订时应删除)
一、 供货范围
二、 合同价格
三、 质量要求
四、 交货及验收
五、 价款结算
六、 货款支付
七、 违约责任
八、 争议解决
九、 其它约定事项
十、 合同生效及有效期
附表:
附表1:供货清单
附表2:到货验收资料清单
附表3:物资采购结算单
附件:(首次签订合同时签订,年度更新一次,合同归档时上传系统)
附件1:物资采购廉政协议书
附件2:产品不侵权承诺书
附件3:商业保密协议
附件4:防造假承诺书
附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四:防造假承诺书(分包商 / 供应商 / 服务商)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供应商资格条件自查表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响应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响应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六、商务偏差表
七、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交货计划表
三、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四、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五、技术参数对比数(选择使用)
第六章 需求一览表
第七章 技术规范
本次招标的其他管件按照采购文件附件中的采购技术规格书《AFG-GQ-Z0-CBES0022 碳钢管道及管件采购技术规格书》和《AFG-GQ-Z0-CBES0024 不锈钢管道及其管件采购技术规格书》执行。
1. 总则
2. 主要标准与规范
3. 供货范围
4. 到货验收要求
经买卖双方友好协商,就下列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一、 供货范围
1.卖方为买方供应xx材料一批,详见附表1:供货清单;
2.供货范围还包括与合同材料验收、安装、使用、竣工资料整理等相关的全部技术资料(含纸质版、电子版)、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且上述配套物品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现材料存在任何损坏(买方原因导致的损坏情况除外)、短缺、型号不符等情况,卖方应及时免费补供或更换。
二、 合同价格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单价保持不变,除非双方签署书面合同变更。本合同单价为交货至买方指定地点的综合单价,含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及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买方无须另行支付任何名义的额外价款。3.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金额: ,税率 %,其中不含税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金额 整;增值税金额 元,人民币大写金额 整。
如因国家对增值税的税率进行调整,已提交发票部分的合同材料增值税不做调整,未提交发票部分的合同材料增值税按国家新税率调整(不含税价部分保持不变),买卖双方应签订合同变更协议。
4.发票要求(以下二选一):
(1)简易计税项目: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合法有效的普通发票,发票开具金额与双方结算金额保持一致。
(2)一般计税项目:卖方应向买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税率与结算金额、税率保持一致。
三、 质量要求
卖方提供的合同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正负偏差有特殊要求的应注明);质量保证期为 年,自买方现场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若物资需安装调试的,质保期自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计算,期间出现的合同材料自身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免费更换或补供,并承担由此对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买方受到经济损失金额的15%和本合同暂定总价的10%中较高者为准)。
四、 交货及验收
1、交货地点和时间:卖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产品交付至买方下列指定地点(具体地址): ,收货联系人: ,联系电话: 。
2、卖方车板交货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承担产品运费及运输保险费等相关费用。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直至产品在约定交货地点完成交付并经买方现场签收为止。
3、卖方产品包装及标识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包装物不回收。
4、卖方交货时应同时携带“随车同行单”(随货同行单应注明采购合同编号),以便买方现场人员核对、签收。买方现场人员仅对货物数量和外观进行初步核对无误后方可在“随车同行单”上签收,该签收仅作为办理“物资结算单”的数量结算依据,不视为买方已完成质量检验或放弃对隐藏瑕疵、内在质量问题提出异议的权利。
5、卖方交货时,应按照附表2中的资料清单,向买方提交合格的相关资料,以便合同材料现场到货验收顺利。若在现场验收过程中发现资料有遗漏,或提交的资料不合格,卖方应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免费重新提供。
6、卖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买方现场验收工作,包括业主对合同材料的验收。
五、 价款结算
货到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卖方按附表3要求编制结算单,附带买方签收的随车同行单等买方收货凭证,提交买方审核。未完成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不在结算范围之内;已结算的材料如在质量保证期内经进一步检验发现存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问题,买方有权以通知形式对相应部分结算金额予以扣减,如已支付,可在任何对卖方应付款中扣减、要求卖方返还或者从卖方提供担保中扣回。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结算资料后予以审核,审核通过后,双方在结算单上签字盖章确认;审核不通过的,买方书面告知卖方需补充的资料,卖方应在3日内补正。4.卖方对结算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审核意见后3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双方协商解决;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认可买方审核结果,作为双方结算结果。
5.结算单经双方确认后,作为买方支付货款的唯一依据,无双方签字盖章的结算单(上述第4款视为结算依据除外),买方有权拒绝付款。
六、 货款支付
1.支付币种:人民币或其他币种。
2.支付方式:银行电汇、信用证、支票、银行承兑(可选一种或几种)。
3.支付进度:【以下仅供参考,可视具体情况而定】
1)交货款:为结算金额的90%。卖方向买方提交下述资料,且相应合同材料已按约定完成交付并通过验收、无影响正常使用的质量问题时,买方在审核无误后()个月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材料交货款。若发现存在未完成交付、未通过验收或资料不齐全的情形,买方有权相应减少或暂缓支付上述交货款。
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结算单及相关附件;
结算金额90%的财务收据(须加盖卖方财务专用章);
经买方认可的结算金额100%的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
2)质保金(或尾款):为结算金额的10%。本项目质量保证期结束且在质量保证期内不存在未处理完毕的质量问题、缺陷或由此引起的买方损失赔偿事项后1个月内,卖方向买方提交合同最终总货款10%的财务收据(加盖卖方财务专用章),经买方审核无误后,向卖方无息付清。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相关纠纷尚未处理完毕,买方有权不支付全额或认为适当的部分质保金。
4.卖方账户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买方,自买方收到该书面通知后生效。卖方未及时通知导致付款错误、迟延等后果的,卖方自行承担。
七、 违约责任
1.卖方违约责任
(1)提供的合同材料技术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买方有权拒收、退货或要求卖方免费返工、更换、补供,并有权选择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卖方应承担相关材料费(包括往返运费、装卸费、返工或更换费用,以及买方重新采购替代产品的费用,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卖方没有在合同约定交货期内交货至交货地点的,买方有权取消部分或全部合同材料供货,并有权另行向第三方采购,由此产生的价差损失及其他直接经济损失均由卖方承担。除上述权利外,卖方还应按每周1%合同总价(或交货延误材料金额)(不足一周按一周计),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承担交货延误违约金并不免除卖方继续供货及赔偿买方前述损失的责任。
(3)相关验收资料交货延误,视同相关合同材料延误。
(4)因上述拒收、退货、取消部分或全部材料供货、交货延误等情况,卖方还应承担因此而导致买方增加的相关直接费。卖方除承担不合格物资的材料费、运输费外,还应承担买方为接收、检验不合格物资产生的人工费、检测费、场地占用费等全部费用。
(5)卖方提供的物资存在假冒伪劣、伪造材质、伪造检测报告等造假行为的,视为根本违约,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卖方退还已支付的全部货款,并按合同总价的30%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买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业主索赔、项目停工损失、重新采购差价等)。
2.买方违约
(1)若买方逾期支付相应货款,且该逾期并非由于卖方未按约定完成交付、验收资料不齐、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其他卖方违约原因所致,卖方有权诉求货款逾期利息。货款逾期利息按合同签订当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准计算,计算方式为按月计息,不足一月不计息。
(2)除依据本合同及法律规定买方应承担的逾期付款利息外,卖方不得再就买方逾期付款行为向买方主张任何其他形式的违约金、罚款或损失赔偿。
八、 争议解决
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先行友好协商解决。
2.任一方发出载明争议事实与请求的书面协商通知之日起三十(30)日内未达成书面和解协议,或对方拒绝/逾期不予答复的,视为协商不成。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济南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履行,任何一方不得单方中止合同履行,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 其它约定事项
1.卖方进入买方施工现场,需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管理要求,因不遵守买方的健康、安全、环境等各项管理规定时,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及第三方损失均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使买方免受任何索赔、罚款或其他不利后果。如买方因此被追究责任或发生支出,卖方应全额赔偿并承担相关费用。
2.卖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未经买方书面同意的转让行为无效,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相当于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责任,买方有权直接在应付款中扣除违约金或要求卖方补足。
3、金钱债权转让:
(1) 卖方就其对买方享有的金钱债权应依法转让,并经买方同意,转让前,必须向买方提供下列文件(原件),并经买方核验真实,买方在核验文件真实性期间,有权暂停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a) 卖方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债权转让通知书》,须载明受让人全称、债权金额、对应的合同/订单号及卖方要求买方向受让人付款的明确指令;
(b) 卖方与受让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复印件,以及受让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卖方转让其金钱债权的,不免除其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该等义务不因债权转让而转移或消灭,卖方仍应独立向买方承担全部责任。买方对受让人享有其在原合同项下对卖方的全部抗辩与抵销权,包括但不限于因货物质量、延期交付、售后问题等产生的扣款、索赔或违约金。
(3)如卖方主体正在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案涉债权被查封、冻结、划拨,买方有权在权利归属或清偿路径未获权威明确前,拒绝向受让人履行并暂缓付款;必要时买方可将应付款项依执行机关指令或经三方法院确认的路径支付,视为有效清偿。
(4)卖方进入破产程序之日起,买方仅向破产管理人或依法指定账户清偿为有效清偿;任何向非管理人的清偿,买方有权拒绝。卖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并提供破产受理裁定、管理人信息及收款账号。因转让与破产程序并存导致的多头主张等风险与费用,由卖方承担。
(5)因债权转让增加之履行费用由卖方负担;因转让导致买方发生的合理费用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与执行费用、鉴定费、账户变更手续费、跨行跨境支付成本等),由卖方赔偿。买方顺延付款期限直至前述费用获清偿或提供相应担保。
(6)卖方及受让人应配合提供债权真实性、存续状态、未设定负担或优先权的声明与证明文件。买方对材料存疑时,有权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核验,在此期间顺延付款不构成违约。
