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JG2024-0465]石丰路二期保障性住房项目超前钻勘察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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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石丰路二期保障性住房项目超前钻勘察技术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石丰路二期保障性住房项目超前钻勘察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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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210-440111-04-01-627037 | ||
投资项目名称 | 石丰路二期保障性住房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石丰路二期保障性住房项目超前钻勘察技术服务 | ||
标段(包)名称 | 石丰路二期保障性住房项目超前钻勘察技术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大道南地段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石丰路二期保障性住房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石井大道南地段,总用地面积约42821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约34115平方米;建设规划综合容积率3.20,建筑密度30%,综合绿地率35%,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47962.59平方米。包括6栋21-33 层(高度 65.75m-99.85m)住宅塔楼及地下2 层地下室(局部1层),1 栋3层18班配套幼儿园,为装配式建筑(建筑规模以具体图纸及有关资料说明等为准)。基坑安全等级最高为一级,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甲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最高为甲级。项目场地岩溶不良地质作用中,岩溶发育等级按《岩溶地区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DBJ/T15-136-2018)判定为中等,属二级场地,根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显示,该场地岩溶发育程度为岩溶强发育,见洞率34%。 | ||
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范围为石丰路二期保障性住房项目超前钻勘察技术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按照设计图纸及招标人相关要求完成超前钻勘察技术方案、预查孔、勘察孔布置、钻孔和钻孔回灌工作(含钻探位置的地面标注及测量放线工作)、管波物探等;(2)进行岩土样室内试验、原位试验、岩样抗压试验;(3)形成书面超前钻勘察报告(包括钻孔布置平面图、钻孔地质柱状图、单轴抗压试验报告、岩层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管波物探成果等内容,并提出各基础终挖位置或各桩孔的终孔深度建议);(4)承包人必须配合进行超前钻部分的桩基础施工过程中间验收(含终孔验收),桩基础分部工程验收工作,按要求完成超前钻勘察工作,技术要求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具体招标的内容及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发出的技术要求书(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施工图纸(如有)、合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要求及招标过程中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且需满足项目施工过程需要、竣工验收要求及相关主管监督部门的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超前钻勘察技术服务工期为45个日历天,自收到发包人发出要求开始的通知之日起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400.55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设置。 (2)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月30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2月22日 9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2月22日 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2月22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新闻发布厅(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28-30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86212546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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