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黄茅海服务区加油站土建安装工程施工采购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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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江门市 | 采购单位 | 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项目名称 | 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黄茅海服务区加油站土建安装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黄茅海服务区加油站土建安装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
A440100F90PD2P694P
标段/包名称
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黄茅海服务区加油站土建安装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
A440100F90PD2P694P001
有效起始日期
2024-07-11
有效截止日期
2024-07-17
公告附件
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
黄茅海服务区加油站土建
安装工程施工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3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50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另册)................................................................................. 85
第六章 图纸(另册)............................................................................................ 86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8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
黄茅海服务区加油站土建安装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黄茅海服务区加油站土建安装工程已具备建设条件。项目业主为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是为黄茅海跨海通道黄茅海服务区加油站土建安装工程,本次招标主要是完成黄茅海服务区南、北2座新建加油站的站房、罩棚等土建安装工程,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的实际工程量为准。计划服务期为90个日历天。
项目位于江门台山市赤溪镇鹤港高速黄茅海服务区。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黄茅海服务区加油站土建安装工程施工。
标段 | 主要工程项目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 备 注 |
1 | 黄茅海北加油站新建一层站房建筑面积257.92平方米,罩棚投影面积660.64平方米,安装4台加油机,5个油罐(2个50立方米柴油,3个40立方米汽油);黄茅海南加油站新建一层站房建筑面积257.92平方米,罩棚投影面积803.64平方米,安装5台加油机,5个油罐(2个50立方米柴油,3个40立方米汽油)。南、北站安装配套双层管线工艺设备设施,三级隔油池、化粪池等其他安全、环保设备设施等。 | 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见附录1-6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的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 00:00 至 2024 年 7 月 17 日 16: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并选择对应招标项目进行投标登记,投标登记成功后,招标文件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
4.2 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电子版等参考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8 月 1 日 10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0 时 00 分至 10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栏为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上发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如发布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的,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为准。
7.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某个标段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 家时,招标人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发布公告延长上述投标人家数不足的标段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2)对上述投标人家数不足的标段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8.异议的提出
如对本次招标活动、招标公告有异议的,请向招标人提交异议书。异议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如果由授权代表签字,则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异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相关证明材料。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万胜广场 21 楼
邮 编 :510330
电子邮箱:nyshzbb@163.com
联 系 人:***
电 话:***
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 7 月 10 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体上下载。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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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1.1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安装工程)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补遗书(如有)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8 天前 |
形式:传真或电子邮件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传真或电子邮件或网站(http://www.gzggzy.cn/)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形式:传真或电子邮件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传真或电子邮件或网站(http://www.gzggzy.cn/)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收到修改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形式:传真或电子邮件 | ||
3.1.1 | 投标文件密封形式 | √双信封 □单信封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 |
3.2.1 |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 |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招标人提供固化清单的形式:发投标人的邮箱。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
3.2.3 | 报价方式 | √单价 □总价 |
3.2.6 | 是否接受调价函 | □是 √否 |
3.2.8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 最高投标限价 ***.00元(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总额为 611400.53 元,下浮率范围为3%-6% |
3.2.9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无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120 日 |
3.4.1 | 投标保证金形式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 万元。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其他形式: / 。 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珠江新城支行 账 号 :8110901012400597126 财务联系方式 :***。 采用现金或支票方式:投标保证金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 天前(即 2024 年 7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出(备注:南粤石化土建安装投标保证金)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具,若基本账户银行不能开具,可由上级银行出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且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采用其他形式:/。 □不要求 |
3.4.3 | 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 | 计算利息的起始日期为投标截止当日,终止日期为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 投标保证金的利息按照第(1)款所述计息时间段内 招标人指定汇入银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并扣除招 标人汇款手续费; 利息金额计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 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的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后,在提交相关资料的同时须按通知规定将利息等额增值税发票提交给招标人,如未提供利息等额增值税发票将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不予支付利息。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串通投标;或 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签订合同前等环节因作假而 被取消中标资格;或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内 容 |
| | 因投诉属实取消中标资格的;或 其他违反规定、妨碍公平竞争准则的舞弊行为;或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21 年~2023 年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 案 | 不允许 |
3.7.4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2 份。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1 份电子文件。 其他要求: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件以 word 或excel 格式拷贝至投标人自备的 U 盘中密封在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中。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封套: 招标人名称: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万胜广场B塔21楼 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黄茅海服务区加油站土建安装工程施工招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 在 2024年 8 月 1 日 10 时 30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封套: 招标人名称: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万胜广场B塔21楼 |
| | | 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黄茅海服务区加油站土建安装工程施工招标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文件 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银行保函(或其他形式投标保证金凭证)封套(如有): 招标人名称: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万胜广场B塔21楼 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黄茅海服务区加油站土建安装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或其他形式投标保证金凭证) 投标人名称: |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递交投标文件家数少于 3 家的除外。 |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另行通知 | |||
| 5.2.3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检查商务及技术文件是否存在提前开启情况开标顺序:随机启封、逐一公布 | |||
| 5.2.3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检查报价文件是否存在提前开启情况 开标顺序:随机启封、逐一公布 |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不少于7人单数,由招标人代表和评标专家按有关规定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相应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3 个 |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 公示期限:3 日 (公示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公示期限延长至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 |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 | | |||
7.5 | 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 | 书面形式(传真或电子邮件) | | |||
7.6 | 中标结果公告媒 | 公告媒介: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
