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等两个单位超声波水表采购公开招标项目(2024-2026年)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4-08-18

【招标公告】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等两个单位超声波水表采购公开招标项目(2024-2026年)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广州市 采购单位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等两个单位超声波水表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等两个单位超声波水表采购公开招标项目(2024-2026年)招标公告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等两个单位超声波水表采购公开招标项目(2024-2026年)招标公告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1. 招标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1.1.1.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等两个单位超声波水表采购公开招标项目(2024-2026年)
1.1.2. 项目标段名称:
(1)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等两个单位超声波水表采购公开招标项目(2024-2026年)(第一包)
(2)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等两个单位超声波水表采购公开招标项目(2024-2026年)(第二包)
(3)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等两个单位超声波水表采购公开招标项目(2024-2026年)(第三包)
1.2. 项目编号:YG2202400027。 
1.3. 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和设备清单:
本招标项目共分三个包,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00元(其中第一包为29560143.50元;第二包为17736086.10元;第三包为11824057.40元),具体设备清单及内容如下: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单位
总数
第一包
第二包
第三包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
1
超声波水表
DN40

7600
3760
40
2280
1520
2
DN50

11400
5530
170
3420
2280
3
DN100

3630
1746
69
1089
726
4
DN150

1700
825
25
510
340
5
DN200

860
412
18
258
172
6
DN300

210
98
7
63
42

注:(1)本项目招标包括货物的生产前准备、设计、生产、运输、转运、保护、装卸、设立仓库并存储、现场指导安装、保险、相关税费、验收(含出厂及到货验收)、质量抽检、培训、调试、常规维修工具、备品备件、售后及技术服务(包括使用说明书、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等的全部费用。投标人需对紧急供货、运输、批量供货等相关的风险因素作充分的考虑。
(2)本项目每一只超声波水表在送达招标人前都必须由中标人负责送至招标人所在地(广州市)法定强制检定计量机构进行强制检定,检定合格后,再由中标人送至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指定交货地点。检定费用是按照广州市能源检测研究院强检收费标准计算,由招标人支付。因此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于中标后供货前自身的仓储能力、送检及时性、法定强制检定计量机构的检验能力等影响供货进度的因素,如投标人因对上述因素考虑不周、准备不足引起不能及时供货时,招标人将按合同规定对其予以扣罚,直至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向其追索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损失,直至终止合同。
1.4. 合同供货期:合同供货期暂定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或至实际采购货物的结算金额到达合同金额时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
1.5. 项目类别:货物类。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00%。
1.7. 项目内容:本次招标的内容为DN40超声波水表7600个、DN50超声波水表11400个、DN100超声波水表3630个、DN150超声波水表1700个、DN200超声波水表860个、DN300超声波水表210个,其中穗云自来水DN40超声波水表40个、DN50超声波水表170个、DN100超声波水表69个、DN150超声波水表25个、DN200超声波水表18个、DN300超声波水表7个。
1.8. 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1.9. 标段划分:分为3个包组,每包组设1名中标人。投标人可以兼投但不可兼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规定)。
1.10.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设备清单中的货物及服务,由招标人下单采购并支付货款。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货物的采购数量,实际供货数量有多于或少于上表中所列货物数量的可能。招标人亦有权根据货物及服务质量,调整本项目各包的供货比例(供货数量)。招标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与有违约情况的卖方暂停或终止合同,并在该卖方完成整改恢复供货之前或买方重新招标产生新的中标人之前将该包部分货物转由其他包组的卖方进行供货。供货单价如与该包原合同单价产生差价,则差价部分从该包的未支付货款中扣除相应费用,如未支付货款不能补足差价,则从其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如仍不能补足差价,则从其质量保证金扣除相应费用。
1.11. 交货地点:广州市(具体由招标人指定供货地点)。
1.12. 质量要求:合格。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同时适用于第一包、第二包和第三包)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  投标人是拟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是拟投标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即拟投标货物必须在投标人的生产制造车间装配、检验出厂。
注:(1)提供投标人的厂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资料扫描件;
(2)提供投标人厂房内外部相片(其中相片必须反映投标人的企业名称)、主要生产制造设备的相片。
2.3参与投标的DN40、DN50两种口径的超声波水表必须持有由省级或以上法定计量管理机构授权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评价报告,并由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该报告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注:如投标产品的型式批准证书审批权限已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下放到市级行政审批部门,请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并附证明材料。由直辖市出具的型式批准证书符合上述要求。
2.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完成过(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内一种或多种口径规格)供货合同的累计发票金额不小于500万元(含本数)的超声波水表供货业绩。
注:①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一份或多份合同、对应发票的扫描件,业绩时间以供货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合同必须能反映水表的供货内容(需体现出超声波水表)、本次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公称直径及合同签订时间,如合同不能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全部信息,需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提供的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②2021年1月1日以后(含2021年1月1日)签订的供货合同的供货金额以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期间本次招标范围内一种或多种口径规格的超声波水表的合计供货发票金额为准(非本次招标范围内货物的供货发票不作计算)。
③2021年1月1日以前签订的供货合同,但合同有效期跨过2021年1月1日。其供货金额以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期间本次招标范围内一种或多种口径规格的超声波水表的合计供货发票金额为准。
④发票的发票编号、单位名称和总金额均应完整、清晰显示。不能完整、清晰显示以上信息的,业绩不计算在内。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人声明》。
2.7   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2.8   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注:(1)以投标人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任一天在“信用广州”网站查询的截图为准。
(2)查询截图的路径如下:
查询网址https://credit1.gz.gov.cn/publicity/honourFuzzyList?type=2->黑名单)。
