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兴宁市打石坑公益性公墓二期(刁坊公墓一期)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证书及其附件

所属地区:广东梅州市 发布日期:2026-10-11

【招标公告】兴宁市打石坑公益性公墓二期(刁坊公墓一期)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证书及其附件: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梅州市 采购单位 兴宁市刁坊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兴宁市打石坑公益性公墓二期(刁坊公墓一期)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兴宁市打石坑公益性公墓二期(刁坊公墓一期)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证书及其附件
详见附件:
附件:兴宁市打石坑公益性公墓二期(刁坊公墓一期)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证书及其附件.pdf [2399426]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监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14812026XS000866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核发此书。***核发机关2026年10月10日日期遵守事项一、本书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法定凭据。二、未经依法审核同意,本书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三、本书所需附图及附件由相应权限的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图指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图,附件指建设用地要求。四、本书自核发起有效期三年,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本书。

基项目名称兴市市打石公益性公墓期(坊公墓一期)项目
项目代码2608-441481-04-01-530515
建设单位名称兴宁市刁坊镇人民政府
本情况项目建设依据《关于兴宁市打石坑公益性公墓二期(刁坊公墓)建设项目的批复》(兴民函[2026]50号)
项目拟选位置梅州市兴宁市刁坊镇罗坝村、圩东村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项目拟用地总面积2.2367公顷:其中农用地2.2367公顷(耕地0.0000公顷),建设用地0.0000公顷,未利用地0.0000公顷。
拟建设规模兴中市打石坑公益性公墓二期(刁坊公墓一期)项目新建墓穴1557个:新建入园道路及园内道路300米、园内排水沟、临时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工程
附图及附件名称附图:兴宁市打石坑公益性公墓二期(刁坊公墓一期)项目现状地形图附件:建设项目选址要求

兴宁市打石坑公益性公墓二期(刁坊公墓一期)项目现状地形图
坐落:刁坊镇罗坝村、圩东村面积:22366.8960平方米,合33.5503亩公
北十+公墓++0手方米,33.5503十++图例房屋⊙围墙电杆电线栅栏草地粥验出图专用章+铁皮围挡+林地土坎林高程点地类弄斜坡遗路柱(墩)子坟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测量员:黄志华
1985国家高程基准。绘图员:张海清1:500
2007年版图式。检查员:雷顺明
2026年4月数字化制图。
关于兴宁市打石坑公益性公墓二期(刁坊公
墓一期)项目的选址要求
经审查,我局对兴宁市打石坑公益性公墓二期(刁坊公
墓一期)项目选址要求如下:
一、兴宁市打石坑公益性公墓二期(刁坊公墓一期)项
目(统一项目代码:2608-441481-04-01-530515)规划选址符
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原则同意核发用地预审与选址意
见书。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是否位于地
质灾害易发区、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进行查询核实;位于
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当依据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在办理选址意见书手续后,完成地质灾害危
险性评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等。
三、项目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阶段,应按照海绵城市建
设要求进行建设,要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
土地。要进一步处理好项目与电力、通信、给排水等市政设
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协调关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将
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危害减至最低,认真
做好消防、抗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措施,最大限度降低
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处理好项目与沿线风景名胜、文物古
迹及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尽量避免项目建设对风景名胜区、
旅游区造成不利影响。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环境、规划、施工等各类许可文件后方
可开工建设。
***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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