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关于确定远程视频会见和督察系统建设服务项目服务单位的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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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深圳市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远程视频会见和督察系统建设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远程视频会见和督察系统建设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建设远程视频会见和督察系统是落实相关政策文件工作要求、提升我区司法行政服务水平、强化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动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全局指挥效能、精准处置能力、快速响应机制以及司法行政服务水平,实现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全过程可视化监督,结合平安深圳建设考核要求,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我办拟建设远程视频会见和督察系统。
(二)预算控制价 :***元以内
(三)项目技术要求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和远程视频督察系统两个系统,均建设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公法中心)。
1.远程视频会见系统
(1)在区公法中心建设高清会议终端1套。
(2)在区公法中心建设远程会见高清会议终端1套。
2.远程视频督察系统
(1)在区公法中心新建前端视频监控点位15个。
(2)在区公法中心投放硬盘录像机1台。
(3)打通网络对接。远程督导系统使用政务内网与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连接,便于实施调取图像。
(四)项目商务要求
1.建设服务周期:
本项目建设周期控制在30天内。自项目完工投入使用后另提供质保服务为1年,质保服务期自项目投入使用之日起算。
2.付款方式:
(1)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建设服务费用,按照合同签约价格一次性付款,该费用为含税价;
(2)项目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100%。采购人支付费用前,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
(3)因采购人政策或内部审批延迟造成延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提供服务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或提供的项目成果经采购人三次验收仍不通过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服务方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按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最近三年参与的各级政府部门建设服务项目,不存在履约评价不合格情形。(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由招标机构查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供应方报价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需制作目录,编制页码,所有材料合并为1份扫描件。
1.报价单: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见附件);
2.拟执行该项目的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装清单、工作流程、工作沟通响应机制、质量保障措施、应急机制等;
3.公司情况说明书:须含企业简介、资质证书、荣誉证明(如有)、同类项目业绩经验证明材料(如有);
4.本公告第三项要求中明确需提供的承诺函等相关材料。
六、重要提示
1.供应方报价供采购方确定供应商使用;
2.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1月21日上午9:00至2024年11月25日下午18:00期间将全部报价文件(详见第五点“供应方报价需提供的材料清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dzb_sfk@szss.gov.cn
(3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3.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报价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政和楼1栋
项目联系人:***;庄工
联系方式:17675465416;15363388909
司法科关于确定远程视频会见和督察系统建设服务项目服务单位的遴选公告.docx
附件报价单.docx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建设远程视频会见和督察系统是落实相关政策文件工作要求、提升我区司法行政服务水平、强化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动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全局指挥效能、精准处置能力、快速响应机制以及司法行政服务水平,实现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全过程可视化监督,结合平安深圳建设考核要求,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我办拟建设远程视频会见和督察系统。
(二)预算控制价 :***元以内
(三)项目技术要求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和远程视频督察系统两个系统,均建设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公法中心)。
1.远程视频会见系统
(1)在区公法中心建设高清会议终端1套。
(2)在区公法中心建设远程会见高清会议终端1套。
2.远程视频督察系统
(1)在区公法中心新建前端视频监控点位15个。
(2)在区公法中心投放硬盘录像机1台。
(3)打通网络对接。远程督导系统使用政务内网与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连接,便于实施调取图像。
(四)项目商务要求
1.建设服务周期:
本项目建设周期控制在30天内。自项目完工投入使用后另提供质保服务为1年,质保服务期自项目投入使用之日起算。
2.付款方式:
(1)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建设服务费用,按照合同签约价格一次性付款,该费用为含税价;
(2)项目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100%。采购人支付费用前,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
(3)因采购人政策或内部审批延迟造成延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提供服务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或提供的项目成果经采购人三次验收仍不通过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服务方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按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最近三年参与的各级政府部门建设服务项目,不存在履约评价不合格情形。(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由招标机构查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供应方报价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需制作目录,编制页码,所有材料合并为1份扫描件。
1.报价单: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见附件);
2.拟执行该项目的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装清单、工作流程、工作沟通响应机制、质量保障措施、应急机制等;
3.公司情况说明书:须含企业简介、资质证书、荣誉证明(如有)、同类项目业绩经验证明材料(如有);
4.本公告第三项要求中明确需提供的承诺函等相关材料。
六、重要提示
1.供应方报价供采购方确定供应商使用;
2.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1月21日上午9:00至2024年11月25日下午18:00期间将全部报价文件(详见第五点“供应方报价需提供的材料清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dzb_sfk@szss.gov.cn
(3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3.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报价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政和楼1栋
项目联系人:***;庄工
联系方式:17675465416;15363388909
司法科关于确定远程视频会见和督察系统建设服务项目服务单位的遴选公告.docx
附件报价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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