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华南师范大学DGM34-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M4400000707539687001)结果公告
【招标结果】华南师范大学DGM34-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M4400000707539687001)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华南师范大学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华南师范大学DGM34-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6-33404
预算金额:***.0000
采购品目:其他电子和通信测量仪器
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陈颖欣
项目负责人:邵颖琦
一、项目编号:M4400000707539687001
二、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DGM34-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
货物类(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冬梅(采购人代表)、张春皓、张婉华、李秋平、任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华南师范大学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09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pdf
华南师范大学DGM34-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6090801).docx
华南师范大学DGM34-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6090801).pdf
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M4400000707539687001
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DGM34-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采购项目
包号:1
投标人名称: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
价款形式:总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人盖章:
日期:2026年09月24日
1
广东省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6-33404
采购项目编号:M4400000707539687001
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DGM34-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采购项目
采购人:华南师范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第一章投标邀请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华南师范大学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华南师范大学DGM34-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DGM34-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6-33404
采购项目编号:M44000007075396870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79,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1,079,000.00元
本采购包涉及本国产品清单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或2025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由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本采购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合同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已登记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华南师范大学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
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第二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华南师范大学DGM34-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采购项目
2.采购预算:人民币1,079,000.00元
3.本项目确定1名中标人
★4.投标人需提供《对投标文件所有响应内容真实性负责的承诺函》和《关于不派出企业任何人员协助其他供应商参与投标(响应)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承诺函1、承诺函2)
承诺函1:《关于不派出企业任何人员协助其他供应商参与投标(响应)的承诺函》
承诺函2:《对投标文件所有响应内容真实性负责的承诺函》
二、总体要求:
1.投标人必须对所有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伴随服务投标。
2.投标人所投设备及材料应是原厂原装、全新的产品,并符合下列要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3.投标人应对投标设备列明其品牌、型号、制造商名称、产地、技术参数、功能介绍和使用说明。
4.投标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
5.投标人须对其对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品牌、型号应予以核实,必须与实际供货产品铭牌上所标识的完全一致,否则将无法验收,由此导致的包括合同违约等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承担。
6.伴随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全部设备的技术设计、运输、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含税等费用。
7.凡标有“★”的地方为关键的商务、技术指标要求,必须完全满足这些要求,未达到这些指标要求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标“▲”号的为比较重要的商务、技术指标,未达到这些指标要求的将被严重扣分,但不会导致废标。
采购包1(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1.主要商务要求
2.技术标准与要求
附表一: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进口产品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华南师范大学,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
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
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二、须知前附表
三、说明
1.总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投标的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
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
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
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现场踏勘(如有)
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五、投标要求
1.投标登记
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投标文件的制作
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
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
(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投标文件的提交
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
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
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
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投标有效期
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
1.1开标程序
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2开标异议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定标
3.1中标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终止公告:
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
质疑联系人:刘工
电话:020-83545535
传真:/
邮箱:gmetb3@163.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邮编:510060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北裙楼313室
电话:020-83340570
邮编:510030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第四章评标
一、评标要求
1.评标方法
采购包1(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评标原则
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2)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6.定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7.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的意见》(财库〔2025〕30号)等相关规定。
(1)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2)准确界定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本国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从具体情形看,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
(3)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认真审查有关证明文件。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对供应商所出具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的要求,评审中发现《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
3.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4.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异常低价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异常低价审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采购文件明确的异常低价情形,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
被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的供应商,如果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通过异常低价审查的不足3家,不得进入详细评审。
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异常低价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异常低价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异常低价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
2.投标文件澄清
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详细评审
采购包1(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
4.汇总、排序
采购包1:
本项目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将各有效投标人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总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技术得分(由高到低);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综合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技术得分(由高到低);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综合总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总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其余不列为中标候选人。
5.中标价的确定
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
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五章合同文本
进口设备适用:
华南师范大学货物采购合同书
甲方:华南师范大学
乙方:(必填项)
签订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合同名称:华南师范大学+二级单位名称+采购+货物名称
合同编号:(示例:HT2024AXXXX)
采购编号:(填写招标文件上的编号)
华南师范大学采购与招投标中心拟制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委托__________(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_____项目(项目名称)(采购编号_________)的成交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由双方共同恪守如下内容:
一、合同标的
1.标的物明细
本合同标的为___________(货物名称),包括设计、货物供货、安装、调试、培训、验收、技术服务、质保期保障等的全部内容,详细内容见下表:
2.上述合同总价为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后所适用的总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包括备品备件)的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保险、货物运输至最终目的地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服务等的全部含税费用。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费用外,甲方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和承担任何额外义务。
3.甲方不承担本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因汇率波动产生的风险,甲方除本合同约定的人民币总价(不含需申请进口产品的进口关税及增值税)外,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和承担任何额外义务。
4.对于按到岸价结算的货物如经海关核实需按章纳税的,其进口环节税处理方式:由甲方根据免税政策与甲方委托的进口代理公司办理进口免税批文,如非乙方原因未能获得免税,则由甲方核实本合同项下的设备进口关税,按实际缴纳税款。
二、货物要求
1.质量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2)行业标准;(3)国家进口商品质量管理有关要求;(4)货物生产商的产品质量标准;(5)其他标准:(如有请补充,否则请填无)等质量标准,否则作退货处理。
2.技术要求:乙方承诺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中作出的承诺,否则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
3.包装及运输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制造厂商全新的原厂原装产品(含零部件、配件、随机工具、技术文件等),包装外观完好、表面无划损、破损,无任何缺陷及隐患,每台设备上均应钉有铭牌(内容包括:制造商,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序列号)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且进货渠道合法,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并应使用产品标准出厂包装,适合于空运、海运、陆运等长途运输方式及气候变化,防潮、防震、防雨、防锈、防冻等。如因包装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损坏、损失、锈蚀、费用增长等),一概由乙方负责赔偿。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等措施,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及《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
4.乙方应免费提供中文的产品正式说明书,场地准备书,使用手册及维护手册等,以及所有有关本合同执行的技术文件。如果项目必需但合同又未作规定的,需要乙方才能提供的技术文件,乙方也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技术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或其他形式的文件资料。上述技术文件应包含保证甲方能够正确进行安装、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调试、验收和运作的需要的所有内容。
5.货到目的口岸后,由当地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进行复检,如发现品质、规格或数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在卸货后90天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对于与合同不符部分的货物,应予无偿换货、补发短少或降低价格,并负担由此产生的换货运费、装卸费、仓租、甲方检验费和利息等一切损失,并以现款立即汇交甲方。如果检验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甲方有权延长索赔期,但得事先通知乙方。
三、货物交付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交付地点。(联系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2.交货时间:__________。
四、货物安装及验收
1.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天内向甲方提出产品安装、调试应准备的条件。乙方必须在货物测试与验收前,向甲方提供按本合同的技术规格、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的测试与验收方案。
2.货物交付予甲方后,甲乙双方商定日期,双方一起开箱验货,不得单方面开箱。甲方对货物的外观品质、数量、规格、型号、备件、随机资料等进行初步验收,由乙方免费现场安装调试。
3.甲方在开箱验货中如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有权拒绝接受货物,经各方确认后,乙方应于天内重新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否则,视为乙方逾期交货。
4.乙方应于货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之日起天内完成安装调试。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且正常运行天后,乙方应备齐甲方要求提供的验收文件,并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将按流程进行验收,并出具采购物资验收报告给乙方。货物验收合格之日为甲方签署采购物资验收报告的日期。
