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肇庆市高要区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盘活存量资产)交易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肇庆市 发布日期: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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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肇庆市 采购单位 肇庆市高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星投建设(广东)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肇庆市高要区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盘活存量资产)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肇庆市高要区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盘活存量资产)
项目编号 GY24-02Y-ZCJY004
标的名称 肇庆市高要区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盘活存量资产)
标的编号 GY24-02Y-ZCJY004001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肇庆市高要区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盘活存量资产)
公开挂牌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GY24-02Y-ZCJY004

项目名称

肇庆市高要区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盘活存量资产)

转让期限

30年(其中建设期预计为2年,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即进入运营期,运营期为28年。)

标的挂牌价

¥78,000.00万元,低于标的合计挂牌价的参加招标将被拒绝。

交易保证金

¥1000.00万元

挂牌公告期、线上交易系统报名时间、缴纳保证金时间及在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电子报价时间

2024年02月26日上午8点30分至2024年03月22日下午17点00分

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肇庆市高要区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盘活存量资产)
2.业主单位(委托方):肇庆市高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内
4.项目规模:本次高要区纳入有偿使用项目的城市公共停车泊位共13990个,均为路内停车位;充电桩972个,快充桩782个,慢充桩190个。涉及的建设改造内容包括对原车位进行智能化改造,建设智能停车管理车位、停车管理系统、充电桩及配套。
5.项目用途:规范高要区公共停车泊位和充电桩以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6.有偿使用权转让年限:30年。(其中建设期预计为2年,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即进入运营期,运营期为28年。)
7.地块用途:规范高要区公共停车泊位和充电桩以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8.其他:详见《肇庆市高要区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盘活存量资产)有偿使用协议》。

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电子报价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挂牌招标的交易方式,并实行电子评标,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意向受让方(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提交的参加投标文件进行评标。意向受让方(投标人)在登录交易系统报名、缴纳保证金前,必须购买企业CA证书或自然人CA证书、办理企业电子签章或自然人电子签章,否则,将导致无法在交易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意向受让方(投标人)自负。CA证书、电子签章的办理地址为: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电话:0758-2109913)。具体流程和要求详见交易公告附件《产权电子开评标手册》。
2、意向受让方(投标人)在登录交易系统报名缴纳保证金后,参照本公告左下角的附件《产权电子开评标手册》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必须通过交易系统编制招标文件、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否则,投标资格无效。评标委员会无法通过电子评标的方式进行评标,相关法律责任由意向受让方(投标人)承担。
3、意向受让方(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前,必须确认准确无误后再点击上传,否则,一旦确认上传,在挂牌公告期、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能撤回修改。
4、意向受让方(投标人)除通过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还必须按照公告约定的开标时间,携带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参加投标;携带CA证书到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否则,导致无法开标或投标资格无效等相关法律责任由意向受让方(投标人)承担。

资格审核时间及约定

1、意向受让方(投标人)向交易中心提交报名登记资料及交易中心进行的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03月25日上午9:00-11:30;
2、资格审核约定:
(1)如征集到1家意向受让方(投标人),由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并报委托单位确认后,出具《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2)如征集到2家意向受让方(投标人),交易中心和评标委员会均不再进行资格审核,由交易中心通知交易双方,做流挂处理;
(3)如征集到3家及以上的意向受让方(投标人),交易中心出具《受理通知书》,通知意向受让方(投标人)进入招投标程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投标资格审核,交易中心不再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

交易系统网址

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 登陆,跳转至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网址

可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发布的公告左下角下载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03月25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室(地址: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

标的展示时间

2024年03月04日至2024年03月08日,肇庆市高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蒋先生,电话0758-836663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覃小姐,电话:13211060063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投标人)

终止挂牌招标程序。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投标人)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后,对符合资格条件的,组织交易双方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肇庆市高要区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盘活存量资产)有偿使用协议》。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投标人)

重新挂牌招投标。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3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投标人)

进入招标程序确定中标人。

签订合同

按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签订《肇庆市高要区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盘活存量资产)有偿使用协议》

交易形式

挂牌招标方式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投标人)

资产所有制

国有

委托人(招标人)基本情况

委托人名称

住所(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证

监管机构(部门)

