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JG2024-1202]广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广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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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广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广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工程监理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附件:评标报告--隐去专家名称.pdf
广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两房项目施工监理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投资项目代码 | 2106-440000-04-01-273756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广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广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工程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广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工程监理 | |||||||||||||||||||||||||||||||
公示名称 | 广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广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4月11日 9时30分 | |||||||||||||||||||||||||||||||
评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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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914400001903464231 | 1 | 325.000000(万元) | 按照国家最新颁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 |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庞远晋 | 资质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44015012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91440104231225696P | 2 | 321.300000(万元) | 按照国家最新颁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 |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陈少强 | 资质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44000684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91110108101144177R | 3 | 321.500000(万元) | 按照国家最新颁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 |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王红洲 | 资质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11009419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黄埔大道西108号11楼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28866214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4月13日00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4月16日00时00分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附件:评标报告--隐去专家名称.pdf
广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两房项目施工监理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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