5.货物验收标准:以招投标文件和合同项下所述的标准和要求进行验收,如招投标文件与合同的标准和要求有冲突的,以招投标文件为准。
6.乙方在合同签订后日内,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或转账方式向甲方提交合同总额的%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个月内,合同标的无质量问题,乙方凭收据向甲方申请退还,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单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2)在履行合同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提前终止本项目合同;(3)在履行合同期间,乙方因在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相关许可,导致本项目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7.经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若发现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应无条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定的要求;甲方也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8.甲方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利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乙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已通过了甲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五、付款
1.本合同货物是进口商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方必须委托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办理进口业务。甲方将通过委托进口代理公司(公司名称:广东华南师大科技创新有限公司;电话:洪婷85212221、13533422721;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产业大楼;银行帐号:中国工商银行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3602008129200320319)办理进出口贸易和结算业务,并与乙方指定的中国境外供货公司签订货物进口合同(以下称外贸合同)。甲方将进口产品货款和进口代理服务费100%支付到进口代理公司前述账户。乙方通过其指定的中国境外供货公司(公司名称:_______,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地址:__________,收款银行及分行: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依据外贸合同向广东华南师大科技创新有限公司收取货款和发货。乙方作为其上游的境外供货公司在中国的代理,履行代理的义务,承担代理的责任,乙方和其上游的境外供货公司是一个统一的供货实体,双方在本合同的执行过程中负有相同的责任,若乙方指定的中国境外供货公司(外贸合同卖方)在外贸合同执行中给甲方及甲方委托的进口代理公司(外贸合同买方)造成任何经济及名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外贸合同贸易结算货币:_______(A.人民币;B.美元)。外贸合同最终执行的支付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大写)_________(CNY¥_________),此外甲方及甲方的进口代理公司不再就外贸合同支付任何费用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境外供货公司。
3.合同货款按下列支付步骤执行:_______(注:A和B必须选择其中一项)
A.适用T/T付款方式的:(如果项目招投标结果确定以T/T方式付款的,需选择此项,并删除以下L/C付款方式的条款)
A.1合同生效并在货到甲方用户指定地点并经最终用户确认到货后15天内,乙方提供保函或甲方出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甲方通过其所委托的进口代理公司,支付进口设备货款的80%(提示:即上一条内容所写的人民币数额的80%),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CNY¥__________),按实际支付当天汇率兑换美元,以T/T方式支付给乙方的境外供货公司,同时收取货运单、装箱单、发票等单据。
A.2在全部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安装地点,并进行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0天内,凭甲方的验收合格报告,由甲方委托的进口代理公司支付合同设备货款的20%(提示:即上一条内容所写的人民币数额的20%),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CNY¥__________),按实际支付当天汇率兑换美元,以T/T方式支付给乙方的境外供货公司。
A.3付款方式:即时电汇。
B.适用L/C付款方式的:(如果项目招投标结果确定以L/C方式付款的,需选择此项,并删除以上T/T付款方式的条款)
B.1合同生效后,乙方提供保函或甲方出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甲方通过其委托的进口代理公司开出设备货款80%L/C,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CNY¥__________)。在货到甲方用户指定地点后15天内,甲方通过其所委托的进口代理公司,按实际支付当天汇率兑换美元,付款给乙方的境外供货公司,同时收取货运单、装箱单、发票等单据及L/C规定的单证。
B.2在全部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安装地点,并进行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0天内,凭甲方的验收合格报告,由甲方委托的进口代理公司支付设备货款的20%,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CNY¥__________),按实际支付当天汇率兑换美元,以T/T方式支付给乙方的境外供货公司。
C.涉及国产货物部分的付款方式:(若不涉及,请删除此项条款)
国产货物货到交货地点、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___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该部分货款。
(甲方纳税人识别号:124400004558589190)
5.如项目履行过程中,甲方采取融资支付或其他支付方式,乙方应配合甲方签订补充协议。
六、质保期保障服务
1.质保期: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个月(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对由于设计、制造工艺、材料和安装所造成的质量缺陷或质量问题负责,并进行修理、更换零部件或退换,并须对设备出现的有关技术性问题或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软件提供终身升级,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提供现场保修、包换或包退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不能修复、调换或不能退货的,应退回相应货款,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乙方应有专职工程师负责对所售产品安装,调试,培训,维修和处理。质保期内,在接到系统故障或问题告知后,乙方响应时间不得超过____小时,到达现场时间不得超过____小时,并应在____小时(前述响应及到达现场时间已包含计算在内)内排除故障。否则视为乙方不能修复货物。如果需要更换配件的,乙方须在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配件更换服务,且更换的配件跟被更换的品牌、类型相一致或者是同类档次相当或更高的替代品,后者需征得甲方管理人员同意。如果故障在前述时间内仍无法排除,乙方应无条件在____个工作日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货物的质保期随着检修期的出现而延长,以检修期相应计算延长质保期。在保修期内出现的运输费、安装费、调试费所需费用均由供应方承当,满足投标文件中制造厂家所提供的所有服务承诺。
3.质保期内,同一硬件一个月内连续2次出现同一故障,乙方应无条件更换性能指标不低于原规格型号的新部件。严重影响教学工作的,乙方无条件提供不低于该档次的设备给甲方使用。
4.质保期外,长期提供备品备件,质保期外维修仅收取配件成本费,不收取上门费及人工费。
5.其他条款以乙方投标文件承诺为准。
七、培训
乙方负责提供合同标的现场操作、运行、维护、修理的培训方案及必需的培训资料,并对甲方受训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直至能熟练操作为止,培训次数不少于______次,每次培训应配置不少于______个工程师,培训天数应不少于______天,培训期间工程师的食宿由乙方负责。培训内容应至少包括:设备的操作使用和保养;设备安全注意事项;设备简易故障排除等。在后期使用过程中,如需增加培训环节,乙方负责根据甲方需要提供培训服务。以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八、知识产权、风险转移
1.乙方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如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肖像权、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其他任何权益的起诉,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3.乙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的产权,损坏、灭失的风险,在货物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起,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4.因货物验收不合格甲方拒收,或者双方解除合同的,合同标的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产权和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乙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甲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九、保密责任
双方应保守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取的对方之商业及技术秘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关技术文件、相关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赔偿合同守约方的损失。本保密条款及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消失。
十、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如甲方同意更换的,乙方应于5天内重新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乙方未能按期调换的,按逾期交付货物处理,逾期时点自最初约定的交付日期起计。
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8‰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该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向甲方交付直至符合要求。误期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质保期保障服务,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由此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维保费用、甲方其他经济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赔偿。
4.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具体情形如下:
(1)乙方交付的货物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肖像权、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其他任何权益的;
(2)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甲方提出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改正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或将本合同项下服务转包或分包的;
(4)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货超过15日的;
(5)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解除情形。
5.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经乙方催告后无正当理由仍不支付的,自催告后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0.8‰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10%。
6.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及合理的调查费、评估费、公证费、诉讼费、交通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十一、不可抗力
一方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也即法定不可抗力事由),且该情况是在合同生效后发生的,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该方可以免责。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事件发生状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之日起10日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证明寄交对方。逾期未提供以上证明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十二、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等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都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双方一致同意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三、通知与送达
一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对方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果迁址、变更电话,应当在变更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一方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材料或通知相关信息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交付的,寄出、发出或者投邮后即视为送达。
十四、其他约定
1.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以项目招投标文件为准;文件未作规定的,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2.组成本合同的材料包括_______采购项目(采购编号:_______)的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承诺以及本项目经双方确认的相关材料,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一式6份,甲方持4份,乙方持2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在此确认,本合同为甲乙双方合法之授权代表于广州市天河区签订。
(以下无正文)
1.4.本项目如执行国库支付的,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办理财政集中支付申请手续,付款按照财政部门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
附件1:
合同标的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注:此表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名确认。如果多页的,则每页均需手写签名确认。
甲方:乙方:
国内设备适用:
华南师范大学货物采购合同书
甲方:华南师范大学
乙方:(必填项)
签订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合同名称:华南师范大学+二级单位名称+采购+货物名称
合同编号:(示例:HT2024AXXXX)
采购编号:(填写招标文件上的编号)
华南师范大学采购与招投标中心拟制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委托__________(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_____项目(项目名称)(采购编号_________)的成交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由双方共同恪守如下内容:
一、合同标的
1.标的物明细
本合同标的为___________(货物名称),包括设计、货物供货、安装、调试、培训、验收、技术服务、质保期保障等的全部内容,详细内容见下表:
请选择填写方式:_______(1.在下方表格中填写;2.在合同附件1里填写)
2.上述合同总价为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后所适用的总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包括备品备件)的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保险、货物运输至最终目的地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服务等的全部含税费用。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费用外,甲方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和承担任何额外义务。
二、货物要求
1.质量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2)行业标准;(3)地方标准;(4)货物生产商的产品质量标准;(5)其他标准:(如有请补充,否则请填无)等质量标准,否则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
2.技术要求:乙方承诺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中作出的承诺,否则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
3.包装及运输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制造厂商全新的原厂原装产品(含零部件、配件、随机工具、技术文件等),包装外观完好、表面无划损、破损,无任何缺陷及隐患,每台设备上均应钉有铭牌(内容包括:制造商,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序列号)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且进货渠道合法,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并应使用产品标准出厂包装,适合于空运、海运、陆运等长途运输方式及气候变化,防潮、防震、防雨、防锈、防冻等。如因包装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损坏、损失、锈蚀、费用增长等),一概由乙方负责赔偿。包装材料具有一定的缓冲性能,能够吸收外部冲击力,避免设备受损。包装以纸箱为主,内有泡沫或气泡膜填充进行隔振缓冲。运输过程,选择优质服务的物流公司。运输过程需要对于仪器货物进行适当的固定,避免运输过程中发生碰撞。乙方承担货物运抵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等,上述费用包含在货物的最终成交总额中。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等措施,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及《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
