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陆丰核电项目部五金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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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汕尾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陆丰核电项目部五金采购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陆丰核电项目部 五金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pdf
项目编号:PC-0124-26J6-FG2844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陆丰核电项目部
五金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文件
采购人: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二○二陆年玖月
目录
陆丰核电项目部
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联系方式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九、纪检监督机构
十、受限供应商
询价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采购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5费用承担
1.6保密
1.7语言文字
1.8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10预备会
1.11响应和偏差
2.采购文件
2.1采购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2.2采购文件的澄清
2.3采购文件的修改
2.4对采购文件的异议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3.2报价
3.3响应文件有效期
3.4响应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
3.6备选方案
3.7响应文件的编制
4.递交
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启
5.1开启时间和地点(A)
5.1开启时间和地点(B)
5.2开启程序
5.3开启异议
6.评审
6.1评审小组
6.2评审原则
6.3评审方法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2成交通知
7.3履约担保
7.4签订合同
8.重新询比和不再询比
8.1重新询比
8.2不再询比
8.3转为谈判采购
8.4转为直接采购
9.纪律和监督
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9.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投诉
10.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评审办法(最低价法)
第四章合同及附件
附件一:合同模板
范本使用说明(注:该说明实际签订时应删除)
一、供货范围
二、合同价格
三、质量要求
四、交货及验收
五、价款结算
六、货款支付
七、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九、其它约定事项
十、合同生效及有效期
附表:
附表1:供货清单
附表2:到货验收资料清单
附表3:物资采购结算单
附件:
附件1:物资采购廉政协议书
附件2:产品不侵权承诺书
附件3:商业保密协议
附件4:防造假承诺书
附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四:防造假承诺书(分包商/供应商/服务商)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供应商资格条件自查表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一、响应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响应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六、商务偏差表
七、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交货计划表
三、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四、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五、技术参数对比数(选择使用)
第六章需求一览表
第七章技术规范
1.总则
2.主要标准与规范
3.供货范围
4.到货验收要求
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24-26J6-FG2844
一、采购条件
中国电建陆丰核电项目部(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广东陆丰
核电1、2号机组常规岛五金,计划使用项目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广东陆丰核电规划建设六台百万千瓦核电机组,一期建设两台
AP1000机组。本项目为其常规岛内的五金采购。
2、采购范围:五金。具体规格、型号、材质及数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报价汇总
表》。
3、采购数量:具体内容详见报价汇总表
注:本次采购供应商应按我方上述要求且详见图纸进行采购或制作进行采购或制
作,具体尺寸按照所签订的的采购合同下每批送货通知单为准。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并接受订送货通知单后3天内(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5、交货地点:广东陆丰核电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按照技术要求与执行标准以及第六章《技术规范》。
7、业主对供应商的审核要求:
本项目业主为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依据其管理程序要求,供应商应通过业主及
其聘请的监理审批。报审所需资料如下,供应商应按要求随响应文件提交。若未按要
求提交资料、资料不全,或报审资料未通过审批,其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1)生产厂家提供的资料如下:厂家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简介,
生产设备清单(加盖公章),产品合格证+产品出产检验报告,产品第三方检
测报告,业绩清单(加盖公章)以及以前签过的业绩合同首尾页(如有最好是
核电项目的2-3份),(如有)生产许可证、生产车间仓储车间面积简介,产
能简介
(2)代理商提供的资料如下: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授权书(必须法人亲自签字)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
营业执照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本采购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企业
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并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以及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
采购项目的授权书。
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
3.供应商能开具普通发票。
4.供应商应具有类似核电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由类似的供货合同不少
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合同材料名称、规格
型号和合同总金额不得遮挡;框架合同须提供实际签约量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7.1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7.2原材料进厂复检报告。
7.3进口材料商检报告(如有)。
7.4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7.5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7.6供货清单(装箱单)。
8.供应方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包括(以下但不限于)。
8.1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8.2供应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8.3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
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
8.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
形尺寸、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8.5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
9.拟中标供应商的资质证明资料由我司报审项目业主方,必须经过项目业主和业
主聘请的监理部门审批通过。
注: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
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6年10月08日00时00分(北
京时间)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powerchina.cn)获取
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免费提供。供应商可在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CA办理”菜单,
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
(1)已注册的供应商:明确响应标段,下载采购文件;
(2)未注册的供应商:登录“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
https://bid.powerchina.cn)右侧快捷入口-切换“新版登录”-“供应商登录”进行
供应商注册,完成注册后,明确响应标段,下载采购文件;
(3)登录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首页-服务中心,可下载《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
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管理手册(供应商端)》、《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操作
手册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08日00时
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投标工具下载: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s://bid.powerchina.cn)门户服务-
下载中心-中国电建采购招标平台投标管家。
2、本次采购将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
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
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投标。登录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后
,点击左侧“CA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制作电子响应
文件,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制作,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失败,将由供应商
自行承担后果。
3、供应商须登陆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
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
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4、响应文件的开启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开标工具全流程远程在线开
启。
5、响应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
化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6、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咨询入口:网站首页
-服务中心-“登录系统,联系您的专属业务顾问”。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中国电建
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powerchina.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陆丰核电项目部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15562776690@163.com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15562776690@163.com
九、纪检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
式向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提出投诉,邮箱地址:jcsj@powerchina-ne.com,
电话:0531-89812202、89812317。
十、受限供应商
执行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限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及中国电
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程序》相关规定。
年月日
第二章询价响应人须知
询价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公司管理制度,本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采购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
1.3.1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包含对生产厂家的资质要求,对供应商
的业绩要求包含对响应材料的业绩要求。
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或标段中
递交响应文件,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
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各级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
(17)被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者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列入受限供应商名单,且在受限期内;
(18)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询比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
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组织踏勘现场
(1)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
(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意外责任。
(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
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3不组织踏勘现场
供应商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安全由供应
商自己负责。
1.10预备会
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地点召开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
,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响应和偏差
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
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
1.11.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产品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
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1.11.3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
。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响应
文件将被否决。
2.采购文件
2.1采购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2.1.1采购文件包括:
(1)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及附件;
(5)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6)需求一览表;
(7)技术规范;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
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
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
式通过采购平台向采购人提出,要求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
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在采购平台公布
。
2.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规定的
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采购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采
购文件的供应商。
2.3.2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修改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短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
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4对采购文件的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
暂停采购活动。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响应保证金(若需)
(4)资格审查资料
(5)报价表
(6)商务偏差表
(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若需)
(8)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交货计划表
(3)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4)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5)技术参数对比表(选择使用)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
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报价
3.2.1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
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
项合价累计为准,修正总报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中的报
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款的有关要求。
3.2.4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供应
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
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
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
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4响应保证金
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
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参加的,其响应保证金由
牵头人递交,金额、担保形式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评审小组将否决其响应
文件。
3.4.3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5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和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
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
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
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若以下要求与本章第
1.4款及第一章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不一致的,以本章第1.4款及第一章中规定的
供应商资格要求为准。
3.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及其生产厂家(适用于代理商参加的情形
