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高要区2023年度新兴江隔湖至大简河段河砂可采区开采权出让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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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肇庆市 | 采购单位 | 肇庆市高要区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鼎建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高要区2023年度新兴江隔湖至大简河段河砂可采区开采权出让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次性支付到高要区水利局指定的银行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项目名称 | 高要区2023年度新兴江隔湖至大简河段河砂可采区开采权出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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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GY24-02Y-ZCJY003 | ||
标的名称 | 高要区2023年度新兴江隔湖至大简河段河砂可采区开采权出让 | ||
标的编号 | GY24-02Y-ZCJY003001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高要区2023年度新兴江隔湖至大简河段河砂可采区开采权出让
公开挂牌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GY24-02Y-ZCJY003 | ||||||
项目名称 | 高要区2023年度新兴江隔湖至大简河段河砂可采区开采权出让 | ||||||
开采期限 | 开采期:1年,具体时间以《河道采砂许可证》的规定为准(作业时间:07:00-19:00) | ||||||
标的挂牌价 | 1115万元(人民币壹仟壹佰壹拾伍万元整),开采区年度采砂控制量14.865 万m³,折合单位河砂资源量为75元/立方米。低于标的挂牌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 ||||||
交易保证金 | ¥200,000.00元(视为交易保证金) | ||||||
挂牌公告期、线上交易系统报名时间、缴纳保证金时间及在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电子报价时间 | 2024年2月26日上午8点30分至2024年3月25日下午17点00分 | ||||||
项目的基本情况 | |||||||
项目的基本情况 | 高要区2023年度新兴江隔湖至大简河段河砂可采区位于腰古水文站下游6km处,处于白诸镇及活道镇交接处,可采区上游起点位于隔湖(起点坐标X:2532115.095,Y:37636525.522),下游终点位于大简(终点坐标X:2533958.394,Y:37637761.207),开采区全长2.23km,面积为9.91万㎡,采砂平均深度1.5m,平均宽约44.44m,控制开采量14.865万m³。可采区控制开采高程为2.38~1.41m(珠基高程),开采期限为一年;矿种:建筑河砂。肇庆市高要区水利局已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对本采区河砂价值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1100.66万元(详见《肇庆市高要区2023年度新兴江隔湖至大简河段河砂资源价值评估报告》)。 | ||||||
交易系统上传 电子投标文件 及电子报价注 意事项 | 1、本项目采用挂牌招标的交易方式,并实行电子评标,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意 向受让方(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提交的参加投标文件进行评标。意向受让方(投 标人)在登录交易系统报名、缴纳保证金前,必须购买企业 CA 证书或自然人 CA 证书、办理企业电子签章或自然人电子签章,否则,将导致无法在交易系统中上 传投标文件。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意向受让方(投标人)自负。CA 证书、电子签章的办理地址为: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 24 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电话:0758-2109913)。具体流程和要求详见交易公告附件《产权电子开评标手册》。 2、意向受让方(投标人)在登录交易系统报名缴纳保证金后,参照本公告左下角的附件《产权电子开评标手册》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必须通过交易系统编制招 标文件、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否则,投标资格无效。评标委员会无法通过电子评标的方式进行评标,相关法律责任由意向受让方(投标人)承担。 3、意向受让方(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前,必须确认准确无误后再点击上传,否则,一旦确认上传,在挂牌公告期、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能撤回修改。 4、意向受让方(投标人)除通过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还必须按照公告约定的开标时间,携带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参加投标;携带 CA 证书到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否则,导致无法开标或投标资格无效等相关法律责任由意向受让方(投标人)承担。 | ||||||
资格审核时间 及约定 | 1、意向受让方(投标人)向交易中心提交报名登记资料及交易中心进行的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5:00-17:00; 2、资格审核约定: (1)如征集到 1 家意向受让方(投标人),由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并报委托单位确认后,出具《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2)如征集到 2 家意向受让方(投标人),交易中心和评标委员会均不再进行资格审核,由交易中心通知交易双方,做流挂处理; (3)如征集到 3 家及以上的意向受让方(投标人),交易中心出具《受理通知书》,通知意向受让方(投标人)进入招投标程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投标资格审核,交易中心不再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 | ||||||
交易系统网址 | 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登陆,跳转至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 ||||||
获取招标文件 网址 | 可 在 广 东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粤 公 平 )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发布的公告左下角下载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4 年3月27日上午 10时 00 分 | ||||||
开标地点 |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01室 | ||||||