4.乙方应免费提供中文的产品正式说明书,场地准备书,使用手册及维护手册等,以及所有有关本合同执行的技术文件。如果项目必需但合同又未作规定的,需要乙方才能提供的技术文件,乙方也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技术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或其他形式的文件资料。上述技术文件应包含保证甲方能够正确进行安装、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调试、验收和运作的需要的所有内容。
三、货物交付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交付地点。(联系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2.交货时间:__________。
四、货物安装及验收
1.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天内向甲方提出产品安装、调试应准备的条件。乙方必须在货物测试与验收前,向甲方提供按本合同的技术规格、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的测试与验收方案。
2.货物交付甲方后,甲乙双方商定日期,双方一起开箱验货,不得单方面开箱。甲方对货物的外观品质、数量、规格、型号、备件、随机资料等进行初步验收,由乙方免费现场安装调试。
3.甲方在开箱验货中如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有权拒绝接受货物,经各方确认后,乙方应于天内重新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否则,视为乙方逾期交货。
4.乙方应于货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之日起天内完成安装调试。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且正常运行不少于个月后,乙方应备齐甲方要求提供的验收文件,并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将按流程进行验收,并出具采购物资验收报告给乙方。货物验收合格之日为甲方签署采购物资验收报告的日期。
5.货物验收标准:以招投标文件和合同项下所述的标准和要求进行验收,如招投标文件与合同的标准和要求有冲突的,以招投标文件为准。
6.乙方在合同签订后日内,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或转账方式向甲方提交合同总额的%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个月内,合同标的无质量问题,乙方凭收据向甲方申请退还,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单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2)在履行合同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提前终止本项目合同;(3)在履行合同期间,乙方因在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相关许可,导致本项目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7.经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若发现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应无条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定的要求;甲方也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8.甲方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利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乙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已通过了甲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五、付款
1.本合同采用以下第____种付款方式:
A.一次性结算
货到交货地点、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货款。
B.分期结算
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___,分次结算。
第一期:签订合同后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即合同总金额的____%)(注:第一期付款金额一般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
第二期:货到交货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即合同总金额的____%)。
C.分期结算+银行保函(仅适用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
第一期:支付比例%。合同签订后,年月日前,乙方务必供货到甲方指定地点或提供与合同金额%等额的银行保函,甲方支付%合同金额至乙方指定账户。(如乙方为中小微企业的,则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金额的%给乙方作为预付款;年月日前,货到甲方指定地点或提供与合同金额%等额的银行保函,支付合同金额的%。)
第二期:支付比例%。待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甲方纳税人识别号:124400004558589190)
2.甲方每次支付前,乙方应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乙方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
4.本项目如执行国库支付的,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办理财政集中支付申请手续,付款按照财政部门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
5.如项目履行过程中,甲方采取融资支付或其他支付方式,乙方应配合甲方签订补充协议。
六、质保期保障服务
1.质保期:乙方对本合同标的提供______年质保期(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对由于设计、制造工艺、材料和安装所造成的质量缺陷或质量问题负责,并进行修理、更换零部件或退换,并须对设备出现的有关技术性问题或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所有预装软件提供3年免费升级服务,3年后提供成本价升级服务,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提供现场保修、包换或包退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不能修复、调换或不能退货的,应退回相应货款,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乙方应有专职工程师负责对所售产品安装,调试,培训,维修和处理。质保期内,在接到系统故障或问题告知后,乙方响应时间不得超过______小时,到达现场时间不得超过______小时,并应在______小时(前述响应及到达现场时间已包含计算在内)内排除故障。否则视为乙方不能修复货物。如果需要更换配件的,乙方须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配件更换服务,且更换的配件跟被更换的品牌、类型相一致或者是同类档次相当或更高的替代品,后者需征得甲方管理人员同意。如果故障在前述时间内仍无法排除,乙方应无条件在______个工作日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
3.质保期内,同一硬件一个月内连续2次出现同一故障,乙方应无条件更换性能指标不低于原规格型号的新部件。严重影响教学工作的,乙方无条件提供不低于该档次的设备给甲方使用。
4.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仅收取配件成本费,不收取上门费及人工费。
5.其他条款以乙方投标文件为准。
七、培训
乙方负责提供合同标的现场操作、运行、维护、修理的培训方案及必需的培训资料,并对甲方受训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直至能熟练操作为止,培训次数不少于______次,每次培训应配置不少于______个工程师,培训天数应不少于______天,培训期间工程师的食宿由乙方负责。培训内容应至少包括:设备的操作使用和保养;设备安全注意事项;设备简易故障排除等。在后期使用过程中,如需增加培训环节,乙方负责根据甲方需要提供培训服务。以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八、知识产权、风险转移
1.乙方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如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肖像权、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其他任何权益的起诉,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3.乙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的产权,损坏、灭失的风险,在货物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起,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4.因货物验收不合格甲方拒收,或者双方解除合同的,合同标的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产权和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乙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甲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九、保密责任
双方应保守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取的对方之商业及技术秘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关技术文件、相关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赔偿合同守约方的损失。本保密条款及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消失。
十、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如甲方同意更换的,乙方应于5天内重新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乙方未能按期调换的,按逾期交付货物处理,逾期时点自最初约定的交付日期起计。
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8‰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该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向甲方交付直至符合要求。误期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质保期保障服务,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由此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维保费用、甲方其他经济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赔偿。
4.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具体情形如下:
(1)乙方交付的货物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肖像权、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其他任何权益的;
(2)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甲方提出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改正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或将本合同项下服务转包或分包的;
(4)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货超过15日的;
(5)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解除情形。
5.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经乙方催告后无正当理由仍不支付的,自催告后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0.8‰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10%。
6.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及合理的调查费、评估费、公证费、诉讼费、交通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十一、不可抗力
一方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也即法定不可抗力事由),且该情况是在合同生效后发生的,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该方可以免责。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事件发生状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之日起10日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证明寄交对方。逾期未提供以上证明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十二、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等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都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双方一致同意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三、通知与送达
一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对方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果迁址、变更电话,应当在变更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一方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材料或通知相关信息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交付的,寄出、发出或者投邮后即视为送达。
十四、其他约定
1.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以项目招投标文件为准;文件未作规定的,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2.组成本合同的材料包括_______采购项目(采购编号:_______)的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承诺以及本项目经双方确认的相关材料,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一式6份,甲方持4份,乙方持2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在此确认,本合同为甲乙双方合法之授权代表于广州市天河区签订。
(以下无正文)
附件1:
合同标的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注:此表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名确认。如果多页的,则每页均需手写签名确认。
甲方:乙方: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5.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
(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
(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6-33404
采购项目编号:M4400000707539687001
所投采购包:第包
(投标人名称)
年月日
投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分项报价表
四、政策适用性说明
五、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等有关证明文件
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八、投标保证金
九、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十、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十一、承诺函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三、监狱企业
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五、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十六、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十七、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十八、商务条件响应表
十九、履约进度计划表
二十、各类证明材料
二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二十二、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二十三、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二十四、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
二十五、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
二十六、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
格式一:
投标函
致: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你方组织的“华南师范大学DGM34-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采购项目”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M4400000707539687001],我方愿参与投标。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华南师范大学DGM34-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采购项目”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全部标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销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以及投标(响应)文件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标的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人,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
(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一)投标人未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
(1)对于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采购项目:即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2)对于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项目:即未成为本项目除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其它采购活动中标商(或成交商);
(3)对于设计施工一体化的项目:即未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二)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声明如下:
(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四)如我方中标,将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材料
发布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6-33404
预算金额:***.0000
采购品目:其他电子和通信测量仪器
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陈颖欣
项目负责人:邵颖琦
