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JG2024-0916]广州天瀛置业有限公司中建天钰小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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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天瀛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建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广州天瀛置业有限公司中建天钰小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广州天瀛置业有限公司中建天钰小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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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401-440105-04-01-577499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天瀛置业有限公司中建天钰小区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天瀛置业有限公司中建天钰小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天瀛置业有限公司中建天钰小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海珠区南石头街新窖西路以北 | ||
资金来源 | 私营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私营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位于海珠区南石头街新窖西路以北,规划用地面积20446平方米,包含可建设用地、道路用地、绿地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77096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55225平方米,主要规划建设高层住宅楼、公建配套等,具体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 ||
招标内容 | 广州天瀛置业有限公司中建天钰小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负责本项目设计与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设计部分: 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有专业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深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专项施工图深化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审核及盖章、施工及验收过程的相关配合等。具体以设计任务书及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文件为准。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2施工部分: 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项目施工区域内的拆改施工,完成设计范围内本项目相关内容施工,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项目移交。具体以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 ||
工期(交货期) | 852日历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866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施工单位)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4.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设置。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④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⑤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的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资质专业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4.2施工单位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的相关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应当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若有单位出现以上情况,在投标文件内附上原资质扫描件及资质延续申请回执(或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资格审查认定资质有效的依据。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项目负责人(联合体主办方,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 一级 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5.1项目负责人(联合体主办方,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 一级 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2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5.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2月28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3月19日 11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3月19日 11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 2024年2月28 日00时00分至2024年3 月19日11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3月19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文件前,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 u 盘)时间:2024年3月19日10时30分至11时30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电子光盘(或 u 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4、开标时间:2024年3月19日11时00分。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补充公告和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开标时间 | 2024年3月19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天瀛置业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宝兴街88号202房之2068房 |
招标人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建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1110号301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28866202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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