7.7.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担保形式:采用现金、或支票、或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合同额的 10%。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中标人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全国性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 □不要求 | | |||
8.5.1 | 监督部门 | 监督部门: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 地 址:广州市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 电 话:020-29006655 传 真:020-29006655 邮 编:510623 |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 |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4.4 | 第 1.4.4 项中(1)目中的“招标项目所在地”指“广东省”。 在投标人须知原文 1.4.4 款第(6)项细化如下: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含备选,如有)、项目总工(含 备选,如有)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投标人投标函中的承诺为准); | |
1.11 | 原1.11条款内容修改如下: 1.11.1本次招标中压力管道及压力容器部分须由具备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实施,对不具备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安装资质的投标人,可以将相关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安装工程分包给有资质的单位实施,应在投标阶段按投标文件格式中“拟分包项目情况表”的要求填写分包工程内容;中标后中标人应按照合法程序选择具备资质的单位实施。 1.11.2对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拟分包工程项目,若投标人无分包计划,则投标人应具有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资质,同时应在投标阶段按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 |
3.5.1 |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1 项内容修改如下: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企业所在地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而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则需附上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查询的基本账户信息截图”,下同)的复印件,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 |
3.5.3 | 删除原 3.5.3 条款内容,修改如下: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建设单位验收表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业绩的计算时间为建设单位验收表上的签发时间。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 |
3.5.4 |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3.5.4 项内容修改如下: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 |
3.5.6 | 删除原 3.5.6 条款内容,修改如下: 所要求人员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附相关承诺函,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 | |
3.5.8 3.5.9 3.5.10 | 删除3.5.8、3.5.9、3.5.10 条款 | |
3.5.11 | 删除原 3.5.11 条款内容,修改如下: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 |
4.1.1 | 原4.1.1条款修改如下: 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其中商务和技术文件密封在一个信封中;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及电子版投标文件单独密封在另一个报价信封中。封套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原件应密封在单独的封套中。 | |
4.2.4 | 原4.2.4条款修改如下: 4.2.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在递交文件登记表上签字,同时招标人负责 接收投标文件的工作人员也应在递交文件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收到该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 | |
5.2.3 | 原 5.2.3 条款第(7)项末增加如下内: 投标人未参加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招标人应当在评标结束后及时将第二个信封原封退还投标人。 | |
5.2.3 | 原 5.2.3 条款第(6)项修改如下: 摇取下浮率,下浮率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详见评标办法。 | |
6.1.2 | 原 6.1.2 款末增加如下内容: 招标人及其子公司、招标人下属单位、招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控股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退休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单位招标或者招标代理项目的评标。 | |
7.1 |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7.1 款的内容增加项号 7.1.1,另增加 7.1.2 项内容: 7.1.2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此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之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具体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 |
8.5 | 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第 8.5.1 款细化如下: 8.5.1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对于按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上级主管部门在受理投诉时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上级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行政监督部门接到对招标投标活动有效投诉的,应当制止或者要求整改,整改期间可以暂停其招标投标活动。 | |
10.2 | 增加 10.2、10.3 款如下: 2 如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因被投诉经查证属实取消中标资格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以此类推。 3 如果开标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发生投标人须知 1.4.4(1)至(7)的情形,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发生以上情况时,招标人按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 |
投标人须知正文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黄茅海服务区加油站土建安装工程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 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 投标人(包含联合体成员)不得与本项目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7)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包含联合体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和项目技术总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 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实地考察。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 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址、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标前会议。招标文件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 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12.2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存在“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
1.12.3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评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
(2)技术建议书不够完善;
(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
1.12.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章第 1.12.3 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 1.12.3 项(2)、(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
1.12.5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建议书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招标公告; 投标人须知; 评标办法; 合同条款及格式; 工程量清单; 图纸; 技术标准与规范;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形式,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保证金; 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管理机构; 资格审查材料; 其他材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1)投标函;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分下列两种方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的同时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光盘或 U 盘),或将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上传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网站供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 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并将已填写完毕的投标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单独拷入招标人提供的光盘(或 U 盘)中密封在投标文件内一并交回。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其投标将被否决。
(2)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3.2.5 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 9.2.5 项的规定。
3.2.6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则应在招标文件中给出调价函的格式。投标人若有调价函则应遵循如下规定:
(1)调价函必须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调价函应说明调价后的最终报价,并以最终报价为准,而且投标人只能有一次调价的机会;
(2)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指定的报价不允许调价;
(3)调价函必须附有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调价函必须粘贴或机械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首页,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
若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或调价函未装在投标文件正本首页,调价函均视为无效,仍以原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若投标人提交的调价函多于一个,或对不允许调价的内容进行了调价,或调价函有附加条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4)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投标人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和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应保持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则以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为准。
3.2.7 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 16.1 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16.1.1 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
3.2.8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9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或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形式。
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 3.3.3 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 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利息计算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 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若有)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 目 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 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5.4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