一、项目编号:M4400000707539687001
二、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DGM34-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9号102房自编A一楼 | 1,069,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
货物类(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1-1 | 其他电子和通信测量仪器 | 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 | KEYSIGHT/是德科技 | N9030B | 1.0000(套) | 1,069,000.0000 | 1,069,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冬梅(采购人代表)、张春皓、张婉华、李秋平、任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3〕1233号规定的标准费率,以中标总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少于5000元/项的,按5000元/项结算。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 | 1.575900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 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4.40 | 5.00 | 30.00 | 89.40 | 1 | 1 |
| 深圳市万利来兰旺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5.20 | 0.00 | 29.97 | 65.17 | 2 | 2 |
| 青岛鲁芯仪器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1.20 | 0.00 | 29.78 | 60.98 | 3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华南师范大学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09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pdf
华南师范大学DGM34-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6090801).docx
华南师范大学DGM34-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6090801).pdf
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M4400000707539687001
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DGM34-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采购项目
包号:1
投标人名称: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
价款形式:总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 品目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是否进口 | 产地 | 是否节能产品 | 是否环境标志产品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 1-1 | 1 | 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 | N9030B | KI/技EG是德科YHST | 是 | 马来西亚 | 否 | 否 | Kgelscehco,.ythgsniIiToen | 1,069,000 | 1(套) | 1,069,000.00 |
投标人盖章:
日期:2026年09月24日
1
广东省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6-33404
采购项目编号:M4400000707539687001
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DGM34-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采购项目
采购人:华南师范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第一章投标邀请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华南师范大学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华南师范大学DGM34-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DGM34-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6-33404
采购项目编号:M44000007075396870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79,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1,079,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1 | 其他电子和通信测量仪器 | 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 | 1.00(套) | 详见第二章 | 是 |
本采购包涉及本国产品清单
| 序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产品名称 |
| 1 | 其他电子和通信测量仪器 | 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 | 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或2025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由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本采购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合同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已登记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华南师范大学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
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第二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华南师范大学DGM34-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采购项目
2.采购预算:人民币1,079,000.00元
3.本项目确定1名中标人
★4.投标人需提供《对投标文件所有响应内容真实性负责的承诺函》和《关于不派出企业任何人员协助其他供应商参与投标(响应)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承诺函1、承诺函2)
承诺函1:《关于不派出企业任何人员协助其他供应商参与投标(响应)的承诺函》
| 关于不派出企业任何人员协助其他供应商参与投标(响应)的承诺函一、承诺内容1.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秉持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参与本次投标(响应),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2.我单位承诺,自本次采购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项目评审结束且确定中标供应商(或废标、流标)之日止,不派出本单位任何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委托代理人及与本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的其他人员)以任何形式协助其他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响应)。3.上述“协助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向其他供应商提供投标(响应)文件编制指导、技术参数设置建议、报价策略参考;出借本单位资质证书、业绩证明、财务报表等投标(响应)所需材料;代其他供应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签署相关文件;与其他供应商就投标(响应)价格、技术方案等进行串通协商;为其他供应商传递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关的保密信息或内部数据等。4.我单位将加强内部管理,对全体人员进行廉洁投标(响应)教育,明确禁止上述协助行为,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本单位人员严格遵守本承诺。二、违约责任若我单位违反上述承诺,一经查实,自愿承担以下责任:1.本次投标(响应)作无效处理;2.若已成为中标供应商,贵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我单位需退还已收取的合同款项,并赔偿由此给贵单位造成的全部损失;3.同意贵单位关于相关失信行为的处理决定;4.如行为构成违法违规,自愿接受财政部门、行业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本承诺函内容真实有效,是我单位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我单位具有法律约束力。若贵单位或监管部门发现我单位存在违反本承诺的行为,可随时向我单位核实,我单位将积极配合调查。 承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承诺函2:《对投标文件所有响应内容真实性负责的承诺函》
| 对投标文件所有响应内容真实性负责的承诺函华南师范大学/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我司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编号:M4400000707539687001的华南师范大学DGM34-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我司充分认识到诚实信用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的重要性,因此,我司作出如下承诺:我司对本次投标文件所有响应内容真实性负责。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起,当出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如需复核或重评时)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有疑问,或者出现质疑或投诉等情形时,我司承诺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要求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邮件方式、电话方式等),在要求发出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由货物制造商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或者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等资料(含提供原件),以清晰明确证明其能够真实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未能在我司的投标文件内提供加盖公章的本项承诺函,我司无条件接受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对我司投标文件作出“投标无效”的处理。承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二、总体要求:
1.投标人必须对所有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伴随服务投标。
2.投标人所投设备及材料应是原厂原装、全新的产品,并符合下列要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3.投标人应对投标设备列明其品牌、型号、制造商名称、产地、技术参数、功能介绍和使用说明。
4.投标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
5.投标人须对其对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品牌、型号应予以核实,必须与实际供货产品铭牌上所标识的完全一致,否则将无法验收,由此导致的包括合同违约等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承担。
6.伴随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全部设备的技术设计、运输、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含税等费用。
7.凡标有“★”的地方为关键的商务、技术指标要求,必须完全满足这些要求,未达到这些指标要求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标“▲”号的为比较重要的商务、技术指标,未达到这些指标要求的将被严重扣分,但不会导致废标。
采购包1(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1.主要商务要求
|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交付 |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华南师范大学指定交付地点。 |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一)国内设备付款方式: 第1期为(预付款):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中标人须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2期为(尾款):支付比例70%,待所有货物到达交货地点,采购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即支付设备总货款的70%,付清货款。(说明:采购人向中标人指定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中标人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后果。 本项目如执行国库支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财政集中支付申请手续,付款按照财政部门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 如项目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采取融资支付或其他支付方式,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签订补充协议。 (二)进口设备付款方式: 1. 本合同货物是进口商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购人必须委托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办理进口业务。采购人将通过委托进口代理公司(公司名称:广东华南师大科技创新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产业大楼;)办理进出口贸易和结算业务,并与投标人指定的中国境外供货公司签订货物进口合同(以下称外贸合同)。采购人将进口产品货款(含进口代理服务费,进口代理服务费为进口产品货款的2%,包含在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人的进口产品货款中,由投标人支付,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因素)100%支付到进口代理公司前述账户。投标人通过其指定的中国境外供货公司依据外贸合同向广东华南师大科技创新有限公司收取货款和发货。投标人作为其上游的境外供货公司在中国的代理,履行代理的义务,承担代理的责任,投标人和其上游的境外供货公司是一个统一的供货实体,双方在本合同的执行过程中负有相同的责任,若投标人指定的中国境外供货公司(外贸合同卖方)在外贸合同执行中给采购人及采购人委托的进口代理公司(外贸合同买方)造成任何经济及名誉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2.外贸合同贸易结算货币:请选择填写方式:_______(A.人民币;B.美元)。,此外采购人及采购人的进口代理公司不再就外贸合同支付任何费用给投标人或投标人指定的境外供货公司。 3.合同货款按下列支付步骤执行:_______(注:A和B必须选择其中一项) A.适用T/T付款方式的:(如果项目招投标结果确定以T/T方式付款的,需选择此项,并删除以下L/C付款方式的条款) A.1合同生效并在货到采购人用户指定地点并经最终用户确认到货后15天内,采购人通过其所委托的进口代理公司,支付进口设备货款的80%(提示:即上一条内容所写的人民币数额的80%), 按实际支付当天汇率兑换美元,以T/T方式支付给投标人的境外供货公司,同时收取货运单、装箱单、发票等单据。 A.2在全部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安装地点,并进行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0天内,凭采购人的验收合格报告,由采购人委托的进口代理公司支付合同设备货款的20%(提示:即上一条内容所写的人民币数额的20%), 按实际支付当天汇率兑换美元,以T/T方式支付给投标人的境外供货公司。 A.3付款方式:即时电汇。 B.适用L/C付款方式的:(如果项目招投标结果确定以L/C方式付款的,需选择此项,并删除以上T/T付款方式的条款) B.1合同生效后,采购人通过其委托的进口代理公司开出设备货款80%L/C 。在货到采购人用户指定地点后15天内,采购人通过其所委托的进口代理公司,按实际支付当天汇率兑换美元,付款给投标人的境外供货公司,同时收取货运单、装箱单、发票等单据及L/C规定的单证。 B.2在全部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安装地点,并进行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0天内,凭采购人的验收合格报告,由采购人委托的进口代理公司支付设备货款的20%,按实际支付当天汇率兑换美元,以T/T方式支付给投标人的境外供货公司。 C.涉及国内货物部分的付款方式:(若不涉及,请删除此项条款) C.1如中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则合同签订并收到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总价的30%给中标人作为预付款;如中标人不是中小微企业的,则不支付预付款。 C.2供货结束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后,采购人在收到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总价剩余金额给中标人。如项目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采取融资支付或其他支付方式,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签订补充协议。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 验收要求 | 1期:1.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且正常运行不少于2个月后,中标人应备齐采购人要求提供的验收文件,并提出书面验收申请。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书面验收申请7天内按流程进行验收,并出具采购物资验收报告给中标人。货物验收合格之日为采购人签署采购物资验收报告的日期。 2.货物验收标准:以招投标文件和合同项下约定的货物及价格、详细配置清单及技术指标、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验收(该等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为准)。 3.经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若发现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该货物,中标人应无条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定的要求;采购人也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