)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响应设备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1)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
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
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
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
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
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产品取得证书”或“检验报告”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
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
印件。
3.5.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与的,本章第3.5.1项至3.5.5项规定
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方案
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备选方案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方案,否则
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6.2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审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
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
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
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进行编写。
3.7.2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交货期、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采购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1)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
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
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
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并加盖单位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
本为准。
(3)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
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
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
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
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
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
商须知前附表。
4.递交
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A)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供应
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1(B)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
见供应商须知有附表。
4.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4.2.2(A)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2(B)供应商通过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4.3.2(A)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2(B)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
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采购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
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启
5.1开启时间和地点(A)
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启,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开启时间和地点(B)
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过采购平台公开开启,所有供应商的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开启程序
(A)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
(1)宣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开启会开始,参加会议的代表将手机设置
为静音。
(2)介绍到会领导和采购人代表;介绍本次监督部门及监督人员职务、姓名;
(3)介绍分标情况和参加询比的单位情况;
(4)采购人代表讲话;
(5)监督人员(或主持人)宣读工作纪律;
(6)主持开启:
A、请参加询比的派代表(至少2名)检查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若有异
议请供应商授权代表现场提出。
B、开启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按响应文件递交的先后逆序进行开启,即按
先到后开,后到先开的原则;
C、介绍开启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开启人、宣读人、记录人、监督人姓名;
D、进行开启:宣读人宣读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纸质版正副本份数、响应保
证金情况、交货地点、报价等内容。
E、宣读完毕,请供应商授权代表确认开启记录,有异议现场举手提出;无异
议则打印开启记录表,由供应商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同时请采购人代表、宣读人及
记录人签字确认。
(7)主持人介绍后续评审安排和发出澄清问题的计划时间和方式,提醒供应商代
表保持通讯畅通。
(8)主持人宣布开启会议结束。
(B)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
采购平台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并公布开启记录表。
5.3开启异议
供应商对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现场提出来,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
在案。
6.评审
6.1评审小组
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
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
。
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投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6.2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审方法
6.3.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
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
审依据。
6.3.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
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管理制度确定成交人。
7.2成交通知
根据定标结果,在采购平台公示不少于三天。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
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7.3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
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3.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响应
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
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
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
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响
应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询比和不再询比
8.1重新询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重新询比:
(1)获取采购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
(2)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
(3)到响应截止时间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
(4)有效供应商不足3个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采购的。
8.2不再询比
重新询比后,供应商或有效供应商仍少于3个的,可改用其他采购方式。
8.3转为谈判采购
采购截止时间止,供应商为2家时,经采购机构批准可以转为谈判采购。
8.4转为直接采购
采购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只有1家时,经采购机构批准可以转为直接采购。
9.纪律和监督
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
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或骗取成交;供应
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
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
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
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
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在知道
或应当知道之日起5日内向公告/邀请函所公布的纪检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
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
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
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
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
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本采购项目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全流程:供应商通过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办理数字证书、下
载安装投标管家、CA证书插件等投标工具,远程在线编制、加密、上传响应文件,响
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审办法(最低价法)
为规范公司采购工作,根据股份公司和公司有关采购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各包件供应商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供应商递交的采购文件进行评
审。
2、当各包件供应商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
到高的前5家的采购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采购响应”的,按照评标价从低到高
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供应商递交的采购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
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采购文件,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二、评审原则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审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审工作,成立评审小组和工作小组。
2、评审小组
2.1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
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审小组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
2.3评审工作由评审小组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购人组成工作小组,在评审期间为评审小组服务。
3.2接受评审小组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内容
1、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
差,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响应保证金有瑕疵不被
采购人所接受的;
(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
(10)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总价经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12)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3)依据有限数量制原则未进入详评的。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
正合价。
(2)若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
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
金额和总报价。
1.2.2评审小组按以上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
约束力。
1.3供应商不能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
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响应文件澄清
2.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报价水平等,评审
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
题由评审小组组长确认后发出。
2.3供应商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
原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
成部分。
2.4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和供应商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评审小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2经评审的报价
3.2.1经评审的报价计算公式
经评审的报价=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修正
3.2.2遗漏修正
审核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报价组成中此
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
3.3评审及排序
本采购项目将视具体情况推荐一至三名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将按照经
评审的价格从低到高排序依次推荐的原则进行,推荐结果将在评审报告中载明。经评
审的报价相等时,按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按并列推荐。
五、评审报告
1、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小组
起草,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审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
审标报告中阐明。
2、评审小组在评审报告中根据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
3、评审报告可包括以下内容:
(1)开启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否决的应对其情况和依
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包括经评审的报价计算,汇总排序;
(4)推荐成交候选人;
(5)成交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若成交候选人的报价中有重复计算时,
重复计算情况作叙述。
第四章合同及附件
附件一:合同模板
附件二: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采购产业链“两个零容忍”承
诺书
附件三:无造假承诺书
附件四:防造假承诺书(分包商/供应商/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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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XXXX项目】
XX材料框架采购合同
买方: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卖方:【XX】
合同签约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
【XX】年【XX】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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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目录
第一部分合同签署页
第二部分解释与说明
第三部分特殊条款
第一章合同标的
第二章合同价格
第三章供货量计算
第四章货款结算
第五章合同价款支付
第六章发票
第七章违约及处罚
第八章发货前检验和到货验收
第九章交货
第十章HSE要求
第十一章质量保证
第十二章保证和交货后的缺陷
第十三章包装和标识
第十四章文件
第十五章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终止
第十六章协调、联络与管理
第十七章知识产权
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第十九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章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一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五部分附表
附表一:框架采购材料清单及价格表
附表二:物资采购结算单
第六部分附件
附件一:送货通知单
附件二:保函格式
附件三:合同单价计价方式
附件四:产品不侵权承诺书
附件五:到货验收要求
附件六:物资采购廉政协议书
附件七: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附件八:防造假承诺书(核电项目适用)
第七部分技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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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有的斜体字仅用于文件的编辑且必须从最终版本中删除
第一部分合同签署页
买方: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注册地址:山
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297号,为一方当事人。
卖方:【XX】公司(以下简称卖方),注册地址【XX】,为另一方当事人。
合同签订时间:【XX】年【XX】月【XX】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买卖双方同意签署本材料框架采购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
下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卖方已按照买方要求提交了投标、报价文件。
买方: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卖方:【XX】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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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解释与说明
1.本项目:指【XX】项目,位于【XX】。
2.本合同:指本项目下,买卖双方签订的XX材料框架采购合同,本合同为集
中采购、分批供货合同。
3.合同材料:指本合同项下卖方(含其供方)提供的材料及附件。
4.业主:【XX】。
5.总承包方:【XX】。
6.供货期:【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
7.质保期:即本合同项下合同材料的质保期,时段为自本项目质保期起算之
日起【XX】个月。如合同材料在质保期内发现卖方责任的缺陷,则质保期
将自该缺陷修复后重新开始计算。【可按项目实际另做描述】