(3)如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找不到和您的查询相符的记录”或类似意思的表述,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3.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保证金缴纳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17日00时00分至2024年09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平台网址:https://www.gzsun.com.cn/,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成功办理投标登记后按照平台提示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3.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交可采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代收、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的方式递交,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3.2.1 收取方式:
3.2.1.1由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代收
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划达对应项目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人在平台完成项目登记后,在平台首页右上方“我的项目”模块,找到已完成登记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进入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模块,即可查看对应项目的保证金账号信息。
3.2.1.2由招标代理代收
投标人如采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递交的,由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代收。
3.2.2 投标保证金金额:20万元;
3.2.3 缴纳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如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险形式递交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开标室地址: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二楼新闻发布厅。)
注: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函或投标保险应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当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担保的情形,招标人要求索赔时,不得要求招标人提供除了招标人出具书面索赔通知和保函(保险)原件外的其他资料作为索赔资料。
若投标单位只参加一个包的投标,可将投标保证金递交到所投包中。若投标单位参加两个或以上包的投标,可将投标保证金递交到任一包中,但若投标保证金所在包没有解密,则视为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4. 资格审查方式
4.1.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实行合格制法,即只要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合格。
4.2.1. 对于第一包:
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正式投标人不足3名时,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但不影响其他标段招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4.2.2. 对于第二~三包:
如本包组的投标人与前面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没有重复,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正式投标人不足3名时,则该包组招标失败,但不影响其他包组招标工作的正常进行;如本包组的投标人与前面包组内其中N个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重复,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正式投标人不足N+3名时,则该包组招标失败,但不影响其他包组招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注:N分别为1、2
4.3. 当某包组招标失败时,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对本次招标失败的包组重新组织招标。
4.4. 其他说明
4.4.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投子包内的全部招标内容进行响应,只对所投子包内的部分内容进行响应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4.2投标人可就本项目某个包组提出投标申请,也可就多个包组同时提出投标申请,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包组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若某个投标人多个包组同时进行投标申请,且同时通过所申请包组的资格审查并在所投标的多个包组中已被推荐为其所投标包组号最小的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不参与其他包组的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但参与详细评审),其他包组的中标候选人在除去该投标人后按经评审的最终投标价格由低到高次序依次递补推荐(具体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见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的相关规定)。
4.4.3各包组的采购量均为暂定量,最终供货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如合同供货期到期但供货量未达到合同暂定量时,最终结算量以合同到期时实际供货量为准进行结算;如供货期未到期但供货量已达到合同暂定时,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量为准进行结算。
4.4.4各包组的中标人将与招标人按中标单价签订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期内合同综合单价保持不变。
 
5. 投标人注意事项
5.1. 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s://www.gzsun.com.cn/fwzn/003003/list.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5.2.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3.  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一概不接收。
5.4. 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nternet Explorer 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钟工,联系电话:020-89160590)。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承担责任。
5.6. 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6. 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6.1. 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6.2.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6.3. 本项目举行网上答疑会:如有疑问,应在2024年08月22日09:00时前以不记名的方式将提出的问题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提出。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3.1.1.。
7.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解密时间、开标地点:
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6日上午09:00。
7.2.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3.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09月06日上午09:00-09:30。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7.4. 开标室地址: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二楼新闻发布厅。
8. 招标文件的异议
8.1. 关于异议、投诉的参考格式详见《货物和服务采购异议与投诉的格式》。
8.2.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2号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7159299
9. 采购信息发布网站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gzsun.com.cn/)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s://ygcg.gzggzy.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10. 招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2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27房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E-mail:gmetb2@126.com
 
招标人: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2024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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