| 履约保证金 | 交纳比例:5%缴费渠道:电子保函(保险)、支票(本票、汇票)、其他账号:3602008109000386071户名:华南师范大学开户行:工商银行广州市高新区支行支票提交方式:详见说明汇票、本票提交方式:详见说明说明: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 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或转账方式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 后一个月内,合同标的无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凭收据向采购人申请退还,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申请单据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中标供应商。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2)在履行合同期间,中标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提前终止本项目合同;(3)在履行合同期间,中标供应商因在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相关许可,导致本项目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 其他 | 一、包装及运输要求,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制造厂商全新的原厂原装产品(含零部件、配件、随机工具、技术文件等),包装外观完好、表面无划损、破损,无任何缺陷及隐患,每台设备上均应钉有铭牌(内容包括:制造商,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序列号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且进货渠道合法,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并应使用产品标准出厂包装,适合于空运、海运、陆运等长途运输方式及气候变化,防潮、防震、防雨、防锈、防冻等(若需特殊包装方式如冷冻等,请列明)。如因包装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损坏、损失、锈蚀、费用增长等),一概由中标人负责赔偿。包装材料具有一定的缓冲性能,能够吸收外部冲击力,避免设备受损。包装以纸箱为主,内有泡沫或气泡膜填充进行隔振缓冲。运输过程,选择优质服务的物流公司,如:顺丰物流;运输过程需要对于仪器货物进行适当的固定,避免运输过程中发生碰撞。中标人承担货物运抵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等,上述费用包含在货物的最终成交总额中。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等的措施,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及《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二、安装调试服务,1. 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5天内向采购人提出产品安装、调试应准备的条件。中标人必须在货物测试与验收前,向采购人提供按本合同的技术规格、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的测试与验收方案。 2. 货物交付采购人后,双方商定日期,双方一起开箱验货,不得单方面开箱。采购人对货物的外观品质、数量、规格、型号、备件、随机资料等进行初步验收,中标人负责安装调试。 3.采购人在开箱验货中如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有权拒绝接受货物,经各方确认后,中标人应于5天内重新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否则,视为中标人逾期交货。 4.中标人应于货到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之日起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5.采购人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利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中标人的驻地已通过了采购人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三、人员培训,中标人负责提供合同标的现场操作、运行、维护、修理的培训方案及必需的培训资料,并对采购人受训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直至能熟练操作为止,培训次数不少于【5】次,每次培训应配置不少于【1】个工程师,培训天数应不少于【1】天,培训期间工程师的食宿由中标人负责。培训内容应至少包括:设备的操作使用和保养;设备安全注意事项;设备简易故障排除等。在后期使用过程中,如需增加培训环节,中标人负责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培训服务。以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四、售后服务,1.质保期: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对由于设计、制造工艺、材料和安装所造成的质量缺陷或质量问题负责,并进行修理、更换零部件或退换,并须对设备出现的有关技术性问题或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同时中标人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软件提供终身升级,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提供现场保修、包换或包退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不能修复、调换或不能退货的,应退回相应货款,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中标人应有专职工程师负责对所售产品安装,调试,培训,维修和处理。质保期内,在接到系统故障或问题告知后,中标人响应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到达现场时间不得超过【144】小时,并应在【240】小时(前述响应及到达现场时间已包含计算在内)内排除故障。否则视为中标人不能修复货物。如果需要更换配件的,中标人须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配件更换服务,且更换的配件跟被更换的品牌、类型相一致或者是同类档次相当或更高的替代品,后者需征得采购人管理人员同意。如果故障在前述时间内仍无法排除,中标人应无条件在【30】个工作日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供采购人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货物的质保期随着检修期的出现而延长,以检修期相应计算延长质保期。在保修期内出现的运输费、安装费、调试费所需费用均由供应方承担,满足投标文件中制造厂家所提供的所有服务承诺。 3.质保期内,同一硬件一个月内连续2次出现同一故障,中标人应无条件更换性能指标不低于原规格型号的新部件。严重影响教学工作的,中标人无条件提供不低于该档次的设备给采购人使用。 4.质保期外,长期提供备品备件,质保期外维修仅收取配件成本费,不收取上门费及人工费。五、保险,由中标人投保,应包含货物(包括备品备件)运至最终目的地的相关保险费用,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六、其他,若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且投标人为制造商指定的代理商(经销商),则必须提交制造商指定的代理商(经销商)的资格证书;若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且投标人不是制造商或制造商指定的代理商(经销商),则必须提交以下文件中的其中一种:1)制造商的授权文件;2)制造商指定的代理商(经销商)的资格证书及代理商(经销商)对投标人的授权文件。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 序号 | 核心产品要求(“△”)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 1 | △ | 其他电子和通信测量仪器 | 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 | 套 | 1.00 | 1,079,000.00 | 1,079,0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进口产品
|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1、主机技术指标:1.1、频率范围:至少包含2 Hz 至50 GHz | |
| 2 | 1.2、解调分析带宽:≥500MHz | |
| 3 | 1.3、频率参考温度稳定性 完整温度范围 ±4.5e-9 | |
| 4 | 1.4、显示平均噪声水平:@39GHz时,不得高于–152dBm | |
| ▲ | 5 | 1.5、▲相位噪声:@1GHz载波频率,10Hz频偏时,≤-95 dBc/Hz,100Hz频偏时,≤-115 dBc/Hz, 10kHz频偏时,≤-135 dBc/Hz,10MHz频偏时,≤-155 dBc/Hz |
| 6 | 1.6,支持IQ分析仪功能,IQ数据采集IQ长度≥32000000 IQ 采样对。 | |
| ★ | 7 | 2、软件及其功能指标:2.1 ★配套设备管理软件,软件支持自动化测试功能,能预置仪表测试功能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万用表,直流源,波形发生器,示波器,频谱仪,信号源网络分析仪,SystemVue,ADS,VSA等;支持通过SCPI命令控制仪表;支持用户自定义开发测试步骤和测试计划;能自动化测试序列生成和结果保存(支持CSV,SNP,MAT格式),分析及画图;支持远程仪表控制及面板功能:(需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在报告中能清晰标注上述参数或功能;②提供产品制造商官方的用户使用手册或产品宣传彩页的整页截图或复印件,且在截图或复印件中能清晰标注上述参数或功能。) |
| 8 | 2.2 配套管理软件能远程获取仪表信息,固件升级;仪表软面板操控,仪表屏幕截屏;发送SCPI指令,接收仪表返回结果。 | |
| 9 | 2.3 配套管理软件支持多设备管理功能:(1)远程实验室测试台管理(2)测试台访问权限和分组设置(3)支持聊天和文件传输功能(4)预约实验室测试台使用时间(5)支持多用户同时远程访问。 |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华南师范大学,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
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
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二、须知前附表
|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 1 | 采购包情况 |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
| 2 | 开标方式 | 远程电子开标 |
| 3 | 评标方式 | 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
| 4 | 评标办法 |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
| 5 | 报价形式 | 采购包1:总价 |
| 6 | 报价要求 | 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
| 7 | 现场踏勘 | 否 |
| 8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 9 | 投标保证金 | 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
| 10 | 投标文件要求 | 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 |
| 11 |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 | 采购包1:2家 |
| 12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采购包1:1家 |
| 13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 |
| 14 | 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 | 无:- |
| 15 | 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
| 16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3〕1233号规定的标准费率,以中标总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少于5000元/项的,按5000元/项结算。 |
| 17 |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
| 18 | 其他 | 其他,发出中标通知书的2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需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至以下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925室,***收。 |
| 19 | 开标解密时长 | -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
| 20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三、说明
1.总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投标的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
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
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
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现场踏勘(如有)
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五、投标要求
1.投标登记
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投标文件的制作
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
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
(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投标文件的提交
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
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
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
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投标有效期
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
1.1开标程序
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2开标异议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定标
3.1中标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终止公告:
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
质疑联系人:刘工
电话:020-83545535
传真:/
邮箱:gmetb3@163.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邮编:510060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北裙楼313室
电话:020-83340570
邮编:510030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第四章评标
一、评标要求
1.评标方法
采购包1(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评标原则
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2)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6.定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7.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的意见》(财库〔2025〕30号)等相关规定。
(1)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2)准确界定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本国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从具体情形看,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
(3)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认真审查有关证明文件。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对供应商所出具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的要求,评审中发现《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
3.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4.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
|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 | 10% | 投标(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小微企业制造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时,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为扣除比例),即:评审价=核实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未盖章的不予价格扣除。(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
| 2 | 节能、环保产品 | —— | 1% | 投标(响应)报价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对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给予1%的价格扣除。同时属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不重复价格扣除。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在价格评审中不作价格扣除。 注:供应商需同时提供①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②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的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证明材料(需作圈记)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认证机构截图(需作圈记);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对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查询的网页截图。(以上3项需同时提供,缺少任意一项或因模糊不清导致评审专家无法判断的,视为不满足) |
| 3 | 实施本国产品标准 | 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 20% | 本国产品价格扣除: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供应商提供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二章采购需求附件)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 |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异常低价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异常低价审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采购文件明确的异常低价情形,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
被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的供应商,如果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通过异常低价审查的不足3家,不得进入详细评审。
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异常低价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异常低价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异常低价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