8.合同有效期:指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且所
有款项结清之日止,但卖方仍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售后服务义
务。
9.预付款保函:为卖方在双方认可的国家银行开具的暂定本合同总金额【XX
】%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本合同项下第一批材料交货完毕,格式见附件二
。
10.履约保函:为卖方在双方认可的国家银行开具的暂定合同总金额10%履约保
函,有效期至本项目质保期完成,格式见附件二。
11.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
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三部分特殊条款
第一章合同标的
1.合同标的:为本项目下的合同材料供货,总数量约【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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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货范围、价格:详见本合同附表一:框架采购材料清单及价格表,清单
内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以买卖双方认可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3.本合同项下的供货范围包括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合同材料、技术资料和技术
服务等。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供货清单中并未
列入而且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应该有的,并且是图纸或技术资料对合同材
料的规范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卖方负责将所缺的材料、技术资料、专用
工具、备品备件等补齐,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且不得据此要求调整合
同单价或追加任何费用。
4.合同材料应执行附表一材料框架采购清单及价格表和“附件一:送货通知
单”中所列技术标准进行生产和交付,如有技术协议应按照第七部分:技
术协议要求进行生产和交付。
5.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产品的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试验
检验、标识、包装、运输至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现场服务指导、保险、
专利、税金、配合交接验收和售后服务等工作,上述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关
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合同单价和合同总价中,卖方不得据此另行
向买方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第二章合同价格
1.本合同为单价合同,适用下列第【XX】条:
(1)固定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材料单价保持不变,除非有双方共同
认可的合同变更。
(2)浮动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材料单价的计价方法保持不变,除非
有双方共同认可的合同变更。
2.合同总价:即含税合同总价,为暂定价,以最终结算的总价为准。
(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XX】元,大写:人民币【XX】整,其中不含
税合同金额为人民币【XX】元,大写:人民币【XX】整;增值税金额【XX
】元,大写:人民币【XX】整。
(2)本合同增值税税率为13%。
(3)如因国家对增值税的税率进行调整,则尚未提交发票的价格部分
的增值税金额按照新税率执行,以不含税合同金额为基准调整合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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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单价:指每种合同材料的综合单价(含VAT),详见本合同第五部分附
表一:框架采购材料清单及价格表,包括合同材料的原材料采购、生产制
造、试验、检测、检验、包装、运杂费、保险费、技术资料、知识产权、
技术服务等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税费,还包括履
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相关管理费、利润、不可预见费等。
4.每批次合同材料单价计价日期:以每批次合同材料送货通知日期为准。
5.合同单价计价方式(适用于浮动单价合同):见附件三。
第三章供货量计算
1.本合同项下每批合同材料供货量根据买方实际需要在本合同“附件一:送
货通知单”中确定。送货通知单数量与材料框架采购清单预估数量存在偏
差卖方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单价调整和索赔的依据,且卖方不得以
买方未达到预估总量为由要求补偿。若后续送货通知单累计总量超过材料
框架采购清单预估数量,需签订补充协议,但在补充协议签订前卖方仍应
按本合同单价及其他约定持续供货,不得以协商补充协议为由拒绝或迟延
供货。
2.本合同项下合同材料结算数量:为卖方(含其供方)提供的本项目合同下
所有批次合同材料供货量之和,以买卖双方签字确认的随车发货单(收货
凭证)数量为结算依据。
3.经买方验收质量不合格的材料不在供货量计算之列。
第四章货款结算
1.结算时段:按交货完毕的批次进行结算。
2.卖方向买方提供经买方签字确认的送货通知单和买方仓库管理员签字(代
签无效)的随车发货单原件(收货凭证),以及卖方编制的“物资采购结
算单”(格式见附表二),提交买方审核,审核通过后,双方在结算单上
签字盖章确认;审核不通过的,买方书面告知卖方需补充的资料,卖方应
在3日内补正。
3.未完成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不在结算范围之内;已结算的材料如在质
量保证期内经进一步检验发现存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问题,买方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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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通知形式对相应部分结算金额予以扣减,如已支付,可在任何对卖方应
付款中扣减、要求卖方返还或者从卖方提供担保中扣回。
4.卖方对结算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审核意见后3日内提出书面异议
并附相关证据,双方协商解决;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认可买方审核结果,
作为双方结算结果。
5.结算单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买方支付货款的依据,无双方签字盖章的
结算单(上述第4款视为结算依据除外),买方有权拒绝付款。
6.合同材料最终结算总金额:为所有“物资采购结算单”总金额。
第五章合同价款支付
1.支付币种:人民币。
2.支付方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承兑。具体支付方式和支付账户信息以本合同
载明的卖方账户为唯一合法收款账户,除经买方书面同意变更外,卖方不
得指定与合同约定主体不一致的其他账户收款,买方有权拒绝向非约定账
户付款,该等拒付不构成买方逾期付款或违约。
3.价款及支付:【按项目实际选择、制订相应条款】
(1)预付款:为暂定合同总价的10%,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卖方向买方提交下
述文件,买方审核无误后15日内向卖方支付预付款:
卖方向买方提交经买方认可的银行预付款保函原件;
卖方向买方提交经买方认可的金额为暂定合同总价10%的财务收据(须
加盖卖方财务专用章)。
(2)交货款:卖方将货物交付至买方指定地点,向买方提供该批次交货证明资
料(不限于随货同行清单原件、制造商的出厂试验证书、合格证原件、装
箱单原件等)、备品备件后,双方在30日内办理结算,卖方同意,如资料
未提供完整,买方有权不予结算、付款。双方结算完毕后,买方付款金额
为交货材料货值的80%,卖方向买方提交下述文件,买方审核无误后()个
月内向卖方支付每批次合同材料交货款:
经买方认可的金额为该批材料货值80%的财务收据(须加盖卖方财务专
用章);
经买方认可的100%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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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支付最后几批次合同材料交货款前,卖方应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工
作量清单的统计,并获得买方技术人员书面认可,当发现预付款和投料款
总金额相较于合同材料最终结算总金额有超付或欠付时,应在最后几笔交
货款中进行相应地扣除或补付。
(3)质保金:为合同材料最终结算总金额的10%,本项目质保期结束且经买方
书面确认在质保期及潜在缺陷责任期内不存在卖方责任的质量问题、业主
或第三方针对合同材料的索赔或潜在索赔风险后1个月内,卖方向买方提
交合同最终总货款10%的财务收据(加盖卖方财务专用章),经买方审核无
误后,向卖方无息付清。如质保期或潜在缺陷责任期内发生或发现质量问
题或索赔事项,买方有权在查明责任及损失金额前暂不退还全部或部分质
保金,并有权优先以质保金抵扣卖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应付
款项。
第六章发票
1.本合同卖方提供的发票适用下列第【XX】条: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计税项目适用)
(2)增值税普通发票(简易计税项目适用)
2.卖方应依法按合同约定向买方开具合法合规的发票等票据,作为支付款项
的前提条件,如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或者因发票瑕疵
导致买方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加收利息、罚款或产生其他损失的,卖方
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赔偿责任,且不免除卖方继续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在卖方开具合规发票前,买方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且不构成逾期付款
或违约。
3.如卖方未按时送达发票或者提交的发票不合格,买方有权顺延支付相应款
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卖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
4.如因合同材料质量问题造成退货行为,且退货行为涉及到卖方开具红字发
票行为,卖方必须在买方要求的时间内履行相关义务。
第七章违约及处罚
1.卖方违约责任:
35/109
(1)提供的合同材料技术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买方有权拒收、退货或
要求卖方免费返工、更换、补供,并有权选择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卖方
应承担相关材料费(包括往返运费、返工或更换费用,以及买方重新采购
替代产品的费用,并赔偿买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业主索赔、项目停工损
失等)。
(2)卖方没有在合同约定交货期内将货物运送至交货地点的,买方有权取消
部分或全部合同材料供货,并有权另行向第三方采购,由此产生的价差损
失及其他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均由卖方承担。除上述权利外,卖方还应按
每周1%合同总价(或交货延误材料金额)(不足一周按一周计),向买方
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不限制买方就价差、工期延误、业主索赔等向卖
方主张的损失赔偿数额。卖方承担交货延误违约金并不免除卖方继续供货
及赔偿买方前述全部损失的责任,买方有权直接在应付货款、质保金、履
约保函或其他应付款项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及损失赔偿。
(3)相关验收资料交货延误,视同相关合同材料延误。
(4)因上述拒收、退货、取消部分或全部材料供货、交货延误等情况,卖方
还应承担因此而导致买方增加的相关直接费。卖方除承担不合格物资的材
料费、运输费外,还应承担买方为接收、检验不合格物资产生的人工费、
检测费、场地占用费等全部费用。
(5)卖方提供的物资存在假冒伪劣、伪造材质、伪造检测报告、虚假资质证
明、冒用认证标志等任何形式造假行为的,构成根本违约及恶意欺诈。买
方有权单方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卖方应在买方指定期限内退还已支付的
全部相关货款,并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及其
他第三方索赔、项目停工损失、返工或重建费用、重新采购差价、税费损
失、行政处罚、商誉损失等)。买方有权直接从应付货款、质保金、履约
保函或其他应付款项中扣除上述款项。此外,卖方应按合同总价的50%向买
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双方确认本款适用第七章1.(7)条约定的惩罚性违约
金规则。
(6)卖方提供的物资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买方有权
拒收并要求卖方在30日内更换或修复。逾期未解决或修复后仍不合格的,
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卖方应赔偿因产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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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检验检测、拆装、返工、重做、运
输、仓储、保险、差旅费用,以及工期延误、停工窝工、设备闲置、重新
采购价差、业主和第三方索赔等直接和可预见的间接损失。买方有权将上
述款项自应付卖方的任何款项及各类保函、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
卖方仍应继续赔偿。此外,双方约定卖方仍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0%向买方支
付惩罚性违约金,该违约金适用第七章1.(7)条规定的惩罚性违约金规则。
不影响买方就前述损失另行主张赔偿。
(7)本合同所约定惩罚性违约金,均是考虑了商誉、社会影响、时间成本、
机会成本、处理违约事件所耗费资源(人力、财力)等综合抽象要素所造
成的损失的。该等损失的抽象性虽难以精确量化,但各方诚信认可其在商
业交易中确实存在,为避免届时难以精确衡量,故在此事先约定以惩罚性
违约金方式,尽量弥补损失,同时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具有惩罚性违约金
性质。在充分理解和认可上述原则的基础上,双方在违约情况发生后,相
对方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时,违约方均不再以“违约金过分高于/低于损
失”等为由作为抗辩要求调低或调高违约金,相对方亦无需举证具体损失。
(8)工代服务延误:基于买方通知,若卖方出现工代服务延误,或派遣的工
代不合格,且影响了项目进度,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工代服务延误违约
金,并有权在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买卖双方同意“工代服务延误
延误违约金”的金额按照以下原则计算:【如需】每出现一次,工代服
务延误违约金1000元/天。
(9)如卖方出现任何根本性违约,放弃、终止本框架合同或送货通知单约定
的供货义务,买方有权对卖方提出不限于履约保函的全额索赔,包括但不
限于要求履约保函项下全额赔付、追偿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重新采购价
差、工期延误损失以及买方对业主或其他第三方承担的责任。合同解除后
,除赔偿买方上述全部损失外,卖方还应向买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XX】
元,该违约金不影响买方就实际损失另行主张赔偿。买方有权直接从履约
保函、质保金、应付货款及卖方在买方处的其他应收款中扣除或优先受偿
。
2.买方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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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买方逾期支付相应货款,且该逾期并非由于卖方未按约定完成交付、验
收资料不齐、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其他卖方违约原因所致,卖方有权诉求
货款逾期利息。货款逾期利息按合同签订当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为基准计算,计算方式为按月计息,不足一月不计息。
(2)卖方确认,除依据本合同及法律规定买方应承担的逾期付款利息外,卖方
不得再就买方同一逾期付款情形另行主张违约金、损失赔偿或任何其他费
用,且买方逾期付款的利息总额以相应逾期付款本金的30%为上限,超过部
分卖方不得主张。
第四部分通用条款
第八章发货前检验和到货验收
1.买方或买方用户有权在任何合理时间进入卖方的工厂或仓库检验和检查合
同材料,并监督卖方进行的检验、检查和试验。买方所进行的检查、检验
和监督不代表买方认可货物质量合格,不免除卖方的任何合同义务。无论
是否实施源地检验或中间检验,买方在到货后的验收、复验中发现任何数
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均有权要求卖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和赔偿责
任,且卖方不得以买方此前已进行或放弃源地检验为由对抗。
2.发货前卖方应提前通知买方,买方有权进行发货前的源地检验。买方人员参
加检验时,卖方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并为买方人员提供方便。
3.合同材料的到货检验:合同材料的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产
品相应标准,根据合同材料特征明确的到货验收要求见附件五,买卖双方
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全面检验。买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完成到货表观检查及数
量核对;对涉及性能、安全指标的质量检验,买方可在合同约定的质保期
内或法律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依据使用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向卖方提出异议
并要求复检及处理。任何在上述期限内发现的质量不合格均视为卖方违约
,卖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到货表观及数量验收合格并不视为
对材料内在质量的最终确认,仅在买方书面确认全部检验合格后,本批合
同材料所有权方可移交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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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卖方应派遣人员随货到现场与买方共同验收,如卖方人员无法到现场验收,
需出具全权委托买方验货的书面文件,如卖方无法派人到现场验收或未出
具验收委托书,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
,并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5.抽检要求:卖方应无条件服从买方项目业主、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的抽检。
第九章交货
1.合同签订后,卖方须按照买方的书面“送货通知单”(格式见附件一)约
定的材料品名、型号规格、数量等交货,每批次交货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书
面通知后【XX】日。
2.交货地点:【XX】项目现场车板交货。
3.买方在每批次送货通知单中明确交货时间、双方交接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如有其他交货条件要求,将在每批次送货通知单中或通过其他方式予以
明确。
4.卖方在发货前应提前至少【XX】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通知内容包括发
货方式、发货地点、发货时间、到货时间、发货清单、运输人、运输人联
系方式、运输车牌号码等。买方可在发货前到发货地点对合同材料进行装
车前的检验,但该检查不免除卖方任何合同义务。
5.卖方承担合同材料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费、运输保险费、
交通违章、超限罚款、民事纠纷等,不得以此向买方要求追加费用。
6.卖方交货前应符合交货的一般条件,应有满足相关技术要求的试验及相应
的合格证书,并按照包装标准要求做好交货前的准备。
7.卖方应保持合同材料供应的连续性,不得拒绝小批量合同材料的供应,若
因卖方原因影响现场连续施工,买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因此而发生的买
方损失由卖方承担。
8.如出现停水、停电、设备故障和恶劣气象条件等特殊原因不能正常供应时
,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买方额外费用
的产生。否则买方有权追究卖方因此导致的质量问题和经济方面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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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HSE要求
1.卖方车辆及人员进入买方施工现场,应遵守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接受
买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和管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买方的职业健
康、环境、安全管理规定,对不执行管理规定,且不服从管理者,责令离
开施工现场,并终止供货。
2.卖方进入施工现场要在买方指定工作区域内装卸物资,不得随意进入其他
施工区域走动,严禁翻越安全围栏、警戒线(绳),严禁动用不属于自己
的机械和设备,严禁私接电源。因卖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人员伤害及经济损
失由卖方自行承担,并补偿买方及其它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卖方运输车辆应机械性能合格,刹车灵、不漏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限速
5公里/小时,禁止鸣笛,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围空间的噪声。倒车时必须
有专人监护,以确保安全。
