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WT094挂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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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东莞市 | 采购单位 | 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4WT094挂牌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拍挂类型 | 网上挂牌出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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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4WT094 | ||
公告性质 | 交易公告 | ||
供应方式 | 招拍挂出让 | ||
交易机构名称 |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东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和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第九股份经济合作社、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用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元/ m2) | 产业类型 | 起始价 (万元) | 报价 增幅 (万元) |
2024WT094 | 常平镇横江厦村 | 22839.87 | 工业用地 (M1一类工业用地) | 50 | 2.0≤ R≤3.0 | M≤50% | ≥17505 | 玩具制造业 | 1599 | 100 |
(一)1.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按现状出让;2.成交后30日内由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常平镇横江厦第九股份经济合作社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400万元人民币。
(三)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规字第2024-23-1005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30个月,宗地建设项目在2025 年4月2日前开工,在2028 年10月2日前竣工,地块中的工业项目控制指标需符合自然资发〔2023〕72号文件和东府〔2022〕70号文件的要求,并执行我市现行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标准。
(四)地块的建设环保标准须符合《关于常平镇申请设定横江厦村22839.87平方米地块环保控制指标的复函》要求。
(五)宗地权利人在土地使用期限内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必须获得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同意,转让后的次受让人须继续履行《项目投资效益协议》的条款(由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监管)。
(六)竞得人须与常平镇人民政府及常平镇横江厦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常平镇横江厦第九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项目投资效益协议》(由常平镇人民政府监管)。
(七)宗地约定的土地使用年限界满后,宗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地下建筑物、附着物权属归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及常平镇横江厦第九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八)竞得方须自宗地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常平镇横江厦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常平镇横江厦第九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与常平镇人民政府及常平镇横江厦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常平镇横江厦第九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由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监管)。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竞买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单独申请;(二)竞买申请人所运营的项目必须为“东莞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东莞市重大建设项目或重大预备项目。但竞买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除外:①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②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由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定)。
三、本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通过东莞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auct.ggzy.dg.gov.cn/dggt/HomePage/list)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五、本次集体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 年8月29日17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2024年8月23日9:00 至2024 年9月2日15:00 。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价款付款期为30日,分1期支付,即在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所有成交价款(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手续后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的时间为准)。除所有成交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024WT094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等。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0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七、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第九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地址: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村围面前路27号
联系人:李晓东 联系电话:82322971
常平镇人民政府
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
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第九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4年 8月3日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pdf - 附件名称 2
环保控制指标的函.pdf - 附件名称 3
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pdf - 附件名称 4
建设用地交地通知书.pdf - 附件名称 5
地块宗地图.pdf - 附件名称 6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含红线图).pdf - 附件名称 7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pdf - 附件名称 8
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pdf - 附件名称 9
地块位置图.pdf - 附件名称 10
2024WT094常平镇横江厦村22839.87平方米地块出让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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