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大江幼儿园及相关配套建设项目-地块规划调整和土地证变更服务(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大江幼儿园及相关配套建设项目-地块规划调整和土地证变更服务(二次)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佛山市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宏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大江幼儿园及相关配套建设项目-地块规划调整和土地证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宏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现就大江幼儿园及相关配套建设项目-地块规划调整和土地证变更服务(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2024-ZB0801
项目名称:大江幼儿园及相关配套建设项目-地块规划调整和土地证变更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22,000.00元
采购需求:
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总数应不超过两家,具体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1、响应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分支机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分支机构)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分公司(分支机构)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者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
注1: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须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不得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2: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总数应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⑤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采购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⑥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具备此项资质要求即视为符合要求,但须以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企业单位作为牵头人(注:由于国家机构改革,各省市政府职能部门相应调整,国家及各省市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部门尚未明确,因此均暂停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事项,暂不对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有效期限作出要求;如相关主管部门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网上发送邮件形式(具体操作及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方式:通过网上发送邮件形式获取
售价:500.00元/套。
(一)获取文件方式:
1、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报名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邮件至采购代理邮箱(3514946307@qq.com),办理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手续: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报名登记表》(提交前(1)、(2)项资料后获取报名登记表)。
(4)招标文件费缴纳凭证。
2、为确保投标人成功网络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在发出邮件后致电项目联系人以确认购买招标文件情况。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月2日09时00分至2025年1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8楼开标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2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七、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缴交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以万取整);
2、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和方式:在合同签订前通过银行转账或保函方式缴纳;
3、履约保证金退还期限:本项目服务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质疑
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方式(投标人须知-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进行提交。
(二)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公告栏、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发布信息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电话:*** 联系人:***
代理机构:广东宏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联系人:***
发布人:广东宏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2日
广东宏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现就大江幼儿园及相关配套建设项目-地块规划调整和土地证变更服务(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2024-ZB0801
项目名称:大江幼儿园及相关配套建设项目-地块规划调整和土地证变更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22,000.00元
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限 |
大江幼儿园及相关配套建设项目-地块规划调整和土地证变更服务(二次) | 1项 | ¥1,422,000.00元 | 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一年 |
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总数应不超过两家,具体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1、响应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分支机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分支机构)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分公司(分支机构)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者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
注1: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须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不得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2: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总数应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⑤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采购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⑥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具备此项资质要求即视为符合要求,但须以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企业单位作为牵头人(注:由于国家机构改革,各省市政府职能部门相应调整,国家及各省市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部门尚未明确,因此均暂停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事项,暂不对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有效期限作出要求;如相关主管部门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网上发送邮件形式(具体操作及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方式:通过网上发送邮件形式获取
售价:500.00元/套。
(一)获取文件方式:
1、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报名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邮件至采购代理邮箱(3514946307@qq.com),办理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手续: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报名登记表》(提交前(1)、(2)项资料后获取报名登记表)。
(4)招标文件费缴纳凭证。
2、为确保投标人成功网络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在发出邮件后致电项目联系人以确认购买招标文件情况。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月2日09时00分至2025年1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8楼开标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2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七、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缴交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以万取整);
2、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和方式:在合同签订前通过银行转账或保函方式缴纳;
3、履约保证金退还期限:本项目服务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质疑
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方式(投标人须知-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进行提交。
(二)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公告栏、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发布信息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电话:*** 联系人:***
代理机构:广东宏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联系人:***
发布人:广东宏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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