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中山市东凤镇小沥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东海四路38号之二楼房第四层租金调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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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中山市 | 采购单位 | 中山市东凤镇小沥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中山市东凤镇小沥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东海四路38号之二楼房第四层租金调整公示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山市东凤镇小沥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东海四路38号之二楼房第四层租金调整公示
我社与杨雪娇签订租赁合同,约定位于东海四路38号之二的第四层楼房的租赁事项:合同号:dfz小沥社区(联社)20220011,楼房面积约795平方米,租期为6年,合同租赁期限从2022年6月15日起至2028年6月14日止,租金底价***元/宗/月,第4-6年租金递增10%,现行租金标准为***元/宗/月。
受当前辖区楼房租赁市场影响,同类物业租金价格普遍下调,租户向我社申请租金调整。为有效降低物业空置风险、稳定集体租金收入,经社区“两委”决议、报请镇农业局批复、并进行“四议两公开”表决通过后,现将具体调整方案公示如下:
一、从2026年7月1日起至合同期结束,租金由原***元/宗月调整为10139.49元/宗/月(约12.7541元/平方米/月)。
二、本方案未作调整的其它租赁条款按2022年6月15日签订的《楼房租赁合同书》执行。
三、租金调整后的剩余租赁期内,若承租方出现任何违反原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我社有权依据合同约定没收承租方租赁保证金,同时追讨承租方本次租金调整所减免的全部租金款项,承租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经统计,本次租金调整合计减少租金收入71819.97元,该物业租金收益归属本社区集体所有,本次租金调整对股东分配无影响。
如对上述公示事项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提交书面异议材料至中山市东凤镇小沥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 ***
特此公示。
中山市东凤镇小沥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2026年10月16日
我社与杨雪娇签订租赁合同,约定位于东海四路38号之二的第四层楼房的租赁事项:合同号:dfz小沥社区(联社)20220011,楼房面积约795平方米,租期为6年,合同租赁期限从2022年6月15日起至2028年6月14日止,租金底价***元/宗/月,第4-6年租金递增10%,现行租金标准为***元/宗/月。
受当前辖区楼房租赁市场影响,同类物业租金价格普遍下调,租户向我社申请租金调整。为有效降低物业空置风险、稳定集体租金收入,经社区“两委”决议、报请镇农业局批复、并进行“四议两公开”表决通过后,现将具体调整方案公示如下:
一、从2026年7月1日起至合同期结束,租金由原***元/宗月调整为10139.49元/宗/月(约12.7541元/平方米/月)。
二、本方案未作调整的其它租赁条款按2022年6月15日签订的《楼房租赁合同书》执行。
三、租金调整后的剩余租赁期内,若承租方出现任何违反原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我社有权依据合同约定没收承租方租赁保证金,同时追讨承租方本次租金调整所减免的全部租金款项,承租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经统计,本次租金调整合计减少租金收入71819.97元,该物业租金收益归属本社区集体所有,本次租金调整对股东分配无影响。
如对上述公示事项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提交书面异议材料至中山市东凤镇小沥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 ***
特此公示。
中山市东凤镇小沥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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