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B01-440605-2026-0032-009-2026-00】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沿江片区联河路西侧地段地块补充公告
【招标公告】【B01-440605-2026-0032-009-2026-00】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沿江片区联河路西侧地段地块补充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佛山市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沿江片区联河路西侧地块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单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代理单位:
预算金额:0
开标时间:
按委托方要求,现需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沿江片区联河路西侧地段地块(交易编号:B01-440605-2026-0032-009-2026-00)交易文件及相关内容作以下补充:
一、依据《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多规合一”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及用地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佛山市南海区土地出让和开发建设前置要素联席会议工作规程》相关要求,现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沿江片区联河路西侧地块宗地的土地资源与技术控制指标清单作出补充,内容如下:
(一)宗地规划条件执行于2026年9月28日出具的土地资源与技术控制指标清单(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编号:(南海区)规划条件(2026)0507号]。
(二)补充宗地的土地开发建设要求清单[编号:(南海区)建设要求清单(2026)0507号]。
(三)上述“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与“土地开发建设要求清单”组合形成佛山市土地资源与技术控制指标清单[编号:(南海区)用地清单(2026)0507号]详见附件。
(四)(南海区)用地清单(2026)0507号中要求配套建设的社区用房,在确保服务功能、提出合理可行的社区用房异地统筹配置方案,并征得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镇(街)人民政府同意的前提下,允许通过片区统筹、集中配建等方式落实配建。
二、依据大沥镇人民政府的申请,现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沿江片区联河路西侧宗地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监管协议》的第五条“乙方需按照《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沿江片区联河路西侧地块配建环湖东路道路规划条件》(附件2)的要求无偿配建配建出让红线范围外一条长约400米,宽约15米-27米的市政道路”更正为“乙方需按照《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沿江片区联河路西侧地块配建环湖东路道路规划条件》(附件2)的要求无偿配建配建出让红线范围外一条长约400米,宽约15米-27米的市政道路,市政道路具体配建用地范围最终以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审核为准”。
三、在《出让合同》中增加如下补充条款:
(1)受让人在出让宗地用地红线外东侧、北侧配建公园绿地约3487.31平方米,造价标准为建安费不低于600元/平方米;在出让宗地用地红线外西侧、南侧配建市政道路环湖东路,长约400米、宽约15米至27米,具体配建用地范围最终以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审核为准;配建公园绿地及市政道路具体事项由受让人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另行签订监管协议约定并由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管。
(2)在《出让合同》第九条增加以下内容:
“其中A区地上部分占总地价90.72%,B区地上部分占总地价2.86%,地下空间占总地价6.42%”。
四、将挂牌公告“竞买要求”第(五)条中对开发主体的公司注册地要求,由“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内”调整为“佛山市南海区内”。
五、公告时间和挂牌截止时间不变,网上挂牌出让文件中与本次补充后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沿江片区联河路西侧地块”宗地土地资源与技术控制指标清单的补充说明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2026年11月2日
代理单位:
预算金额:0
开标时间:
按委托方要求,现需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沿江片区联河路西侧地段地块(交易编号:B01-440605-2026-0032-009-2026-00)交易文件及相关内容作以下补充:
一、依据《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多规合一”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及用地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佛山市南海区土地出让和开发建设前置要素联席会议工作规程》相关要求,现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沿江片区联河路西侧地块宗地的土地资源与技术控制指标清单作出补充,内容如下:
(一)宗地规划条件执行于2026年9月28日出具的土地资源与技术控制指标清单(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编号:(南海区)规划条件(2026)0507号]。
(二)补充宗地的土地开发建设要求清单[编号:(南海区)建设要求清单(2026)0507号]。
(三)上述“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与“土地开发建设要求清单”组合形成佛山市土地资源与技术控制指标清单[编号:(南海区)用地清单(2026)0507号]详见附件。
(四)(南海区)用地清单(2026)0507号中要求配套建设的社区用房,在确保服务功能、提出合理可行的社区用房异地统筹配置方案,并征得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镇(街)人民政府同意的前提下,允许通过片区统筹、集中配建等方式落实配建。
二、依据大沥镇人民政府的申请,现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沿江片区联河路西侧宗地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监管协议》的第五条“乙方需按照《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沿江片区联河路西侧地块配建环湖东路道路规划条件》(附件2)的要求无偿配建配建出让红线范围外一条长约400米,宽约15米-27米的市政道路”更正为“乙方需按照《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沿江片区联河路西侧地块配建环湖东路道路规划条件》(附件2)的要求无偿配建配建出让红线范围外一条长约400米,宽约15米-27米的市政道路,市政道路具体配建用地范围最终以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审核为准”。
三、在《出让合同》中增加如下补充条款:
(1)受让人在出让宗地用地红线外东侧、北侧配建公园绿地约3487.31平方米,造价标准为建安费不低于600元/平方米;在出让宗地用地红线外西侧、南侧配建市政道路环湖东路,长约400米、宽约15米至27米,具体配建用地范围最终以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审核为准;配建公园绿地及市政道路具体事项由受让人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另行签订监管协议约定并由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管。
(2)在《出让合同》第九条增加以下内容:
“其中A区地上部分占总地价90.72%,B区地上部分占总地价2.86%,地下空间占总地价6.42%”。
四、将挂牌公告“竞买要求”第(五)条中对开发主体的公司注册地要求,由“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内”调整为“佛山市南海区内”。
五、公告时间和挂牌截止时间不变,网上挂牌出让文件中与本次补充后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沿江片区联河路西侧地块”宗地土地资源与技术控制指标清单的补充说明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202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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