标的展示时间 | 2024 年3月5日至 2024年3月7日 肇庆市高要区水利局联系人刘先生:0758-839340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8-2668666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投标人) | 终止挂牌招标程序。 |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投标人) |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后,对符合资格条件的,组织交易双方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高要区2023年度新兴江隔湖至大简河段河砂可采区开采权出让合同》。 |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投标人) | 重新挂牌招投标。 |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3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投标人) | 进入招标程序确定中标人。 | ||||||
签订合同 | 按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签订《高要区2023年度新兴江隔湖至大简河段河砂可采区开采权出让合同》 | ||||||
交易形式 | 挂牌招标方式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投标人) | ||||||
资产所有制 | 国有 | ||||||
委托人基本情况 | |||||||
委托人 名称 | 住所(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监管机构(部门) | 资产所有权比例% | 本次资产转让权属比例% | ||
肇庆市高要区水利局 | 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新城路25号 | 114412835814178232 |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 | 100 | 100 | ||
委托人行为内部决议 | 高要区水利局会议纪要(党组〔2023〕19号) | ||||||
征集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部门 | 肇庆市高要区财政局 | |||||
批准文件 | 关于征求《关于审议<高要区2023年度新兴江隔湖至大简河段河砂可采区开采权出让方案>的请示》意见的复函 | ||||||
标的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北京红晶石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3年10月09日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09月30日 | ||||||
意向受让方(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 (一)具有《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要求的条件: 1、有经营河砂业务的营业执照; 2、有符合规定的采砂作业方式和作业工具;(详见意向受让方(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应当履行的义务说明) 3、无非法采砂记录;投标人和采砂船舶近三年没有违法采砂记录(其中主要河道以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登报或网站公布为准,其他河道按照河道采砂分级管理权限以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登报或网站公布为准,如果无法从登报或网站查询到投标人和采砂船舶近三年没有违法采砂记录的,由投标人到船舶属地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肇庆市高要区水利局申请开具没有违法采砂记录证明文件); 4、用船舶采砂的,船舶检验证书、船舶国籍证书齐全。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意向受让方(投标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 意向受让方(投标人)需严格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肇水河湖【2023】1号肇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肇庆市河道采砂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肇水函【2023】83号文件关于2023年高要区新兴江干流河道采砂计划报告批复意见的函》及按本项目有关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河砂开采活动。详见《高要区2023年度新兴江隔湖至大简河段河砂可采区开采权出让合同》及用户需求书。 | ||||||
意向受让方(投 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应当履行的义务说明 | 一、意向受让方(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详见《高要区2023年度新兴江隔湖至大简河段河砂可采区开采权出让合同》及用户需求书。 (二)本项目采砂作业方式为水采。 (三)采砂作业工具符合下列规定之一: 1、使用船舶采砂的: (1)允许配备1艘采砂船舶,采砂船舶为投标人所有或者投标人占51%及以上份额所有权(以采砂船船舶所有权证书为准); (2)采砂船采砂设备总功率300KW及以下,不允许使用抓斗式采砂船舶或绞钻类采砂等作业工具; (3)采砂船舶需有所有权证书、检验合格证书; 2、采用抽砂泵采砂的: (1)采砂设备总功率 300KW及以下的单独抽砂泵1套(管径内径8寸及以下的),抽砂设备出厂铭牌清晰。 (2)采砂抽砂作业要按规范开展,不得损坏河道、堤岸安全,要做好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抽砂期满或达到开采量后需自行拆除该抽砂作业工具,并撤离采砂现场。 二、意向受让方(投标人)应当履行的义务说明 意向受让方(投标人)如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采砂作业方式和作业工具,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 ||||||
其他须披露的事项 | 详见招标文件及《高要区2023年度新兴江隔湖至大简河段河砂可采区开采权出让合同》 | ||||||
温馨提示 | 请意向受让方(投标人)按以下两点要求参与投标,否则,可能导致意向受让方(投标人)无法参与投标,其责任由意向受让方(投标人)自负。 1.建议只用电脑设备并使用谷歌浏览器、360 浏览器登录; 2.缴纳保证金时,建议按汇款、转账方式直接到银行柜台人工缴纳,并必须缴纳至竞价(投标)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户,填写子账号数字必须要完全完整,如子账号有横杠“- ”的也要填写。 | ||||||
风险提示 | 以下9种情形之一,意向受让方(投标人)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授权公告) (1)意向受让方(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投标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 (2)意向受让方(投标人)通过获取委托方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不报价、压价或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4)意向受让方(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及公告约定的条件、义务签订《高要区2023年度新兴江隔湖至大简河段河砂可采区开采权出让合同》的; (5)中标人放弃资格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6)意向受让方(投标人)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申请并缴纳了保证金,视为对标的的现状及挂牌公告价格的认可和接受,意向受让方(投标人)拒绝参与投标导致投标失败的(此意向受让方(投标人)的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 意向受让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 (8)违反公告约定、招标文件约定和其他交易文件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 (9)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 上述条款已得到招标人授权,敬请投标人注意相关风险。 | ||||||