4.提供化学品的卖方必须具备经营所供化学品(包括油品)的资质,必须随
货提供相应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安全数据表,承担运输的车辆必须严
格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管理规定,有消防及防泄漏措施,标明
警告及警示标记,并在运输前对包装进行严格检查,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
热、防潮措施,以确保不发生破、损、滴、漏、跑、冒、火、爆等现象。
5.卖方应服从买方指挥,禁止随意在现场倾倒物资,由于卖方原因导致的现
场文明施工罚款由卖方全额承担并负责清理被污染的现场。
6.卖方运输扬尘物品时,需采取覆盖或洒水等方法减少扬尘。
7.其它:【XX】。
第十一章质量保证
1.卖方须按照本合同相关要求进行生产制造、试验、检测、检验、包装、交
付,且提供的合同材料及相关文件资料须符合本合同要求,本合同没有提
及的,须参照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进行交付。
2.在合同材料交货后,若发现因卖方的原材料、生产制作工艺、包装运输等
原因导致的部分或全部合同材料缺陷、损坏,卖方须积极自费修复或更换
,直至满足质量要求,达到买方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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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卖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向买方提交相应的文件和记录,所提供的合
格证、检验报告、质量报告等质量文件完整、清晰,并与实物相符。无论
买方对这些文件记录审查与否,卖方必须对其有效性负全面责任。买方代
表有权在卖方工作场所查阅与审查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记录(包括
人员资格档案)。
4.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材料进行分包(包括主要部件外
购),卖方需分包的内容和比例应征得买方书面形式同意,否则不得分包
。本合同项下所有外购部件,卖方应在下订单之前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并得
到买方的同意。卖方对所有分包外购部件承担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
5.如合同物资不是卖方直接生产,卖方应提供生产厂家书面出具的、真实有
效的产品代理授权书,且授权书在有效期限内,如因产品专营权引起第三
方指控,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应承担因此给买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如需】
6.卖方必须根据本合同、送货通知单的工作范围、工作性质、技术要求、质
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制定专用于本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要求。
7.买方代表有权在工作时间内进入卖方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工作场所进行质
量保证/质量控制活动,卖方应对买方代表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给予必
要的支持和协助。当出现严重影响质量的情况时,买方有权对卖方发出停
工令,卖方应迅速采取一切必要纠正措施来解决出现的质量问题直到买方
满意后才能复工。买方所进行的质量保证/质量控制活动不免除卖方的任何
合同义务和责任。
8.如买方提出需要,卖方有责任和义务派遣其代表进行现场安装服务、指导
,卖方因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买方应对卖方代表的现场服
务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卖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
买方解决合同材料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生的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9.如有其他质量保证要求,将在每批次送货通知单中或通过其他方式予以明
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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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保证和交货后的缺陷
1.潜在缺陷责任期是指质保期结束后的4年,潜在缺陷责任期内,如果卖方
提供的材料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卖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
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卖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如需更换,卖
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更换的一切费用,更换或修理期限以不影
响买方的项目建设进度为原则,由此产生的费用以及买方因此而遭受的全
部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业主索赔、停工损失、返工费用、重新采购差
价等)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买方有权在未完全确定全部损失金额前,先
行使用应付货款、质保金、履约保函等作为预赔付及担保,待损失最终确
定后再行结算多退少补。
2.对于交货后发现的因卖方原因导致的缺陷和损坏,且卖方没在合理的时间内
完成修复或更换,或不采取补救措施,买方有权自行或安排他人完成修复
或重新采购,并以实际发生费用的1.3倍从本合同后续货款中扣除。
3.由于买方未按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和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
员的指导而进行施工、安装造成的材料损坏,由买方负责修理、更换,但
卖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材料,对于买方要求的紧急材料,卖方应
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买方负担,用以更换的新材料价格按
合同中相同材料的单价计算,并且卖方有义务协助买方将费用损失及工期
延误降至最低。
4.在产品质保期外,卖方负责对买方在合同材料使用中,由于卖方有缺陷的材
料、工艺、制造而造成的缺陷或损坏予以补救。
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有任何漏项,而这些漏项是合同中所约定的,则卖
方应按照买方的要求免费补供,以保证工程的安装进度。
第十三章包装和标识
1.卖方交付的所有合同材料、技术资料包装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最新规定,
具有适合长途陆运和海运(如有)及多次搬运、装卸和买方现场存储的包
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包装破损。并应按合同材料特点,按需要分别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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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防潮、防霉、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合同材料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
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材料安装现场。上述包装、防护及相应装卸措施
所需的全部材料费、人工费、设备费等均由卖方承担并已包含在合同价款
中,卖方未按约定标准实施包装导致合同材料在运输、装卸或储存过程中
发生任何毁损、灭失或锈蚀的,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无偿更换或修
复及赔偿买方损失。
2.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合同材料遭到损坏或丢失
时,一经证实,卖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十二章的约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
偿,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买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货物在交付
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经买方书面确认接收前,合同材料毁损、灭失的
风险均由卖方承担,卖方不得以运输方或第三人原因为由减轻或免除其责
任。
3.包装物不回收。
4.卖方有义务配合买方的任何检查和指导,并按照买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5.如有其他包装和标识要求,将在技术协议、每批次送货通知单或通过其他
方式予以明确。
第十四章文件
1.发货时,卖方须携带合同材料的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明、随货同行清单
(内容包括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材质、计量单位、数量及合同编号等
,并不得含有违反合同约定的其它条款)等相关资料必须随产品一同运抵
合同指定交货地点,否则买方不予接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全部承担
。
2.买方有权将卖方的材料设计和技术服务方案以及卖方所提供的有关合同材
料的资料和图纸等复印分发给买方和与工程有关的各方,买方并不由此而
构成任何侵权。
3.卖方应对合同中提供的文件和信息的任何分歧、错误和遗漏负责并承担可
能导致影响工程进度的经济责任,而无论这些文件和信息是否已被买方审
查通过与否,除非这些分歧、错误和遗漏是由于买方提供给卖方的不准确
文件所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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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于买方提供的任何信息,卖方如发现其有内容不足或有遗漏、前后矛盾
、含糊不清或对其意义或正确性有质疑,则应及时提醒买方注意,买方应
随即指示卖方如何处理。
5.买方对文件的审查不免除卖方任何合同义务。
6.所有文件以中文提供并采用公制,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第十五章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终止
1.本合同一经签署,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
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的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
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字确
认。如果该项修改改变了合同范围和/或合同价格和/或交货进度等重大事
项,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以上事项的详
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方能生效。
2.如果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买方将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卖方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作出修正,如果认
为在7天内来不及修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超过7天卖方不修正或
不提出修正计划,买方将保留部分或全部终止本合同的权利,对于这种终
止,买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或索赔将由卖
方负担。如果卖方的违约行为本合同其它条款有明确约定,则按有关条款
处理。
3.如果买方行使终止权利,买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终止部分的款项
,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卖方的终止部分款项索回。
4.因买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买方应向卖方支付退货部分物资已发生的实际
费用,其它经济损失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5.如果卖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力,
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买方有权立即书面形式通
知卖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在不损害买方根据本合
同在终止以前所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或救济的前提下,买方有权(i)将剩
余合同物资的供货以卖方的费用和风险转交其它机构执行;或(ii)向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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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视其给出合理忠实履行合
同的保证情况,执行经过买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6.卖方同意有下述情形之一时,买方有权以快递、邮件等方式发出书面通
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卖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
(2)货物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
因上述原因合同解除后,卖方不得向买方主张任何损失,并应赔偿因此给
买方造成的损失。
7.本合同的终止不解除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合同终止后明确继续有效的义
务;除非本合同另行约定明确限制任何一方的责任,本合同的终止不解除
任何一方在终止前对因其行为或疏忽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或损坏所应承
担的责任或义务。
第十六章协调、联络与管理
1.为确保合同顺利实施,卖方应与买方保持联络与合作,对合同执行中出现
的问题进行充分协商,共同维护合同管理,促使合同全面履行。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通知、要求、声明及争议进入仲裁/诉讼后的一审、
二审、再审与执行阶段文书均按合同签字页载明的地址、联系方式送达,以
快递方式送达的,快递签收日为送达日;以电子方式(短信、微信、邮箱)
送达的,发出日为送达日。一方地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提前7日书
面通知对方,未及时通知导致送达不能的,责任由该方自行承担。
3.在本合同中,任何信函、通知、批准、确认、同意或决定应由买方或卖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4.无论如何,卖方不能直接与业主和/或监理进行直接的文件往来。卖方应向
买方致函和递交所有文件,通过买方与业主和/或监理进行文件往来。
第十七章知识产权
1.卖方应保证合法拥有本合同材料及随附资料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
标、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商号、著作权)或得到相关权利人有效许可,
有权出售该产品并许可买方及买方客户在合同目的范围内使用保证买方/买
方客户不因购买、使用该产品及附随资料(包括其与拟配套材料用于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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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而受到任何第三方基于知识产权或相关权益提出的索赔、禁令
、行政处理或其他主张。如有上述第三方主张发生,卖方应在知悉后24小
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并按照本章约定承担全部责任。
2.如卖方违反第1条约定,有任何卖方提供的合同材料或者附随资料有关或
引起的知识产权争议情形发生,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提
供详细的解决方案和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重新供应不侵权的替代产品
、支付许可费用、允许买方以卖方费用和风险重新采购替代产品),保证
尽可能减小对买方与其客户合同履行的影响,并继续履行未受影响的其它
合同义务,同时与第三方交涉,自费进行争议处理,承担可能发生的全部
责任与一切费用,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及
其他第三方索赔、停工损失、更换费用、重新采购差价、律师费、诉讼仲
裁费等)。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买方另有权按合同总价的
50%向卖方主张惩罚性违约金,该违约金适用第七章1.(7)条约定的惩罚性
违约金规则,不影响买方就前述损失另行主张赔偿。
3.如本合同约定材料在出口/进口时以涉嫌侵权被海关扣押的,卖方同意买方
有权同时或择一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卖方于6小时内提供相应涉案材料的知识产权授权证明文件
;
(2)要求卖方向海关提供与涉嫌侵权材料等价值的担保;
(3)就海关扣留的涉嫌侵权材料由卖方负责向海关申请解除扣押,因
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4)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买方遭受的损失
。
4.本合同关于知识产权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相应的权力义务不因
本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灭失。
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
炸、大规模传染病和隔离检疫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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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PC-0124-26J6-FG2844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陆丰核电项目部
五金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文件
采购人: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二○二陆年玖月
目录
陆丰核电项目部
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联系方式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九、纪检监督机构
十、受限供应商
询价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采购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5费用承担
1.6保密
1.7语言文字
1.8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10预备会
1.11响应和偏差
2.采购文件
2.1采购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2.2采购文件的澄清
2.3采购文件的修改
2.4对采购文件的异议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3.2报价
3.3响应文件有效期
3.4响应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
3.6备选方案
3.7响应文件的编制
4.递交
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启
5.1开启时间和地点(A)
5.1开启时间和地点(B)
5.2开启程序
5.3开启异议
6.评审
6.1评审小组
6.2评审原则
6.3评审方法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2成交通知
7.3履约担保
7.4签订合同
8.重新询比和不再询比
8.1重新询比
8.2不再询比
8.3转为谈判采购
8.4转为直接采购
9.纪律和监督
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9.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投诉
10.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评审办法(最低价法)
第四章合同及附件
附件一:合同模板
范本使用说明(注:该说明实际签订时应删除)
一、供货范围
二、合同价格
三、质量要求
四、交货及验收
五、价款结算
六、货款支付
七、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九、其它约定事项
十、合同生效及有效期
附表:
附表1:供货清单
附表2:到货验收资料清单
附表3:物资采购结算单
附件:
附件1:物资采购廉政协议书
附件2:产品不侵权承诺书
附件3:商业保密协议
附件4:防造假承诺书
附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四:防造假承诺书(分包商/供应商/服务商)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供应商资格条件自查表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一、响应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响应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六、商务偏差表
七、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交货计划表
三、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四、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五、技术参数对比数(选择使用)
第六章需求一览表
第七章技术规范
1.总则
2.主要标准与规范
3.供货范围
4.到货验收要求
