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消毒灭菌服务代理供应商调研公告(第二次)

所属地区:广东汕头市 发布日期:2025-09-19

【招标预告】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消毒灭菌服务代理供应商调研公告(第二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汕头市 采购单位 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器械和物品消毒灭菌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为满足我院器械和物品消毒灭菌工作需求,我院拟寻找资质优良,专业化水平高的供应商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现进行市场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 一、调研编号:XMDY2025026 二、项目需求: 对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清洗、消毒、灭菌服务,确保满足医院诊疗活动所需。 三、供应商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期限:1年。 (二)供应商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行业标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编号WS 310.1-2016)》、《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编号WS310.2-2016)》、《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编号WS310.3-2016)》,对医院交付的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清洗、消毒、灭菌处理,并保证消毒供应全流程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当上述国家或行业标准更新后,应符合更新后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三)供应商按照医院临床业务需求,准时、准确、安全的为医院提供服务,以确保临床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行。供应商向医院所收取的项目费用,须提供相对应的收费标准。 (四)供应商须对清洗、消毒、灭菌的设备、设施和耗材,按照行业标准对进行检测或监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五)供应商在提供服务中的医用耗材、消毒隔离相关产品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证照齐全。 (六)供应商接受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消毒灭菌工作检查的结果应报备医院。 (七)供应商对所提供的消毒供应服务的质量管理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之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标准(即WS310.1-2016;WS310.2-2016 和 WS310.3-2016)的要求提供文字记录和质量控制数据,每月备份交院方存档。若出现因供应商服务不到位或管理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的所有医院损失,由供应商全部负责。 (八)对回收的所有可重复使用的器械、器具、物品进行接收、分类(清点)、清洗、消毒、干燥、检查与保养、包装、灭菌、监测、发放步骤。根据产品规格要求对器械包及其他辅助包进行准备、检查、包装和灭菌,手术器械包应使用专用器械篮筐及U型架,由供应商提供,供应商不得额外向采购商收取专用器械篮筐及U型架费用。 (九)使用规范并已通过验证的方法对各种医疗器械包、敷料包以及各类器具进行处理,且处理后的物品使用性能完好及灭菌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十)运送和收取要求: 1.消毒灭菌物品要求供应商按指定时间发放至指定交接区域,污染物品要求供应商按指定时间从指定区域回收。 2.供应商客服人员与医院指定交接人员在医院指定地点交接转运箱,并协助装卸转运箱。            3.污染物品转运箱及无菌物品转运箱由供应商提供,且不额外收取采购方费用。 (十一) 所有的器械包都可通过计算机信息化追溯系统对该器械包处理时的每一个流程进行追溯。报告可以提供诸如所处理的器械包名称、使用科室和器械的数量、处理时间、及清洗消毒器的炉次及运行参数、灭菌方式、灭菌炉号炉次、灭菌运行参数、灭菌日期、失效日期及清洗、包装、灭菌操作者等信息。所有的器械包应配有器械配置清单及追溯卡。 (十二)供应商员工按照行业标准持证上岗,员工须严格按照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完善的培训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完成本项目,以保证采购商消毒供应服务外包工作能安全、高效、有序和有计划地运转。 (十三) 运送的物品清单应每次随产品一同提交给医院,相对应的服务对账单也需要每月提交给采购商,所提交的对账单中应该将每一样产品的服务费用明细列出,确保账目准确无误。 (十四)供应商须提供服务方案。 (十五)提供同类项目业绩服务满意度及质量评审。 (十六)报价要求:成本项目全部内容所需费用的含税价,不高于本项目最高采购限价,且符合国家有关的价格规定。价格应包含清洗、灭菌及包装所需的材料、包内外指示卡(代灭菌包除外)、各类化学、生物监测包及监测所需的相应设备、包外标签、运输、税收、利润等。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消毒供应中心已通过省级与市级行政部门的验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册证并在有效期内。 (二)有完善的消毒供应中心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符合规范要求。 (三)供应商须有完善的监测制度,质量控制过程的记录符合追溯要求。 (四)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公示相关事项: (一)公示时间: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6日; (二)报名及资料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9月26日24时; (三)报名资料递交地点:汕头市东厦北路尾汕头国际眼科中心医疗装备科,资料需求详见附件《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消毒灭菌服务代理供应商调研报名资料(第二次)》。 【注意】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调研。 2、附件可在公告下方点击下载。 3、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严格按照《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消毒灭菌服务代理供应商调研报名资料(第二次)》准备资料:电子版、纸质版(纸质版一式三份),资料每一页均需盖公章。按顺序整齐排列,全部资料用文件袋、牛皮纸袋等包装,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报名及资料提交联系电话:0754-88393500,联系人:陈老师、郑老师。 4、电子版资料需为两份,一份为扫描盖章版本,一份为可编写版本,发送至指定邮箱zxc@jsiec.org。邮件标题以“消毒灭菌服务代理供应商(第二次)”为标题,内容需注明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 5、材料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加盖公章或签字才有效。 六、项目咨询方式 (一)联系人:汤主任、林老师 (二)联系电话:0754-88393572   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 2025年9月18日   附件1: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消毒灭菌服务代理供应商调研报名资料(第二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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