履约担保 | 签订《高要区2023年度新兴江隔湖至大简河段河砂可采区开采权出让合同》后,中标人需缴纳项目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实际成交金额的10%收取,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双方签订本《高要区2023年度新兴江隔湖至大简河段河砂可采区开采权出让合同》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委托人指定账户内、银行保函、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担保函形式之一提交(保函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须为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 1)河道采砂结束后,中标人需在1个月内修复因采砂工作而损坏的岸坡、道路以及清理堆砂场等,如未履行修复工作或履行不到位,由出让方使用合同履约保证金委托第三方代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履行修复工作的,不足部分由中标人补足,中标人不按要求补足修复费用的,出让方将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合同履约保证金要在修复因采砂工作而损坏的岸坡、道路以及清理堆砂场后经出让方现场确认验收合格,且确认无其他违约行为后方可无息退回。 2)前述中标人交于委托人执管的履约保证金不计收任何利息。 3)中标人在签订的《高要区2023年度新兴江隔湖至大简河段河砂可采区开采权出让合同》期内违约,履约保证金及已付的使用费不予退回,作赔偿委托人的经济损失。 | ||||||
是否采用电子评标 | □否 ■是,具体要求: (1).本项目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计算机辅助招投标系统的运行;意向受让方(投标人)应按下载的电子招标文件及资料对应编制书面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作为本次参加投标资料(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服务指南”栏目免费下载)。 (2).电子投标文件应是后缀名为“.ZQTF ”并进行了电子签章及加密合成且能在开标现场成功解密的文件,方为有效的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视作无效投标处理。 (3).意向受让方(投标人)须在交易中心系统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内在“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参加投标时须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于系统内上传),评审时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评审。 | ||||||
征集及报名须知: 一、意向受让方(投标人)实名核验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的必要程序。意向受让方(投标人)企业、其他组织、自然人均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点击“登陆”,进入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注册登陆,成功登陆后跳转至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竞价)。 登录方式包括: 1. 自然人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选取粤省事刷脸、账户密码、网银证书、CA证书、电子社保卡、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方式进行登录; 2.法人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选取微信扫码、账户密码、网银证书、CA证书、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登录。 交易方式是招投标、综合评议2种方式的,也可采取上述登录方式,但必须购买CA证书参与投标、电子评标程序,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办理流程详见登陆窗口“用户帮助”,查看使用指南。 二、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决定参加网上交易的,应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并在公告截止前的有效时间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完成提交报名申请。 三、交易保证金(视作投标保证金)是申请人参加投标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保证金汇入交易系统指定的账户,是参加交易活动的必经程序。申请人必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之后,网上交易系统赋予申请人对应标的的投标资格。 四、意向受让方(投标人)提交投标申请后,在网上交易系统点击需要报名的标的,点击保证金银行之后,即可获得缴纳交易保证金的随机子账号,子账号是作为识别意向受让方(投标人)身份的依据。意向受让方(投标人)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应及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系统确认保证金到账后,自动赋予意向受让方(投标人)网上交易对应标的的交易权限。 五、保证金须由意向受让方(投标人)本人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指定的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如意向受让方(投标人)坚持通过非本人代缴纳保证金,一旦缴纳,即视为保证金的支付人自愿为意向受让方(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请代缴保证金者注意相关法律风险。 缴纳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保证金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时间为准。因银行保证金到账与系统报名存在时间差,建议意向受让方(投标人)提前缴纳交易保证金。 六、参加投标报名流程:进入系统,填写意向受让方(投标人)基本信息、选择要报名的标的,点击交易中心的开户银行,生保证金号; ↓意向受让方(投标人)本人通过银行转账、汇款或网银转账的方式,按时向生成的保证金账号汇入足额保证金; ↓进入投标程序。 七、意向受让方(投标人)若违反相关法规政策及公告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投标人)未能成为最终中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最终中标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意向受让方(投标人)确定为最终中标人,并签订《高要区2023年度新兴江隔湖至大简河段河砂可采区开采权出让合同》后,交易保证金自签订《高要区2023年度新兴江隔湖至大简河段河砂可采区开采权出让合同》并缴交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 意向受让方(投标人)可在挂牌期内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查阅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八、本项目的挂牌公告与招标公告同步发布。