资产所有权比例%

本次资产出租权属比例%

肇庆市高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新塘路东二街1号“泉润名庭”商住小区B幢

114412830599587900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

100%

100%

委托人行为内部决议

肇庆市高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事项专题会议纪要》(高建办纪[2024]7号)、肇庆市高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肇庆市高要区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盘活存量资产)的请示》(高建报[2024]48号)

征集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部门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

批准文件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肇庆市高要区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盘活存量资产)的批复》(高府函[2024]13号)

标的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深圳市深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4年2月24日

评估基准日

2024年1月31日

意向受让方(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受让方(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3、意向受让方(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信息查询记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视为该供应商无上述不良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意向受让方(投标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意向受让方(投标人)需严格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的企业运行的有关法律法规,交通设施及相关设施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按本项目有关批准文件的要求运营并维护项目资产和设施。其他详见《肇庆市高要区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盘活存量资产)有偿使用协议》及用户需求书。

意向受让方(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应当履行的义务说明

详见用户需求书及《肇庆市高要区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盘活存量资产)有偿使用协议》

其他须披露的事项

详见招标文件及《肇庆市高要区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盘活存量资产)有偿使用协议》

温馨提示

请意向受让方(投标人)按以下两点要求参与投标,否则,可能导致意向受让方(投标人)无法参与投标,其责任由意向受让方(投标人)自负。
1.建议只用电脑设备并使用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登录;
2.缴纳保证金时,建议按汇款、转账方式直接到银行柜台人工缴纳,并必须缴纳至竞价(投标)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户,填写子账号数字必须要完全完整,如子账号有横杠“-”的也要填写。

风险提示

以下9种情形之一,意向受让方(投标人)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授权公告)
(1)意向受让方(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投标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
(2)意向受让方(投标人)通过获取委托方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不报价、压价或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4)意向受让方(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及公告约定的条件、义务签订《肇庆市高要区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盘活存量资产)有偿使用协议》的;
(5)中标人放弃资格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6)意向受让方(投标人)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申请并缴纳了保证金,视为对标的的现状及挂牌公告价格的认可和接受,意向受让方(投标人)拒绝参与投标导致投标失败的(此意向受让方(投标人)的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 意向受让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
(8)违反公告约定、招标文件约定和其他交易文件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
(9)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
上述条款已得到招标人授权,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履约担保

1、签订《肇庆市高要区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盘活存量资产)有偿使用协议》后,中标人须按照《有偿使用协议》要求的时间节点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函;中标人交纳建设期履约保函后投标保证金方可退回。
2、合同期内,如中标人发生《有偿使用协议》约定的可以扣除履约保证金或提取履约保函的情形的,招标人有权按照《有偿使用协议》约定扣除履约保证金或提取履约保函项下相应金额的款项。
3、项目所有资产在有偿使用权转让年限满后,由有偿使用者向项目实施机构无偿移交。至此,有偿使用者完全退出,项目所有权益全部归属项目实施机构。

是否采用电子评标

□否
■是,具体要求:
(1).本项目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计算机辅助招投标系统的运行;意向受让方(投标人)应按下载的电子招标文件及资料对应编制书面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作为本次参加投标资料(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服务指南”栏目免费下载)。
(2).电子投标文件应是后缀名为“.ZQTF ”并进行了电子签章及加密合成且能在开标现场成功解密的文件,方为有效的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视作无效投标处理。
(3).意向受让方(投标人)须在交易中心系统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内在“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参加投标时须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于系统内上传),评审时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评审。

