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东莞市凤岗清英学校2026年秋季学期研学实践活动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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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东莞市 | 采购单位 | 东莞市凤岗清英学校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凤岗清英学校2026年秋季学期研学实践活动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东莞市凤岗清英学校2026年秋季学期
研学实践活动招标公告
为规范研学旅行教育实践活动管理,提升研学活动质量,更好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教育部等11个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广东省教育厅等12个厅局《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粤教思函〔2018〕71号)和东莞市教育局等八个部门联合印发的《东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工作指引》(东教〔2023〕4号)等文件精神。我校拟就2026年秋季学期研学实践活动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可参与投标。
一、招标要求
研学主题
知行合一践真知 研学笃行促成长
研学时间
届时将根据镇教育主管部门关于研学实践的要求、当天天气情况、第三方机构以及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等综合考虑确定具体时间。
1.2026年11月底免费线路(暂定),共半天时间。
2.2026年11月底中小学生(暂定),共一天时间。
研学对象四至八年级在校学生。
2026年秋季学期研学意向路线及收费标准
结合学校德育工作实际,为了更好地开展2026年秋季学期研学实践活动,经前期广泛征求家长和学生的意见,本学期拟定中、小学阶段均在东莞市内区举行,同时提供一条市内免费研学实践路线,确保有学生选择的市内免费研学实践路线成功出行,且由学校老师带队。
第三方研学机构资质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承办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第三方机构,应当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应当有固定经营场所,在近年内在组织研学旅行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和无发生重大经济纠纷。
3.竞标单位中标后必须购买旅行社责任险,责任险必须是国家保险示范项目的产品。投保旅行社责任险保险额不低于1000万元/团,旅行社责任险的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应不低于1000万元,单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应不低于60万元。
4.竞标单位中标后应为参与研学实践活动的师生提前购买意外险等相关保险。购买意外伤害险单人单次赔付限额应不低于40万元。
5.竞标单位中标后必须独立完成中标任务,不能出现项目转包情况。不接受挂靠旅行社或分社的非独立法人单位、联合体,谢绝参与投标。
研学实践活动服务要求
1.交通:旅游公司的空调大巴。空调大巴要求车龄在5年以内,有车辆年审合格证明;司机有3年以上驾驶大型客车经验,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2.门票:包括行程内所有研学点门票及相关附加费用。
3.用餐:用餐环境干净,有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年检证书。
4.每车配备有资质的导游及全程陪同的研学导师。
5.全程不额外收取费用,及不安排任何购物点及自费项目。
6.安全责任:竞标单位中标后需对研学活动过程中师生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中标单位的原因造成师生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中标单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招标过程
1.参加竞标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标书。标书内容主要包括:公司资质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组织经验、其他有利于投标机构的合法资料。投标文件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统一采用A4纸)并分别独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公司印章,文件不得增删或涂改,否则视为无效自动放弃投标。另外投标资料的电子档以邮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
2.通过综合评标的投标单位,需要到现场陈述(具体时间和要求等学校电话通知)。
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12厅局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粤教思函〔2018〕71号)和东莞市教育局等八个部门联合印发的《东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工作指引》(东教〔2023〕4号)等文件精神,成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及教师代表和督学代表组成的评标小组,采用评分制,将旅行社的资质(营业执照、旅游业务经营许可、注册资金等)、服务能力(有固定场所、有专业研学旅行导游服务团队、有研学旅行组织经验、成功组织过研学经历,在研学旅游中无不良记录)、经营记录(在近年内无重大质量投诉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无经济纠纷及安全事故)、课程设计(是否适宜相关学段学生,教育意义是否突显)、收费标准等作为评分项目,合理设计评分标准,评标小组对所有参选旅行社进行评分,按照总分高低顺序确定中选服务机构。
三、标书内容
参加投标的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选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招选文件封面:封面须加盖承办研学机构公章。
2.公司资质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
3.研学的组织经验(签订过的组团合同、研学实拍照片等)。
4.研学线路方案设计包括餐饮、交通、行程安排、研学主题教育、研学活动手册、应急预案等内容)安全保障(应急预案)、服务水平等。
5.其他有利于招选公司的合法资料。
6.收费项目及标准。
投标机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活动收费及标准,对各收费项目及金额进行说明。原则上,报名时一次性收取的研学费用已包含完成研学活动的所有支出,中标机构不得再另行收取其它费用。
