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东省汕头市中心城区国省道公路、桥梁病害维修及沿线路容路貌整治(2025年)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广东省汕头市中心城区国省道公路、桥梁病害维修及沿线路容路貌整治(2025年)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汕头市 | 采购单位 | 汕头市城区公路事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汕头市中心城区国省道公路、桥梁病害维修及沿线路容路貌整治(2025年)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汕头市中心城区国省道公路、桥梁病害维修及沿线路容路貌整治(2025年)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华侨大道5号九里怡园1幢2601号房之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TSDY-ZZCG-20250509-01
项目名称:汕头市中心城区国省道公路、桥梁病害维修及沿线路容路貌整治(2025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元):***.00
采购需求:
1.标的内容一览表
标的名称:汕头市中心城区国省道公路、桥梁病害维修及沿线路容路貌整治(2025年)
数量:1项
最高限价:人民币***.00元(其中工程保险费为3180.00元,预备费为42845.00元)
2.简要技术/服务要求:本项目位于汕头市,汕头市中心城区2025年国省道公路、桥梁病害维修及沿线路容路貌整治养护工程包含G206线(大学路)、S233(潮汕路)、G228(汕汾路)、G228线和G324(红旗岭路段),为城区公路事务中心管养的线路范围。G206线(大学路)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标准,双向八车道;G228(汕汾路)为一级公路,路基宽度34~52m,双向八车道;S233(潮汕路)为一级公路,路基宽度52m,双向八车道;G228线和G324(红旗岭路段)为一级公路,路基宽度52m,双向六车道。为保持公路良好稳定的技术状况,加强对公路、桥梁的日常养护,及时发现公路、桥梁的病害,采取有效养护技术措施进行维修,以延长公路、桥梁的使用寿命,并对沿线路容路貌进行整治,以提升汕头市国省公路技术状况和服务水平。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3.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拟在2025年11月正式开工,2025年12月底完成,建设期工期2个月。
7.本项目属于自主采购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注册证、社保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格式)。
(4)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成功获取本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华侨大道5号九里怡园1幢2601号房之一
方式: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汕头市华侨大道5号九里怡园1幢2601号房之一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0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汕头市华侨大道5号九里怡园1幢2601号房之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自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0日止。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
以上文件提供人应保证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城区公路事务中心
地址:汕头市大学路12号
联系方式:0754-88222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华侨大道5号九里怡园1幢2601号房之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汕头市城区公路事务中心
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5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TSDY-ZZCG-20250509-01
项目名称:汕头市中心城区国省道公路、桥梁病害维修及沿线路容路貌整治(2025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元):***.00
采购需求:
1.标的内容一览表
标的名称:汕头市中心城区国省道公路、桥梁病害维修及沿线路容路貌整治(2025年)
数量:1项
最高限价:人民币***.00元(其中工程保险费为3180.00元,预备费为42845.00元)
2.简要技术/服务要求:本项目位于汕头市,汕头市中心城区2025年国省道公路、桥梁病害维修及沿线路容路貌整治养护工程包含G206线(大学路)、S233(潮汕路)、G228(汕汾路)、G228线和G324(红旗岭路段),为城区公路事务中心管养的线路范围。G206线(大学路)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标准,双向八车道;G228(汕汾路)为一级公路,路基宽度34~52m,双向八车道;S233(潮汕路)为一级公路,路基宽度52m,双向八车道;G228线和G324(红旗岭路段)为一级公路,路基宽度52m,双向六车道。为保持公路良好稳定的技术状况,加强对公路、桥梁的日常养护,及时发现公路、桥梁的病害,采取有效养护技术措施进行维修,以延长公路、桥梁的使用寿命,并对沿线路容路貌进行整治,以提升汕头市国省公路技术状况和服务水平。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3.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拟在2025年11月正式开工,2025年12月底完成,建设期工期2个月。
7.本项目属于自主采购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注册证、社保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格式)。
(4)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成功获取本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华侨大道5号九里怡园1幢2601号房之一
方式: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汕头市华侨大道5号九里怡园1幢2601号房之一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0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汕头市华侨大道5号九里怡园1幢2601号房之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自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0日止。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
以上文件提供人应保证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城区公路事务中心
地址:汕头市大学路12号
联系方式:0754-88222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华侨大道5号九里怡园1幢2601号房之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汕头市城区公路事务中心
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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