挂牌公告时间截止:1、如只征集到一个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投标人),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通过资格审核后,由交易中心出具《受理及组织签约通知书》,组织交易双方按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高要区2023年度新兴江隔湖至大简河段河砂可采区开采权出让合同》;(注:《高要区2023年度新兴江隔湖至大简河段河砂可采区开采权出让合同》范本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不得改动);2、如征集到2个意向受让方(投标人),重新进行招标;3、如征集到3个或3个以上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投标人),进入招标程序确定中标人,按公告约定的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进行招投标,抽取专家、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请意向受让方(投标人)按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和公告约定的开标时间、地点、要求,带齐相关资料和投标文件,自行到指定的开标地点递交书面的投标文件。 九、关于收费 根据有关收费规定,中标服务费按文件要求由招标代理向中标收取,参照计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标准费率,以中标价为收费的计算基数,下浮5.00%后收取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内容属于服务类别,按服务类收费,本项目无论是否进入招标程序,中标人均需在签署《高要区2023年度新兴江隔湖至大简河段河砂可采区开采权出让合同》的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免收挂牌交易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本项目为服务类,中标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费率类别中标金额(万元人民币)服务招标费率100以下部分1.50%100-500部分0.80%500-1000部分0.45%1000-5000部分0.25%5000-10000部分0.10%10000-100000部分0.05%1000000以上部分0.01% 如某服务招标项目,中标金额为600万,总共交纳的中标服务费为: 总共交纳的中标服务费=(100万以下部分的中标费)+(100万~500万部分的中标费)+(500万~600万部分的中标费) =100万元×1.5%+(500-100)万元×0.8%+(600-500)万元×0.45% =1.5万元+3.2万元+0.45万元 =5.15万元 服务费专用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广东鼎建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肇庆鼎湖支行 帐 号: 2017 0024 0902 4984 689 十、挂牌期结束(保证金截止后)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投标人必须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提供以下资料供资格审核。经交易中心资格审核后,交易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出具《受理通知书》,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法人、其他组织>: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符合规定的采砂作业方式和作业工具;(拟用船舶采砂的,船舶检验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复印件;拟用抽砂泵采砂的,抽砂泵相关证明材料) (3)无非法采砂记录;投标人和采砂船舶近三年没有违法采砂记录(其中主要河道以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登报或网站公布为准,其他河道按照河道采砂分级管理权限以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登报或网站公布为准,如果无法从登报或网站查询到投标人和采砂船舶近三年没有违法采砂记录的,由投标人到船舶属地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肇庆市高要区水利局申请开具没有违法采砂记录证明文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没有违法采销河砂和无商业贿赂犯罪(自行提供说明)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委托办理的); (7)交易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原件存放在投标文件);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验原件)(备注:上述资料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交易中心用于报名资格审查,另一份放入投标文件;当该项目进入招投标程序时,供评标委员会作为投标资格审查的材料之一。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不接受报名,取消报名资格和投标资格。招标人保留对意向受让方(投标人)报名资格和投标资格查证权利。) 十一、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投标人)是指有投标意向并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提交投标申请并缴纳了交易保证金的独立法人机构、其它合法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投标人)是指经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审查,符合交易条件要求的意向受让方(投标人)。 | |||||||
风险提示 | 以上信息来源于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请意向受让方(投标人)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交易机构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 ||||||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 | 联系人 | 邓先生彭小姐 | |||||
联系电话 | 0758-8399902 | ||||||
地址 | 肇庆市高要区府前大街9号 | ||||||
广东鼎建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陈先生 | |||||
联系电话 | 0758-2668666 | ||||||
地址 | 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新城64区桃园路东1号A景竣名苑D栋商铺302、303、305卡 |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产权电子开评标手册.doc - 附件名称 2
高要区2023年度新兴江隔湖至大简河段河砂可采区开采权出让合同(范本).docx - 附件名称 3
只跑一次约定公告.doc - 附件名称 4
高要区2023年度新兴江隔湖至大简河段河砂可采区开采权出让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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