(7)卖方违反本条致买方遭受行政/司法不利后果或重复清偿风险的,应使买方免责并承担全部损失赔偿与违约责任;买方因此采取的保全、诉讼或执行措施之必要费用,由卖方承担。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通知、要求、声明及争议进入仲裁/诉讼后的一审、二审、再审与执行阶段文书均按合同签字页载明的地址、联系方式送达,以快递方式送达的,快递签收日为送达日;以电子方式(短信、微信、邮箱)送达的,发出日为送达日。一方地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未及时通知导致送达不能的,责任由该方自行承担。
5.因地震、洪水、台风、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7日内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双方根据不可抗力影响程度,协商决定部分履行、延期履行或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遭遇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恢复履行合同义务。
十、 合同生效及有效期
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买方执______份,卖方执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通过云链签署则为:本合同通过互联网在线订立,属于数据电文形式,可有效表现合同内容并可随时调取查用,视为书面形式。各方同意采用电子签名完成签署)。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且所有款项结清之日止。但卖方仍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售后服务义务,并对所有责任属卖方的质量遗留问题实行“三包”,直至质量保证期届满及所有因质量问题产生的纠纷处理完毕、买方损失获得足额赔偿为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买方: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 卖方:【XX】公司 (盖章) |
|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
| 邮编: | 邮编: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 | |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xxx项目
附表:
附表1:供货清单
| 序号 | 编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材质 | 技术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含税 单价(元) | 含税 总价(元) | 生产商/ 品牌 | 备注 |
| 1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注:对于按重量计量的材料,合同中必须明确重量计量的类型:图纸设计重量、理论重量、实际重量(现场称重)。合同中约定为“图纸设计重量”和“理论重量”的材料,现场“样品称重”和“抽样称重”仅作为验证供货材料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的办法,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
附表2:到货验收资料清单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要求 | 份数 | 交付方式 | 备注 |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 | | | | |
附表3:物资采购结算单
| 物资采购结算单 (空白表,供应商线下填报、买方审核) | |||||||||||||||||||||
| 项目名称 | 必填 | 结算单编号 | | ||||||||||||||||||
| 关联框架合同名称及编号 | NA | 普通订单编号及名称 | 必填 | ||||||||||||||||||
| 订单总金额(含税) | 必填 | 币种 | 必填 | 税率 | 必填 | ||||||||||||||||
| 结算周期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本次结算金额(含税) | 必填 | 累计结算总金额(含税) | 必填 | ||||||||||||||||
| 买方 | 必填 | 供货商名称 | 必填 | 供应商开户行及账号 | 必填 | ||||||||||||||||
| 序号 | 框架下送货通知单编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材质 | 订单数量 | 实际到货结算 | 备注 | ||||||||||||||
| 单位 | 数量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含税) | 总价(含税) | ||||||||||||||||
| | | 必填 | | | 必填 | 必填 | 必填 | 必填 | 必填 | 必填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合计(大写金额): | |||||||||||||||||||||
| 扣款金额: | | 扣款条款/说明 | | ||||||||||||||||||
| 买方代表(签字、盖章/日期): | 供货商代表(签字、盖章/日期): | ||||||||||||||||||||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xxx项目
附件:(首次签订合同时签订,年度更新一次,合同归档时上传系统)
附件1:物资采购廉政协议书
附件2:产品不侵权承诺书
附件3:商业保密协议
附件4:防造假承诺书(核电项目适用)
附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1:物资采购廉政协议书
物资采购廉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特签订本协议书。
一、 协议内容
1.甲方责任
认真履行物资采购合同,甲方人员不得索要、收受乙方的财物,不得接受乙方的宴请,不得参加乙方邀请的营业性娱乐、观光旅游等活动,不得以其它任何方式谋取私利。
2.乙方责任
认真履行合同,优质优价供货,不得向甲方人员馈赠财物,不得宴请甲方人员,不得邀请甲方人员参加营业性娱乐、观光旅游等活动,不得以其它任何方式贿赂甲方人员。不得使用甲方支付的材料款行贿本项目业主人员、政府主管部门有关人员。
二、 责任追究
1.甲方人员不认真履行合同,工作中刁难、推诿,索要、收受乙方的财物,参加乙方的宴请、营业性娱乐、观光旅游等活动,或以其他方式谋取个人利益的,依据甲方《公司职工违规违纪处罚规定》和《员工手册》严肃处理。
2.乙方向甲方人员馈赠财物,宴请甲方人员,邀请甲方人员参加营业性娱乐、观光旅游等活动,或以其他方式贿赂甲方人员的,则被列为廉洁失信供货商,已签订供货合同的,甲方视情况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或者待合同执行完毕后予以清退,暂停或者终止乙方合格供货商资格。
3.监督制约。公司纪委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单位工作考核,对物资采购廉政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甲乙双方相互监督协议执行,同时接受广大职工和社会监督。
中电建核电公司***公司(单位/项目部)监督电话:******
中电建核电公司纪委监督电话:0531-89812433/89812313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
附件2:产品不侵权承诺书
产品不侵权承诺书
致: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为确保贵公司向我单位采购的产品符合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现我单位现就提供产品的有关知识产权问题作出如下承诺:
1、我单位承诺,提供的产品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及其授权许可人的知识产权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外观设计、著作权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知识产权权利及关联权利。
2、我单位承诺,提供的产品,如涉及知识产权,我单位为合法的权利人或授权许可人,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我单位承诺,如涉及我单位向贵公司供应的产品被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我单位承担所有责任,并承担贵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5、我单位承诺,所有我单位与贵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协议、订单中的产品,即使双方合作关系终止,本承诺书仍然有效。
6、我单位承诺,如有任何我单位提供的产品或者附随资料有关或引起的知识产权争议情形发生,我单位立即提供解决方案和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重新供应替代产品、支付许可费用、承担贵公司重新采购替代产品费用等),并继续履行未受影响的其它合同义务,同时与第三方交涉,自费进行争议处理,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赔偿因此给贵公司造成的损失。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商业保密协议
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甲方: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物资采购供应事宜进行商务谈判或合作履约,双方在洽谈或合作履约期间,均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触或掌握对方有价值的商业秘密资料(不论这些资料是以口头、书面或 其他任何形式表现的),且任何一方均承认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该等秘密资料将会损害对方研发相关产品及经营相关业务的能力或公司商业及其他利益,因此,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商业秘密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战略规划、管理方法、商业模式、财务信息、资信情况、改革改制计划、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投融资决策、市场调研报告、资源储备、客户信息、招投标事项等经营信息;也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技术数据、工艺流程、制作方法、施工工法等技术信息。以及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商业秘密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本协议的 保密期限,即任何一方对对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双方谈判期间、合同履行期间以及上述期间全部届满之日起十年。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和披露任何商业秘密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商业秘密。
(三)双方均须把对商业秘密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必须接触商业秘密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披露的商业秘密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谈判或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或合同解除、终止,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商业秘密以及包含或体现了商业秘密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
(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保密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商业秘密,但在任何情况下,对商业秘密的保护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七)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对方报告。
第三条 商业秘密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保存必要的商业秘密,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定义务与合同义务时使用该等商业秘密。
(二)甲乙双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或合作期满后的双方另行书面约定的合理期间,为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时,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时,使用商业秘密。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对接受方 有管辖权的政府监管部门或根据法律规定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社会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合理的、有限度的披露商业秘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应向对方支付不少于10000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果本条约定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受害方造成的损失,受害方有权进一步向对方主张损失赔偿。
在双方合同或合作期内,无论上述违约金给付与否,受害方均有权立即终止谈判或解除与违 约方的合同、合作关系,因终止谈判或解除合同、合作所造成的缔约过失赔偿责任、合同赔偿损失由违约方另行承担。
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
1.受害方为处理此事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差旅费、材料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等。
2.受害方因此而遭受商业利益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利润的损失、技术转让费用的损失等。