3.5.5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 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开合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并应提供其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3.5.6 “拟委任的其他主要人员汇总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规定的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拟委任的其他主要人员资历表”(如有)中相关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3.5.7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表”、“拟配备本项目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如有)应填报满足附录 6 规定的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
3.5.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7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9 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允许更换。
3.5.10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应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3.5.11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 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技术建议书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明确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章之处,必须加盖单位章。其中,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投标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应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 纸幅),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 投标文件应采用单信封形式密封。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如需要)以及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如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形式)应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封套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原件应密封在单独的封套中。
4.1.2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以及银行保函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投标文件当场退还给投标人。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5.2 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5.2.2 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开封,由招标人密封保存。
5.2.3 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当众拆开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的密封袋,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标人只拆封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公布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7)将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退还给投标人;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5.2.4 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规定的原则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评标限价(如有);
(3)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
(4)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招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开标现场宣布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外,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5.2.5 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或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疑问,经招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疑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有异议的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
(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
(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
(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招标投标的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技术总负责人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 3 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
7.7 履约保证金
7.7.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10%。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7.7.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7.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 签订合同
7.8.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7.8.3 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7.8.4 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和安全生产合同、HSE协议书、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 “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
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
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近三年合计的营业总收入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3、近三年至少有两年盈利。 |
注:1、企业净资产是按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计算得出。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 5 年完成不少于 2 座 200 万及以上加油站建设工程。 |
注:
1.近 5 年指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业绩计算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
2.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如有),②合同协议书,③如果合同中有明确合同金额的,以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准;如果为框架合同,投标人还应提供发包人结算单据或订单等凭证以明确合同金额,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④建设单位验收表。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招标人如发现业绩有不实或做假,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项 目 | 要 求 |
信誉 | 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石油化工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并持有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贰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建造师临时资格证书)。本工程的建造师要求按“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文件执行,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证)。 同时,具有担任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岗位完成加油站建设工程业绩数量1个及以上。 |
技术负责人 | 1 | 石油化工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近5年担任过2座或以上加油站建设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证)。 |
注:
、资格要求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均应在投标人所在单位,否则视为无效。、附录中所要求人员须按照招标文件投标函的格式进行承诺,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3、以上为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最低要求,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工程特点、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加相应的人员,由此不存在索赔问题。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备注 |
1 | 挖掘机 | ≥1.0m3 | 台 | 3 | |
2 | 垂直升降设备 | | 套 | 1 | |
3 | 发电机 | | 台 | 2 | |
4 | 吊车 | 大于25T | 台 | 1 | |
注:以上为本项目的主要设备最低要求,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设备服务承诺书,就满足工程需要。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工程特点、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加相应的施工设备,由此不存在索赔问题。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评标价低的优先;以投标人企业最新年度净资产较高的优先; (3)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3.4.1 项规定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项规定的其他形式提交,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如投标人不具备拟分包工程所需的某专项工程相应资质或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2)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企业所在地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而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则需附上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查询的基本账户信息截图”);。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拟投入的人员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A):10分 主要人员(B): 0分 其他因素(D): 技术能力:0分 财务能力:1分 业 绩:2分 履约信誉:7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C): 8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 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以下简称“下浮率”)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逐标段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31个球,每个标段各一次性摇出3个球(摇出的珠不放回),摇出3 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三个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 最高评标限价=招标人控制价×(1-下浮率) 招标人控制价为 ***.00 元(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总额为 611400.53 元,下浮率范围为3%-6%(含界值)。 有效评标价范围: 有效评标价范围: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若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 (4)确定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计算: ①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范围:最高评标限价的85%≤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最高评标限价的100%,小于最高评标限价85%的评标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 ②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计算:除按第二章“投标 人须知”第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在上述确定的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中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 家时,则计算上述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小于最高评标限价的85%时,则以最高评标限价的85%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委员会可对评标价小于最高评标限价的85%的启动澄清程序,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当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因此种情况被否决;或当因此种情况被否决部分投标人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为竞争不足的情况出现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即使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未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如其报价处于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评标价的范围内,其评标价仍应参与有效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5)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最高评标限价×97%。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 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 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备注: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 | 10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3分 | 1、对项目的基本情况了解全面、准确,施工总体布置规划、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2.4~3分; 2、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施工总体布置规划、施工进度计划基本可行,得1.8~2.4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得1.8分。 | |
