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龙门县永汉镇中心小学惠州市龙门县永汉中心幼儿园户外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所属地区:广东惠州市 发布日期:202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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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惠州市 采购单位 龙门县永汉镇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惠州市龙门县永汉中心幼儿园户外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惠州市龙门县永汉中心幼儿园户外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南路供销大厦6楼6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JZHZCG2024026
项目名称:惠州市龙门县永汉中心幼儿园户外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17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1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GDJZHZCG2024026
(2)标的内容一览表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惠州市龙门县永汉中心幼儿园户外设备采购项目
1项
***.00

 
(3)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服务;
(4)简要技术要求:本项目拟采购一家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一批幼儿园户外设备。(详见采购清单)
其他: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上级主管部门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起50天内,供应商应保证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季度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7.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 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5日  至 2024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南路供销大厦6楼606室
方式:现场获取,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南路供销大厦6楼606室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南路供销大厦6楼606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2.获取文件方式: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至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南路供销大厦6楼606室进行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报名资料均用A4纸复印并加封面装订成册(一式贰份),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联系人方式及递交时间,并逐页加盖公章。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采购代理机构免费附赠电子磋商文件1份。潜在供应商可以提供U盘(无毒的)或者无误的邮箱,如因U盘破损(有毒)或者邮箱错误的问题,造成电子磋商文件遗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门县永汉镇中心小学     
地址:龙门县永汉镇增龙路13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南路供销大厦6楼606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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