甲乙双方认识到,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任何一项的违约,都会给对方带来不能弥补的损害,并 且这种损害具有持续性,难以或不可能完全以金钱计算出损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执行任何有关损害赔偿责任外,双方确认受害一方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来减轻损失,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申请限制令和禁令。
第五条 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除外。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先行友好协商解决。
(二)任一方发出载明争议事实与请求的书面协商通知之日起三十(30)日内未达成书面和解协议,或对方拒绝/逾期不予答复的,视为协商不成。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济南进行仲裁。双方确认,上述仲裁约定为解决本合同项下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的唯一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均不得就同一争议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仲裁裁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履行,任何一方不得单方中止合同履行,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 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都有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
(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防造假承诺书
防造假承诺书
致: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本公司(全称: )作为贵公司的合作方(分包商 / 供应商 / 服务商),为严格落实核安全责任及两个“零容忍”(违规操作零容忍、弄虚作假零容忍)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合同义务,确保供货、施工或服务符合法定要求及合同约定,杜绝任何形式的质量欺诈或弄虚作假。
二、建立健全供货、施工或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据可查”,实现全过程质量可追溯。
三、保证所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合格证书、施工记录、服务日志等)真实、准确、完整,绝不伪造、篡改或提供虚假文件。
四、通过强化内部管理、深化质量诚信教育,推动全员树立 "违规操作零容忍,弄虚作假零容忍" 的责任意识,切实将质量诚信准则贯穿于工作全过程。
五、在与分供方的合同中明确质量诚信条款,确保其提供的产品及文件真实可靠。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接受甲方依据《供方造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后附)进行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甲方因虚假文件或质量问题导致的全部损失;接受甲方采取的合同解除、履约保证金扣除等处理措施;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作为供需双方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供方造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
1 目的
为严格落实“两个零容忍”,规范公司供方造假行为处理流程,明确防造假工作职责及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xxx项目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民用核设施建造活动中为公司提供工程、物项及服务的法人或其它组织(以下简称:供方)
3 定义
集团: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指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游单位:指与公司建立合同关系的甲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
供方:又称直接供方,能够为公司提供工程、物项及服务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分供方:又称次级供方,是为供方提供生产原料、零部件或辅助服务的主体
4 引用文件
《核质量保证大纲》Q/PCNE-36-A001
《核电防造假管理程序》Q/PCNE-36-B031
《采购供应商管理程序》Q/PCNE-05-B002
5 职责
5.1核能事业部
5.1.1负责组织建立违规造假处理机制和处理措施。
5.1.2参与供方造假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5.2采购中心
5.2.1负责供方黑名单的建立和维护。
5.2.2组织供方评审与采购阶段造假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5.2.3组织供方资格恢复的评审及管理。
5.3 设备物资部
5.3.1组织设备、材料供方履约阶段造假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5.4 经营管理部
5.4.1参与工程供方履约阶段造假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5.5 检测中心
5.5.1组织检测与计量供方造假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5.6战略与投资管理部
5.6.1参与供方造假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5.7质量控制部
5.7.1参与供方造假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5.8 核电项目部/分公司
5.8.1负责或配合公司对本单位供方造假事件的调查、处理和上报。
5.8.2负责对供方的索赔。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xxx项目
6 程序
6.1造假行为的报告调查与处理
核电项目部/分公司在发生或发现造假问题时,应在24小时内报相关部门及核能事业部。采购中心负责组织供方评审与采购阶段造假事件的调查和处理,设备物资部负责组织设备、材料供方履约阶段造假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检测中心负责组织检测与计量供方造假事件的调查和处理。造假行为的报告与调查具体执行《核电质量事件管理程序》Q/PCNE-36-B043。
6.2造假行为的处置措施
6.2.1处置措施类别
处置措施类别包括组织处置措施和个人处置措施:
1)组织处置措施:
合同手段:包括列入黑名单(解除合同/终止合同、限制投标)、扣除违约金、赔偿损失;
管理手段:包括停工/供、整改、管理约谈等。
2)个人处置措施:包括对主要责任人一棒出局(纳入人员黑名单);根据调查结果及原因分析对相关人员进行更换关键岗位人员、取消工作授权、重新培训上岗等。
6.2.2分级处置措施
公司将按照“表1供方造假行为分级处置措施”对造假行为情形进行处理,存在触发多条造假情形的,按照就高原则处理。对于造假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公司有权按照合同进行索赔。
表1供方造假行为分级处置措施
| 造假行为情形 | 处置措施 | |||
| 类别 | 发现单位 | 后果、影响及发生次数(有以下之一的) | 组织处理 | 相关责任人 |
| 第一款 | 供方主动发现 | 供方或分供方发生了造假行为,但能主动发现并及时反馈,且通过积极处置消除影响的。 | 免于处理,如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损失 | 供方自行处理 |
| 第二款 | 供方主动发现 | 供方或分供方发生了造假行为,虽然主动发现并及时反馈,但未积极处置消除影响的。 | 1.列入公司黑名单(限制参与公司采购活动1年) 2.违约金:按表2对应类型区间违约金的中低值区间扣除,具体根据违约行为情况“一事一议”。 3.赔偿损失。 | 主要责任人一棒出局,禁止在公司开展工作。 |
| 第三款 | 非供方发现 | 资格评审、采购阶段:发现供方或分供方存在造假行为的。 | 1.列入公司黑名单(限制参与公司采购活动1年),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列入集团黑名单。 2.赔偿损失。 | |
| 第四款 | 非供方发现 | 履约阶段:发现供方存在造假行为 | 1.列入公司黑名单(限制参与公司采购活动2年,有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导致工程实体质量严重缺陷、或被监管部门、业主、集团及其它相关方等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处罚等情节严重的列入集团黑名单。 2.违约金:积极处置消除影响的,按表2对应类型区间违约金的中低值区间扣除,具体根据违约行为情况“一事一议”。未积极处置消除影响的,按表2对应类型区间违约金的中高值区间扣除,具体根据违约行为情况“一事一议”。 3.赔偿损失。 | 主要责任人一棒出局,禁止在公司开展工作。 |
| 第五款 | 非供方发现 | 履约阶段:发现分供方存在造假行为 | 1.将分供方列入公司黑名单(限制分供方参与公司采购活动2年),导致工程实体质量严重缺陷、或被监管部门、业主、集团及其它相关方等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处罚等情节严重的列入集团黑名单。 2.违约金:供方积极处置消除影响的,按表2对应类型区间违约金的中低值区间扣除,具体根据违约行为情况“一事一议”。供方未积极处置消除影响的,按表2对应类型区间违约金的中高值区间扣除,具体根据违约行为情况“一事一议”,有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 3.供方赔偿损失。 | 主要责任人一棒出局,禁止在公司开展工作。 |
6.2.3组织处置要求
1)黑名单
根据造假行为分级处理措施为“黑名单”的,经调查确认后,调查责任部门将处理意见上报采购中心,纳入公司“黑名单”,采购中心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核电项目部/分公司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按照集团规定列入集团“黑名单”。纳入黑名单的,采购中心、相关部门、核电项目部/分公司不得邀请其参与公司任何采购活动;对于已生效或正在执行的合同,公司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解除/终止合同,对于需要供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设备物资部、核电项目部/分公司应强化风险管控和跟踪管理,直至完毕。
2)扣除违约金
根据确认的造假行为分级处理情况,公司有权按表2扣除违约金。
表2扣除违约金标准表
| 合同初始价款 | 违约金 | ||
| 供方主动发现但未积极处置消除影响的 | 公司、上游单位及政府监管部门发现供方/分供方造假(万元/次) | ||
| 公司发现 | 上游单位及政府监管部门等发现 | ||
| 400万元及以下 | [5,10) | [10,15] | (15,30] |
| 400-1000万元及以下 | [10,15) | [15,30] | (30,40] |
| 1000-5000万元及以下 | [15,30) | [30,50] | (50,100] |
| 5000-15000万元及以下 | [30,50) | [50,100] | (100,500] |
| 15000万元以上 | [50,100) | [100,500] | (500,1000] |
3)赔偿损失
因供方/分供方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供方应赔偿公司全部损失,接受公司采取的合同解除、履约保证金扣除等处理措施,并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4)其他处置措施
停工/供:发生的造假行为经认定需停工/供的,公司发出停工/供通知,验证合格后解除。
整改:发生的造假行为经认定需整改的,公司发出整改通知,并要求供方在规定时间内改正或消除影响,直至整改验收完成。
管理约谈:根据造假行为分级情形,采购中心组织有关部门约谈供方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供方针对造假行为进行原因和责任分析、反思整改及组织落实,对于落实或成效不显著的,则升级处置。
6.3 恢复评审管理
列入黑名单的供方/分供方限制期限到期后,如需恢复参与公司采购活动的,供方/分供方需提交恢复采购活动申请(见附件1),公司采购中心按照《采购供应商管理程序》Q/PCNE-05-B002重新组织评审合格后,方可参与相关的采购活动。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xxx项目
7 记录
供方黑名单、调查报告
8 附件附录
附件1:关于恢复参与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采购活动的申请
附件1:申请文件格式
关于恢复参与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采购活动的申请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供方造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我方整改已完成或限制期已满,申请参与贵公司日常工程建设施工/采购活动,现将申请资料报送贵司。
本次上报的资料包括企业资质、关键岗位人员资质、整改记录、未受到政府单位行政处罚说明、违约金缴纳证明等(以上文件需加盖公章),相关文件我已审查认可,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负责,请您查收。
XXX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人授权委托书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职务+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同贵公司商谈、签订采购合同,并处理合同有关履约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二: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采购产业链“两个零容忍”承诺书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采购产业链“两个零容忍”承诺书
核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核电工程建造质量是核安全的基石。为确保满足核安全法规、相关导则以及核工业标准、规范的要求,促进施工、采购产业链践行核安全文化,全面落实“两个零容忍”(弄虚作假零容忍,违规操作零容忍),确保核安全设备安装质量,为核电厂长期安全稳定运行奠定可靠基础,共同抵制“违规操作、弄虚作假”行为,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为本公司提供核安全设备安装有关的物项或服务供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核安全标准,始终把核安全放在首要地位。
