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延高铁西安枢纽工程XYLZQ-2标段项目部(二分部)制梁台移动雨棚
所属地区:广东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4-06-29
【招标公告】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延高铁西安枢纽工程XYLZQ-2标段项目部(二分部)制梁台移动雨棚: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南沙区大塘小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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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延高铁西安枢纽工程XYLZQ-2标段项目部(二分部)制梁台移动雨棚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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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延高铁西安枢纽工程XYLZQ-2标段项目部(二分部)制梁台移动雨棚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延高铁西安枢纽工程XYLZQ-2标段项目部(二分部)制梁台移动雨棚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延高铁西安枢纽工程XYLZQ-2标段项目部(二分部) |
纪检监察联系电话 18690072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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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标的1
37*15.55*9米,移动式雨棚由下行走机构、支腿、梁架、防雨构件组成 |
陕西省西安市市辖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武德路西草店村,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延高铁西安枢纽工程 XYLZQ-2 标段项目部(二分部)施工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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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要求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7-01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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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供应商要求
货款分期支付,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 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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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其他支付方式项目最高限价为:¥120,000.00元。将合同总额分三期支付:首期为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后,支付合同总
额的30%;第二期为合同签订满3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额的20%;第三期为服务期结束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额的50%。服务商须在
采购人每次办理付款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当次应收款项等额的正式发票。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
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
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止
服务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大塘小学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提供的维护项目工作进行监督。
2.对本合同标的维护项目报告进行审核确认。
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
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统一收集管理。
(二)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合作。
2.协调解决项目开展中出现的问题。
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供应商,达成双方共识。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维护项目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的义务
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
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
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
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
七、验收
乙方在提交齐全的维护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质量验收,服务质量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质量验
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维护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
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乙方中标投标文件的有关部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
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
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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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
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保密
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
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解决。
十一、其它
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
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4 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广州市南沙区大塘小学
甲方联系人:张展能
联系电话:18002208633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4-07-01
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5-06-30
乙方(盖章):广州依博信息化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5136806830088
乙方联系人:李福安
联系电话:15920117858
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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