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JG2024-1504]天坤一路-棠陂路建设工程检测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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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天河区道路扩建工程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天坤一路-棠陂路建设工程检测监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天坤一路-棠陂路建设工程检测监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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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106-440100-04-01-205618 | ||
投资项目名称 | 天坤一路-棠陂路建设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天坤一路-棠陂路建设工程检测监测 | ||
标段(包)名称 | 天坤一路-棠陂路建设工程检测监测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智谷片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包含天坤一路、棠陂路2条城市支路及天坤一路南侧防护绿地约5.2万平方米。项目起点接悦景路,终点接健明二路,路线全长约3.36千米,其中棠陂路道路长度1.15千米,天坤一路道路长度2.21千米;道路红线标准宽度30米,天坤一路东段红线宽度32.5米,双向四车道,最大排水管径为2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 ||
招标内容 | (1)检测服务主要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业主指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材料检测、道路工程检测、排水工程检测、交通工程检测、绿化工程检测等按规范和验收要求必须检测的项目。具体根据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2)监测服务主要包括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业主公开招标选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边坡及软基监测项目等主要内容,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所需监测项目服务。 (3)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监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①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监测)方案,并确保检测(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等;②在进行检测(监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协调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等,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费用。③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检测(监测)方案、检测(监测)规范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从中标人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因招标人原因或现场不具备作业条件,检测(监测)时间顺延。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323.67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工程监测。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应具有以下①、②、③、④之一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④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6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7投标人近二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8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9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10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以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检测、监测任务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注:1、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之间不受限制),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 3.11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3.12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4月4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4月24日 14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4月24日 14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详见招标公告。 |
开标时间 | 2024年4月24日 14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0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市天河区道路扩建工程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101室 |
招标人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9号2701、2710房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 联系电话 | 020-38802950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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