重点、难点和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3分 | 1、对项目重点、难点和关键工程认识分析透彻,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采用“四新”技术,制定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重点突出的.得2.4~3分; 2、对项目重点、难点和关键工程认识基本到位,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基本可行,重点较为突出的,得分,得1.8~2.4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起评分1.8分。 | ||||
工期、质量、安全、环保 水保、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 4分 | 1、能够准确预判分析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施工目标实现的主要影响 因素,拟采取预防保证措施针对性强、科学有效,得3.2~4分; 2、对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水保等风险有一定认识,预防保证措施基本可行,重点较为突出的,得2.4~3.2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 得2.4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0 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0 分 | | |
2.2.4(3) | 评标价 | 8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80-偏差率×100× D;D= 1.5 ;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80+偏差率× 100×D;D=0.5 。 注:①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②偏差率=(有效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 |||
2.2.4(4) | 其他因素 | 技术 能力 | 0分 | | ||
财务 能力 | 1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时,得0.6分。在此基础上,净资产每增加1000万加0.2分,加分最多不超过1分。 | ||||
企业 业绩 | 2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时,得1.2分。在此基础上,近五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每增加1座200万元或以上的加油站土建施工项目业绩的加0.4分,本项加分最高不超过0.8分。 | ||||
| 履约 信誉 | 7分 | 1. 信用等级分值(2分) 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获得过1次市级或以上工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得1分,获得过2次及以上市级或以上工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得2分 2. 履约情况(5 分) 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 自2023年 8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年内),因工程质量、安全、履约或招标投标问题等原因被: (1)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的,扣 5 分/次;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的,扣 3分/次; (3)投标人在招标人及中国石化承揽工程建设项目中有违约的情形的,扣 2 分/次; 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只按最高的扣分 计算 1 次。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条款号 |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
1 | 将评标办法原文第1 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 1.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2评标组织 1.2.1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等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的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以下1.3 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评审工作程序 (一)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l、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 2、详细评审(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其他因素等分别评审打分。 (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1、初步评审: (1)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2)报价算术性修正(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2、详细评审: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及综合得分; (三)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有)。 (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
3.2.2 | 将评标办法原文第3.2.2 项修改如下: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
3.2.3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2.3项细化如下: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除评标价、技术能力、履约信誉得分外,投标文件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得分均不应低于其权重分的60%,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
3.5.2 | 将评标办法原文第3.5.2 项细化如下: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
3.6.1 | 删除3.6.1条款 |
3.6 | 3.6.2 项(2)目末增加以下条款: g.当一家以上投标人评标价相同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一个标段仅一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 h.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增加3.6.3 项: 3.6.3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
3.9 | 增加3.9.3、3.9.4、3.9.5条款: 3.9.3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3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5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3.9.6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否决投标条款包含在以下条款: (1)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投标人须知1.4.3 项、1.4.4 项、1.11.1 项、1.12.2 项、3.4.2 项、3.5.11 项、3.6.1 项; (3)本评标办法的否决条款。 |
评标办法正文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4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 2.2.4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 2.2.4 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或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评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4 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通用合同条款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 年版) 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A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参考《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版) 的第四章第二节)
B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附录中的数据(供投标人确认)与本表所列有重复。编写招标文件的单位应仔细校核,不使数据出现差错或不一致。
1 | 1.1.2.2 | 发包人: 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万胜广场 21 楼 邮政编码: 510330 |
2 | 1.1.2.6 | 监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
3 | 1.1.4.5 |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 |
4 | 1.6.3 |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 10 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 |
5 | 3.1.1 | 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 (6)根据第15.3 款发出的变更指示,均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 |
6 | 5.2.1 | 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否 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材料或工程设备,相关规定如下:无 |
7 | 6.2 | 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否 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相关规定如下:无 |
8 | 8.1.1 | 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在签订施工承 包合同后一个月内。发包人不设置施工控制网 |
9 | 11.5(3) | 逾期交工违约金:合同价的1‰/天 |
10 | 11.5(3) |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10%签约合同价 |
11 | 11.7 | 提前交工的奖金: / |
13 | 15.5.2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不设奖励 |
14 | 16.1 | ☑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不调整。 |
□ 合同期内不调价 | ||
15 | 17.2.1 (1) | 开工预付款金额:10%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 |
16 | 17.2.1 (2) |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
17 | 17.3.2 | 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2 份 |
18 | 17.3.3 (1) |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50 万元 |
19 | 17.3.3 (2) |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逾期付款金额的0.15‰/天 |
20 | 17.4.1 | 质量保证金金额:结算总价的3% 质量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 □是, 利息的计算方式: ☑否 |
21 | 17.5.1 (1) |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2 份 |
22 | 17.6.1 (1) |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2 份 |
23 | 18.2(2) | 承包人应按照《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中的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编制竣工资料。 竣工资料的份数:3 份。 |
24 | 18.5.1 | 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 否 |
25 | 18.6.1 | 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 是 如本工程及工程设备需要进行试运行,试运行的具体规定如下: 试运行阶段加油站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工艺系统以及各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
26 | 20.1 |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率:4‰; |