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24-26J6-FG2844
一、采购条件
中国电建陆丰核电项目部(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广东陆丰
核电1、2号机组常规岛五金,计划使用项目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广东陆丰核电规划建设六台百万千瓦核电机组,一期建设两台
AP1000机组。本项目为其常规岛内的五金采购。
2、采购范围:五金。具体规格、型号、材质及数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报价汇总
表》。
3、采购数量:具体内容详见报价汇总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材质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执行标准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备注 |
| 1 | 镀锌钢管自固接头 | DN25 | 镀锌 | / | 国标 | 个 | 500 | |
| 2 | 自固式接头 | DN25 | / | 国标 | 个 | 500 | ||
| 3 | 镀锌内丝接头 | DN25 | 镀锌 | / | 国标 | 个 | 500 | |
| 4 | 镀锌内丝接头 | DN32 | 镀锌 | 国标 | 个 | 500 | ||
| 5 | pvc盖板86 | 80*60 | PVC | 国标 | 个 | 1500 | ||
| 6 | 测温线 | 0.5米 | 国标 | 条 | 100 | |||
| 7 | 测温线 | 1米 | 国标 | 条 | 100 | |||
| 8 | 测温线 | 1.5米 | 国标 | 条 | 100 | |||
| 9 | 测温探头 | 国标 | 个 | 100 | ||||
| 10 | 绝缘胶带 | 黄 | 国标 | 卷 | 300 | |||
| 11 | 绝缘胶带 | 绿 | 国标 | 卷 | 300 | |||
| 序号 | 物资名称 | 材质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执行标准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备注 |
| 12 | 绝缘胶带 | 红 | 国标 | 卷 | 300 | |||
| 13 | 绝缘胶带 | 黑 | 国标 | 卷 | 300 | |||
| 14 | 绝缘胶带 | 蓝 | 国标 | 卷 | 300 | |||
| 15 | 绝缘胶带 | 黄绿 | 国标 | 卷 | 300 | |||
| 16 | 小黄鱼 | 6*4 | 国标 | 个 | 8350 | |||
| 17 | 小黄鱼 | 6.6 | 国标 | 个 | 3500 | |||
| 18 | 硅酮耐候胶 | 白色 | 国标 | 支 | 10 | |||
| 19 | 手动水泵 | DN30 | 国标 | 个 | 1 | 附带7米水管 | ||
| 20 | 鸡眼钳 | DN10 | 国标 | 个 | 1 | |||
| 21 | 电工胶带 | 国标 | 卷 | 20 | ||||
| 22 | 镀锌鱼鳞拉爆 | M10*60mm | 国标 | 个 | 60 | |||
| 23 | 镀锌鱼鳞拉爆 | M8*60mm | 国标 | 个 | 400 | |||
| 24 | 镀锌丝杆 | M10 | 国标 | m | 800 | |||
| 25 | 镀锌丝杆 | M8 | 国标 | m | 300 | |||
| 26 | 镀锌螺栓 | M8*3cm | 国标 | 个 | 2000 | |||
| 27 | 镀锌螺母 | M8 | 国标 | 个 | 2000 | |||
| 28 | 镀锌垫片 | M8 | 国标 | 个 | 2000 | |||
| 29 | 镀锌膨胀螺栓 | M10*80mm | 国标 | 个 | 300 | |||
| 30 | 保温专用胶水 | 8KG | 国标 | 桶 | 2 | |||
| 31 | 燕尾自攻丝 | 1.5cm | 国标 | 个 | 2000 | |||
| 32 | 燕尾自攻丝 | 2.5cm | 国标 | 个 | 2000 | |||
| 33 | 燕尾自攻丝 | 3.8cm | 国标 | 个 | 1000 | |||
| 34 | 水泥基渗透结晶防水涂料 | C型 | / | GB/T18445-2025 | 吨 | 16 | ||
| 35 | 聚氨酯防水涂料 | 单组分(s)I型,非外露(N)A类 | / | JG/T19250-2013 | 吨 | 27.5 | ||
| 序号 | 物资名称 | 材质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执行标准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备注 |
| 36 |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 II型 | / | GB/T23445-2025 | 吨 | 13.7 |
注:本次采购供应商应按我方上述要求且详见图纸进行采购或制作进行采购或制
作,具体尺寸按照所签订的的采购合同下每批送货通知单为准。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并接受订送货通知单后3天内(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5、交货地点:广东陆丰核电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按照技术要求与执行标准以及第六章《技术规范》。
7、业主对供应商的审核要求:
本项目业主为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依据其管理程序要求,供应商应通过业主及
其聘请的监理审批。报审所需资料如下,供应商应按要求随响应文件提交。若未按要
求提交资料、资料不全,或报审资料未通过审批,其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1)生产厂家提供的资料如下:厂家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简介,
生产设备清单(加盖公章),产品合格证+产品出产检验报告,产品第三方检
测报告,业绩清单(加盖公章)以及以前签过的业绩合同首尾页(如有最好是
核电项目的2-3份),(如有)生产许可证、生产车间仓储车间面积简介,产
能简介
(2)代理商提供的资料如下: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授权书(必须法人亲自签字)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
营业执照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本采购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企业
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并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以及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
采购项目的授权书。
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
3.供应商能开具普通发票。
4.供应商应具有类似核电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由类似的供货合同不少
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合同材料名称、规格
型号和合同总金额不得遮挡;框架合同须提供实际签约量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7.1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7.2原材料进厂复检报告。
7.3进口材料商检报告(如有)。
7.4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7.5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7.6供货清单(装箱单)。
8.供应方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包括(以下但不限于)。
8.1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8.2供应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8.3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
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
8.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
形尺寸、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8.5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
9.拟中标供应商的资质证明资料由我司报审项目业主方,必须经过项目业主和业
主聘请的监理部门审批通过。
注: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
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6年10月08日00时00分(北
京时间)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powerchina.cn)获取
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免费提供。供应商可在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CA办理”菜单,
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
(1)已注册的供应商:明确响应标段,下载采购文件;
(2)未注册的供应商:登录“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
https://bid.powerchina.cn)右侧快捷入口-切换“新版登录”-“供应商登录”进行
供应商注册,完成注册后,明确响应标段,下载采购文件;
(3)登录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首页-服务中心,可下载《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
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管理手册(供应商端)》、《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操作
手册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08日00时
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投标工具下载: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s://bid.powerchina.cn)门户服务-
下载中心-中国电建采购招标平台投标管家。
2、本次采购将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
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
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投标。登录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后
,点击左侧“CA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制作电子响应
文件,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制作,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失败,将由供应商
自行承担后果。
3、供应商须登陆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
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
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4、响应文件的开启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开标工具全流程远程在线开
启。
5、响应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
化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6、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咨询入口:网站首页
-服务中心-“登录系统,联系您的专属业务顾问”。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中国电建
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powerchina.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陆丰核电项目部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15562776690@163.com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15562776690@163.com
九、纪检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
式向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提出投诉,邮箱地址:jcsj@powerchina-ne.com,
电话:0531-89812202、89812317。
十、受限供应商
执行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限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及中国电
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程序》相关规定。
年月日
第二章询价响应人须知
询价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采购人 | 详见询价公告 |
| 1.1.3 | 采购机构 | 详见询价公告 |
| 1.1.4 | 询价采购名称 | 详见询价公告 |
| 1.1.5 | 项目地点 | 详见询价公告 |
| 1.2.1 | 询价范围 | 详见询价公告 |
| 1.2.2 | 交货时间 | 详见询价公告 |
| 1.2.3 | 交货地点 | 详见询价公告 |
| 1.2.4 | 质量要求 | 详见询价公告 |
| 1.3.1 | 询价响应人资格要求 | 详见询价公告 |
| 1.9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
| 1.10 | 预备会 | 不召开 |
| 2.2.1 | 供应商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08日00时00分 |
| 2.2.2 | 采购人澄清答复的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08日00时00分 |
| 2.3.1 | 对采购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08日00时00分 |
| 3.2.3 | 报价要求 | 1、交货地点为广东陆丰核电厂买方指定的地点,投标报价为车板交货报价,包括到达最终目的地的、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2、投标货币:人民币3、本次投标若有优惠条件,需要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与分项价格汇总表的合价应一致。4、提供货物报价中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询价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5、投标报价应报固定价格,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价格不可以调整,并不接受市场成本的浮动和政策上调等因素影响。6、投标人未填写的单价或合价的项目,采购人视无此项目,费用包括在其它的单价或总价内。7、提供普通发票。 |
| 3.3.1 | 询价有效期 | 90天 |
| 3.4 | 响应保证金(无) | 1、形式:采用保证金形式2、金额:人民币0万元整3、请提供同等金额的保证金(退还时按原账号退还),保证金收取方式:(1)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供应商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采购人无须提供账号;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4 | 响应保证金(无) | 4、响应保证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截止开标时间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做否决处理。 |
| 3.5.1 | 财务情况表 | 提供近3年各年度的会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审计报告等。 |
| 3.5.2 | 业绩情况表 | 类似的核电供货业绩 |
| 3.5.3 | 诉讼及仲裁情况 | 近3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3年 |
| 3.6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封面盖公司电子章,响应文件内容按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并盖公司电子章。 |
| 询价响应文件纸质版份数 | 全流程:0份; | |
| 询价响应文件电子版 | 响应文件按要求,上传文件须为不可编辑版本(PDF盖章签字扫描版);开标后将完整的投标文件(包括报价)word版本及盖章的PDF版本(可以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发到指定邮箱),图纸AUTOCAD格式。 | |
| 4.1.1 | 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4.1.2 | 是否退还询价响应文件 | 否 |
| 4.1.3 | 开启时间和地点 | 开启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 5 | 评审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6 | 合同价款的支付 | 按每次买方要求的到货数量货到齐后,经买方验收合格后,买方支付卖方本次货物的100%金额,然后卖方开具全额普通发票,买方在收到发票后3个月内付该批货物的100%的金额。 |
| 7 | 重新询价和不再询价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重新询价:(1)询价响应截止时间止,询价响应人少于3家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否决所有询价响应文件的。 |
| 8 | 其它要求 | 详见第8条 |
| 9 | 纪律和监督 | 详见附件 |
| 10 | 是否采用电子询价询价方式 | ☑全流程□半流程 |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拟选用供货商资质资料由采购人评审通过后,报业主单位审核,采购人及业主单位评审通过的供应商进入后续评审。拟选用供货需要成为业主方合格供应商,必须得到业主批复,如业主未批准,无法签约。 |
| 11.1 | 解释权 | 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属采购人,相关解释以采购人书面解释为准,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公司管理制度,本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采购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
1.3.1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包含对生产厂家的资质要求,对供应商
的业绩要求包含对响应材料的业绩要求。
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或标段中
递交响应文件,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
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各级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
(17)被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者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列入受限供应商名单,且在受限期内;
(18)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询比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
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组织踏勘现场
(1)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
(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意外责任。
(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
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3不组织踏勘现场
供应商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安全由供应
商自己负责。
1.10预备会
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地点召开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
,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响应和偏差
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
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
1.11.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产品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
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1.11.3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
。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响应
文件将被否决。
2.采购文件
2.1采购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2.1.1采购文件包括:
(1)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及附件;
(5)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6)需求一览表;
(7)技术规范;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
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
