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深圳实验光明科林学校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校外社会实践活动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深圳实验光明科林学校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校外社会实践活动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深圳市 | 采购单位 | 深圳实验光明科林学校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深圳实验光明科林学校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校外社会实践活动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深圳实验光明科林学校
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
学生校外社会实践活动招标公告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等 11 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 号)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培养学生综合素养,现将社会实践活动招标内容公布如下:
一、招标单位:深圳实验光明科林学校
二、开展活动时间:2026年11月份
三、参加年级及活动天数:
1-6年级:1天;7-8年级:5天。
四、《投标书》投递地址和接收人姓名:
地址:深圳实验光明科林学校门卫室
接收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投标截止日期:2026年10月15日
五、投标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资质,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经营范围或供应商提供地级市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局)的批复为准。活动的主题、内容要健康,具有教育意义,确保每个学生都参与每一项活动。
2.具有购买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责任险保单。
3.要有符合活动要求的实践基地或场所,自营基地优先。
4.2022年1月1日以来,在公办学校成功承担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案例5个以上。
5.活动期间用车保证选择有资质的车队。所选派的驾驶员必须是持有合法有效驾驶证的优秀司乘人员,车辆必须是年审未到期且车况良好的车辆。
6.提供的餐饮必须符合国家卫生及食品质量的要求标准,由有资质的正规餐饮公司提供,并提交餐饮公司的证照。
7.要有交接、出发、到站、活动、返校等各个环节,负责活动的老师都必须组织好我校学生有序进行,确保每个环节中全体学生的人身安全、活动安全,平安有序的贯穿整个过程。
8.针对本次实践活动,公司需制定全面的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
六、遴选程序
学校将成立由校领导、中层干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9人以上遴选小组(家长代表人数占遴选小组总人数的60%以上),对申报单位资质、研学课程方案、安全保障方案、过往项目业绩、报价合理性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承办机构。
1. 资格初审:遴选小组审查报名材料,以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有效材料为准;有效响应机构不足3家的,可重新公告、延长报名或终止遴选。
2. 现场评审:召开遴选会,初选入围机构介绍活动方案、服务与报价(5—10分钟),接受遴选小组问询。
3. 投票表决:由遴选小组集体研究、投票表决。评审全程留痕。
4. 结果公示:遴选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明确异议受理渠道。
5. 签约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学校与选定机构分别签订合同及安全协议书,报区教育局备案后组织实施。签约前核验保单、车辆、餐饮、人员等最终材料。
七、其他事项
1. 申报单位所提交全部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及中选资格。
2.中选机构须配合学校开展基地实地踏勘核验教学资源、场地、食宿安全条件。
3.中选机构将纳入学校研学机构台账,项目结束后接受学生、家长、家委、学校多元满意度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后续遴选重要参考。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实验光明科林学校负责解释。
深圳实验光明科林学校
2026年10月12日
深实光明科林学校
深圳实验学校
深圳实验光明科林学校
文 稿 | 陆子佳
编 辑 | 鲁双双
初 审 | 常春旭
复 审 | 总务处
终 审 | 朱镜如
学校服务热线
校长信箱:sskl1985@163.com
招聘咨询:0755-88802297
招生咨询:0755-88802295、0755-88802292
校园安全:***
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
学生校外社会实践活动招标公告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等 11 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 号)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培养学生综合素养,现将社会实践活动招标内容公布如下:
一、招标单位:深圳实验光明科林学校
二、开展活动时间:2026年11月份
三、参加年级及活动天数:
1-6年级:1天;7-8年级:5天。
四、《投标书》投递地址和接收人姓名:
地址:深圳实验光明科林学校门卫室
接收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投标截止日期:2026年10月15日
五、投标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资质,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经营范围或供应商提供地级市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局)的批复为准。活动的主题、内容要健康,具有教育意义,确保每个学生都参与每一项活动。
2.具有购买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责任险保单。
3.要有符合活动要求的实践基地或场所,自营基地优先。
4.2022年1月1日以来,在公办学校成功承担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案例5个以上。
5.活动期间用车保证选择有资质的车队。所选派的驾驶员必须是持有合法有效驾驶证的优秀司乘人员,车辆必须是年审未到期且车况良好的车辆。
6.提供的餐饮必须符合国家卫生及食品质量的要求标准,由有资质的正规餐饮公司提供,并提交餐饮公司的证照。
7.要有交接、出发、到站、活动、返校等各个环节,负责活动的老师都必须组织好我校学生有序进行,确保每个环节中全体学生的人身安全、活动安全,平安有序的贯穿整个过程。
8.针对本次实践活动,公司需制定全面的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
六、遴选程序
学校将成立由校领导、中层干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9人以上遴选小组(家长代表人数占遴选小组总人数的60%以上),对申报单位资质、研学课程方案、安全保障方案、过往项目业绩、报价合理性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承办机构。
1. 资格初审:遴选小组审查报名材料,以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有效材料为准;有效响应机构不足3家的,可重新公告、延长报名或终止遴选。
2. 现场评审:召开遴选会,初选入围机构介绍活动方案、服务与报价(5—10分钟),接受遴选小组问询。
3. 投票表决:由遴选小组集体研究、投票表决。评审全程留痕。
4. 结果公示:遴选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明确异议受理渠道。
5. 签约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学校与选定机构分别签订合同及安全协议书,报区教育局备案后组织实施。签约前核验保单、车辆、餐饮、人员等最终材料。
七、其他事项
1. 申报单位所提交全部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及中选资格。
2.中选机构须配合学校开展基地实地踏勘核验教学资源、场地、食宿安全条件。
3.中选机构将纳入学校研学机构台账,项目结束后接受学生、家长、家委、学校多元满意度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后续遴选重要参考。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实验光明科林学校负责解释。
深圳实验光明科林学校
2026年10月12日
深实光明科林学校
深圳实验学校
深圳实验光明科林学校
文 稿 | 陆子佳
编 辑 | 鲁双双
初 审 | 常春旭
复 审 | 总务处
终 审 | 朱镜如
学校服务热线
校长信箱:sskl1985@163.com
招聘咨询:0755-88802297
招生咨询:0755-88802295、0755-88802292
校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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