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JG2024-0303]万顷沙镇五涌等25条河涌(道)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JG2024-0303]万顷沙镇五涌等25条河涌(道)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万顷沙镇五涌等25条河涌(道)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万顷沙镇五涌等25条河涌(道)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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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万顷沙镇五涌等25条河涌(道)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万顷沙镇五涌等25条河涌(道)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 | ||
资金来源 | 区级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区级财政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工程修复万顷沙镇25条河涌堤岸线,保证不小于2米巡河通道,重点建设六、七、八涌两岸沿线景观,工程范围为六涌南岸、六涌北岸、七涌北岸、八涌北岸及八涌连接的界河,其中六涌和七涌堤防等级为2级,八涌堤防等级为4级,总长5.4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人行透水砖路面4700米、草皮护坡26030平方米,景观绿化14060平方米等。河涌设计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具体数据以政府批复概算、施工图纸和招标人委托等内容为准)。 | ||
招标内容 |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初步设计成果文件、设计任务书(如有)和工程管理要求,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具体承包范围如下: 工程设计包括且不限于:设计招标范围(详见设计任务书(如有))内编制施工图设计和预算、报批报建、技术文件编制、专项深化设计(含树木保护专章等)及必要的专项研究、现场服务等。 施工承包范围包括且不限于: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竣工图、包验收通过(含附属工程)、包照管、包移交、包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包竣工备案、包结算、包保修等)。 | ||
工期(交货期) | 8个月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094.180743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4.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及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4.2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设置。 ②设计资质标准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③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要求: 5.1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注册。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①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5.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方委派):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6、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注册。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①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月16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2月5日 1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2月5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文件前,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开标时间 | 2024年2月5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光明路49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揽月路101号保利中科广场A座7层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 联系电话 | 020-39910647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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