27 | 24.1 |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本项调整为:发包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10天内,向承包人免费提供由发包人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2份,并向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承包人需要更多份数时,应自费复制。上述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提供给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1.6.3 图纸的修改
本项补充:
承包人不得对施工图的任何部分进行修改,所有设计修改必须经设计单位认可及发包人同意。
1.6.4 图纸的错误
本项细化为:
承包人须组织相关技术工作人员对有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图纸或其他资料进行复核,发现资料中的任何差错、遗漏或缺陷后,应及时通知监理人。承包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发现的有关工程设计、技术规范、图纸或其他资料中的差错、遗漏或缺陷通知监理人的,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针对图纸与工程量清单的差、错、漏等问题,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提出,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设计工程量核查,统一作为一次变更处理。
2. 发包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场地
本款补充:
承包人应主动协助发包人做好本合同段范围内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及管线迁改工作。如果由于发包人未能按照本款规定办妥永久占地征用手续,影响承包人工程施工的,承包人须及时调整工程施工组织安排,合理组织和安排工程施工。但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按照本款规定提交占地计划,因而影响发包人办理永久工程占地征用手续而导致延误工期或增加费用,则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2.8 其他义务
本款补充:
(1)发包人不提供进出施工现场的交通通道,不提供水、电、通讯的接入点,由承包人自行落实解决,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2)施工过程中的淤泥、弃方、建筑垃圾等抛弃地点(倾倒区)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负责办理相关许可手续,承担因申请和使用倾倒区的一切费用(含环境监测、渔业资源补偿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承包人不按要求倾倒淤泥、弃方、建筑垃圾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包括违约金、赔偿等)均由承包人负责。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4 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
本项细化为: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案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承包人应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开展内部审查、专家论证(必要时)和报批工作。
4.1.10其他义务本项补充:
(4)承包人应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民工工资。发包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比例或承包人提供的人工费用数额,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承包人开设的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应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并委托开户银行负责日常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开户银行发现账户资金不足、被挪用等情况, 应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若不开设此专用账户,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3%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发包人在支付第一笔进度款时予以扣除。承包人拖欠民工工资(或劳务费)时,发包人有权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代承包人进行支付。在按时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的28天内,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申请后,经在工地显眼位置公示,并没人投诉的,甲方退还乙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负责承担在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完成工程内容中涉及的应急管理局、住建局、生态环保局、能源局、气象局等相关报建及验收、协调处理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关系,达到取得加油站经营性证照条件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须承担因报建不及时或不到位而导致的行政处罚。
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第 4.6.1 项补充:
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人员安排报告及时安排相关人员进场,如果承包人在接到监理人要求人员进场的通知 5 天后仍未安排相关人员进场,视为承包人违约。
4.9 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
本项调整为: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工程。承包人应接受发包人对资金的监管。发包人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应为本工程的专款专用资金,不得转移或用于其他工程。发包人及其派出机构有权不定期要求承包人报告工程资金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承包人限期改正,否则,将终止进度款支付,直至承包人改正为止。
10.1 合同进度计划
本项调整为: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期限调整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 7 天之内。
6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本项补充:逾期交工违约金:合同价的1‰/天,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10%签约合同价。
7 工期提前本项调整为:如果承包人提前交工,发包人不设奖金。
13.1 工程质量要求
本项调整为:工程质量验收按技术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4 变更的估价原则本项补充: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总价包干,不随工程量变更调整。
4.3 本项调整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按照施工相应时期的广东省有关定额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确定单价。4.4 本项调整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且相关定额及信息价均不适用的,可在综合考虑承包人在投标时所提供的单价分析表的基础上,由合同当事人共同商定变更工作的单价。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5.2 本项调整为: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不设奖励。
1 计量1.2 计量方法本项调整为:本合同按照工程进度比例计量。
1.3 计量周期本项调整为:本合同按照工程进度比例计量。
1.4 单价子目的计量本项调整为:本合同按照工程进度比例计量。
1.5 总价子目的计量本项调整为:本合同按照工程进度比例计量。
2 预付款2.1 本款调整为:本项目现场具备住宿、办公条件、人员和机械已进场,监理人下达开工令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以电汇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扣暂列金后的10%作为预付款,承包人需提前向发包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若承包人迟延提供相应发票的,发包人有权相应拒绝或迟延支付预付款。17.2.3 本款调整为:预付款在第一期计量款支付时予以抵扣。
3 工程进度付款17.3.3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本项调整为:
站房、 罩棚、 罐区的基础完工并通过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以电汇方式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价款扣减暂列金后的30%,即本次支付合同价款扣减暂列金后的20%。
站房、罩棚、工艺管道等主体工程完成并通过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后, 10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方式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价款扣减暂列金后的60%,即本次支付合同价款扣减暂列金后的30%。
承包人完成本合同内容并经过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方式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价款扣减暂列金后的90%,即本次支付合同价款扣减暂列金后的3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合格的结算资料,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单位审核后确认暂定结算总价,发包人与承包人签署结算协议后15天内,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书及符合规定合格的竣工工程档案资料后 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暂定结算总价的90%。在审核过程中因委托造价咨询单位而发生的结算审核咨询费,审减率在5%(不含)以内的,由发包人承担100%,在5%(含5%)至10%内(含10%)由承包人和发包人各承担50%;审减率超过10%的,发生的所有咨询费由承包人承担。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合格的技术交工资料后,同时经发包人上级单位决算审计完成后,一次性支付至结算款的97%(若结算金额超出合同价10%,必须签订补充合同后方可支付工程结算款)。
合同结算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或承包人在该期间正常履行保修义务且工程质量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的,经承包人书面申请后发包人无息退还承包人。
每次付款前承包人需提前向发包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但在付款至结算价款的97%时应将质量保证金的发票一并提供),若承包人迟延提供相应发票的,发包人有权相应拒绝或迟延支付款项。
17.3.5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存时间:发包人在支付第一笔进度款时予以扣除,若承包方在办理施工许可时按照当地职能部门要求已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则无需在第一笔进度款扣除此项费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存金额:合同总价的3%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7.4质量保证金
17.4.1 本项补充为:质量保证金金额:合同结算总价的3%,且不计付利息。
17.4.2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返还时间:在完工验收后的28天内,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申请后,经在工地显眼位置公示,并没人投诉的,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17.5.1 竣工付款申请单
本项补充为:承包人发包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2 份。
17.6.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本项补充为: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2 份。
18.2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本项调整为:承包人应按照《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中的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编制竣工资料。向发包人提交3份竣工资料。
4 施工期运行本项调整为:本合同中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无需投入施工期运行。
5 试运行本项补充为:本工程及工程设备需要进行试运行,试运行的具体要求为:试运行阶段加油站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工艺系统以及各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7 保修责任本工程的保修期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规定的保修期限实行,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 5 年;
(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2 年;
(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5)装饰装修工程为 2 年;
(6)其他项目 2 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0.1 工程保险
第20.1 款修改为:
20.1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20.1.1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内容:为本合同工程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第三者责任系指在保险期内,对因工程意外事故造成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的工地上及毗邻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本工程除外),以及被保险人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和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等赔偿责任。
保险金额:主体工程费用总额。
保险费率: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