四、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统一采用A4纸)并封装,封口处须加盖公司印章,文件不得增删或涂改,否则视为无效,自动放弃投标。投标资料的电子档以邮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
五、中标机构要求
中标机构在接到中标通知后,需全力配合学校的需求,进一步优化研学方案,最终确定实施方案。
六、法律责任
中标机构有下列行为,学校可以追究其责任,中标机构所中标为废标,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1.中标机构所中标的研学线路无法达到学校研学目的。
2.推荐的研学基地没有接待能力和专业服务团队。
3.中标机构提供的研学线路被举报涉嫌抄袭他人的原创设计,通过低价竞标和虚假宣传,扰乱研学秩序的中标机构。
4.中标后转包给当地旅行社地接,只是中间机构赚差价的中标机构。
5.任何投标机构恶意串通,相互陪标的。
6.中标机构不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变更的。
7.中标机构提供的研学材料存在虚假或夸张成分的。
8.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付款范式
中标机构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与校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由学校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和学生填报强烈要求自愿参加研学实践活动回执后再向家长代收费用,中标机构不得向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学校与中标机构协商分批付款,活动开展前预付一部分款项,活动结束无异议后结清剩余款项。中标机构在活动结束后按规定向学校开具票据。
八、时间安排
发布招标公告
时间:2026年10月15日—2026年10月24日17:00
发布方式:凤岗清英学校公众号
标书递交
时间:2026年10月24日17:00前交给学校。(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竞标文件恕不接受)电子档发到邮箱:790496920@qq.com
地点:东莞市凤岗清英学校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69-82002005 82002007
到场陈述及开标
根据教育部等11个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广东省教育厅等12个厅局《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粤教思函〔2018〕71号)和东莞市教育局等八个部门联合印发的《东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工作指引》(东教〔202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召开现场评审会,进行现场投票。
评标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公司资质、组织经验、研学线路、安全保障、服务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现场优选出符合要求的中标单位。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十、纪律和监督
(一)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二)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三)对评标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十一、有关说明
此次招标未尽事宜由东莞市凤岗清英学校研学实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作最终解释。本公告未明确事宜参照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
东莞市凤岗清英学校
2026年10月14日
编辑:吴玉珠
初审:张晓东
复审:胡伟营
终审:施永其
研学实践活动招标公告
为规范研学旅行教育实践活动管理,提升研学活动质量,更好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教育部等11个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广东省教育厅等12个厅局《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粤教思函〔2018〕71号)和东莞市教育局等八个部门联合印发的《东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工作指引》(东教〔2023〕4号)等文件精神。我校拟就2026年秋季学期研学实践活动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可参与投标。
一、招标要求
研学主题
知行合一践真知 研学笃行促成长
研学时间
届时将根据镇教育主管部门关于研学实践的要求、当天天气情况、第三方机构以及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等综合考虑确定具体时间。
1.2026年11月底免费线路(暂定),共半天时间。
2.2026年11月底中小学生(暂定),共一天时间。
研学对象四至八年级在校学生。
2026年秋季学期研学意向路线及收费标准
结合学校德育工作实际,为了更好地开展2026年秋季学期研学实践活动,经前期广泛征求家长和学生的意见,本学期拟定中、小学阶段均在东莞市内区举行,同时提供一条市内免费研学实践路线,确保有学生选择的市内免费研学实践路线成功出行,且由学校老师带队。
第三方研学机构资质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承办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第三方机构,应当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应当有固定经营场所,在近年内在组织研学旅行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和无发生重大经济纠纷。
3.竞标单位中标后必须购买旅行社责任险,责任险必须是国家保险示范项目的产品。投保旅行社责任险保险额不低于1000万元/团,旅行社责任险的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应不低于1000万元,单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应不低于60万元。
4.竞标单位中标后应为参与研学实践活动的师生提前购买意外险等相关保险。购买意外伤害险单人单次赔付限额应不低于40万元。
5.竞标单位中标后必须独立完成中标任务,不能出现项目转包情况。不接受挂靠旅行社或分社的非独立法人单位、联合体,谢绝参与投标。
研学实践活动服务要求
1.交通:旅游公司的空调大巴。空调大巴要求车龄在5年以内,有车辆年审合格证明;司机有3年以上驾驶大型客车经验,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2.门票:包括行程内所有研学点门票及相关附加费用。
3.用餐:用餐环境干净,有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年检证书。
4.每车配备有资质的导游及全程陪同的研学导师。
5.全程不额外收取费用,及不安排任何购物点及自费项目。