|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或2025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由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 6 | 信用记录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7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
| 8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合同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 9 | 已登记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 已登记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
| 10 | 本采购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
|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1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及分项预算。 |
| 2 | 签署、盖章 | 投标文件按要求签署、盖章。 |
| 3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4 | “★”号、标的提供的时间、标的提供的地点、付款方式、验收要求、履约保证金要求 |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标的提供的时间、标的提供的地点、付款方式、验收要求、履约保证金无负偏离的; |
| 5 | 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6 | 串通投标情形 | 未出现招标文件所列的视为串通投标情形。 |
| 7 | 报价合理性 |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
| 8 | 其他情形 | 不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 |
2.投标文件澄清
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详细评审
采购包1(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10.0分技术部分60.0分报价得分30.0分 | |
| 技术部分 | 重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9.0分) | 依据投标人对“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带“▲”号的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完全满足得9分;每出现一处负偏离,扣9分;本项目带“▲”号的重要技术参数要求共1项。 【注:投标人需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在报告中能清晰标注上述参数或功能;②提供产品制造商官方的用户使用手册或产品宣传彩页的整页截图或复印件,且在截图或复印件中能清晰标注上述参数或功能。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模糊不清导致评审专家无法判断的或证明材料显示所投产品参数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为相应技术参数响应为负偏离。】 |
| 一般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21.0分) | 依据投标人对“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不带“▲”号、不带“★”号的一般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 完全满足得21分;每出现一处负偏离,扣3分;本项目不带“▲”号、不带“★”号的一般技术参数共7项。 【注: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须按要求提供,否则视为该技术参数负偏离;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则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 |
| 质保期保障服务方案 (10.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保期保障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质保期限、②投标人上门保修服务方案、③产品退换货方案、④配件(或部件或零部件)的更换、维修及供货、⑤售后服务人员安排)进行评审: 1.能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质保期保障方案的,得1分;如未能提供质保期保障服务方案的,以下评分项均不得分。 2.提供的质保期保障服务方案包含上述全部内容的,得1分;未包含其中任意一项不得分,且以下评分项均不得分。 2.1保障服务方案的初步安排完整详细、有针对性,可提供投标人上门保修服务,针对产品及其配件的退换货、维修有详细的应对措施及相应的解决方案,配件(或部件或零部件)的供货充足、及时,有专人提供售后服务,人员组织架构完善、专业技术力量投入充分、技术人员组织安排及跟进处理流程详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8分; 2.2保障服务方案的初步安排完整,可提供投标人上门保修服务,以及为采购人提供配件(或部件或零部件)的更换、维修及供货,同时有专人提供售后服务,但售后服务人员的技术力量投入不够充分,售后服务的整体方案的详细性和针对性有所欠缺,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 2.3保障服务方案的初步安排不完整,或无法提供投标人上门保修服务,产品及其配件的退换货、维修方案有所缺漏,或配件(或部件或零部件)的供货不充足,或未配置专人提供售后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整体方案简单、无针对性,得0分。 | |
| 安装调试方案 (10.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安装调试的服务计划和流程设置、②安装调试的人员安排、③对场地的其他货物、设施的保护措施)进行评审: 1.能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安装调试方案的,得1分;如未能提供安装调试方案的,以下评分项均不得分。 2.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案包含上述全部内容的,得1分;未包含其中任意一项不得分,且以下评分项均不得分。 2.1安装调试方案完整详细、有针对性,有明确的步骤和分工,能提供各项货物的安装调试计划安排表,体现专业性、及时性,能根据货物交付时间节点落实安装调试时间及相关人员安排,对安装调试场地的其他货物、设施有提出良好的保护措施和合理化建议,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8分; 2.2安装调试服务方案完整,详细性和针对性有所欠缺,有明确的步骤和分工,能提供各项货物的详细安装调试计划安排表,能根据货物交付时间节点落实人员安排,有提出对安装调试场地的其他货物、设施的保护措施,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 2.3安装调试服务方案不完整,无针对性,或无法提供各项货物的安装调试计划安排表,或未列明相关人员的安排,或缺乏对安装调试场地的其他货物、设施的保护措施,得0分。 | |
| 培训方案 (10.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培训内容的设置、②培训课程和培训时间的安排、③培训工程师的安排)进行评审: 1.能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方案的,得1分;如未能提供培训方案的,以下评分项均不得分。 2.提供的培训方案包含上述全部内容的,得1分;未包含其中任意一项不得分,且以下评分项均不得分。 2.1培训方案内容完整、详细、表述清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培训内容丰富、有针对性,培训课程和培训时间的安排明确,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8分; 2.2培训方案有提供培训内容、培训课程和培训时间的初步设置,但全面性和针对性有所不足,培训方案内容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 2.3培训方案表述不清晰、简单,可行性和合理性不足,或内容与采购需求无关,得0分。 | |
| 商务部分 | 同类项目业绩 (5.0分) | 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业绩(指含有本采购包核心产品),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 【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内容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及合同期内任意一张有效发票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
| 满意度评价 (5.0分) | 投标人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同类项目业绩》中的用户单位出具的满意度评价,评价情况至少须为“优秀或满意或百分制90分或以上或类似好评”的方可计分: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5分。 【注:①同一项目提供多项用户满意度评价的,按一项计算;②用户满意度评价须经用户单位(或使用部门)盖章;③在上述《同类项目业绩》中得分的业绩对应的用户满意度评价方可计分。】 | |
| 异常低价审查 | 异常低价审查 |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等相关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3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4.汇总、排序
采购包1:
本项目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将各有效投标人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总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技术得分(由高到低);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综合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技术得分(由高到低);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综合总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总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其余不列为中标候选人。
5.中标价的确定
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
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五章合同文本
进口设备适用:
华南师范大学货物采购合同书
甲方:华南师范大学
乙方:(必填项)
签订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合同名称:华南师范大学+二级单位名称+采购+货物名称
合同编号:(示例:HT2024AXXXX)
采购编号:(填写招标文件上的编号)
华南师范大学采购与招投标中心拟制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委托__________(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_____项目(项目名称)(采购编号_________)的成交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由双方共同恪守如下内容:
一、合同标的
1.标的物明细
本合同标的为___________(货物名称),包括设计、货物供货、安装、调试、培训、验收、技术服务、质保期保障等的全部内容,详细内容见下表:
| 项数 | 货物名称(中英文) | 品牌 | 型号 | 产地 | 详细配置清单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1 | 请选择填写方式:_______(1.在表格中填写;2.在合同附件1里填写) | ||||||||
| 2 | 进口代理服务费用 | 无 | 无 | 无 | 外贸公司进口代理服务费用、清关费用、银行手续费、海关监管手续费、报关费用、商检费用、申办机电批文费用、机场码头费等费用。(注:1. 进口代理服务费按每个外贸合同金额的2%计算,并计入合同总价。不足人民币4000元的,按人民币4000元计算。2.应根据货物的清关次数,分别列举计算每次的进口代理服务费) | 项 | 1 | ||
| 3 | 货物关境内运输及保险 | 无 | 无 | 无 | 乙方负责的货物从目的口岸运至甲方指定安装地点的关境内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 | 项 | 1 | ||
| DDU合同总价(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分(¥ ) | |||||||||
2.上述合同总价为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后所适用的总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包括备品备件)的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保险、货物运输至最终目的地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服务等的全部含税费用。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费用外,甲方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和承担任何额外义务。
3.甲方不承担本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因汇率波动产生的风险,甲方除本合同约定的人民币总价(不含需申请进口产品的进口关税及增值税)外,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和承担任何额外义务。
4.对于按到岸价结算的货物如经海关核实需按章纳税的,其进口环节税处理方式:由甲方根据免税政策与甲方委托的进口代理公司办理进口免税批文,如非乙方原因未能获得免税,则由甲方核实本合同项下的设备进口关税,按实际缴纳税款。
二、货物要求
1.质量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2)行业标准;(3)国家进口商品质量管理有关要求;(4)货物生产商的产品质量标准;(5)其他标准:(如有请补充,否则请填无)等质量标准,否则作退货处理。
2.技术要求:乙方承诺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中作出的承诺,否则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
3.包装及运输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制造厂商全新的原厂原装产品(含零部件、配件、随机工具、技术文件等),包装外观完好、表面无划损、破损,无任何缺陷及隐患,每台设备上均应钉有铭牌(内容包括:制造商,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序列号)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且进货渠道合法,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并应使用产品标准出厂包装,适合于空运、海运、陆运等长途运输方式及气候变化,防潮、防震、防雨、防锈、防冻等。如因包装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损坏、损失、锈蚀、费用增长等),一概由乙方负责赔偿。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等措施,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及《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
4.乙方应免费提供中文的产品正式说明书,场地准备书,使用手册及维护手册等,以及所有有关本合同执行的技术文件。如果项目必需但合同又未作规定的,需要乙方才能提供的技术文件,乙方也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技术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或其他形式的文件资料。上述技术文件应包含保证甲方能够正确进行安装、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调试、验收和运作的需要的所有内容。
5.货到目的口岸后,由当地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进行复检,如发现品质、规格或数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在卸货后90天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对于与合同不符部分的货物,应予无偿换货、补发短少或降低价格,并负担由此产生的换货运费、装卸费、仓租、甲方检验费和利息等一切损失,并以现款立即汇交甲方。如果检验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甲方有权延长索赔期,但得事先通知乙方。
三、货物交付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交付地点。(联系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2.交货时间:__________。
四、货物安装及验收
1.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天内向甲方提出产品安装、调试应准备的条件。乙方必须在货物测试与验收前,向甲方提供按本合同的技术规格、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的测试与验收方案。
2.货物交付予甲方后,甲乙双方商定日期,双方一起开箱验货,不得单方面开箱。甲方对货物的外观品质、数量、规格、型号、备件、随机资料等进行初步验收,由乙方免费现场安装调试。
3.甲方在开箱验货中如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有权拒绝接受货物,经各方确认后,乙方应于天内重新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否则,视为乙方逾期交货。
4.乙方应于货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之日起天内完成安装调试。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且正常运行天后,乙方应备齐甲方要求提供的验收文件,并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将按流程进行验收,并出具采购物资验收报告给乙方。货物验收合格之日为甲方签署采购物资验收报告的日期。
5.货物验收标准:以招投标文件和合同项下所述的标准和要求进行验收,如招投标文件与合同的标准和要求有冲突的,以招投标文件为准。
6.乙方在合同签订后日内,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或转账方式向甲方提交合同总额的%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个月内,合同标的无质量问题,乙方凭收据向甲方申请退还,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单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2)在履行合同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提前终止本项目合同;(3)在履行合同期间,乙方因在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相关许可,导致本项目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7.经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若发现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应无条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定的要求;甲方也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8.甲方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利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乙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已通过了甲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五、付款
