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JG2024-3196]石溪加压站建设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4-07-05

【招标公告】[JG2024-3196]石溪加压站建设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广州市 采购单位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石溪加压站建设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石溪加压站建设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7-440105-04-01-395556
投资项目名称 石溪加压站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石溪加压站建设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标段(包)名称 石溪加压站建设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100%自筹
招标范围及规模 石溪加压站建设工程内容包括:泵房、清水池(吸水井合建)、配电间、加药间、泵房管理用房及海珠区供水应急指挥中心、构筑物的土建、机电安装、二次供水系统安装、电气自动化控制、无人值守泵站建设以及系统内部连通管、道路、绿化、消防、给排水和加压站外进水管、溢流管及雨污水接驳管道等。设计流量为12万m³/d,时变化系数为1.4,最大流量7000m³/h ,共设置4台水泵,清水池最大库容为4万m³。
招标内容 勘察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地下管线测量)、岩土勘察(含根据设计要求补充勘察)、勘察相关工作进场的行政报批、分别与规划测绘单位及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桩等工作、最终以满足设计、施工图文件审查及其他相关专项报告要求为准、根据项目所在地交警要求编制占道开挖的围蔽及交通疏解方案。
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建设内容的:本工程的建设方案修改及比选,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外电工程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交通疏解方案编制,海绵城市专篇编制,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即原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设计
工程相关技术文件编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技术要求,第三方检测监测要求、方案及概算,设备技术要求,施工技术文件,国土、规划报建手续所需的相关技术文件,配合施工、采购等相关招标工作。
工程设计阶段专项报告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涉河(湖)范围防洪评价、文物等工程涉及设施各产权单位要求的专项报告编制及评审、报批。
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现场驻场并提供技术服务,办理本工程引起、设计相关的国土、征询、规划放线验线、规划报建,根据工程需要配合购买地形图,组织合同工作内容中的各专项评审会议,配合业主办理供电局业务、直到完成送电工作为止,协助业主办理城市排水设施许可审批。
工期(交货期) 详见附件公告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366.34784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1.2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以下(①、②)资质: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②勘察具有以下之一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资质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 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勘察、设计资质相应要求如下: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以下(①、②)资质: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②勘察具有以下之一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
(2)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乙级资质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执行。]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
④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但符合本公告要求独立参加投标条件的香港企业,可按本公告要求独立投标。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水排水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并为60周岁或以下(至投标截止日期当天,以身份证登记为准)的在职人员。需提供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主办方)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有关投标人(主办方)为其缴纳2024年4月~2024年6月(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
3.1.4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3.1.5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应以设计单位为主办方,且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投标将被拒绝。
3.1.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提交《投标人廉洁承诺书》及《投标人声明》。
3.1.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注:①以投标人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任一天在“信用广州”网站查询的截图为准。
②查询截图的路径如下:查询网址https://credit1.gz.gov.cn/publicity/honourFuzzyList?type=2→黑名单)。
③如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找不到和您的查询相符的记录”或类似意思的表述,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黑名单)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水排水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并为60周岁或以下(至投标截止日期当天,以身份证登记为准)的在职人员。需提供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主办方)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有关投标人(主办方)为其缴纳2024年4月~2024年6月(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7月4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7月24日 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7月24日 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开标时间 2024年7月24日 9时30分 开标地点 第1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中山一路12号
招标人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6号省煤炭办公大楼九楼(自主申报)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20-88521061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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