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滤过机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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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珠海市 | 采购单位 | 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森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滤过机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滤过机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公示
项目概况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滤过机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SY2024-CG6011
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滤过机采购项目(第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8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滤过机采购项目(第三次)):
采购包预算金额:980,0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滤过机采购项目(第三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滤过机采购项目(第三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在《投标函》中承诺相关要求内容。
3.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时,应当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非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时,应当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或者《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第二类医疗器械)。(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所投货物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05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翠前北路三街118号1栋1102-3房(森宇国际大厦十一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927,000.00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名 称: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 址: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平沙二路87号
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东森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翠前北路三街118号1栋1103-3房
联系方式:***
(三)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 话:***
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广东森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5日
项目概况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滤过机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SY2024-CG6011
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滤过机采购项目(第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8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滤过机采购项目(第三次)):
采购包预算金额:9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体外循环设备 | 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滤过机采购项目(第三次) | 4(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980,000.00 | 927,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滤过机采购项目(第三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滤过机采购项目(第三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在《投标函》中承诺相关要求内容。
3.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时,应当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非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时,应当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或者《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第二类医疗器械)。(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所投货物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05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翠前北路三街118号1栋1102-3房(森宇国际大厦十一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927,000.00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名 称: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 址: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平沙二路87号
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东森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翠前北路三街118号1栋1103-3房
联系方式:***
(三)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 话:***
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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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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