保险期限:开工日起直至本合同工程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止(即合同工期+缺陷责任期)。
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由承包人报价时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规定的费率计算。不论实际投保费用是高于或低于按上述办法计算的保费,发包人都不作调整。
20.1.2 保险标的出险后,承包人应自行向保险人报案、登记、索赔并报告发包人,并做好资料整理、工程损失计算等。上述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1.3 因保险事故产生的修复、索赔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若承包人放弃索赔或因自身原因延误索赔,发包人保留索赔的权利,保险索赔所得费用归发包人所有。
22.1 承包人违约
22.1.2 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
本项补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人需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承包人违法合同约定或未按相关规定做好施工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控制,发包人有权按附录1《承包人违约金一览表》、附录2《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违约项目一览表》对承包人处以违约金。以上违约金均可在任意一期计量、支付中直接扣除。
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项补充为:本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向发包人注册地法院提起诉讼。
附录1 承包人违约金一览表
序号 | 合同依据 | 违约内容 | 违约金标准 | 备注 |
1 | 1.6.3 | 未得到监理人批准,承包人擅自对施工图的任何部分进行修改 | 2 万元/次 | |
2 | 4.1.4 | 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即开始实施。 | 10万元/次 | 属于严重违约,建议参照“违规分包或转包” 进行重罚。 |
3 | 4.1.4 | 未按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随意调整或变更。 | 2 万元/次 | 参照“擅自对施工图的任何部分进行修订”进行处罚。 |
4 | 4.1.4 |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未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 2 万元/次 | 参照“擅自对施工图的任何部分进行修订”进行处罚 |
5 | 4.1.4 | 因设计出现重大变更、施工方法发生重大调整、外部施工环境或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未及时进行修编的。 | 1 万元/次 | |
6 | 4.3 | 违规分包或转包 | 30 万元/次 | |
7 | 4.6.1 | 承包人在接到监理人要求人员进场的通知 5 天后仍未安排相关人员进场,从第 6 天算起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 |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2 万元/人日;其他主要技术人员 1 万元/人日 | 如果承包人接到通知后 15 天未安排 相 关 人 员 进场,将要求其更换人选,同时执行人员更换违约条款 |
8 | 11.1.1 | 承包人未按期开工 | 参照工期延误的标准扣除违约金 | |
9 | 11.5 |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 按照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第11.5 款规定的标准扣除 | |
附录2 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违约项目一览表
类别 | 序号 | 违 约 项 目 | |
钢筋混凝土工程 | 1 | 钢筋制安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人为烧断受力主筋,或采用热弯钢筋情况,每发现一处按 3000 元/点违约金。 | |
2 | 新浇混凝土强度未达到 1.2N/平方毫米即上人卸物,每发现一次按 500 元/次违约金。 | ||
3 | 混凝土养护不够造成质量隐患,返工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外,另追加 3000 元/次违约金。 | ||
模板工程 | 4 | 高支模方案未经监理人审批即施工,一经发现按 1000 元/次违约金。 | |
5 | 混凝土龄期未到即拆模造成质量隐患,一经发现按 3000 元/次违约金。 | ||
砖砌体抹灰工程 | 6 | 砖砌体施工前应提前充分洒水湿润,并应先安排做施工样板,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再行大面积施工,如有违反按 3000 元/次违约金。 | |
7 | 墙面抹灰前应先打点和冲筋,包护角,再进行大面施工,如有违反按 500 元/次违约金。 | ||
8 | 抹灰前未按要求挂网即施工,一经查处按 2000 元/次违约金。 | ||
工艺工程 | 9 | 油罐安装:基础施工、油罐稳安、回填、压力试验等不符合设计及图纸要求,每处罚款300元,经监理或者业主要求仍不整改的每处罚款2000元。 | |
10 | 法兰、管件等防腐不符合设计图纸及标准规范要求仍然用于工艺管线施工的每处罚款500元。 | ||
11 | 复合管及配件、密封件等安装未按照工艺要求施工的每处罚款1000元。 | ||
12 | 电缆、线缆等敷设不符合设计图纸及标准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0元。 | ||
13 | 工艺管线敷设埋深、角度、穿跨越等不符合设计图纸及标准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0元。压力试验不满足要求的罚款每项2000元。 | ||
14 | 加油机、加注机、潜油泵、液位仪、监控、报警等设备、系统安装不符合设计图纸及标准规范要求的每处罚款500元。 | ||
15 | 工艺系统、监控系统、报警系统等交付使用后不能正常运转罚款500元,经整改后依然不能正常运行的每次罚款3000元。 | ||
其他分项 | 16 | 未做施工样板及施工样板间且监理人验收未通过即大面积施工,一经发现每次 违约金 2000~5000 元。 | |
17 | 专项工程(桩基础、大体积混凝土施工、铝合金、轻钢雨蓬、干挂石、玻璃幕 墙、深基坑支护、铝扣板、后浇带模板安装及后浇带混凝土施工、天面后浇带 防水处理等)方案未经发包人及监理人审批即大面积施工,一经发现每次违约 金 2000~5000 元。 | ||
18 | 各类检查所发整改通知要求整改项目未落实且整改两次均不合格,按分项违约金 1000~3000 元计,对单位工程竣工初验提出问题经复检未完成整改的按检查点数量每处 500 元计,第二次复检不合格按每处违约金 3000 元计。 | ||
内业管理及其他 | 19 | 内业原始资料故意弄虚作假的,每次违约金 5000 元。 | |
20 | 内业原始资料和整理资料未按要求采用文件盒及时归档,每次违约金 500 元。 | ||
21 | 上一道工序未经监理人签认就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每次违约金 3000 元。 | ||
材料管理 | 22 | 原材料送检和其他自检项目的试验不及时,频率未达到规定要求,每次违约金 1000 元。未经检验合格的材料用于施工的,每次违约金 5000 元。 | |
23 | 要求返工的工程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返工或要求清除出施工现场材料未在规 定的时间内清除出场的,每延误一天违约金 3000 元。 | ||
安全文明施工 | 24 | 造成砼路面污染,视情节严重每次违约金 500~5000 元。 | |
25 | 单项工程的施工现场未按要求设立标示牌的,每处违约金 500 元。 | ||
26 | 施工现场人员出现以下情况,每人/次违约金200元:1)不戴安全帽;2)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3)水上作业不穿救生衣;4)赤脚或穿拖鞋;5)管理人员不佩带 工作证。 | ||
27 | 不设电箱、漏电开关;施工现场未设安全警示牌,每处违约金 1000 元。 | ||
28 | 高空作业未设置稳固爬梯;不设围栏、安全网,每处违约金 1000 元。 | ||
29 | 出现以下情况每次违约金 3000 元:1)施工车辆和机械带病上岗,操作人员无证上岗和违反操作规程;2)发生各种事故苗头及事故未及时不整改和隐瞒不报;3)每月安全大检查,安全管理人员无故不在位;4)违反文明施工管理条例;5)未做安全措施污染当地农田水利。 | ||
成品保护 | 30 | 楼地面工程找平层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会同监理部对所有地面预埋管线进行隐 蔽验收,并在完成的找平层上标注管线走向。未经验收及标注管线走向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对施工单位每户违约金3000元。 | |
31 | 块料地面面层施工和养护阶段 24 小时内,应有防止施工人员在其表面上走动的措施,并立牌警示,否则违约金500元。块料地面养护期后,应用胶膜保护,避免污染和重物打击。主要通道位置每漏盖一处(1m2 左右)违约金 1000 元,发现一处打击印痕,违约金 2000 元,并赔偿返工费用。 | ||
32 | 楼面沉箱、露台、天面聚氨脂防水涂料完成后,应在门洞口采用竹或木作护栏, 未设护栏或造成涂膜层破坏的,每处违约金 500 元,并负责返工费用。柔性防水层施工完毕后,应及时进行隐蔽验收,并按设计要求加以覆盖保护及施工, 严禁在防水层上直接堆放材料和设备,拌制砂浆,拖运物品,每发现一次违约金 1000元,并赔偿返工费用。 | ||
33 | 铝合金、塑钢门窗出厂时,应采取下横底框、中横框三层保护胶纸,其余部分 二层胶纸进行包扎保护,每缺少一层,违约金 1000 元。 | ||
34 | 严禁施工阶段私自撕毁保护材料,每发现一处违约金 500 元,且必须负责保护材料的补扎费用。门窗保护材料应报监理签字同意后方能进行撕除,未经同意 每次违约金 1000 元。 | ||
35 | 严禁无保护措施电焊作业,经发现每次违约金 1000 元,造成成品损坏,则赔偿 返工费用。 | ||
36 | 铝合金、塑钢门下框上严禁斗车或重物直接拖过,利用门窗洞口作运输通道的, 门窗底框应用木枋盖板固定牢固加以保护,造成门下框损坏变形的每处违约金1000 元并赔偿返工费用。 | ||
37 | 木门油漆时应作好相应的保护工作,不得让油漆流到门上五金表面,掉落到地 面,污染墙面等,五金件应用胶纸进行保护,发现此类污染问题,每次(处)违约金 500 元。 | ||
38 | 严禁在木门框、扇及窗上乱写乱画乱刮,每发现一次违约金 1000 元,造成损坏的,应无条件赔偿。 | ||
39 | 严禁通过窗口向外倾倒垃圾、污水或传递、投掷物品,否则每次违约金 1000 元,造成窗构件等损坏的,则赔偿返工费用 | ||
40 | 外墙面施工完毕后,不得在其上方从事有污染物的油漆、水泥浆作业,否则,每处(次)违约金 500 元,造成墙面污染时则赔偿返工费用。 | ||
41 | 排栅拆除时,应仔细清除排栅操作层的各类杂物,严禁向外抛掷排栅管及各类 杂物,防止杂物自由下落撞坏外墙面及玻璃等,否则每抛掷排栅管等杂物一次 违约金1000元,每撞坏外墙面及玻璃等违约金500元,造成损坏则赔偿返工费用。 | ||
42 | 内外墙施工完毕后,严禁在墙面上乱写乱画乱划,每发现一次违约金 1000 元,并负责赔偿修复费用。 | ||
43 | 内外墙面装修完毕后,严禁水、电、通讯、煤气等专业工班私自修改,确有必 要时,应召开协调会议,研究修改方案,确定成品保护措施,否则每次违约金1000元,造成墙面污染的,应赔偿返工费用。 | ||
44 | 外墙不得随意使用稀硫酸、草酸等腐蚀性较强的清洁剂清洗,对玻璃栏杆、栏 杆等要求贴保护膜,且保护膜的撕除必须经项目部同意才能进行,否则每发现 有强腐蚀性清洗剂造成污染或锈蚀、脱漆、铝窗件变色的每处违约金300元,每少贴保护膜一处违约金 100 元,未经同意撕除保护膜违约金500元。 | ||
45 | 安装完好的洁具池盒内,严禁倾倒垃圾,浸泡什物,洗手洗物,如经发现处以 500 元违约金,在使用中形成器具损坏、堵塞的,照价赔偿。 | ||
46 | 在已铺植草皮的绿地上随意践踏、倾倒污物垃圾,每次违约金 1000 元,造成苗 木枯死的,必须赔偿所有费用。 | ||
47 | 试压合格后须移交下道工序施工时应做好交接手续,加强工序交接管理,抓好 水电和土建间相互交接的书面手续,同时施工员和监理人员要在事前做好交底和监督检查。对未做交接验收手续的责任人每次处以 1000 元违约金。 | ||
48 | 给水管道在预埋完成后应做管道试压,给水管道应在管道定位后试压,在带常压时确认无渗漏后覆盖,在铺装木地板前应再次试压,预验前再进行系统整体试压工作,每次试压都应做好试压记录。未试压就进行木地板铺装的,每处违约金 1000 元,造成木地板损坏时,要赔偿返工费用。 | ||
49 | 水电施工单位如未按本规定预埋并准确作出明显标志而造成结构层损坏的,责 任自负并赔偿土建返工的损失并违约金 1000 元。 | | |
补充条款 | 50 | 其他各项工程施工过程中,违反相关规范或设计要求的,视其轻重程度,每发 现一处违约金 1000~5000 元。以上内容除无条件接受违约金外,还应赔偿返工费用及其所造成一切损失。 | |
本工程承包人的累计赔偿限额: 承包人的累计赔偿(含发包人按合同规定收取违约金)限额为该项合同总价的10%,当达到此限额时委托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承包人的履约担保金。工程期间发包人按有关规定对承包人收取的违约金,发包人只需开具等额收据。本工程发包人的累计赔偿限额:发包人累计赔偿承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限额为该项工程合同总价的 10% 。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格式
合同协议书
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黄茅海服务区加油站土建安装工程(项目名称),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黄茅海服务区加油站,包含南、北加油站两座。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中标通知书;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技术规范; 图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 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工程安全目标: 。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日历天。 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 四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二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 期 : 年 月 日 |
承 包 人 : ( 盖 公 章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
日 期 : 年 月 日 |
附件二:廉政合同格式
廉政合同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条规,为做好《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黄茅海服务区加油站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的廉政建设工作, 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与承包商 (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1、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廉政规定。
1.2 严格执行《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黄茅海服务区加油站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
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2.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高消费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2.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劳务等经济活动。
2.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运输单位。
3、乙方义务