征集及报名须知:
意向受让方(投标人)实名核验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的必要程序。意向受让方(投标人)企业、其他组织、自然人均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点击“登陆”,进入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注册登陆,成功登陆后跳转至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竞价)。
登录方式包括:
1.自然人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选取粤省事刷脸、账户密码、网银证书、CA证书、电子社保卡、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方式进行登录;
2.法人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选取微信扫码、账户密码、网银证书、CA证书、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登录。
交易方式是招投标、综合评标2种方式的,也可采取上述登录方式,但必须购买CA证书参与投标、电子评标程序,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办理流程详见登陆窗口“用户帮助”,查看使用指南。
二、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决定参加网上交易的,应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并在公告截止前的有效时间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完成提交报名申请。
三、交易保证金(视作投标保证金)是申请人参加投标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保证金汇入交易系统指定的账户,是参加交易活动的必经程序。申请人必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之后,网上交易系统赋予申请人对应标的的投标资格。
四、意向受让方(投标人)提交投标申请后,在网上交易系统点击需要报名的标的,点击保证金银行之后,即可获得缴纳交易保证金的随机子账号,子账号是作为识别意向受让方(投标人)身份的依据。意向受让方(投标人)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应及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系统确认保证金到账后,自动赋予意向受让方(投标人)网上交易对应标的的交易权限。
五、保证金须由意向受让方(投标人)本人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指定的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如意向受让方(投标人)坚持通过非本人代缴纳保证金,一旦缴纳,即视为保证金的支付人自愿为意向受让方(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请代缴保证金者注意相关法律风险。
缴纳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保证金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时间为准。因银行保证金到账与系统报名存在时间差,建议意向受让方(投标人)提前缴纳交易保证金。
六、参加投标报名流程:
进入系统,填写意向受让方(投标人)基本信息、选择要报名的标的,点击交易中心的开户银行,生成保证金账号。
↓ 意向受让方(投标人)本人通过银行转账、汇款或网银转账的方式,按时向生成的保证金账号汇入足额保证金。
↓进入投标程序。

七、意向受让方(投标人)若违反相关法规政策及公告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投标人)未能成为最终中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最终中标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意向受让方(投标人)确定为最终中标人,并签订《肇庆市高要区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盘活存量资产)有偿使用协议》后,交易保证金自签订《肇庆市高要区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盘活存量资产)有偿使用协议》并缴交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意向受让方(投标人)可在挂牌期内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查阅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八、本项目的挂牌公告与招标公告同步发布。挂牌公告时间截止:1、如只征集到一个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投标人),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通过资格审核后,由交易中心出具《受理及组织签约通知书》,组织交易双方按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肇庆市高要区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盘活存量资产)有偿使用协议》;( 注:肇庆市高要区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盘活存量资产)有偿使用协议范本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不得改动 );2、如征集到2个意向受让方(投标人),重新进行招标;3、如征集到3个或3个以上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投标人),进入招标程序确定中标人,按公告约定的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进行招投标,抽取专家、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请意向受让方(投标人)按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和公告约定的开标时间、地点、要求,带齐相关资料和投标文件,自行到指定的开标地点递交书面的投标文件。
九、关于收费
根据有关收费规定,招标服务费按文件要求由招标代理向中标人收取,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本项目无论是否进入招标程序,中标人均需在签署肇庆市高要区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盘活存量资产)有偿使用协议的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免收挂牌交易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和《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和服务类标准计算,以中标价作为基数,计算结果下浮20%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向中标人收取。
服务费专用账户如下:
账号名称:星投建设(广东)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端州支行
账号:44644001040020570
联行号:103593064404
十、挂牌期结束(保证金截止后)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投标人必须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提供以下资料供资格审核。经交易中心资格审核后,交易中心在两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出具《受理通知书》,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法人、其他组织>: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意向受让方(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函);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委托办理的);
(7)交易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原件存放在评标文件);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验原件)(备注:上述资料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交易中心用于报名资格审查,另一份放入投标文件;当该项目进入招投标程序时,供评标委员会作为投标资格审查的材料之一。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不接受报名,取消报名资格和投标资格。招标人保留对意向受让方(投标人)报名资格和投标资格查证权利。
十一、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投标人)是指有投标意向并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提交投标申请并缴纳了交易保证金的独立法人机构、其它合法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投标人)是指经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审查,符合交易条件要求的意向受让方(投标人)。

风险提示

以上信息来源于招标人提供的资料,请意向受让方(投标人)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交易机构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肇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

联系人

邓先生、彭小姐

联系电话

0758-8399902

传真

0758-8399902

地址

肇庆市高要区府前大街9号

星投建设(广东)有限公司

联系人

覃小姐

联系电话

13211060063

传真

/

地址

肇庆市端州区蓝塘四路1号海伦堡花园30座首层17号商铺101

肇庆市高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蒋先生

联系电话

0758-8366636

传真

/

地址

肇庆市高要区南兴四路高要二中高中部路口泉润名庭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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