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
式通过采购平台向采购人提出,要求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
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在采购平台公布
。
2.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规定的
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采购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采
购文件的供应商。
2.3.2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修改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短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
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4对采购文件的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
暂停采购活动。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响应保证金(若需)
(4)资格审查资料
(5)报价表
(6)商务偏差表
(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若需)
(8)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交货计划表
(3)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4)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5)技术参数对比表(选择使用)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
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报价
3.2.1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
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
项合价累计为准,修正总报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中的报
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款的有关要求。
3.2.4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供应
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
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
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
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4响应保证金
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
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参加的,其响应保证金由
牵头人递交,金额、担保形式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评审小组将否决其响应
文件。
3.4.3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5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和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
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
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
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若以下要求与本章第
1.4款及第一章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不一致的,以本章第1.4款及第一章中规定的
供应商资格要求为准。
3.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及其生产厂家(适用于代理商参加的情形
)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响应设备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1)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
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
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
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
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
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产品取得证书”或“检验报告”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
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
印件。
3.5.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与的,本章第3.5.1项至3.5.5项规定
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方案
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备选方案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方案,否则
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6.2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审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
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
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
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进行编写。
3.7.2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交货期、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采购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1)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
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
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
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并加盖单位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
本为准。
(3)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
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
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
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
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
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
商须知前附表。
4.递交
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A)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供应
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1(B)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
见供应商须知有附表。
4.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4.2.2(A)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2(B)供应商通过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4.3.2(A)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2(B)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
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采购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
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启
5.1开启时间和地点(A)
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启,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开启时间和地点(B)
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过采购平台公开开启,所有供应商的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开启程序
(A)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
(1)宣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开启会开始,参加会议的代表将手机设置
为静音。
(2)介绍到会领导和采购人代表;介绍本次监督部门及监督人员职务、姓名;
(3)介绍分标情况和参加询比的单位情况;
(4)采购人代表讲话;
(5)监督人员(或主持人)宣读工作纪律;
(6)主持开启:
A、请参加询比的派代表(至少2名)检查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若有异
议请供应商授权代表现场提出。
B、开启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按响应文件递交的先后逆序进行开启,即按
先到后开,后到先开的原则;
C、介绍开启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开启人、宣读人、记录人、监督人姓名;
D、进行开启:宣读人宣读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纸质版正副本份数、响应保
证金情况、交货地点、报价等内容。
E、宣读完毕,请供应商授权代表确认开启记录,有异议现场举手提出;无异
议则打印开启记录表,由供应商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同时请采购人代表、宣读人及
记录人签字确认。
(7)主持人介绍后续评审安排和发出澄清问题的计划时间和方式,提醒供应商代
表保持通讯畅通。
(8)主持人宣布开启会议结束。
(B)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
采购平台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并公布开启记录表。
5.3开启异议
供应商对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现场提出来,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
在案。
6.评审
6.1评审小组
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
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
。
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投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6.2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审方法
6.3.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
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
审依据。
6.3.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
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管理制度确定成交人。
7.2成交通知
根据定标结果,在采购平台公示不少于三天。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
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7.3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
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3.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响应
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
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
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
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响
应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询比和不再询比
8.1重新询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重新询比:
(1)获取采购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
(2)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
(3)到响应截止时间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
(4)有效供应商不足3个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采购的。
8.2不再询比
重新询比后,供应商或有效供应商仍少于3个的,可改用其他采购方式。
8.3转为谈判采购
采购截止时间止,供应商为2家时,经采购机构批准可以转为谈判采购。
8.4转为直接采购
采购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只有1家时,经采购机构批准可以转为直接采购。
9.纪律和监督
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
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或骗取成交;供应
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
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
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
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
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在知道
或应当知道之日起5日内向公告/邀请函所公布的纪检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
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
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
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
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
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本采购项目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全流程:供应商通过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办理数字证书、下
载安装投标管家、CA证书插件等投标工具,远程在线编制、加密、上传响应文件,响
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审办法(最低价法)
为规范公司采购工作,根据股份公司和公司有关采购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各包件供应商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供应商递交的采购文件进行评
审。
2、当各包件供应商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
到高的前5家的采购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采购响应”的,按照评标价从低到高
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供应商递交的采购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
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采购文件,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二、评审原则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审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审工作,成立评审小组和工作小组。
2、评审小组
2.1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
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审小组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
2.3评审工作由评审小组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购人组成工作小组,在评审期间为评审小组服务。
3.2接受评审小组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内容
1、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
差,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响应保证金有瑕疵不被
采购人所接受的;
(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
(10)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总价经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12)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3)依据有限数量制原则未进入详评的。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
正合价。
(2)若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
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
金额和总报价。
1.2.2评审小组按以上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
约束力。
1.3供应商不能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
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响应文件澄清
2.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报价水平等,评审
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
题由评审小组组长确认后发出。
2.3供应商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
原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
成部分。
2.4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和供应商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评审小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2经评审的报价
3.2.1经评审的报价计算公式
经评审的报价=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修正
3.2.2遗漏修正
审核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报价组成中此
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
3.3评审及排序
本采购项目将视具体情况推荐一至三名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将按照经
评审的价格从低到高排序依次推荐的原则进行,推荐结果将在评审报告中载明。经评
审的报价相等时,按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按并列推荐。
五、评审报告
1、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小组
起草,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审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
审标报告中阐明。
2、评审小组在评审报告中根据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
3、评审报告可包括以下内容:
(1)开启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否决的应对其情况和依
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包括经评审的报价计算,汇总排序;
(4)推荐成交候选人;
(5)成交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若成交候选人的报价中有重复计算时,