(二)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基本原则,坚持“严慎细实”的核心价值观,坚持“今天的工程质量就是明天的核安全”基本理念,坚守质量底线,确保核安全。
(三)建立“两个零容忍”行为准则和约束机制,对践踏红线者实施追责。
(四)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符合《HAF003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有关条款的质量保证大纲,并有效实施,确保所提供物项或服务的质量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并承担自己工作任务范围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五)在提供物项或服务管理活动中,严格执行“两个零容忍”和“六大禁令”。
两个零容忍 六大禁令
“弄虚作假”零容忍 禁止-无程序、不按程序操作
“违规操作”零容忍 禁止-不具备条件操作
禁止-带疑问操作
禁止-越点操作
禁止-未见证放行
禁止-造假、瞒报、谎报
单位公章 法人或授权人签字:
日期:
附件三:无造假承诺书
无造假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为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进行供货的过程中,我公司无弄虚作假行为。我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体系认证证书、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合格证等)均真实有效;我公司提供的产品均符合合同约定质量要求,无造假行为。若我公司供应产品、提供资料被认定为造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下处罚:
1、被买方发现并认定为造假行为或事件的(包含资料造假、实物造假),我公司向买方支付当批次采购订单价款的两倍作为违约金,我方无条件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换相关材料或文件,并赔付因此造成的买方所有损失。
2、如买方的上游单位(业主、监理)发现并认定为造假行为或事件的,我公司承担买方为此受到上游单位的经济处罚费用,标准为 50 万-100 万人民币;
3、如政府及相关监督单位发现并认定为造假行为或事件的,我公司承担买方为此受到上游单位的经济处罚费用,标准为 100 万-300 万人民币。
4、我公司在承担上述经济处罚费用的同时,承担因造假行为或事件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
法人或授权人签字:
日 期:
附件四:防造假承诺书(分包商 / 供应商 / 服务商)
防造假承诺书
(分包商 / 供应商 / 服务商)
致: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本公司(全称: )作为贵公司的合作方(分包商 / 供应商 / 服务商),为严格落实核安全责任及两个“零容忍”(违规操作零容忍、弄虚作假零容忍)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合同义务,确保供货、施工或服务符合法定要求及合同约定,杜绝任何形式的质量欺诈或弄虚作假。
二、建立健全供货、施工或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据可查”,实现全过程质量可追溯。
三、保证所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合格证书、施工记录、服务日志等)真实、准确、完整,绝不伪造、篡改或提供虚假文件。
四、通过强化内部管理、深化质量诚信教育,推动全员树立 "违规操作零容忍,弄虚作假零容忍" 的责任意识,切实将质量诚信准则贯穿于工作全过程。
五、在与分供方的合同中明确质量诚信条款,确保其提供的产品及文件真实可靠。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甲方因虚假文件或质量问题导致的全部损失;接受甲方采取的合同解除、履约保证金扣除等处理措施;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作为供需双方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项目编号:PC-0124-26J6-FG1186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陆丰核电项目
其他五金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供应商资格条件自查表
(必须填写,并以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为准)
| 项目 | 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填写简单的内容 | 证明文件所在页码 |
| 生产厂家资格信息 |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 | | |
| 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可根据要求添加),企业简介,生产设备清单(加盖公章),产品合格证及产品出厂检验报告,产品第三方检验报告,业绩清单(加盖公章)以及以前签过的业绩合同首尾页(如有最好有核电项目2-3份),生产许可证、生产车间储能车间面积简介、产能简介(如有请提供);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本项目的设计能力、制造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资信及完善的服务体系。 | | | |
| 代理商 资格信息 |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 | | |
| 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和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 | | |
| 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核电类似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合同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和合同总金额不得遮挡;框架合同须提供实际签约量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 | |
|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 | |
| 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 | | |
注: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只需填写生产厂家资格信息;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填写代理商资格信息和所代理的生产厂家资格信息
目录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一、响应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响应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报价表
六、商务偏差表
七、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供货计划表
三、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四、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五、技术参数对比表(选择使用)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响应函
致: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总报价,税率是 %,响应材料品牌为 ,材料交货地点为 ,按合同约定履行所有义务。
2、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4、随同本响应函提交响应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5、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我方承诺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全部自理,不因项目终止而向采购人索赔。
供 商 应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自委托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结束止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响应保证金
采用保函形式的提供原件,保函原件在开启前送达指定地点(可邮寄),响应文件中采用扫描件。采用保证金形式附银行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采用保函,格式如下:
致: (采购人名称)
鉴于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参加 采购项目的询比,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供应商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或者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本保函在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四、资格审查资料
1、供应商基本情况及证书复印件
基本情况
| 供应商名称 | | |||||||||||
| 制造商/代理商 | | 所属集团 |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 成立或 注册时间 | | 注册资金 | | |||||||||
| 主要负责人 | | 电话 |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 |||||||||
| 制造企业 基本情况 | 名称 | | 地址 | | ||||||||
| 年生产 能力 | | 职工人数 | | |||||||||
| 需外购的 主要零部件 | 名称 | |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
| 名称 | |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
| …… | | …… | | |||||||||
| 需外购的 易损件 | 名称 | |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
| 名称 | |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
| …… | | …… | | |||||||||
| 近3年资产 | 年份 | | 金额 | | ||||||||
| 年份 | | 金额 | | |||||||||
| 年份 | | 金额 | | |||||||||
| 近3年负债 | 年份 | | 金额 | | ||||||||
| 年份 | | 金额 | | |||||||||
| 年份 | | 金额 | | |||||||||
| 近3年 营业收入 | 年份 | | 金额 | | ||||||||
| 年份 | | 金额 | | |||||||||
| 年份 | | 金额 | | |||||||||
| 近3年利润 | 年份 | | 金额 | | ||||||||
| 年份 | | 金额 | | |||||||||
| 年份 | | 金额 | | |||||||||
| 近3年 净利润 | 年份 | | 金额 | | ||||||||
| 年份 | | 金额 | | |||||||||
| 年份 | | 金额 | | |||||||||
| 经营范围: | ||||||||||||
| 代理商 基本情况 (制造企业参加询比的无须填写) | 年销售能力 | | 职工人数 | | ||||||||
| 近3年资产 | 年份 | | 金额 | | ||||||||
| 年份 | | 金额 | | |||||||||
| 年份 | | 金额 | | |||||||||
| 近3年负债 | 年份 | | 金额 | | ||||||||
| 年份 | | 金额 | | |||||||||
| 年份 | | 金额 | | |||||||||
| 近3年 营业收入 | 年份 | | 金额 | | ||||||||
| 年份 | | 金额 | | |||||||||
| 年份 | | 金额 | | |||||||||
| 近3年利润 | 年份 | | 金额 | | ||||||||
| 年份 | | 金额 | | |||||||||
| 年份 | | 金额 | | |||||||||
| 近3年 净利润 | 年份 | | 金额 | | ||||||||
| 年份 | | 金额 | | |||||||||
| 年份 | | 金额 | | |||||||||
| 经营范围: | ||||||||||||
注:本表可增加并扩展。
附: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产品检验证书复印件
4、代理商参与的还须提供的以下资料:
4.1制造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2制造企业的管理体系认证书复印件
4.3制造企业授权书(格式后附)
5、供应商银行信誉证明文件
6、供应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制造企业授权书(格式)
致: 采购人
我方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或地区)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企业,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 (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供应商地址)的 (供应商名称)作为我方的唯一授权代理人参加下列活动:
(1)代表我方参加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的询比,按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 (材料名称)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响应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响应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 (供应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 (供应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供应商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正式授权签字的代表 姓名、职务:
2、近年财务状况表
具体年份要求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正文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3、符合资格条件的业绩汇总表
3.1制造企业(制造企业参与时填写)
| 序号 | 名称 | 项目业主 | 规格型号 | 合同数量 | 合同金额 | 执行年份及情况 |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2代理商(代理商参与时填写)
| 序号 | 名称 | 项目业主 | 规格型号 | 合同数量 | 合同金额 | 执行年份及情况 |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2、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五、报价表
1、报价汇总表 单位: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公称通径DN (mm) | 型号规格 | 材质 | 执行标准 | 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 (元) | 含税总金额 | 备注 |
| (元) | |||||||||||
| 1 | 管座 | 32 | BN500xDN32 Sockolet SW CL3000 A105+Cr MSS SP-97 | A105+Cr | 详见采购技术规格书 | 件/只/条/把/块 | 18 | | | | |
| 2 | 管座 | 20 | DN100×5DN20 Sockolet SW CL3000 A182 F304LMSS SP-97 | A182 F304L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3 | 三通 | 65 | DN100 SCH10SxDN65 SCH10S Tee Smls BW A403 WP304L B16.9 | A403 WP304L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4 | 管座 | 50 | DN100×5DN50 Sockolet SW CL3000 A182 F304L MSS SP-97 | A182 F304L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5 | 管座 | 25 | DN100×DN25 Sockolet FO SW QRA3 CL3O00 ASTM A182 F316L | ASTM A182 F316L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6 | 管座 | 25 | DN100×DN25 Sockolet SW CL3000 A105+Cr MSS SP-97 | A105+Cr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7 | 管座 | 15 | DN1000/DN15 化学取样支管座,QR2,A105 Lot44Ae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8 | 管座 | 15 | DN1000xDN15 SOCKOLET,CL3000 GB/T 19326 A672 B60 CL22 | A672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9 | 管座 | 50 | DN1000xDN50 Sockolet SW CL3000 A105 MSS 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18 | | | | ||
| 10 | 管座 | 25 | DN100xDN25 Sockolet FO SW CL3000 ASTM A182 F11 CL3 MSS SP-97 | ASTM A182 F11 CL3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11 | 管座 | 25 | DN100xDN25 Sockolet SW CL3000 A105 MSS 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12 | 管座 | 25 | DN100xDN25 Sockolet SW CL3000 A105+Cr MSS SP-97 | A105+Cr | 件/只/条/把/块 | 108 | | | | ||
| 13 | 管座 | 25 | DN100xDN25 Sockolet SW CL3000 A182 F304L MSS SP-97 | A182 F304L | 件/只/条/把/块 | 66 | | | | ||
| 14 | 同心大小头 | 50 | Concentric Reducer BW.ASTM A-403 Gr.WP304L SMLS,B16.9.DN100×DN50 S-40S × S-80S | ASTM A-403 Gr.WP304L SMLS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15 | 管座 | 25 | DN100xDN25 Sockolet SW CL3000 A182 F316L MSS SP-97 | A182 F316L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16 | 法兰 | 25 | WN Flange, CL150. RF/WN, ASTM A-182Gr.F316L B16.5, DN25, S-80S | ASTM A-182Gr.F316L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17 | 管座 | 25 | DN100xDN40 Sockolet SW CL3000 A182 F304L MSS SP-97 | A182 F304L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18 | 管座 | 50 | DN100xDN50 Sockolet SW CL3000 A182 F304L MSS SP-97 | A182 F304L | 件/只/条/把/块 | 22 | | | | ||
| 19 | 弯头 | 25 | 45 Deg. LR Eibow BW ASTM A-403 Gr.WP304L SMLS, B16.9M DN25 S-80S | ASTM A-403 Gr.WP304L | 件/只/条/把/块 | 132 | | | | ||
| 20 | 支管焊接接头 | 25 | Weldolet. BW ASTM A-182 Gr.F316L,DN80×DN25 S-40S x S-80S | ASTM A-182 Gr.F316L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21 | 三通 | 25 | DN100 STD Tee Smls BW A234 Gr.WPB B16.9 | A234 Gr.WPB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22 | 三通 | 50 | Tee ,BW, ASTM A-403 Gr.WP304L SMLS, B16.9 DN50 S-80S | ASTM A-403 Gr.WP304L SMLS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23 | 同心大小头 | 25 | Concentric Reducer ,BW,ASTM A-403 Gr.WP304L, SMLS, B16.9, DN50xDN25,S-80SxS-80S | ASTM A-403 Gr.WP304L | 件/只/条/把/块 | 24 | | | | ||
| 24 | 弯头 | 25 | 45 Deg.Elbow,CL3000,SW,ASTM A-105,B16.11,DN25 | ASTM A-105 | 件/只/条/把/块 | 108 | | | | ||
| 25 | 三通 | 25 | DN25 SCHBOS Tee SMLS BW ORA3 ASTM A403 WP304L ASME B16.9 | ASTM A403 WP304L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26 | 管帽 | 25 | Cap ,BW, ASTM A-403 Gr.WP304L SMLS, B36.19M DN25 S-80S | ASTM A-403 Gr.WP304L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27 | 弯头 | 50 | 90 Deg. Elbow,CL6000, SW, ASTM A-105,B16.11,DN50 | ASTM A-105 | 件/只/条/把/块 | 24 | | | | ||
| 28 | 弯头 | 25 | 90 Deg. Elbow.CL6000, SW, ASTM A-105,B16,11,DN25 | ASTM A-105 | 件/只/条/把/块 | 24 | | | | ||
| 29 | 弯头 | 25 | 90 Deg. LR Eibow BW ASTM A-403 Gr.WP304L SMLS, B16.9M DN25 S-80S | ASTM A-403 Gr.WP304L | 件/只/条/把/块 | 150 | | | | ||
| 30 | 弯头 | 25 | 90 Deg. LR Elbow BW ASTM A-403 Gr.WP304L SMLS, B16.9M DN25 S-80S | ASTM A-403 Gr.WP304L | 件/只/条/把/块 | 414 | | | | ||
| 31 | 三通 | 25 | DN25 Tee FO SW QRA3 CL3000 ASTM A105 ASME B16.11 | ASTM A105 | 件/只/条/把/块 | 66 | | | | ||
| 32 | 管座 | 25 | DN10OxDN25 Sockolet SW CL3000 A105 MSS 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96 | | | | ||
| 33 | 管座 | 25 | DN10OxDN25 Sockolet SW CL3000 A182 F304L MSS SP-97 | A182 F304L | 件/只/条/把/块 | 18 | | | | ||
| 34 | 管座 | 40 | DN10OxDN40 Sockolet SW CL3000 A182 F304L MSS SP-97 | A182 F304L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35 | 管座 | 25 | DN125xDN25 Sockolet SW CL3000 A105 MSS 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36 | 管座 | 20 | DN150xDN20 Sockolet SW CL3000 A105+Cr MSS SP-97 | A105+Cr MSS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37 | 管座 | 25 | DN150xDN25 Sockolet SW CL3000 A105 MSS 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38 | 管座 | 25 | DN150xDN25 Sockolet SW CL3000 A105+Cr MSS SP-97 | A105+Cr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39 | 三通 | 50 | Tee ,BW, ASTM A-234 Gr.WPB, SMLS, B16.9 DN50 S-80 | ASTM A-234 Gr.WPB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40 | 法兰 | 50 | WN Flange, CL150,RF/WN, ASTM A-105.STDB16.5, DN50 | ASTM A-105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41 | 弯头 | 50 | 90 Deg. LR Elbow BW ASTM A-403 Gr.WP304L SMLS, B16.9M DN50 S-80S | ASTM A-403 Gr.WP304L | 件/只/条/把/块 | 324 | | | | ||
| 42 | 法兰 | 50 | DN50 SCH80 Flange FO SW-RF QRA3 CL150 ASTM A105 ASME B16.5-2012 | ASTM A105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43 | 三通 | 25 | Reducing Tee ,BW,ASTM A-234 Gr.WPB,SMLS,B16.9,DN50xDN25,S-80xS-80 | A-234 Gr.WPB | 件/只/条/把/块 | 42 | | | | ||
| 44 | 法兰 | 50 | DN50 SCH80 Flange FO SW-RF QRA3 CL150 ASTM A182 F11 CL2 ASME B16.5-2012 | ASTM A182 | 件/只/条/把/块 | 24 | | | | ||
| 45 | 孔板 | 50 | 孔板 | / | 件/只/条/把/块 | 24 | | | | ||
| 46 | 三通 | 50 | Tee ,BW, ASTM A-234 Gr.WP304L SMLS, B16.9 DN50 S-80 | ASTM A-234 Gr.WP304L | 件/只/条/把/块 | 18 | | | | ||
| 47 | 弯头 | 25 | 90 Deg. LR ElboW, BW, ASTM A-234 Gr.WPB,SMLS, B16.9, DN25, S-80 | ASTM A-234 Gr.WPB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48 | 弯头 | 50 | 90 Deg. LR Elbow, BW, ASTM A-234 Gr.WPB,SMLS, B16.9, DN50, S-80 | A-234 Gr.WPB | 件/只/条/把/块 | 23 | | | | ||
| 49 | 弯头 | 25 | 90 Deg. LR Elbow. BW. ASTM A-234 Gr.WPB.SMLS, B16.9, DN25,S-80 | ASTM A-234 Gr.WPB | 件/只/条/把/块 | 162 | | | | ||
| 50 | 弯头 | 50 | 90 Deg. LR Elbow. BW. ASTM A-234 Gr.WPB.SMLS, B16.9, DN50,S-80 | ASTM A-234 Gr.WPB | 件/只/条/把/块 | 372 | | | | ||
| 51 | 三通 | 25 | Reducing Tee,BW,ASTM A-234 Gr.WPB, SMLS, B16.9, DN50xDN25,S-80SxS-80S | A-234 Gr.WPB | 件/只/条/把/块 | 96 | | | | ||
| 52 | 法兰 | 50 | SW Flange,CL150,RF/SW,ASTM A-105,B16.5,DN50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96 | | | | ||
