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珠海市高新区中珠渠及中珠副渠防洪排涝综合提升工程-二标段修改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珠海市 发布日期:202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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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珠海市 采购单位 珠海市高新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珠海华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珠海市高新区中珠渠及中珠副渠防洪排涝综合提升工程-二标段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珠海市高新区中珠渠及中珠副渠防洪排涝综合提升工程-二标段修改公告

各投标人,本项目做招标文件修改,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专用条款5.1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港澳投标人投标:□是/■否。


■内地投标人必须具备:■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内地投标人)。


■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的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本项目非适宜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现修改为:


“本项目是否接受港澳投标人投标:□是/■否。


■内地投标人必须具备:■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内地投标人)。


■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具有独立的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本项目非适宜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


■允许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 2 ]家。联合体主办方应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


 


2、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4.5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由[5]名(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


现修改为:


“■定标委员会由[7]名(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


 


3、更新招标文件第二章:要素与规则中的(一)资格审查要素表。


 


4、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中增加“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文件。


 


5、本项目延期开标,具体开标时间详见最新议程安排。


 


说明:凡本项目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次修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修改内容为准。如本修改公告内容与更新后的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更新后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请投标人重新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珠海市)下载最新招标文件及附件,如由于投标人原因未使用最新文件投标而导致的不良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珠海市高新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珠海华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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