3.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3.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3.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程办事,不得与他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违约责任
4.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保险投标的处罚。
5、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双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后止。
7.本合同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
甲 方:(单位全称)(盖章) 乙 方:(单位全称)(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格式
安全生产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 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黄茅海服务区加油站土建安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项目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实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建设单位全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施工单位全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发包人职责编制工程招标文件及项目概算时,应确定保障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并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信用情况、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并检查实施情况。开展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按规定组织风险评估。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和风险评估情况制定项目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文件约定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承包人职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落实合同、《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指南》以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生产资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依法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坚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原则,建立健全并落实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组织机构等管理体系,配足符合资质条件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保证本项目合同段所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必需的资金投入,依法参加各类安全保险,保障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应切实加强作业工人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运用《公路施工安全视频教程》及配套口袋书、配套测试题集,建立工人学校或安全教育体验馆,开展岗前安全
教育培训和经常性安全再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认真细致做好工人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基层班组班前会制度,确保作业工人熟知作业的安全要求和班前危险预知内容。
按规定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按程序逐级审批,必要时应组织专家论证。各类施工设备设施及用品、用具等应具备相关资质证书,定期检查维护,按规定及时报废;特种设备及支撑体系设施设备投入使用前应按规定组织验收。两区三厂、临建设施等选址及相关防护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安全要求。建立施工现场及驻地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按规定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并按要求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检查,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和专项治理。建立健全本项目合同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并定期组织演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抢救,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的其他职责。3.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 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 期 : 年 月 日
承 包 人 : ( 盖 公 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 期 : 年 月 日
附件四:HSE协议书格式
HSE协议书
发包人:
承包人:
发包人项目HSE负责人是
承包人项目HSE负责人是
为在 项目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明确甲乙双方健康、安全和环保(简称HSE)职责,切实做好本项目的HSE管理工作,保证发包人及承包人双方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依照国家、地方政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燃料油公司以及发包人相关HSE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工程项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发包人的职责、权利、义务
(一)发包人的职责、权利
1、负责对承包人的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商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及主要设备清单的符合性、有效性进行审查,保存上述各种资质的复印件,并要求承包人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行政印章(复印的行政章无效)。
2、对承包人的HSE工作负有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责任。
3、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符合要求的HSE组织机构及各项HSE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HSE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
4、组织HSE检查,监督承包人施工过程中的HSE管理。发包人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HSE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乙方及时整改。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停工。
5、督促乙方针对施工特点做好其施工人员的HSE教育培训工作,推行“周一”安全(HSE)活动、班组HSE活动,编写《HSE作业计划书》,开展危害识别和风险控制,并监督实施。
6、开工前,负责审查承包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要时,应经业主方审批项目开工安全许可证。
7、有权对违反国家、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和发包人HSE相关管理规定的人员清退出施工现场。
8、有权要求承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应急预案演练及各种HSE活动。
9、出现事故后,监督并参加事故调查,督促承包人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10、如果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有违章、违规行为,或者承包人对发包人下发的《隐患通知单》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发包人有权扣减承包人交纳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差额部分由承包人补交或从工程款中扣除。
11、其它职责和权利:
/
(二)发包人的义务
1、对承包人进场施工人员进行HSE教育培训、考试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对工作岗位中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告知。
2、审查承包人制定的HSE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措施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并监督执行。
3、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HSE管理规定进行操作或施工。
4、监督和指导承包人解决影响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工作的问题。
5、负责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6、项目完工后,没有发生事故,发包人全部退还承包人上缴的安全生产保证金。
7、其它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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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承包人的职责、权利、义务
(一)承包人的职责、权利
1、对所分包工程项目内的HSE工作全面负责,确保本单位人员全面履行HSE职责。
2、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及发包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严格遵守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及发包人安全生产禁令。
3、建立健全符合发包人要求的HSE组织机构及各项HSE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HSE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并向发包人提供主要项目负责人、主管安全负责人及HSE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
4、向发包人申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做好开工前及施工过程的HSE教育培训。负责现场HSE检查和安全监护工作,并定期向发包人汇报单位HSE管理工作情况,积极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有关安全生产会议。
5、凡在危险区域施工作业的,应按照发包人指定的路线通行并在划定区域内施工。在施工前应按规定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工业动火作业许可证、破土作业许可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等),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
6、施工人员要认真执行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严格执行发包人的HSE管理制度,服从发包人的HSE监督管理,及时整改发包人提出的HSE问题和隐患,并将整改情况按时反馈至发包人HSE管理部门。
8、针对项目特点,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应急处置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或发生事故后,要服从发包人的指挥,发生事故时,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组织抢险救援,避免事件(事故)进一步扩大。
9、对使用的施工设备、机具进行定期检查、维修,确保设备、机具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10、有权知情合同服务范围内的施工场所和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联系方式,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11、有权要求发包人完善发包人应该保证的安全生产条件,有权拒绝发包人的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
(二)承包人的义务
1、向发包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商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及主要设备清单等相关资料,在上述各种资质的复印件上加盖单位行政印章(复印的行政章无效),并为其提供的相应证件负责。
2、自觉接受发包人的HSE教育、监督、检查和考核。
3、项目开工前,应向发包人交纳合同价款3-5%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发生事故的,所交纳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全部沉没。
4、应为员工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和个体防护用品,完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
5、承担因承包人责任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政府安全环保部门的罚款;承担因不服从发包人管理,违反HSE管理规定造成事故或事件的全部责任。
6、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向发包人HSE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发包人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7、为员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
8、其它义务:
/
六、附则
1、甲乙双方已明确本协议所规定的所有内容,并无异议,双方一致同意严格遵守本协议的要求进行合作。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六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持三份。每份具有与本项目主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随主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变更、解除或终止。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人: 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 期 : 年 月 日