| 53 | 管座 | 50 | DN150xDN50 Sockolet SW CL3000 A105 MSS 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54 | 管座 | 25 | DN200xDN25 Sockolet FO SW QRA1 CL6000 ASTM A105 | ASTM A105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55 | 弯头 | 50 | 90 Deg. LR Elbow. BW. ASTM A-234 Gr.WPB.SMLS, B16.9,DN50,S-80 | ASTM A-234 Gr.WPB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56 | 弯头 | 25 | 90 Deg.Elbow,CL3000,SW,ASTM A-105,B16.11,DN25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36 | | | | ||
| 57 | 弯头 | 25 | 90 Deg.Elbow,CL3000,SW,ASTM A-105 , B16.11,DN25 | ASTM A-105 | 件/只/条/把/块 | 216 | | | | ||
| 58 | 三通 | 25 | Reducing Tee,BW,ASTM A-403 Gr.WP304L, SMLS, B16.9, DN50xDN25,S-80SxS-80S | ASTM A-403 Gr.WP304L | 件/只/条/把/块 | 96 | | | | ||
| 59 | 弯头 | 25 | 90 Deg.Elbow,CL3000,SW,ASTM A-182 Gr.F11 CL2, B16.11,DN25 | ASTM A-182 Gr.F11 CL2, | 件/只/条/把/块 | 222 | | | | ||
| 60 | 法兰 | 25 | DN25 SCH160 Flange FO SW-RF QRA1 CL900 ASTM A105 ASME B16.5 | ASTM A105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61 | 法兰 | 25 | DN25 SCH80 Flange FO SW-RF QRA3 CL150 ASTM A182 F11 CL2 ASME B16.5-2012 | ASTM A182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62 | 法兰 | 25 | WN Flange, CL150,RF/WN, ASTM A-105,B16.5, DN25,S-80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120 | | | | ||
| 63 | 弯头 | 50 | 90 Deg.Elbow,CL3000,SW,ASTM A-182 Gr.F11 CL2, B16.11,DN50 | ASTM A-182 Gr.F11 CL2, | 件/只/条/把/块 | 192 | | | | ||
| 64 | 管座 | 25 | DN200xDN25 Sockolet SW CL3000 A105 MSS 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84 | | | | ||
| 65 | 管座 | 25 | DN200xDN25 Sockolet SW CL3000 A182 F316L MSS SP-97 | A182 F316L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66 | 管座 | 50 | DN200xDN50 Sockolet SW CL3000 A105 MSS 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67 | 管座 | 15 | DN250xDN15 Sockolet SW CL3000 A105 MSS 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68 | 管座 | 25 | DN250xDN25 Sockolet SW CL3000 A105 MSS 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30 | | | | ||
| 69 | 三通 | 50 | DN700 17.48mmxDN500 14.27mm TeeSeamweided BW ASTM A234 Gr.WPBW+Cr ASME816.9 | A234 Gr.WPBW+Cr | 件/只/条/把/块 | 18 | | | | ||
| 70 | 管座 | 32 | DN250xDN32 Sockolet SW CL3000 A105 MSS 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84 | | | | ||
| 71 | 管座 | 25 | DN300×DN25 Sockolet SW CL3000 A182 F304L MSS SP-97 | A182 F304L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72 | 管座 | 25 | DN300xDN25 Sockolet FO SW CL3000 ASTM A182 F22 CL3 MSS SP-97 | ASTM A182 F22 | 件/只/条/把/块 | 120 | | | | ||
| 73 | 管座 | 25 | DN300xDN25 Sockolet SW CL3000 A105 MSS 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74 | 管座 | 25 | DN300xDN25 Sockolet SW CL3000 A182 F304L MSS SP-97 | A182 F304L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75 | 管座 | 32 | DN300xDN32 Sockolet SW CL3000 A105 MSS 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76 | 管座 | 50 | DN300xDN50 Sockolet FO SW QRA1 CL3000ASTM A105 | ASTM A105 | 件/只/条/把/块 | 24 | | | | ||
| 77 | 管座 | 50 | DN300xDN50 Sockolet SW CL3000 A182 F304L MSS SP-97 | A182 F304L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78 | 管座 | 25 | DN30O×DN25 Sockolet FO SW CL6000 ASTM A182 F11 CL3 MSS SP-97 | ASTM A182 F11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79 | 管座 | 32 | DN350xDN32 Sockolet SW CL3000 A105 MSS 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24 | | | | ||
| 80 | 管座 | 32 | DN350xDN32 Sockolet SW CL3000 A105+Cr MSS SP-97 | A105+Cr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81 | 管座 | 50 | DN350xDN50 Sockolet SW CL3000 A105 MSS 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24 | | | | ||
| 82 | 管座 | 50 | DN350xDN50 Sockolet SW CL3000 A105+Cr MSS SP-97 | A105+Cr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83 | 管座 | 25 | DN35OxDN25 Sockolet FO SW CL6O00 ASTM A182 F11 CL3 MSS SP-97 | ASTW A182 F11 | 件/只/条/把/块 | 18 | | | | ||
| 84 | 管座 | 20 | DN400xDN20 Sockolet SW CL3000 A105 MSS 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18 | | | | ||
| 85 | 管座 | 25 | DN400xDN25 Sockolet SW CL3000 A105 MSS 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18 | | | | ||
| 86 | 管座 | 25 | DN400xDN25 Sockolet SW CL3000 A105+Cr MSS SP-97 | A105+Cr | 件/只/条/把/块 | 54 | | | | ||
| 87 | 管座 | 32 | DN400xDN32 Sockolet SW CL3000 A105+Cr MSS SP-97 | A105+Cr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88 | 管座 | 50 | DN400xDN50 Sockolet SW CL3000 A105+Cr MSS SP-97 | A105+Cr | 件/只/条/把/块 | 18 | | | | ||
| 89 | 管座 | 32 | DN450xDN32 Sockolet FO SW CL3000 ASTM A182 F22 CL3 MSS SP-97 | A182 F22 CL3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90 | 管座 | 32 | DN450xDN32 Sockolet SW CL3000 A105+Cr MSS SP-97 | A105+Cr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91 | 管座 | 25 | DN500xDN25 Sockolet FO SW CL6000 ASTM A182 F11 CL3 MSS SP-97 | A182 | 件/只/条/把/块 | 18 | | | | ||
| 92 | 管座 | 25 | DN500xDN25 Sockolet SW CL3000 A105 MSS 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18 | | | | ||
| 93 | 管座 | 25 | DN500xDN25 Sockolet SW CL3000 A105+Cr MSS SP-97 | A105+Cr | 件/只/条/把/块 | 36 | | | | ||
| 94 | 管座 | 32 | DN500xDN32 Sockolet SW CL3000 A105 MSS 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95 | 管座 | 40 | DN500xDN40 Sockolet SW CL3000 A105 MSS 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96 | 管座 | 50 | DN500xDN50 Sockolet SW CL3000 A105 MSS 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97 | 半管接头 | 25 | (DNMOx-DNMin)DN25 Half Coupling FO Sw QRA3 CL3OOO ASTM A182 F316L ASME B16.11 | ASTM A182 F316L | 件/只/条/把/块 | 48 | | | | ||
| 98 | 异径接头 | 20 | DN25xDN20 Reducing Coupling FO SW QRA3 CL5000 ASTM A182 F316L ASME B16.11 | ASTM A182 F316L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99 | 三通 | 25 | Reducing Tee,CL3000,SW,ASTM A-182 Gr.F11 CL2,B16.11,DN50×DN25 | ASTM A-182 Gr.F11 CL2 | 件/只/条/把/块 | 60 | | | | ||
| 100 | 三通 | 50 | DN80 SCH40SxDN50 SCH8OS Tee SMLS BW QRA3 ASTM A403 WP304L ASME B16.9 | ASTM A403 WP304L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101 | 同心大小头 | 50 | DN80 SCH40SxDN50 SCH80S Concentric Reducer SMLS BW ORA3 ASTM A403 WP304L ASME B16.9 | ASTM A403 WP304L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102 | 同心大小头 | 25 | DN50 SCHBOSxDN25 SCH8OS Concentric Reducer SMLS BW ORA3 ASTM A403 WP304L ASME B16.9 | ASTM A182 F316L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103 | 管座 | 15 | DN550xDN15 Sockolet SW CL3000 A105 MSS 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36 | | | | ||
| 104 | 同心大小头 | 50 | Concentric Reducer, BW,ASTM A-234 Gr.WPB SMLS B16.9, DN80 x DN50,S-40 x S-80 | A-234 Gr.WPB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105 | 三通 | 50 | Reducing Tee,BW. ASTM A-234 Gr.WPB.SMLS.B16.9.DN80 x DN50,S-40 xS-80 | A-234 Gr.WPB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106 | 弯头 | 25 | 90 Deg.LR Elbow,BW,ASTM A-234 Gr.WPB,SMLS,B16.9,DN25,S-80 | A-234 Gr.WPB | 件/只/条/把/块 | 342 | | | | ||
| 107 | 管帽 | 25 | DN25 Cap FO SW QRA1 CL3000 ASTM A105 ASME B16.11 | ASTM A105 | 件/只/条/把/块 | 24 | | | | ||
| 108 | 管座 | 25 | DN550xDN25 Sockolet SW CL3000 A105 MSS 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24 | | | | ||
| 109 | 管座 | 25 | DN550xDN25 Sockolet SW CL3000 A105+Cr MSS SP-97 | A105+Cr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110 | 管座 | 25 | DN550xDN25 Sockolet SW CL3000 A105+CrMSS SP-97 | A105+CrMSS | 件/只/条/把/块 | 18 | | | | ||
| 111 | 管座 | 32 | DN550xDN32 Sockolet SW CL3000 A105 MSS 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36 | | | | ||
