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寮步镇石龙坑兴富路11号(东莞市民兴实业有限公司)挡土墙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寮步镇石龙坑兴富路11号(东莞市民兴实业有限公司)挡土墙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东莞市 | 采购单位 | 东莞市寮步镇石龙坑岗头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 | 东莞市新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寮步镇石龙坑兴富路11号(东莞市民兴实业有限公司)挡土墙土建工程施工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寮步镇石龙坑兴富路11号(东莞市民兴实业有限公司)挡土墙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GXY-2024-55
致:投标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寮步镇石龙坑兴富路11号(东莞市民兴实业有限公司)挡土墙土建工程 已由东莞市寮步镇农林水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莞市寮步镇石龙坑岗头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自 村集体资金投资 ,招标人为 东莞市寮步镇石龙坑岗头股份经济合作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寮步镇石龙坑兴富路11号(东莞市民兴实业有限公司)挡土墙土建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寮步镇。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项目位于东莞市寮步镇原寮步副食品厂位置,拟在厂房东南侧新建长度约120m的挡土墙,总投资约52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523,623.39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523,623.39元(其中包含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91,748.92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25,011.05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 广东建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 。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广东中丰祥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审查单位: / ,勘察单位: / 。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寮步镇石龙坑兴富路11号(东莞市民兴实业有限公司)挡土墙土建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1、土方工程(挖一般土方、回填方、余方弃置等);2、挡土墙工程(混凝土挡墙墙身、直形墙、混凝土基础)等。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4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4 年 10 月 28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11 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4 贰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市政公用工程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3.3.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选用】
3.4 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232号(汉远华坚数字智造园)2栋301室(东莞市新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图纸及有关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或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人应保证退回时图纸完好,无缺失或损坏】。
4.3投标人需凭以下资料投标报名:
4.3.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的上述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 10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232号(汉远华坚数字智造园)2栋301室会议室。投标会时间: 2024 年 10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232号(汉远华坚数字智造园)2栋301室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在东莞市寮步镇石龙坑岗头村公开栏、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东莞市新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dgxybidding.com/)发布。
7.投标保证金
7.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 元,
7.2.1 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方式;□其它:
7.2.2投标担保形式注意事项: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寮步镇石龙坑岗头股份经济合作社;
电话:***;
地址:东莞市寮步镇石龙坑岗头村。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8.2 其他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寮步镇石龙坑岗头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新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寮步镇石龙坑岗头村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232号(汉
远华坚数字智造园)2栋301室
邮 编: 523000 邮 编: 523000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4 年 10 月 10 日
招标编号:DGXY-2024-55
致:投标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寮步镇石龙坑兴富路11号(东莞市民兴实业有限公司)挡土墙土建工程 已由东莞市寮步镇农林水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莞市寮步镇石龙坑岗头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自 村集体资金投资 ,招标人为 东莞市寮步镇石龙坑岗头股份经济合作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寮步镇石龙坑兴富路11号(东莞市民兴实业有限公司)挡土墙土建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寮步镇。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项目位于东莞市寮步镇原寮步副食品厂位置,拟在厂房东南侧新建长度约120m的挡土墙,总投资约52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523,623.39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523,623.39元(其中包含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91,748.92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25,011.05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 广东建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 。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广东中丰祥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审查单位: / ,勘察单位: / 。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寮步镇石龙坑兴富路11号(东莞市民兴实业有限公司)挡土墙土建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1、土方工程(挖一般土方、回填方、余方弃置等);2、挡土墙工程(混凝土挡墙墙身、直形墙、混凝土基础)等。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4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4 年 10 月 28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11 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4 贰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市政公用工程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3.3.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选用】
3.4 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232号(汉远华坚数字智造园)2栋301室(东莞市新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图纸及有关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或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人应保证退回时图纸完好,无缺失或损坏】。
4.3投标人需凭以下资料投标报名:
4.3.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的上述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 10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232号(汉远华坚数字智造园)2栋301室会议室。投标会时间: 2024 年 10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232号(汉远华坚数字智造园)2栋301室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在东莞市寮步镇石龙坑岗头村公开栏、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东莞市新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dgxybidding.com/)发布。
7.投标保证金
7.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 元,
7.2.1 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方式;□其它:
7.2.2投标担保形式注意事项: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寮步镇石龙坑岗头股份经济合作社;
电话:***;
地址:东莞市寮步镇石龙坑岗头村。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8.2 其他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寮步镇石龙坑岗头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新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寮步镇石龙坑岗头村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232号(汉
远华坚数字智造园)2栋301室
邮 编: 523000 邮 编: 523000
联系人: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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