6.安全责任:竞标单位中标后需对研学活动过程中师生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中标单位的原因造成师生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中标单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招标过程
1.参加竞标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标书。标书内容主要包括:公司资质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组织经验、其他有利于投标机构的合法资料。投标文件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统一采用A4纸)并分别独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公司印章,文件不得增删或涂改,否则视为无效自动放弃投标。另外投标资料的电子档以邮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
2.通过综合评标的投标单位,需要到现场陈述(具体时间和要求等学校电话通知)。
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12厅局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粤教思函〔2018〕71号)和东莞市教育局等八个部门联合印发的《东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工作指引》(东教〔2023〕4号)等文件精神,成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及教师代表和督学代表组成的评标小组,采用评分制,将旅行社的资质(营业执照、旅游业务经营许可、注册资金等)、服务能力(有固定场所、有专业研学旅行导游服务团队、有研学旅行组织经验、成功组织过研学经历,在研学旅游中无不良记录)、经营记录(在近年内无重大质量投诉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无经济纠纷及安全事故)、课程设计(是否适宜相关学段学生,教育意义是否突显)、收费标准等作为评分项目,合理设计评分标准,评标小组对所有参选旅行社进行评分,按照总分高低顺序确定中选服务机构。
三、标书内容
参加投标的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选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招选文件封面:封面须加盖承办研学机构公章。
2.公司资质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
3.研学的组织经验(签订过的组团合同、研学实拍照片等)。
4.研学线路方案设计包括餐饮、交通、行程安排、研学主题教育、研学活动手册、应急预案等内容)安全保障(应急预案)、服务水平等。
5.其他有利于招选公司的合法资料。
6.收费项目及标准。
投标机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活动收费及标准,对各收费项目及金额进行说明。原则上,报名时一次性收取的研学费用已包含完成研学活动的所有支出,中标机构不得再另行收取其它费用。
四、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统一采用A4纸)并封装,封口处须加盖公司印章,文件不得增删或涂改,否则视为无效,自动放弃投标。投标资料的电子档以邮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
五、中标机构要求
中标机构在接到中标通知后,需全力配合学校的需求,进一步优化研学方案,最终确定实施方案。
六、法律责任
中标机构有下列行为,学校可以追究其责任,中标机构所中标为废标,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1.中标机构所中标的研学线路无法达到学校研学目的。
2.推荐的研学基地没有接待能力和专业服务团队。
3.中标机构提供的研学线路被举报涉嫌抄袭他人的原创设计,通过低价竞标和虚假宣传,扰乱研学秩序的中标机构。
4.中标后转包给当地旅行社地接,只是中间机构赚差价的中标机构。
5.任何投标机构恶意串通,相互陪标的。
6.中标机构不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变更的。
7.中标机构提供的研学材料存在虚假或夸张成分的。
8.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付款范式
中标机构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与校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由学校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和学生填报强烈要求自愿参加研学实践活动回执后再向家长代收费用,中标机构不得向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学校与中标机构协商分批付款,活动开展前预付一部分款项,活动结束无异议后结清剩余款项。中标机构在活动结束后按规定向学校开具票据。
八、时间安排
发布招标公告
时间:2026年10月15日—2026年10月24日17:00
发布方式:凤岗清英学校公众号
标书递交
时间:2026年10月24日17:00前交给学校。(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竞标文件恕不接受)电子档发到邮箱:790496920@qq.com
地点:东莞市凤岗清英学校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69-82002005 82002007
到场陈述及开标
根据教育部等11个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广东省教育厅等12个厅局《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粤教思函〔2018〕71号)和东莞市教育局等八个部门联合印发的《东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工作指引》(东教〔202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召开现场评审会,进行现场投票。
评标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公司资质、组织经验、研学线路、安全保障、服务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现场优选出符合要求的中标单位。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十、纪律和监督
(一)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二)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三)对评标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十一、有关说明
此次招标未尽事宜由东莞市凤岗清英学校研学实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作最终解释。本公告未明确事宜参照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
东莞市凤岗清英学校
2026年10月14日
编辑:吴玉珠
初审:张晓东
复审:胡伟营
终审:施永其
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