1.本合同货物是进口商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方必须委托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办理进口业务。甲方将通过委托进口代理公司(公司名称:广东华南师大科技创新有限公司;电话:洪婷85212221、13533422721;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产业大楼;银行帐号:中国工商银行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3602008129200320319)办理进出口贸易和结算业务,并与乙方指定的中国境外供货公司签订货物进口合同(以下称外贸合同)。甲方将进口产品货款和进口代理服务费100%支付到进口代理公司前述账户。乙方通过其指定的中国境外供货公司(公司名称:_______,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地址:__________,收款银行及分行: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依据外贸合同向广东华南师大科技创新有限公司收取货款和发货。乙方作为其上游的境外供货公司在中国的代理,履行代理的义务,承担代理的责任,乙方和其上游的境外供货公司是一个统一的供货实体,双方在本合同的执行过程中负有相同的责任,若乙方指定的中国境外供货公司(外贸合同卖方)在外贸合同执行中给甲方及甲方委托的进口代理公司(外贸合同买方)造成任何经济及名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外贸合同贸易结算货币:_______(A.人民币;B.美元)。外贸合同最终执行的支付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大写)_________(CNY¥_________),此外甲方及甲方的进口代理公司不再就外贸合同支付任何费用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境外供货公司。
3.合同货款按下列支付步骤执行:_______(注:A和B必须选择其中一项)
A.适用T/T付款方式的:(如果项目招投标结果确定以T/T方式付款的,需选择此项,并删除以下L/C付款方式的条款)
A.1合同生效并在货到甲方用户指定地点并经最终用户确认到货后15天内,乙方提供保函或甲方出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甲方通过其所委托的进口代理公司,支付进口设备货款的80%(提示:即上一条内容所写的人民币数额的80%),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CNY¥__________),按实际支付当天汇率兑换美元,以T/T方式支付给乙方的境外供货公司,同时收取货运单、装箱单、发票等单据。
A.2在全部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安装地点,并进行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0天内,凭甲方的验收合格报告,由甲方委托的进口代理公司支付合同设备货款的20%(提示:即上一条内容所写的人民币数额的20%),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CNY¥__________),按实际支付当天汇率兑换美元,以T/T方式支付给乙方的境外供货公司。
A.3付款方式:即时电汇。
B.适用L/C付款方式的:(如果项目招投标结果确定以L/C方式付款的,需选择此项,并删除以上T/T付款方式的条款)
B.1合同生效后,乙方提供保函或甲方出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甲方通过其委托的进口代理公司开出设备货款80%L/C,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CNY¥__________)。在货到甲方用户指定地点后15天内,甲方通过其所委托的进口代理公司,按实际支付当天汇率兑换美元,付款给乙方的境外供货公司,同时收取货运单、装箱单、发票等单据及L/C规定的单证。
B.2在全部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安装地点,并进行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0天内,凭甲方的验收合格报告,由甲方委托的进口代理公司支付设备货款的20%,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CNY¥__________),按实际支付当天汇率兑换美元,以T/T方式支付给乙方的境外供货公司。
C.涉及国产货物部分的付款方式:(若不涉及,请删除此项条款)
国产货物货到交货地点、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___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该部分货款。
(甲方纳税人识别号:124400004558589190)
5.如项目履行过程中,甲方采取融资支付或其他支付方式,乙方应配合甲方签订补充协议。
六、质保期保障服务
1.质保期: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个月(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对由于设计、制造工艺、材料和安装所造成的质量缺陷或质量问题负责,并进行修理、更换零部件或退换,并须对设备出现的有关技术性问题或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软件提供终身升级,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提供现场保修、包换或包退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不能修复、调换或不能退货的,应退回相应货款,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乙方应有专职工程师负责对所售产品安装,调试,培训,维修和处理。质保期内,在接到系统故障或问题告知后,乙方响应时间不得超过____小时,到达现场时间不得超过____小时,并应在____小时(前述响应及到达现场时间已包含计算在内)内排除故障。否则视为乙方不能修复货物。如果需要更换配件的,乙方须在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配件更换服务,且更换的配件跟被更换的品牌、类型相一致或者是同类档次相当或更高的替代品,后者需征得甲方管理人员同意。如果故障在前述时间内仍无法排除,乙方应无条件在____个工作日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货物的质保期随着检修期的出现而延长,以检修期相应计算延长质保期。在保修期内出现的运输费、安装费、调试费所需费用均由供应方承当,满足投标文件中制造厂家所提供的所有服务承诺。
3.质保期内,同一硬件一个月内连续2次出现同一故障,乙方应无条件更换性能指标不低于原规格型号的新部件。严重影响教学工作的,乙方无条件提供不低于该档次的设备给甲方使用。
4.质保期外,长期提供备品备件,质保期外维修仅收取配件成本费,不收取上门费及人工费。
5.其他条款以乙方投标文件承诺为准。
七、培训
乙方负责提供合同标的现场操作、运行、维护、修理的培训方案及必需的培训资料,并对甲方受训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直至能熟练操作为止,培训次数不少于______次,每次培训应配置不少于______个工程师,培训天数应不少于______天,培训期间工程师的食宿由乙方负责。培训内容应至少包括:设备的操作使用和保养;设备安全注意事项;设备简易故障排除等。在后期使用过程中,如需增加培训环节,乙方负责根据甲方需要提供培训服务。以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八、知识产权、风险转移
1.乙方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如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肖像权、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其他任何权益的起诉,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3.乙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的产权,损坏、灭失的风险,在货物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起,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4.因货物验收不合格甲方拒收,或者双方解除合同的,合同标的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产权和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乙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甲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九、保密责任
双方应保守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取的对方之商业及技术秘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关技术文件、相关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赔偿合同守约方的损失。本保密条款及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消失。
十、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如甲方同意更换的,乙方应于5天内重新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乙方未能按期调换的,按逾期交付货物处理,逾期时点自最初约定的交付日期起计。
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8‰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该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向甲方交付直至符合要求。误期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质保期保障服务,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由此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维保费用、甲方其他经济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赔偿。
4.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具体情形如下:
(1)乙方交付的货物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肖像权、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其他任何权益的;
(2)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甲方提出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改正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或将本合同项下服务转包或分包的;
(4)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货超过15日的;
(5)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解除情形。
5.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经乙方催告后无正当理由仍不支付的,自催告后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0.8‰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10%。
6.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及合理的调查费、评估费、公证费、诉讼费、交通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十一、不可抗力
一方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也即法定不可抗力事由),且该情况是在合同生效后发生的,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该方可以免责。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事件发生状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之日起10日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证明寄交对方。逾期未提供以上证明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十二、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等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都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双方一致同意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三、通知与送达
一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对方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果迁址、变更电话,应当在变更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一方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材料或通知相关信息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交付的,寄出、发出或者投邮后即视为送达。
十四、其他约定
1.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以项目招投标文件为准;文件未作规定的,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2.组成本合同的材料包括_______采购项目(采购编号:_______)的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承诺以及本项目经双方确认的相关材料,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一式6份,甲方持4份,乙方持2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在此确认,本合同为甲乙双方合法之授权代表于广州市天河区签订。
(以下无正文)
| 甲方名称 | 华南师范大学 | 乙方名称 | (必填项) | |||||
| 单位地址 | 广州市中山大道西55号 | 单位地址 | (必填项) | |||||
| 联系人 | (必填项) | 电话 | (必填项) | 联系人 | (必填项) | 电话 | (必填项) | |
| 传真 | (必填项) | 邮编 | (必填项) | 传真 | (必填项) | 邮编 | (必填项) | |
| 开户银行 | 工商银行广州市高新区支行 | 开户 银行 | (必填项) | |||||
| 银行帐号 | 3602008109000386071 | 银行 帐号 | (必填项) | |||||
|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 (必填项) |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 (必填项) | |||||
| 签订日期、甲方盖章 | 签订日期、乙方盖章 | |||||||
1.4.本项目如执行国库支付的,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办理财政集中支付申请手续,付款按照财政部门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
附件1:
合同标的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项数 | 货物名称(中英文) | 品牌 | 型号 | 产地 | 详细配置清单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1 | |||||||||
| 2 | |||||||||
| 合同总价 | (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整,(CNY) | ||||||||
注:此表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名确认。如果多页的,则每页均需手写签名确认。
甲方:乙方:
国内设备适用:
华南师范大学货物采购合同书
甲方:华南师范大学
乙方:(必填项)
签订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合同名称:华南师范大学+二级单位名称+采购+货物名称
合同编号:(示例:HT2024AXXXX)
采购编号:(填写招标文件上的编号)
华南师范大学采购与招投标中心拟制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委托__________(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_____项目(项目名称)(采购编号_________)的成交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由双方共同恪守如下内容:
一、合同标的
1.标的物明细
本合同标的为___________(货物名称),包括设计、货物供货、安装、调试、培训、验收、技术服务、质保期保障等的全部内容,详细内容见下表:
请选择填写方式:_______(1.在下方表格中填写;2.在合同附件1里填写)
| 项数 | 货物名称 | 品牌 | 型号 | 产地 | 详细配置清单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1 | |||||||||
| 合同总价(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
2.上述合同总价为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后所适用的总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包括备品备件)的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保险、货物运输至最终目的地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服务等的全部含税费用。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费用外,甲方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和承担任何额外义务。
二、货物要求
1.质量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2)行业标准;(3)地方标准;(4)货物生产商的产品质量标准;(5)其他标准:(如有请补充,否则请填无)等质量标准,否则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
2.技术要求:乙方承诺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中作出的承诺,否则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
3.包装及运输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制造厂商全新的原厂原装产品(含零部件、配件、随机工具、技术文件等),包装外观完好、表面无划损、破损,无任何缺陷及隐患,每台设备上均应钉有铭牌(内容包括:制造商,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序列号)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且进货渠道合法,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并应使用产品标准出厂包装,适合于空运、海运、陆运等长途运输方式及气候变化,防潮、防震、防雨、防锈、防冻等。如因包装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损坏、损失、锈蚀、费用增长等),一概由乙方负责赔偿。包装材料具有一定的缓冲性能,能够吸收外部冲击力,避免设备受损。包装以纸箱为主,内有泡沫或气泡膜填充进行隔振缓冲。运输过程,选择优质服务的物流公司。运输过程需要对于仪器货物进行适当的固定,避免运输过程中发生碰撞。乙方承担货物运抵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等,上述费用包含在货物的最终成交总额中。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等措施,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及《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
4.乙方应免费提供中文的产品正式说明书,场地准备书,使用手册及维护手册等,以及所有有关本合同执行的技术文件。如果项目必需但合同又未作规定的,需要乙方才能提供的技术文件,乙方也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技术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或其他形式的文件资料。上述技术文件应包含保证甲方能够正确进行安装、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调试、验收和运作的需要的所有内容。
三、货物交付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交付地点。(联系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2.交货时间:__________。
四、货物安装及验收
1.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天内向甲方提出产品安装、调试应准备的条件。乙方必须在货物测试与验收前,向甲方提供按本合同的技术规格、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的测试与验收方案。