承 包 人 : ( 盖 公 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 期 : 年 月 日
附件五: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格式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 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
承包人:
为保证 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黄茅海服务区加油站土建安装工程 新建项目(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质量保修书。
1.质量保修范围
1.1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2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
施工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
2.质量保修期
2.1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2.2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 5 年;
(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2 年;
(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5)装饰装修工程为 2 年;
(6)其他项目 2 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质量保修责任
3.1 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相关费用发包人直接在保修金内扣除。
3.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在12小时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 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安全和质量。凡出现其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
3.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质量保修费用
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支付和使用与本合同专用条款34.2 预留质量保修金数额和返还方式约定一致。
6.其他
6.1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质量保修事项:。
6.2 本质量保修书,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时签署,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3 本质量保修书,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质量保修期满后失效。
发包人: 承包人: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另册)
工程量清单具体应执行执行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现行的相关补充规定。
第六章 图纸(另册)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
黄茅海服务区加油站土建安装
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投标人:(投标人全称)(盖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目 录
A 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一个信封)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投标保证金
四、施工组织设计
五、项目管理机构
六、资格审查材料
七、承诺函
八、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黄茅海服务区加油站土建安装工程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按招标文件所规定工期及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次招标中约定工作内容。
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 (¥200000)。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次投标递交的投标函、报价函、货物报价表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如有)。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报价函、货物报价表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7.(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目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缺陷责任期 | 1.1.4.5 |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 | |
2 | 逾期交工违约金 | 11.5(3) | 合同价的1‰/天 | |
3 |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 11.5(3) | 10%签约合同价 | |
4 | 提前交工的奖金 | 11.6 | / | |
5 |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 11.6 | / | |
6 |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 16.1.2 |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16.1.2 | |
7 | 开工预付款金额 | 17.2.1(1) | 10%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 | |
8 |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 17.2.1(2) | 按照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 |
9 |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 17.3.3(1) | 50 万元 | |
10 |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 17.3.3(2) | 0.15‰/天 | |
11 | 质量保证金金额 | 17.4.1 | 3%合同价 | |
12 | 保修期 | 19.7(1) |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19.7 款数据 | |
投 标 人 : ( 盖 单 位 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一)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黄茅海服务区加油站土建安装工程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 ( 盖 单 位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 ( 亲 笔 签 名 )
身份证号码:
委 托 代 理 人 : ( 亲 笔 签 名 )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
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 ( 盖 单 位 章 )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三、投标保证金
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如采用银行保函,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的,格式如下。
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2024 年 月 日参加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黄茅海服务区加油站土建安装工程招标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 7 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贰拾万元整。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上述期限内送达我方。你方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决定,应通知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
年 月 日
注:1、银行保函也可采用银行公司的格式,但内容不得与上述格式中的内容有实质性修改,否则应判定无效。
2、如采用银行保函,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单独密封递交)。
四、施工组织设计
投标人应按以下要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字宜精炼、内容具有针对性);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五、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拟为承包本工程设立的组织机构以框图方式表示。 |
说明 |
六、资格审查资料
|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上述信息如经调查核实未如实填写的,按提供虚假材料对待。
(二)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
以框图方式表示 |
说明 |
|
(三)近年财务状况表
注: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
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五)投标人的信誉情况
项 目 | 投标人情况说明 |
| |
| |
| |
| |
| |
| |
注: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4 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1.4.4 项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本表,如隐瞒真实情况,一旦发现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将其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
(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拟分包的工程 项目 | 主要工程内容 | 预计造价(万元) | 备注 |
压力管道工程 | 输油管道 | / | 注:若无分包计划,则投标人应在本表写“无” |
压力容器工程 | 油罐安装 | / | |
…… | | | |
| | |
七、承诺函
人员、设备的承诺函
致: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了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黄茅海服务区加油站土建安装工程施工投标,若我方中标,我方在此郑重承诺:
在你方与我方签订合同后,我方将按照合同附件提出的不低于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工程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在经你方审批后作为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
如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视为我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合同协议的订立,你方有权按合同条款进行处罚,直至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并同意由你方将我方的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档案。
投 标 人 : ( 盖 单 位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 ( 签 署 全 名 )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否则应视无效
八、其他材料
1.各种奖励证书
投标人可在此提供最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获得的各种奖励证书(如有)。
2.投标人可结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此对其所投产品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方面提供各项性能指标检测报告,还可提供国家、省级质量监督部门对产品质量的抽检合格报告。
3.投标人可在此提供与产品相关的各项资质证书。
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
黄茅海服务区加油站土建
安装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投标人:(投标人全称)(盖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目 录
B 报价文件(第二个信封)
一、报价函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一、报价函
致: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黄茅海服务区加油站土建安装工程招标文件的的全部内容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黄茅海服务区加油站土建安装工程的土建安装工作,满足合同要求。
2. (其他补充说明) 。
投 标 人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2024年 月 日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备注:
1、依据各加油站建设项目施工图;
2、执行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3、使用定额:执行《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 (2018) 》、《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 (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 (201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 (2018)》;
4、计费费率:各项计价执行粤建市函[2019]819号文件,增值税销项税税率按9%计取;
5、编制方式:按建设单位要求以清单计价方式编制,采用非全费用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利润。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预算包干费、税金按照《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中的费率分别进行取费,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单独计列;清单内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及暂列金为不可竞争费用。
6. 报价函投标总报价包含暂列金,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价包含暂列金及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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