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连南瑶族自治县板洞水库食水工程扩网和升级改造工程-寨岗镇、三排镇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清远市 发布日期:2024-09-07

【招标公告】连南瑶族自治县板洞水库食水工程扩网和升级改造工程-寨岗镇、三排镇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清远市 采购单位 连南瑶族自治县水利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艺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连南瑶族自治县板洞水库食水工程扩网和升级改造工程-寨岗镇、三排镇勘察设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水利事务中心
代理单位:
预算金额:0
开标时间:2024-09-26
连南瑶族自治县板洞水库食水工程扩网和升级改造工程-寨岗镇、三排镇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南经发审批〔2023〕6号批准,项目代码为2302-441826-04-01-212816。建设资金来自主要以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债券资金、县(镇)政府统筹等方式解决。招标人为连南瑶族自治县水利事务中心。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南瑶族自治县板洞水库食水工程扩网和升级改造工程-寨岗镇、三排镇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三排镇)。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2.2.1工程规模及内容:一、连南县板洞水库食水工程扩网和升级改造工程(寨岗镇): 1) 新建板洞水库食水工程至寨岗镇部分农村的配水主管,将其纳入连南县板洞水库食水工程的供水范围。 2) 对寨岗片规划供水范围内的部分农村的村内配水管网进行升级改造。
二、连南县板洞水库食水工程扩网和升級改造工程(三排镇): 1) 新建板洞水库食水工程至三排镇部分农村的配水主管,将其纳入板洞水库食水工程的供水范围,在原有水源无法保障时使用板洞水作为补充水。 2) 对连南县板洞水库食水工程三排片规划供水范围内的部分农村村内配水管网进行升级改造。
2.2.2招标类型和范围:包括本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施工现场服务。
2.2.3工作内容:提交项目初设阶段成果材料、招标阶段及施工阶段成果材料、本项目直至竣工验收所有阶段的设计工作等成果文件资料。
2.3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暂定为人民币120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60万元,工程设计费60万元)。
2.4计划工期:勘察设计总工期3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且具有水利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1、由投标人按要求提供。2、查询要求:① “裁判日期”选项统一以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同1日为开始日、以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1日为终止日进行查询;②以“当事人”为选项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进行查询;③ “案由”选项中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1项罪名,法定代表人查询“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3项罪名。3、如检索出现姓名相同但非本人的结果,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投标申请人声明》。
3.6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本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4.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详见附件:招投标日程安排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补充说明
7.1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7.2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7.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7.4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7.5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以下部门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连南瑶族自治县水利事务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763-8663783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团结大道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14层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南瑶族自治县水利事务中心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艺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人:连南瑶族自治县水利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艺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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