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JG2024-1173]广州市中心城区老旧管网(污水)更新改造工程(前航道片区第一批)勘察设计
【招标结果】[JG2024-1173]广州市中心城区老旧管网(污水)更新改造工程(前航道片区第一批)勘察设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广州市中心城区老旧管网(污水)更新改造工程(前航道片区第一批)勘察设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附件:评标报告-副本.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投资项目代码 | 2401-440100-04-01-661242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中心城区老旧管网(污水)更新改造工程(前航道片区第一批)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中心城区老旧管网(污水)更新改造工程(前航道片区第一批)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中心城区老旧管网(污水)更新改造工程(前航道片区第一批)勘察设计 | ||||||||||||||||||||||||||||||||
公示名称 | 广州市中心城区老旧管网(污水)更新改造工程(前航道片区第一批)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4月7日 9时0分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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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91440101455353507F | 1 | 1031.205900(万元) | 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2013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 (1)设计工期:初步设计阶段:项目启动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含概算);收到修改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或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10个工作日内完成概算修改。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收到修改意见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王广华 | 资质资格: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主)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 914400004558576332 | 2 | 1051.342730(万元) | 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2013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 (1)设计工期:初步设计阶段:项目启动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含概算);收到修改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或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10个工作日内完成概算修改。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收到修改意见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杨磊三 | 资质资格: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广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914401014553521338 | 3 | 1063.100000(万元) | 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2013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 (1)设计工期:初步设计阶段:项目启动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含概算);收到修改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或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10个工作日内完成概算修改。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收到修改意见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林程磐 | 资质资格: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26楼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19925733102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88521061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号402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4月10日00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4月13日00时00分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附件:评标报告-副本.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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