重复计算情况作叙述。
第四章合同及附件
附件一:合同模板
附件二: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采购产业链“两个零容忍”承
诺书
附件三:无造假承诺书
附件四:防造假承诺书(分包商/供应商/服务商)
27/109
附件一: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XXXX项目】
XX材料框架采购合同
买方: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卖方:【XX】
合同签约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
【XX】年【XX】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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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目录
第一部分合同签署页
第二部分解释与说明
第三部分特殊条款
第一章合同标的
第二章合同价格
第三章供货量计算
第四章货款结算
第五章合同价款支付
第六章发票
第七章违约及处罚
第八章发货前检验和到货验收
第九章交货
第十章HSE要求
第十一章质量保证
第十二章保证和交货后的缺陷
第十三章包装和标识
第十四章文件
第十五章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终止
第十六章协调、联络与管理
第十七章知识产权
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第十九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章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一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五部分附表
附表一:框架采购材料清单及价格表
附表二:物资采购结算单
第六部分附件
附件一:送货通知单
附件二:保函格式
附件三:合同单价计价方式
附件四:产品不侵权承诺书
附件五:到货验收要求
附件六:物资采购廉政协议书
附件七: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附件八:防造假承诺书(核电项目适用)
第七部分技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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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有的斜体字仅用于文件的编辑且必须从最终版本中删除
第一部分合同签署页
买方: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注册地址:山
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297号,为一方当事人。
卖方:【XX】公司(以下简称卖方),注册地址【XX】,为另一方当事人。
合同签订时间:【XX】年【XX】月【XX】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买卖双方同意签署本材料框架采购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
下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卖方已按照买方要求提交了投标、报价文件。
买方: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卖方:【XX】公司
| (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 (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 ||
| (签字)联系人: | (签字)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联系地址: | ||
| 邮编: | 邮编: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30/109
第二部分解释与说明
1.本项目:指【XX】项目,位于【XX】。
2.本合同:指本项目下,买卖双方签订的XX材料框架采购合同,本合同为集
中采购、分批供货合同。
3.合同材料:指本合同项下卖方(含其供方)提供的材料及附件。
4.业主:【XX】。
5.总承包方:【XX】。
6.供货期:【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
7.质保期:即本合同项下合同材料的质保期,时段为自本项目质保期起算之
日起【XX】个月。如合同材料在质保期内发现卖方责任的缺陷,则质保期
将自该缺陷修复后重新开始计算。【可按项目实际另做描述】
8.合同有效期:指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且所
有款项结清之日止,但卖方仍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售后服务义
务。
9.预付款保函:为卖方在双方认可的国家银行开具的暂定本合同总金额【XX
】%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本合同项下第一批材料交货完毕,格式见附件二
。
10.履约保函:为卖方在双方认可的国家银行开具的暂定合同总金额10%履约保
函,有效期至本项目质保期完成,格式见附件二。
11.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
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三部分特殊条款
第一章合同标的
1.合同标的:为本项目下的合同材料供货,总数量约【XX】。
31/109
2.供货范围、价格:详见本合同附表一:框架采购材料清单及价格表,清单
内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以买卖双方认可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3.本合同项下的供货范围包括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合同材料、技术资料和技术
服务等。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供货清单中并未
列入而且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应该有的,并且是图纸或技术资料对合同材
料的规范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卖方负责将所缺的材料、技术资料、专用
工具、备品备件等补齐,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且不得据此要求调整合
同单价或追加任何费用。
4.合同材料应执行附表一材料框架采购清单及价格表和“附件一:送货通知
单”中所列技术标准进行生产和交付,如有技术协议应按照第七部分:技
术协议要求进行生产和交付。
5.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产品的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试验
检验、标识、包装、运输至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现场服务指导、保险、
专利、税金、配合交接验收和售后服务等工作,上述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关
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合同单价和合同总价中,卖方不得据此另行
向买方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第二章合同价格
1.本合同为单价合同,适用下列第【XX】条:
(1)固定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材料单价保持不变,除非有双方共同
认可的合同变更。
(2)浮动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材料单价的计价方法保持不变,除非
有双方共同认可的合同变更。
2.合同总价:即含税合同总价,为暂定价,以最终结算的总价为准。
(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XX】元,大写:人民币【XX】整,其中不含
税合同金额为人民币【XX】元,大写:人民币【XX】整;增值税金额【XX
】元,大写:人民币【XX】整。
(2)本合同增值税税率为13%。
(3)如因国家对增值税的税率进行调整,则尚未提交发票的价格部分
的增值税金额按照新税率执行,以不含税合同金额为基准调整合同价格。
32/109
3.合同单价:指每种合同材料的综合单价(含VAT),详见本合同第五部分附
表一:框架采购材料清单及价格表,包括合同材料的原材料采购、生产制
造、试验、检测、检验、包装、运杂费、保险费、技术资料、知识产权、
技术服务等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税费,还包括履
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相关管理费、利润、不可预见费等。
4.每批次合同材料单价计价日期:以每批次合同材料送货通知日期为准。
5.合同单价计价方式(适用于浮动单价合同):见附件三。
第三章供货量计算
1.本合同项下每批合同材料供货量根据买方实际需要在本合同“附件一:送
货通知单”中确定。送货通知单数量与材料框架采购清单预估数量存在偏
差卖方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单价调整和索赔的依据,且卖方不得以
买方未达到预估总量为由要求补偿。若后续送货通知单累计总量超过材料
框架采购清单预估数量,需签订补充协议,但在补充协议签订前卖方仍应
按本合同单价及其他约定持续供货,不得以协商补充协议为由拒绝或迟延
供货。
2.本合同项下合同材料结算数量:为卖方(含其供方)提供的本项目合同下
所有批次合同材料供货量之和,以买卖双方签字确认的随车发货单(收货
凭证)数量为结算依据。
3.经买方验收质量不合格的材料不在供货量计算之列。
第四章货款结算
1.结算时段:按交货完毕的批次进行结算。
2.卖方向买方提供经买方签字确认的送货通知单和买方仓库管理员签字(代
签无效)的随车发货单原件(收货凭证),以及卖方编制的“物资采购结
算单”(格式见附表二),提交买方审核,审核通过后,双方在结算单上
签字盖章确认;审核不通过的,买方书面告知卖方需补充的资料,卖方应
在3日内补正。
3.未完成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不在结算范围之内;已结算的材料如在质
量保证期内经进一步检验发现存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问题,买方有权
33/109
以通知形式对相应部分结算金额予以扣减,如已支付,可在任何对卖方应
付款中扣减、要求卖方返还或者从卖方提供担保中扣回。
4.卖方对结算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审核意见后3日内提出书面异议
并附相关证据,双方协商解决;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认可买方审核结果,
作为双方结算结果。
5.结算单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买方支付货款的依据,无双方签字盖章的
结算单(上述第4款视为结算依据除外),买方有权拒绝付款。
6.合同材料最终结算总金额:为所有“物资采购结算单”总金额。
第五章合同价款支付
1.支付币种:人民币。
2.支付方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承兑。具体支付方式和支付账户信息以本合同
载明的卖方账户为唯一合法收款账户,除经买方书面同意变更外,卖方不
得指定与合同约定主体不一致的其他账户收款,买方有权拒绝向非约定账
户付款,该等拒付不构成买方逾期付款或违约。
3.价款及支付:【按项目实际选择、制订相应条款】
(1)预付款:为暂定合同总价的10%,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卖方向买方提交下
述文件,买方审核无误后15日内向卖方支付预付款:
卖方向买方提交经买方认可的银行预付款保函原件;
卖方向买方提交经买方认可的金额为暂定合同总价10%的财务收据(须
加盖卖方财务专用章)。
(2)交货款:卖方将货物交付至买方指定地点,向买方提供该批次交货证明资
料(不限于随货同行清单原件、制造商的出厂试验证书、合格证原件、装
箱单原件等)、备品备件后,双方在30日内办理结算,卖方同意,如资料
未提供完整,买方有权不予结算、付款。双方结算完毕后,买方付款金额
为交货材料货值的80%,卖方向买方提交下述文件,买方审核无误后()个
月内向卖方支付每批次合同材料交货款:
经买方认可的金额为该批材料货值80%的财务收据(须加盖卖方财务专
用章);
经买方认可的100%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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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支付最后几批次合同材料交货款前,卖方应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工
作量清单的统计,并获得买方技术人员书面认可,当发现预付款和投料款
总金额相较于合同材料最终结算总金额有超付或欠付时,应在最后几笔交
货款中进行相应地扣除或补付。
(3)质保金:为合同材料最终结算总金额的10%,本项目质保期结束且经买方
书面确认在质保期及潜在缺陷责任期内不存在卖方责任的质量问题、业主
或第三方针对合同材料的索赔或潜在索赔风险后1个月内,卖方向买方提
交合同最终总货款10%的财务收据(加盖卖方财务专用章),经买方审核无
误后,向卖方无息付清。如质保期或潜在缺陷责任期内发生或发现质量问
题或索赔事项,买方有权在查明责任及损失金额前暂不退还全部或部分质
保金,并有权优先以质保金抵扣卖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应付
款项。
第六章发票
1.本合同卖方提供的发票适用下列第【XX】条: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计税项目适用)
(2)增值税普通发票(简易计税项目适用)
2.卖方应依法按合同约定向买方开具合法合规的发票等票据,作为支付款项
的前提条件,如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或者因发票瑕疵
导致买方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加收利息、罚款或产生其他损失的,卖方
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赔偿责任,且不免除卖方继续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在卖方开具合规发票前,买方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且不构成逾期付款
或违约。
3.如卖方未按时送达发票或者提交的发票不合格,买方有权顺延支付相应款
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卖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
4.如因合同材料质量问题造成退货行为,且退货行为涉及到卖方开具红字发
票行为,卖方必须在买方要求的时间内履行相关义务。
第七章违约及处罚
1.卖方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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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的合同材料技术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买方有权拒收、退货或
要求卖方免费返工、更换、补供,并有权选择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卖方
应承担相关材料费(包括往返运费、返工或更换费用,以及买方重新采购
替代产品的费用,并赔偿买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业主索赔、项目停工损
失等)。
(2)卖方没有在合同约定交货期内将货物运送至交货地点的,买方有权取消
部分或全部合同材料供货,并有权另行向第三方采购,由此产生的价差损
失及其他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均由卖方承担。除上述权利外,卖方还应按
每周1%合同总价(或交货延误材料金额)(不足一周按一周计),向买方
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不限制买方就价差、工期延误、业主索赔等向卖
方主张的损失赔偿数额。卖方承担交货延误违约金并不免除卖方继续供货
及赔偿买方前述全部损失的责任,买方有权直接在应付货款、质保金、履
约保函或其他应付款项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及损失赔偿。
(3)相关验收资料交货延误,视同相关合同材料延误。
(4)因上述拒收、退货、取消部分或全部材料供货、交货延误等情况,卖方
还应承担因此而导致买方增加的相关直接费。卖方除承担不合格物资的材
料费、运输费外,还应承担买方为接收、检验不合格物资产生的人工费、
检测费、场地占用费等全部费用。
(5)卖方提供的物资存在假冒伪劣、伪造材质、伪造检测报告、虚假资质证
明、冒用认证标志等任何形式造假行为的,构成根本违约及恶意欺诈。买
方有权单方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卖方应在买方指定期限内退还已支付的
全部相关货款,并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及其
他第三方索赔、项目停工损失、返工或重建费用、重新采购差价、税费损
失、行政处罚、商誉损失等)。买方有权直接从应付货款、质保金、履约
保函或其他应付款项中扣除上述款项。此外,卖方应按合同总价的50%向买
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双方确认本款适用第七章1.(7)条约定的惩罚性违约
金规则。
(6)卖方提供的物资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买方有权
拒收并要求卖方在30日内更换或修复。逾期未解决或修复后仍不合格的,
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卖方应赔偿因产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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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检验检测、拆装、返工、重做、运
输、仓储、保险、差旅费用,以及工期延误、停工窝工、设备闲置、重新
采购价差、业主和第三方索赔等直接和可预见的间接损失。买方有权将上
述款项自应付卖方的任何款项及各类保函、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
卖方仍应继续赔偿。此外,双方约定卖方仍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0%向买方支
付惩罚性违约金,该违约金适用第七章1.(7)条规定的惩罚性违约金规则。
不影响买方就前述损失另行主张赔偿。
(7)本合同所约定惩罚性违约金,均是考虑了商誉、社会影响、时间成本、
机会成本、处理违约事件所耗费资源(人力、财力)等综合抽象要素所造
成的损失的。该等损失的抽象性虽难以精确量化,但各方诚信认可其在商
业交易中确实存在,为避免届时难以精确衡量,故在此事先约定以惩罚性
违约金方式,尽量弥补损失,同时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具有惩罚性违约金
性质。在充分理解和认可上述原则的基础上,双方在违约情况发生后,相
对方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时,违约方均不再以“违约金过分高于/低于损
失”等为由作为抗辩要求调低或调高违约金,相对方亦无需举证具体损失。
(8)工代服务延误:基于买方通知,若卖方出现工代服务延误,或派遣的工
代不合格,且影响了项目进度,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工代服务延误违约
金,并有权在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买卖双方同意“工代服务延误
延误违约金”的金额按照以下原则计算:【如需】每出现一次,工代服
务延误违约金1000元/天。
(9)如卖方出现任何根本性违约,放弃、终止本框架合同或送货通知单约定
的供货义务,买方有权对卖方提出不限于履约保函的全额索赔,包括但不
限于要求履约保函项下全额赔付、追偿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重新采购价
差、工期延误损失以及买方对业主或其他第三方承担的责任。合同解除后
,除赔偿买方上述全部损失外,卖方还应向买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XX】
元,该违约金不影响买方就实际损失另行主张赔偿。买方有权直接从履约
保函、质保金、应付货款及卖方在买方处的其他应收款中扣除或优先受偿
。
2.买方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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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买方逾期支付相应货款,且该逾期并非由于卖方未按约定完成交付、验
收资料不齐、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其他卖方违约原因所致,卖方有权诉求
货款逾期利息。货款逾期利息按合同签订当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为基准计算,计算方式为按月计息,不足一月不计息。
(2)卖方确认,除依据本合同及法律规定买方应承担的逾期付款利息外,卖方
不得再就买方同一逾期付款情形另行主张违约金、损失赔偿或任何其他费
用,且买方逾期付款的利息总额以相应逾期付款本金的30%为上限,超过部
分卖方不得主张。
第四部分通用条款
第八章发货前检验和到货验收
1.买方或买方用户有权在任何合理时间进入卖方的工厂或仓库检验和检查合
同材料,并监督卖方进行的检验、检查和试验。买方所进行的检查、检验
和监督不代表买方认可货物质量合格,不免除卖方的任何合同义务。无论
是否实施源地检验或中间检验,买方在到货后的验收、复验中发现任何数
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均有权要求卖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和赔偿责
任,且卖方不得以买方此前已进行或放弃源地检验为由对抗。
2.发货前卖方应提前通知买方,买方有权进行发货前的源地检验。买方人员参
加检验时,卖方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并为买方人员提供方便。
3.合同材料的到货检验:合同材料的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产
品相应标准,根据合同材料特征明确的到货验收要求见附件五,买卖双方
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全面检验。买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完成到货表观检查及数
量核对;对涉及性能、安全指标的质量检验,买方可在合同约定的质保期
内或法律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依据使用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向卖方提出异议
并要求复检及处理。任何在上述期限内发现的质量不合格均视为卖方违约
,卖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到货表观及数量验收合格并不视为