| 112 | 管座 | 32 | DN550xDN32 Sockolet SW CL3000 A105+Cr MSS SP-97 | A105+Cr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113 | 管座 | 40 | DN550xDN40 Sockolet SW CL3000 A105+CrMSS SP-97 | A105+CrMSS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114 | 管座 | 50 | DN550xDN50 Sockolet SW CL3000 A105+Cr MSS SP-97 | A105+Cr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115 | 管座 | 25 | DN600xDN25 Sockolet FO SW CL6000 ASTM A182 F11 CL3 MSS SP-97 | ASTM A182 F11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116 | 管座 | 25 | DN600xDN25 Sockolet SW CL3000 A105 MSS 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24 | | | | ||
| 117 | 管座 | 32 | DN600xDN32 Sockolet SW CL3000 A105 MSS 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18 | | | | ||
| 118 | 管座 | 40 | DN600xDN40 Sockolet SW CL3000 A105 MSS 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119 | 管座 | 50 | DN600xDN50 Sockolet FO SW CL6000 ASTM A182 F11 CL3 MSS SP-97 | ASTM A182 F11 | 件/只/条/把/块 | 54 | | | | ||
| 120 | 管座 | 50 | DN600xDN50 Sockolet SW CL3000 A105 MSS 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121 | 管座 | 25 | DN60DxDN25 Sockolet FO SW CL6000 ASTM A182 F11 CL3 MSS SP-97 | ASTM A182 F11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122 | 管座 | 50 | DN650xDN50 Sockolet SW CL3000 A105+CrMSS SP-97 | A105+CrMSS | 件/只/条/把/块 | 36 | | | | ||
| 123 | 管座 | 15 | DN700xDN15 Sockolet SW CL3000 A105+Cr MSS SP-97 | A105+Cr | 件/只/条/把/块 | 36 | | | | ||
| 124 | 管座 | 20 | DN700xDN20 Sockolet SW CL3000 A105+Cr MSS SP-97 | A105+Cr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125 | 管座 | 25 | DN700xDN25 Sockolet SW CL3000 A105+Cr MSS SP-97 | A105+Cr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126 | 管座 | 32 | DN700xDN32 Sockolet SW CL3000 A105+Cr MSS SP-97 | A105+Cr | 件/只/条/把/块 | 24 | | | | ||
| 127 | 管座 | 50 | DN700xDN50 Sockolet SW CL3000 A105+Cr MSS SP-97 | A105+Cr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128 | 管座 | 25 | DN750xDN25 Sockolet SW CL3000 A105+Cr MSS SP-97 | A105+Cr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129 | 管座 | 32 | DN750xDN32 Sockolet SW CL3000 A105 MSS 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130 | 管座 | 32 | DN750xDN32 Sockolet SW CL3000 A105+Cr MSS SP-97 | A105+Cr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131 | 管座 | 50 | DN750xDN50 Sockolet SW CL3000 A105+Cr MSS SP-97 | A105+Cr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132 | 管座 | 25 | DN800×DN25 Sockolet SW CL3000 A105 VSS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133 | 管座 | 15 | DN800xDN15 Sockolet SW CL3000 GB/T 19326 A672 MSS SP-97 | A672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134 | 管座 | 15 | DN800xDN15 SOCKOLET,CL3000 GB/T 19326 A672 B60 CL22 | A672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135 | 管座 | 25 | DN800xDN25 Sockolet SW CL3000 A105 MSS 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136 | 管座 | 15 | DN80xDN15 Sockolet SW CL3000 A105 MSS 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36 | | | | ||
| 137 | 管座 | 25 | DN80xDN25 Sockolet SW CL3000 A105 MSS 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48 | | | | ||
| 138 | 管座 | 50 | DN80xDN50 Sockolet SW CL3000 A105 MSS 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36 | | | | ||
| 139 | 法兰 | 50 | φ68x9mm Flange WN-RF 氯丁橡胶衬胶,DN50(thk5mm)PN10 突面密封(RF)GB/T9124.1-2019 | | 件/只/条/把/块 | 78 | | | | ||
| 140 | 管座 | 40 | DN900xDN40 Sockolet SW CL3000 A105 MSS 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141 | 管座 | 25 | Sockolet CL3000 SW ASTM A-132 Gr.F316L,DN80×DN25 | ASTM A-132 Gr.F316L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142 | 管座 | 25 | Sockolet CL3000 SW ASTM A-105. DN300 x DN25 | ASTM A-105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143 | 管座 | 25 | Sockolet CL3000 SW ASTM A-105. DN500 x DN25 | ASTM A-105 | 件/只/条/把/块 | 102 | | | | ||
| 144 | 管座 | 25 | Sockolet CL3000 SW UNS N08367 ASTM B462. DN500 x DN25 | UNS N08367 | 件/只/条/把/块 | 48 | | | | ||
| 145 | 管座 | 25 | Sockolet CL6D00.SW, ASTM A-105, DN100× DN25 | ASTM A-105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146 | 管座 | 25 | Sockolet, CL6000, SW, ASTM A-105, DN80xDN25 | ASTM A-105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147 | 管座 | 25 | Sockolet, CL6000SW,ASTM A-105,DN150XDN25 | ASTM A-105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148 | 管座 | 25 | Sockolet,CL300, SW,ASTM A-105,DN300xDN25 | ASTM A105 | 件/只/条/把/块 | 36 | | | | ||
| 149 | 异径管件 | 50 | Dn100xDn50异径管件,钢骨架聚乙烯 平口,电熔连接,大端 PN16小端 PN25,HG/T 3691 |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150 | 管座 | 25 | Sockolet,CL3000,SW, ASTM A-105, DN250× DN25 | ASTM A-105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151 | 管座 | 25 | Sockolet,CL3000,SW,ASTM A-105,DN80x80x25 DN25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152 | 管座 | 25 | Sockolet,CL3000,SW,ASTM A-182 Gr.F11 CL2,DN100×DN25 | ,ASTM A-182 Gr.F11 CL2 | 件/只/条/把/块 | 18 | | | | ||
| 153 | 管座 | 25 | Sockolet,CL3000,SW,ASTM A-182 Gr.F11 CL2,DN80×DN25 | ASTM A-182 Gr.F11 CL2 | 件/只/条/把/块 | 42 | | | | ||
| 154 | 管座 | 50 | Sockolet,CL3000,SW,ASTM A-182 Gr.F11 CL2,DN80×DN50 | ASTM A-182 Gr.F11 CL2 | 件/只/条/把/块 | 30 | | | | ||
| 155 | 管座 | 25 | Sockolet,CL3000,SW,UNS NO8367,ASTM B366,DN500×DN25 | UNS N08367 | 件/只/条/把/块 | 42 | | | | ||
| 156 | 管座 | 25 | Sockolet,CL3000,SW,UNS NO8367,ASTM B462,DN500×DN25 | UNS N08367 | 件/只/条/把/块 | 18 | | | | ||
| 157 | 管座 | 50 | Sockolet,CL3000,SW,UNS NO8367,ASTM B462,DN500×DN50 | UNS N08367 | 件/只/条/把/块 | 24 | | | | ||
| 158 | 管座 | 50 | Sockolet,CL3000,SW.ASTM A-182 GrF316L,DN100×DN50 | ASTM A-182 GrF316L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159 | 管座 | 25 | Sockolet,CL3000SW,ASTM A-182 Gr.F316L DN80×DN25 | ASTM A-182 Gr.F316L | 件/只/条/把/块 | 96 | | | | ||
| 160 | 管座 | 25 | Sockolet,SW.MSS SP97,DN50x25 CL3000 connecting pipe OD60.3x3.91/33,4x4.55 | /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161 | 管座 | 25 | Sockolet.CL3000 SW ASTM A-105,DN300 DN80 xDN25 | ASTM A-105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162 | 管座 | 25 | Sockolet.CL3000 SW. ASTM A-105, DN150 ×DN25 | ASTM A-105 | 件/只/条/把/块 | 24 | | | | ||
| 163 | 管座 | 25 | Sockolet.CL3000.SW.ASTM A-182 Gr.F316L.DN100×DN25 | ASTM A-182 Gr.F316L | 件/只/条/把/块 | 36 | | | | ||
| 164 | 管座 | 32 | TE Sockolet,CL6000,SW,UNS N08367,ASTM B462,JE00-V8-D10,DN500×DN32 | UNS N08367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165 | 管座 | 32 | TE Sockolet.CL6000SW UNS N08367 ASTM B462 JE00-V8-D10 DN500 x DN32 | UNS N08367 | 件/只/条/把/块 | 24 | | | | ||
| 166 | 管座 | 25 | Weldolet,BW,ASTM A-105,DN80xDN25,S-40xS-80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167 | 管座 | 25 | Weldolet,BW.ASTM A-182 Gr.F316L,DN80×DN25 S-40S x S-80S | ASTM A-182 Gr.F316L | 件/只/条/把/块 | 48 | | | | ||
| 168 | 管座 | 50 | φ 接管座 DN50 Sockolet SW CL3000 A105 MSS SP-97 |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169 | 管座 | 50 | 承插支管座Sockolet SW CL3000 A105+Cr Lot44Ae | A105+Cr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170 | 同心大小头 | 50 | DN80 STDxDN50 SCH80 Con Reducer Smls BW A234 Gr.WPB B16.9 | A234 Gr.WPB | 件/只/条/把/块 | 36 | | | | ||
| 171 | 管座 | 10 | 化学取样支管座,QR2,A105 Lot44Ae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172 | 管座 | 15 | 加药支管座 Sockolet SW CL3000 A105+CrMSS SP-97 | A105+CrMSS | 件/只/条/把/块 | 36 | | | | ||
| 173 | 管座 | 50 | 接管座 DN50 Sockolet SW CL3000 A105 MSS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54 | | | | ||
| 174 | 管座 | 50 | 接管座 DN50 Sockolet SW CL3000 A105 OWS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175 | 管座 | 15 | 接管座 接管0D219.1x18.26/0D21.3x4.78 A-106 Gr.B 参GD2016-T16C21S0200x15 | /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176 | 支管焊接接头 | 65 | DN750 SCH20xDN65 STD Weldolet BW A105 MSS 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177 | 管座 | 15 | 取样接管座Sockolet FO SW CL3000 ASTM A182 F11 CL3 MSS SP-97 | A182 F11 | 件/只/条/把/块 | 24 | | | | ||
