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枫江深坑国考断面达标攻坚工程(潮州段)一期市政污水管网(省市出资部分)小区、学校等单位污水收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广东潮州市
发布日期:2026-01-09
【招标结果】枫江深坑国考断面达标攻坚工程(潮州段)一期市政污水管网(省市出资部分)小区、学校等单位污水收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潮州市 |
采购单位 |
枫江深坑国考断面达标攻坚工程(潮州段)一期市政污水管网(省市出资部分) |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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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枫江深坑国考断面达标攻坚工程(潮州段)一期市政污水管网(省市出资部分)小区、学校等单位污水收集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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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信息
| 招标项目名称 | 枫江深坑国考断面达标攻坚工程(潮州段)一期市政污水管网(省市出资部分)小区、学校等单位污水收集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枫江深坑国考断面达标攻坚工程(潮州段)一期市政污水管网(省市出资部分)小区、学校等单位污水收集工程 |
| 性质 | 正常 |
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投资项目代码 | 2110-445100-04-01-488969 |
| 投资项目名称 | 枫江深坑国考断面达标攻坚工程(潮州段) |
| 招标项目名称 | 枫江深坑国考断面达标攻坚工程(潮州段)一期市政污水管网(省市出资部分)小区、学校等单位污水收集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枫江深坑国考断面达标攻坚工程(潮州段)一期市政污水管网(省市出资部分)小区、学校等单位污水收集工程 |
| 公示名称 | 枫江深坑国考断面达标攻坚工程(潮州段)一期市政污水管网(省市出资部分)小区、学校等单位污水收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6-01-06 09:30:00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 | 商务标评审 | 技术标评审 | 经济标评审 | 综合得分 |
|---|
| 1 |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10.50 | 20.01 | 57.16 | 87.67 |
|---|
| 2 | 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13.50 | 15.36 | 57.43 | 86.29 |
|---|
| 3 | 广东九潮建设有限公司 | 2.50 | 15.61 | 58.98 | 77.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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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候选人资格情况 | 候选人业绩情况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1 |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91440000190330368U | 1 | 29074218.28元 | 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270个日历天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证书号:D144030063 | 详见投标文件公示 | 张达明 | 粤2442021202317561 | / |
| 2 | 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914400001903320487 | 2 | 29011283.74元 | 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270个日历天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证书号:D144030505 | 详见投标文件公示 | 詹清平 | 粤2442023202316607 | / |
| 3 | 广东九潮建设有限公司 | 91440101MA5APDFC00 | 3 | 28645562.82元 | 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270个日历天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244587173 | 详见投标文件公示 | 彭超 | 粤2442013201305361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潮州粤海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潮州市湘桥区磷溪镇旸山村金沙溪西岸自编101号厂房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郭工 | 联系电话 | 0768-2305745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68-2393315 |
| 联系地址 | 潮州市潮州大道南段建设大厦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01-08 00:00:0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6-01-13 00:00:00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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