对材料内在质量的最终确认,仅在买方书面确认全部检验合格后,本批合
同材料所有权方可移交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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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卖方应派遣人员随货到现场与买方共同验收,如卖方人员无法到现场验收,
需出具全权委托买方验货的书面文件,如卖方无法派人到现场验收或未出
具验收委托书,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
,并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5.抽检要求:卖方应无条件服从买方项目业主、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的抽检。
第九章交货
1.合同签订后,卖方须按照买方的书面“送货通知单”(格式见附件一)约
定的材料品名、型号规格、数量等交货,每批次交货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书
面通知后【XX】日。
2.交货地点:【XX】项目现场车板交货。
3.买方在每批次送货通知单中明确交货时间、双方交接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如有其他交货条件要求,将在每批次送货通知单中或通过其他方式予以
明确。
4.卖方在发货前应提前至少【XX】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通知内容包括发
货方式、发货地点、发货时间、到货时间、发货清单、运输人、运输人联
系方式、运输车牌号码等。买方可在发货前到发货地点对合同材料进行装
车前的检验,但该检查不免除卖方任何合同义务。
5.卖方承担合同材料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费、运输保险费、
交通违章、超限罚款、民事纠纷等,不得以此向买方要求追加费用。
6.卖方交货前应符合交货的一般条件,应有满足相关技术要求的试验及相应
的合格证书,并按照包装标准要求做好交货前的准备。
7.卖方应保持合同材料供应的连续性,不得拒绝小批量合同材料的供应,若
因卖方原因影响现场连续施工,买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因此而发生的买
方损失由卖方承担。
8.如出现停水、停电、设备故障和恶劣气象条件等特殊原因不能正常供应时
,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买方额外费用
的产生。否则买方有权追究卖方因此导致的质量问题和经济方面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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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HSE要求
1.卖方车辆及人员进入买方施工现场,应遵守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接受
买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和管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买方的职业健
康、环境、安全管理规定,对不执行管理规定,且不服从管理者,责令离
开施工现场,并终止供货。
2.卖方进入施工现场要在买方指定工作区域内装卸物资,不得随意进入其他
施工区域走动,严禁翻越安全围栏、警戒线(绳),严禁动用不属于自己
的机械和设备,严禁私接电源。因卖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人员伤害及经济损
失由卖方自行承担,并补偿买方及其它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卖方运输车辆应机械性能合格,刹车灵、不漏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限速
5公里/小时,禁止鸣笛,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围空间的噪声。倒车时必须
有专人监护,以确保安全。
4.提供化学品的卖方必须具备经营所供化学品(包括油品)的资质,必须随
货提供相应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安全数据表,承担运输的车辆必须严
格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管理规定,有消防及防泄漏措施,标明
警告及警示标记,并在运输前对包装进行严格检查,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
热、防潮措施,以确保不发生破、损、滴、漏、跑、冒、火、爆等现象。
5.卖方应服从买方指挥,禁止随意在现场倾倒物资,由于卖方原因导致的现
场文明施工罚款由卖方全额承担并负责清理被污染的现场。
6.卖方运输扬尘物品时,需采取覆盖或洒水等方法减少扬尘。
7.其它:【XX】。
第十一章质量保证
1.卖方须按照本合同相关要求进行生产制造、试验、检测、检验、包装、交
付,且提供的合同材料及相关文件资料须符合本合同要求,本合同没有提
及的,须参照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进行交付。
2.在合同材料交货后,若发现因卖方的原材料、生产制作工艺、包装运输等
原因导致的部分或全部合同材料缺陷、损坏,卖方须积极自费修复或更换
,直至满足质量要求,达到买方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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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卖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向买方提交相应的文件和记录,所提供的合
格证、检验报告、质量报告等质量文件完整、清晰,并与实物相符。无论
买方对这些文件记录审查与否,卖方必须对其有效性负全面责任。买方代
表有权在卖方工作场所查阅与审查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记录(包括
人员资格档案)。
4.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材料进行分包(包括主要部件外
购),卖方需分包的内容和比例应征得买方书面形式同意,否则不得分包
。本合同项下所有外购部件,卖方应在下订单之前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并得
到买方的同意。卖方对所有分包外购部件承担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
5.如合同物资不是卖方直接生产,卖方应提供生产厂家书面出具的、真实有
效的产品代理授权书,且授权书在有效期限内,如因产品专营权引起第三
方指控,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应承担因此给买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如需】
6.卖方必须根据本合同、送货通知单的工作范围、工作性质、技术要求、质
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制定专用于本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要求。
7.买方代表有权在工作时间内进入卖方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工作场所进行质
量保证/质量控制活动,卖方应对买方代表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给予必
要的支持和协助。当出现严重影响质量的情况时,买方有权对卖方发出停
工令,卖方应迅速采取一切必要纠正措施来解决出现的质量问题直到买方
满意后才能复工。买方所进行的质量保证/质量控制活动不免除卖方的任何
合同义务和责任。
8.如买方提出需要,卖方有责任和义务派遣其代表进行现场安装服务、指导
,卖方因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买方应对卖方代表的现场服
务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卖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
买方解决合同材料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生的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9.如有其他质量保证要求,将在每批次送货通知单中或通过其他方式予以明
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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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保证和交货后的缺陷
1.潜在缺陷责任期是指质保期结束后的4年,潜在缺陷责任期内,如果卖方
提供的材料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卖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
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卖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如需更换,卖
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更换的一切费用,更换或修理期限以不影
响买方的项目建设进度为原则,由此产生的费用以及买方因此而遭受的全
部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业主索赔、停工损失、返工费用、重新采购差
价等)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买方有权在未完全确定全部损失金额前,先
行使用应付货款、质保金、履约保函等作为预赔付及担保,待损失最终确
定后再行结算多退少补。
2.对于交货后发现的因卖方原因导致的缺陷和损坏,且卖方没在合理的时间内
完成修复或更换,或不采取补救措施,买方有权自行或安排他人完成修复
或重新采购,并以实际发生费用的1.3倍从本合同后续货款中扣除。
3.由于买方未按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和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
员的指导而进行施工、安装造成的材料损坏,由买方负责修理、更换,但
卖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材料,对于买方要求的紧急材料,卖方应
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买方负担,用以更换的新材料价格按
合同中相同材料的单价计算,并且卖方有义务协助买方将费用损失及工期
延误降至最低。
4.在产品质保期外,卖方负责对买方在合同材料使用中,由于卖方有缺陷的材
料、工艺、制造而造成的缺陷或损坏予以补救。
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有任何漏项,而这些漏项是合同中所约定的,则卖
方应按照买方的要求免费补供,以保证工程的安装进度。
第十三章包装和标识
1.卖方交付的所有合同材料、技术资料包装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最新规定,
具有适合长途陆运和海运(如有)及多次搬运、装卸和买方现场存储的包
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包装破损。并应按合同材料特点,按需要分别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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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防潮、防霉、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合同材料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
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材料安装现场。上述包装、防护及相应装卸措施
所需的全部材料费、人工费、设备费等均由卖方承担并已包含在合同价款
中,卖方未按约定标准实施包装导致合同材料在运输、装卸或储存过程中
发生任何毁损、灭失或锈蚀的,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无偿更换或修
复及赔偿买方损失。
2.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合同材料遭到损坏或丢失
时,一经证实,卖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十二章的约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
偿,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买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货物在交付
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经买方书面确认接收前,合同材料毁损、灭失的
风险均由卖方承担,卖方不得以运输方或第三人原因为由减轻或免除其责
任。
3.包装物不回收。
4.卖方有义务配合买方的任何检查和指导,并按照买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5.如有其他包装和标识要求,将在技术协议、每批次送货通知单或通过其他
方式予以明确。
第十四章文件
1.发货时,卖方须携带合同材料的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明、随货同行清单
(内容包括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材质、计量单位、数量及合同编号等
,并不得含有违反合同约定的其它条款)等相关资料必须随产品一同运抵
合同指定交货地点,否则买方不予接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全部承担
。
2.买方有权将卖方的材料设计和技术服务方案以及卖方所提供的有关合同材
料的资料和图纸等复印分发给买方和与工程有关的各方,买方并不由此而
构成任何侵权。
3.卖方应对合同中提供的文件和信息的任何分歧、错误和遗漏负责并承担可
能导致影响工程进度的经济责任,而无论这些文件和信息是否已被买方审
查通过与否,除非这些分歧、错误和遗漏是由于买方提供给卖方的不准确
文件所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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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于买方提供的任何信息,卖方如发现其有内容不足或有遗漏、前后矛盾
、含糊不清或对其意义或正确性有质疑,则应及时提醒买方注意,买方应
随即指示卖方如何处理。
5.买方对文件的审查不免除卖方任何合同义务。
6.所有文件以中文提供并采用公制,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第十五章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终止
1.本合同一经签署,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
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的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
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字确
认。如果该项修改改变了合同范围和/或合同价格和/或交货进度等重大事
项,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以上事项的详
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方能生效。
2.如果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买方将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卖方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作出修正,如果认
为在7天内来不及修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超过7天卖方不修正或
不提出修正计划,买方将保留部分或全部终止本合同的权利,对于这种终
止,买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或索赔将由卖
方负担。如果卖方的违约行为本合同其它条款有明确约定,则按有关条款
处理。
3.如果买方行使终止权利,买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终止部分的款项
,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卖方的终止部分款项索回。
4.因买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买方应向卖方支付退货部分物资已发生的实际
费用,其它经济损失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5.如果卖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力,
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买方有权立即书面形式通
知卖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在不损害买方根据本合
同在终止以前所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或救济的前提下,买方有权(i)将剩
余合同物资的供货以卖方的费用和风险转交其它机构执行;或(ii)向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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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视其给出合理忠实履行合
同的保证情况,执行经过买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6.卖方同意有下述情形之一时,买方有权以快递、邮件等方式发出书面通
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卖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
(2)货物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
因上述原因合同解除后,卖方不得向买方主张任何损失,并应赔偿因此给
买方造成的损失。
7.本合同的终止不解除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合同终止后明确继续有效的义
务;除非本合同另行约定明确限制任何一方的责任,本合同的终止不解除
任何一方在终止前对因其行为或疏忽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或损坏所应承
担的责任或义务。
第十六章协调、联络与管理
1.为确保合同顺利实施,卖方应与买方保持联络与合作,对合同执行中出现
的问题进行充分协商,共同维护合同管理,促使合同全面履行。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通知、要求、声明及争议进入仲裁/诉讼后的一审、
二审、再审与执行阶段文书均按合同签字页载明的地址、联系方式送达,以
快递方式送达的,快递签收日为送达日;以电子方式(短信、微信、邮箱)
送达的,发出日为送达日。一方地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提前7日书
面通知对方,未及时通知导致送达不能的,责任由该方自行承担。
3.在本合同中,任何信函、通知、批准、确认、同意或决定应由买方或卖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4.无论如何,卖方不能直接与业主和/或监理进行直接的文件往来。卖方应向
买方致函和递交所有文件,通过买方与业主和/或监理进行文件往来。
第十七章知识产权
1.卖方应保证合法拥有本合同材料及随附资料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
标、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商号、著作权)或得到相关权利人有效许可,
有权出售该产品并许可买方及买方客户在合同目的范围内使用保证买方/买
方客户不因购买、使用该产品及附随资料(包括其与拟配套材料用于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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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而受到任何第三方基于知识产权或相关权益提出的索赔、禁令
、行政处理或其他主张。如有上述第三方主张发生,卖方应在知悉后24小
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并按照本章约定承担全部责任。
2.如卖方违反第1条约定,有任何卖方提供的合同材料或者附随资料有关或
引起的知识产权争议情形发生,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提
供详细的解决方案和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重新供应不侵权的替代产品
、支付许可费用、允许买方以卖方费用和风险重新采购替代产品),保证
尽可能减小对买方与其客户合同履行的影响,并继续履行未受影响的其它
合同义务,同时与第三方交涉,自费进行争议处理,承担可能发生的全部
责任与一切费用,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及
其他第三方索赔、停工损失、更换费用、重新采购差价、律师费、诉讼仲
裁费等)。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买方另有权按合同总价的
50%向卖方主张惩罚性违约金,该违约金适用第七章1.(7)条约定的惩罚性
违约金规则,不影响买方就前述损失另行主张赔偿。
3.如本合同约定材料在出口/进口时以涉嫌侵权被海关扣押的,卖方同意买方
有权同时或择一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卖方于6小时内提供相应涉案材料的知识产权授权证明文件
;
(2)要求卖方向海关提供与涉嫌侵权材料等价值的担保;
(3)就海关扣留的涉嫌侵权材料由卖方负责向海关申请解除扣押,因
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4)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买方遭受的损失
。
4.本合同关于知识产权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相应的权力义务不因
本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灭失。
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
炸、大规模传染病和隔离检疫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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