2.货物交付甲方后,甲乙双方商定日期,双方一起开箱验货,不得单方面开箱。甲方对货物的外观品质、数量、规格、型号、备件、随机资料等进行初步验收,由乙方免费现场安装调试。
3.甲方在开箱验货中如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有权拒绝接受货物,经各方确认后,乙方应于天内重新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否则,视为乙方逾期交货。
4.乙方应于货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之日起天内完成安装调试。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且正常运行不少于个月后,乙方应备齐甲方要求提供的验收文件,并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将按流程进行验收,并出具采购物资验收报告给乙方。货物验收合格之日为甲方签署采购物资验收报告的日期。
5.货物验收标准:以招投标文件和合同项下所述的标准和要求进行验收,如招投标文件与合同的标准和要求有冲突的,以招投标文件为准。
6.乙方在合同签订后日内,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或转账方式向甲方提交合同总额的%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个月内,合同标的无质量问题,乙方凭收据向甲方申请退还,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单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2)在履行合同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提前终止本项目合同;(3)在履行合同期间,乙方因在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相关许可,导致本项目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7.经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若发现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应无条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定的要求;甲方也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8.甲方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利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乙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已通过了甲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五、付款
1.本合同采用以下第____种付款方式:
A.一次性结算
货到交货地点、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货款。
B.分期结算
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___,分次结算。
第一期:签订合同后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即合同总金额的____%)(注:第一期付款金额一般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
第二期:货到交货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即合同总金额的____%)。
C.分期结算+银行保函(仅适用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
第一期:支付比例%。合同签订后,年月日前,乙方务必供货到甲方指定地点或提供与合同金额%等额的银行保函,甲方支付%合同金额至乙方指定账户。(如乙方为中小微企业的,则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金额的%给乙方作为预付款;年月日前,货到甲方指定地点或提供与合同金额%等额的银行保函,支付合同金额的%。)
第二期:支付比例%。待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甲方纳税人识别号:124400004558589190)
2.甲方每次支付前,乙方应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乙方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
4.本项目如执行国库支付的,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办理财政集中支付申请手续,付款按照财政部门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
5.如项目履行过程中,甲方采取融资支付或其他支付方式,乙方应配合甲方签订补充协议。
六、质保期保障服务
1.质保期:乙方对本合同标的提供______年质保期(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对由于设计、制造工艺、材料和安装所造成的质量缺陷或质量问题负责,并进行修理、更换零部件或退换,并须对设备出现的有关技术性问题或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所有预装软件提供3年免费升级服务,3年后提供成本价升级服务,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提供现场保修、包换或包退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不能修复、调换或不能退货的,应退回相应货款,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乙方应有专职工程师负责对所售产品安装,调试,培训,维修和处理。质保期内,在接到系统故障或问题告知后,乙方响应时间不得超过______小时,到达现场时间不得超过______小时,并应在______小时(前述响应及到达现场时间已包含计算在内)内排除故障。否则视为乙方不能修复货物。如果需要更换配件的,乙方须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配件更换服务,且更换的配件跟被更换的品牌、类型相一致或者是同类档次相当或更高的替代品,后者需征得甲方管理人员同意。如果故障在前述时间内仍无法排除,乙方应无条件在______个工作日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
3.质保期内,同一硬件一个月内连续2次出现同一故障,乙方应无条件更换性能指标不低于原规格型号的新部件。严重影响教学工作的,乙方无条件提供不低于该档次的设备给甲方使用。
4.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仅收取配件成本费,不收取上门费及人工费。
5.其他条款以乙方投标文件为准。
七、培训
乙方负责提供合同标的现场操作、运行、维护、修理的培训方案及必需的培训资料,并对甲方受训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直至能熟练操作为止,培训次数不少于______次,每次培训应配置不少于______个工程师,培训天数应不少于______天,培训期间工程师的食宿由乙方负责。培训内容应至少包括:设备的操作使用和保养;设备安全注意事项;设备简易故障排除等。在后期使用过程中,如需增加培训环节,乙方负责根据甲方需要提供培训服务。以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八、知识产权、风险转移
1.乙方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如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肖像权、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其他任何权益的起诉,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3.乙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的产权,损坏、灭失的风险,在货物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起,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4.因货物验收不合格甲方拒收,或者双方解除合同的,合同标的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产权和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乙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甲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九、保密责任
双方应保守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取的对方之商业及技术秘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关技术文件、相关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赔偿合同守约方的损失。本保密条款及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消失。
十、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如甲方同意更换的,乙方应于5天内重新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乙方未能按期调换的,按逾期交付货物处理,逾期时点自最初约定的交付日期起计。
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8‰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该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向甲方交付直至符合要求。误期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质保期保障服务,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由此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维保费用、甲方其他经济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赔偿。
4.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具体情形如下:
(1)乙方交付的货物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肖像权、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其他任何权益的;
(2)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甲方提出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改正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或将本合同项下服务转包或分包的;
(4)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货超过15日的;
(5)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解除情形。
5.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经乙方催告后无正当理由仍不支付的,自催告后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0.8‰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10%。
6.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及合理的调查费、评估费、公证费、诉讼费、交通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十一、不可抗力
一方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也即法定不可抗力事由),且该情况是在合同生效后发生的,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该方可以免责。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事件发生状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之日起10日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证明寄交对方。逾期未提供以上证明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十二、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等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都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双方一致同意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三、通知与送达
一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对方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果迁址、变更电话,应当在变更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一方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材料或通知相关信息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交付的,寄出、发出或者投邮后即视为送达。
十四、其他约定
1.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以项目招投标文件为准;文件未作规定的,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2.组成本合同的材料包括_______采购项目(采购编号:_______)的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承诺以及本项目经双方确认的相关材料,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一式6份,甲方持4份,乙方持2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在此确认,本合同为甲乙双方合法之授权代表于广州市天河区签订。
(以下无正文)
| 甲方名称 | 华南师范大学 | 乙方名称 | (必填项) | |||||
| 单位地址 | 广州市中山大道西55号 | 单位地址 | (必填项) | |||||
| 联系人 | (必填项) | 电话 | (必填项) | 联系人 | (必填项) | 电话 | (必填项) | |
| 传真 | (必填项) | 邮编 | (必填项) | 传真 | (必填项) | 邮编 | (必填项) | |
| 开户银行 | 工商银行广州市高新区支行 | 开户银行 | (必填项) | |||||
| 银行帐号 | 3602008109000386071 | 银行帐号 | (必填项) | |||||
|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 (必填项) |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 (必填项) | |||||
| 签订日期、甲方盖章 | 签订日期、乙方盖章 | |||||||
附件1:
合同标的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项数 | 货物名称 | 品牌 | 型号 | 产地 | 详细配置清单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 1 | ||||||||||
| 2 | ||||||||||
| 合同总价 | (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CNY) | |||||||||
注:此表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名确认。如果多页的,则每页均需手写签名确认。
甲方:乙方: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5.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
(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
(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6-33404
采购项目编号:M4400000707539687001
所投采购包:第包
(投标人名称)
年月日
投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分项报价表
四、政策适用性说明
五、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等有关证明文件
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八、投标保证金
九、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十、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十一、承诺函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三、监狱企业
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五、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十六、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十七、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十八、商务条件响应表
十九、履约进度计划表
二十、各类证明材料
二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二十二、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二十三、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二十四、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
二十五、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
二十六、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
格式一:
投标函
致: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你方组织的“华南师范大学DGM34-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采购项目”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M4400000707539687001],我方愿参与投标。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华南师范大学DGM34-毫米波矢量信号分析仪采购项目”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全部标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销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以及投标(响应)文件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标的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人,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
(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一)投标人未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
(1)对于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采购项目:即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2)对于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项目:即未成为本项目除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其它采购活动中标商(或成交商);
(3)对于设计施工一体化的项目:即未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二)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声明如下:
(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四)如我方中标,将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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