| 178 | 管座 | 32 | 取样接管座Sockolet FO SW CL6000 ASTM A182 F11 CL3 MSS SP-97 | ASTM A182 F11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179 | 管座 | 32 | 取样支管座 Sockolet FO SW CL6000 ASTM A182 F11 CL3 MSS SP-97 | ASTM A182 F11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180 | 管座 | 15 | 取样支管座 Sockolet SW CL3000 A105+CrMSS SP-97 | A105+CrMSS | 件/只/条/把/块 | 36 | | | | ||
| 181 | 管座 | 15 | 温度测点 Sockolet FO SW CL3000 ASTM A182 F11 CL3 MSS SP-97 | A182 F11 | 件/只/条/把/块 | 48 | | | | ||
| 182 | 管座 | 15 | 温度测点接管座,QR3,A105,JB01A型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183 | 管座 | 15 | 温度测点支管座,QR3,A105,JB01A型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60 | | | | ||
| 184 | 支管焊接接头 | 65 | DN600 SCH30xDN65 STD Weldolet BW A105 MSS 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185 | 管座 | 20 | 温度测量支管座 Sockolet SW CL3000 A105+CrMSS SP-97 | A105+CrMSS | 件/只/条/把/块 | 18 | | | | ||
| 186 | 管座 | 15 | 温度测量支管座Sockolet FO SW CL6000 ASTM A182 F11 CL3 MSS SP-97 | ASTM A182 F11 | 件/只/条/把/块 | 24 | | | | ||
| 187 | 管座 | 15 | 温度测量支座Sockolet FO SW CL6000 ASTM A182 F11 CL3 MSS SP-97 | ASTM A182 F11 | 件/只/条/把/块 | 42 | | | | ||
| 188 | 管座 | 20 | 压力测点 Sockolet FO SW CL3000 ASTM A182 F11 CL3 MSS SP-97 | A182 F11 | 件/只/条/把/块 | 60 | | | | ||
| 189 | 管座 | 20 | 压力测点Sockolet SW CL3000 A105+Cr MSS SP-97 | A105+Cr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190 | 管座 | 15 | 压力测点接管座, Sockolet SW CL3000 A105 MSS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191 | 管座 | 15 | 压力测点接管座,DN15 Sockolet SW CL3000 A105 15MMS 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192 | 管座 | 15 | 压力测点接管座,DN15 Sockolet SW CL3000 A105 MSS 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193 | 管座 | 15 | 压力测点接管座,DN15 Sockolet SW CL3000 A10515MMS 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18 | | | | ||
| 194 | 支管焊接接头 | 65 | DN200 STDxDN65 STD Weldolet BW A105 MSS 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36 | | | | ||
| 195 | 管座 | 15 | 压力测点接管座,DN15 SockoletSW CL3000 A105 MSS 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196 | 管座 | 15 | 压力测点接管座,DN15 SockoletSW CL3000 A105MSS 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197 | 管座 | 15 | 压力测点接管座,Sockolet SW CL3000 A105 MSS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198 | 管座 | 15 | 压力测点接管座,Sockolet SW CL3000 A105 MSS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199 | 管座 | 15 | 压力测点接管座.DN15 Sockolet SW CL3000 A105MSS SP-97 | A105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200 | 管座 | 40 | 压力测量支管座 Sockolet SW CL3000 A105+CrMSS SP-97 | A105+CrMSS | 件/只/条/把/块 | 30 | | | | ||
| 201 | 法兰 | 50 | SW Flange,CL150,RF/SW,ASTM A-105,B16.5,DN50 | ASTM A-105 | 件/只/条/把/块 | 84 | | | | ||
| 202 | 同心大小头 | 50 | Concentric Reducer,BW,ASTM A-234 Gr.WP11 CL1,SMLS,B16.9,DN100×DN50 S-80×S-80 | ASTM A-234 Gr.WP11 CL1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203 | 三通 | 50 | Tee,CL3000,SW,ASTM A-182 Gr.F11 CL2, B16.11,DN50 | ASTM A-182 Gr.F11 CL2 | 件/只/条/把/块 | 48 | | | | ||
| 204 | 流量测量装置 | 50 | 流量测量装置DN50 接管规格OD60.3x5.54,P=8.2MPa.g T=320℃ | / | 件/只/条/把/块 | 18 | | | | ||
| 205 | 三通 | 50 | Reducing Tee,CL3000 sW ASTM A-182,Gr.F11 CL.2, B16.11,DN25 x DN50 | /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206 | 三通 | 25 | Tee ,BW, ASTM A-234 Gr.WPB, SMLS, B16.9 DN25 S-80 | A-234 Gr.WPB | 件/只/条/把/块 | 36 | | | | ||
| 207 | 管座 | 20 | 压力测量支管座Sockolet FO SW CL6000 ASTM A182 F11 CL3 MSS SP-97 | ASTM A182 F11 | 件/只/条/把/块 | 30 | | | | ||
| 208 | 弯头 | 50 | 90 Deg.LR Elbow,BW,ASTM A-234 Gr.WPB,SMLS,B16.9,DN50,S-80 | A-234 Gr.WPB | 件/只/条/把/块 | 312 | | | | ||
| 209 | 弯头 | 50 | Deg. LR Elbow BW ASTM A-234 Gr.WPB,SMLS.B16.9,DN50,S-80 | | 件/只/条/把/块 | 60 | | | | ||
| 210 | 弯头 | 25 | DN25 EIbow 90° FO SW QRA3 CL6000 ASTM A182 F11 CL2 ASME B16.11 | ASTM A182 F11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211 | 三通 | 25 | Tee ,BW, ASTM A-312 Gr.TP304L SMLS, B36.19M DN25 S-80S | ASTM A-312 Gr.TP304L | 件/只/条/把/块 | 24 | | | | ||
| 212 | 弯头 | 25 | DN25 Elbow 90° ·FO SW QRA3 CL3000 ASTM A182 F11 CL2 ASME B16.11-2011 | ASTM A182 | 件/只/条/把/块 | 24 | | | | ||
| 213 | 弯头 | 25 | DN25 SCH8OS EIbOW 45° LR SMLS BW QRA3 ASTM A403 WP304L ASME B16.9 | ASTM A403 WP304L | 件/只/条/把/块 | 198 | | | | ||
| 214 | 三通 | 25 | Tee ,BW, ASTM A-403 Gr.WP304L SMLS, B16.9 DN25 S-80S | ASTM A-403 Gr.WP304L SMLS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215 | 三通 | 25 | Tee ,BW, ASTM A-403 Gr.WP304L SMLS, B36.19M DN25 S-80S | ASTM A-403 Gr.WP304L | 件/只/条/把/块 | 42 | | | | ||
| 216 | 弯头 | 50 | DN50 Elbow 90° ·FO SW QRA3 CL3000 ASTM A105 ASME B16.11-2011 | ASTM A105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217 | 管座 | 20 | 压力测量支座Sockolet FO SW CL6000 ASTM A182 F11 CL3 MSS SP-97 | ASTM A182 F11 | 件/只/条/把/块 | 18 | | | | ||
| 218 | 管座 | 40 | 压力测支管座Sockolet FO SW CL6000 ASTM A1B2 F11 CL3 MSS SP-97 | ASTM A1B2 F11 | 件/只/条/把/块 | 12 | | | | ||
| 219 | 三通 | 25 | Tee,CL3000,SW,ASTM A-182 Gr.F11 CL2, B16.11,DN25 | ASTM A-182 Gr.F11 CL2, | 件/只/条/把/块 | 30 | | | | ||
| 220 | 弯头 | 50 | DN50 Elbow 90° ·FO SW QRA3 CL3000 ASTM A182 F11 CL2 ASME B16.11-2011 | ASTM A182 | 件/只/条/把/块 | 72 | | | | ||
| 221 | 三通 | 50 | Reducing Tee,BW,ASTM A-403 Gr.WP304L ,SMLS ,B16.9,DN80xDN50,S-40SxS-80S | ASTM A-403 Gr.WP304L | 件/只/条/把/块 | 6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注:供应商所供管件的标准应执行采购文件附件中的采购技术规格书《AFG-GQ-Z0-CBES0022 碳钢管道及管件采购技术规格书》和《AFG-GQ-Z0-CBES0024 不锈钢管道及其管件采购技术规格书》。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7其它分项报价表 单位:
表格格式由供应商自行制定,若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本项可不申报。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六、商务偏差表
| 商务偏差 | 条目 | 页码 | 采购文件规定 | 偏差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供应商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偏差外,我们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商务条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七、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 技术偏差 | 条目 | 页码 | 采购文件规定 | 偏差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供应商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偏差外,我们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技术要求。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交货计划表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生产厂家 | 产地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三、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描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供应商月度最大供应能力、仓储能力,交货进度保障措施;
2、产品质量承诺,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措施承诺;
3、售后服务措施。
4、其他响应说明及技术资料
四、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五、技术参数对比数(选择使用)
| 序号 | 项 目 | 采购文件要求值 | 响应保证值 | 偏差 |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六章 需求一览表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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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增加相应的文字说明:
第七章 技术规范
本次招标的其他管件按照采购文件附件中的采购技术规格书《AFG-GQ-Z0-CBES0022 碳钢管道及管件采购技术规格书》和《AFG-GQ-Z0-CBES0024 不锈钢管道及其管件采购技术规格书》执行。
1. 总则
本此采购其他管件适用于广东陆丰核电1、2号机组常规岛。
2. 主要标准与规范
供应方在供应所需物品过程中必须遵循(但不限于)以下标准的最新有效版本。当标准之间存在矛盾时,应按其中最高标准执行或按采购方书面确认的标准执行。
3. 供货范围
详见本文件《报价汇总表》。
4. 到货验收要求
提供符合要求的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出厂检测报告、型式检测报告、原材质量证明书、第三方检验报告(具体物品详见报价汇总表)。
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