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JG2024-3093]白鹤沙大桥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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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白鹤沙大桥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白鹤沙大桥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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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稿合同(202405).doc 招标公告.pdf 挂网版招标公告-白鹤沙大桥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doc 挂网版招标文件-白鹤沙大桥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doc 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白鹤沙).pdf 立项批复(白鹤沙).pdf SL202401030018-20240627120321.GZZB
投资项目代码 | 2201-440100-04-01-541126 | ||
投资项目名称 | 白鹤沙大桥建设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白鹤沙大桥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 | ||
标段(包)名称 | 白鹤沙大桥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荔湾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白鹤沙大桥建设工程可研批复总投资23344.86万元,其中建安费为19459.91万元。白鹤沙大桥建设工程位于白鹤沙地块西侧,龙溪大道东漖大桥南侧,起点接顺洪石坊路,主线上跨如意坊放射线二期,通过设置上下桥匝道接如意坊放射线二期辅道,终点接顺白鹤沙地块规划五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规划红线宽度26米,长约770米,其中主线桥桥长415m,上下匝道桥桥长均为66m,桥梁最大跨径55m。 | ||
招标内容 | 招标内容:(1)第三方检测服务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实体检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等检测内容,具体内容以服务清单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 (2)第三方监测服务主要包括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业主公开招标选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基坑监测、软土监测、沉降监测等主要内容,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所需监测项目服务。 (3)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监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①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监测)方案,并确保检测(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②在进行检测(监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协调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费用。 | ||
工期(交货期) | 服务期限: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进场日期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379.72984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限内。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注:新旧资质过渡期间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执行。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应具备以下①、②、③之一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且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覆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应涵盖:工程监测;或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涵盖:工程监测。 注: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承担检测任务单位的员工)。 3.7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3.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近二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满足以下规定: (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其中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不超过1家,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不超过1家,应以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主办方)。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2)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文件其他资料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3.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publicity/punishGz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联合惩戒范围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承担检测任务单位的员工)。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6月28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7月18日 9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7月18日 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助-【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无纸化)。 |
开标时间 | 2024年7月18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桥兴大道 457 号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 联系电话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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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稿合同(202405).doc 招标公告.pdf 挂网版招标公告-白鹤沙大桥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doc 挂网版招标文件-白鹤沙大桥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doc 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白鹤沙).pdf 立项批复(白鹤沙).pdf SL202401030018-20240627120321.G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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