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潮州饶平(粤闽界)至汕头龙湖段改扩建工程(K2511+080~K2517+500段)土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潮州饶平(粤闽界)至汕头龙湖段改扩建工程(K2511+080~K2517+500段)土建工程施工: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潮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东汕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潮州饶平(粤闽界)至汕头龙湖段改扩建工程(K2511+080~K2517+500段)土建工程施工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潮州饶平(粤闽界)至汕头龙湖段改扩建工程(K2511+080~K2517+500段)土建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
JG2025-5452
标段/包名称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潮州饶平(粤闽界)至汕头龙湖段改扩建工程(K2511+080~K2517+500段)土建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
JG2025-5452001
有效起始日期
2025-11-29 00:00:00
有效截止日期
2025-12-03 23:59:59
公告附件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_施工_20251128181531 (1).pdf
施工_招标公告_20251128181530盖章.pdf
标段的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_施工_20251128181529 (2).pdf
评标办法_施工_20251128181529 (2).pdf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潮州饶平(粤闽界)至汕头龙湖段改扩建工程(K2511+080~K2517+500段)土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潮州饶平(粤闽界)至汕头龙湖段改扩建工程 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粤发改核准〔2025〕21号 批准建设,K2511+080~K2517+500段施工图设计已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以粤交基〔2025〕637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广东汕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35%,银行贷款65% ,招标人为广东汕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潮州饶平(粤闽界)至汕头龙湖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汕汾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按路网划分为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潮州饶平(粤闽界)至汕头龙湖段改扩建工程(简称“国网段”)和汕汾高速公路潮州港支线、汕汾高速公路澄海支线(简称“省网段”)。国网段起讫桩号为K2493+475~K2558+853,路线全长约65.378km。本次招标范围为国网段的K2511+080~K2517+500段,路线全长约6.42km,路线均位于潮州市饶平县,由原双向四车道扩建为双向八车道,两侧整体扩建标准路基宽度采用42.0米,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主线桥梁552.4m/11座,其中大桥382.4m/2座、中桥40m/1座、小桥130m/8座,主线涵洞数量21道。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分离式立体交叉2处。
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为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汕汾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筹建处,工程地点位于广东省潮州市。
T1标合同工期 36个月。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中载明的日期进场,工期按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之日起算。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1 个标类1 个合同段。具体见附件1。
| 标段类别 | 标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项目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 备注 |
| A类路基桥涵工程 | T1 | K2511+080~K2517+500 | 6.42 | 1、K2511+080~K2517+500范围内的路基桥涵工程(不含梁板预制); 2、黄都岭互通的路基桥涵工程及附属区场区平整工程; 3、桥梁工程552.4m/11座,其中大桥382.4m/2座、中桥40m/1座、小桥130m/8座。 | 具备国家住建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 级及以上资质。 |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详见附件2 |
注:1、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一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本次招标中标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后续土建工程施工招标(但可以参加路面工程施工招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 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管理关系(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9日 至2025年12月03日 ,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 选择对应标段进行投标登记,并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zjzjc.com.cn:30888/tenderlogin) 进行账号注册。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确认投标登记成功后,投标人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 电子交易平台服务费每标段收取1,000 元,售后不退(同一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需要按标段数量分别进行费用缴纳)。投标人须将缴费证明资料扫描件上传到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服务费缴纳方式为电汇或转账,由技术支持单位收取,须用单位账户转账,转账备注中写明项目名称。
技术支持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广州市交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花城支行
账号3602028519202301018
技术支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工、林工020-39185477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9日09时30分 。
投标文件电子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方式,投标人于2025年12月04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19日09时30分将电子文件完整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25年12月19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9日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纸质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的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交易中心大厅公告(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为准。
7.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某个标段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上述投标人家数不足的标段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2)对上述投标人家数不足的标段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广东汕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 汕头市龙湖区中山路255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 ***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 564576960@qq.com | |
2025年11月28日
附件
附件1:标段的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
附件3: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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