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阳江市市直及海陵试验区、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结果】阳江市市直及海陵试验区、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阳江市 | 采购单位 | 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阳江市市直及海陵试验区、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阳江市城投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阳江市市直及海陵试验区、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
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阳江市市直及海陵试验区、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编号:M4400000707528900)的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推荐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17日),具体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阳江市城投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总得分为84.21分,投标报价为***元(大写:壹亿伍仟伍佰万元整);
第二中标候选人:阳江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得分为57.90分,投标报价为155500000.00元(大写:壹亿伍仟伍佰伍拾万元整);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东悦丰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总得分为55.01分,投标报价为***.00元(大写:壹亿伍仟伍佰万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本项目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异议受理部门: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龙科、黄科
电 话:0662-3367378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阳江市财政局
联系人:谭主任
电 话:0662-3418396
招标人: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3月14日
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阳江市市直及海陵试验区、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编号:M4400000707528900)的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推荐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17日),具体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阳江市城投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总得分为84.21分,投标报价为***元(大写:壹亿伍仟伍佰万元整);
第二中标候选人:阳江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得分为57.90分,投标报价为155500000.00元(大写:壹亿伍仟伍佰伍拾万元整);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东悦丰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总得分为55.01分,投标报价为***.00元(大写:壹亿伍仟伍佰万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本项目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异议受理部门: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龙科、黄科
电 话:0662-3367378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阳江市财政局
联系人:谭主任
电 话:0662-3418396
招标人: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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