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关于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荔湾区图书馆站前分馆合作运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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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站前街道办事处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荔湾区图书馆站前分馆社会力量合作运营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根据《荔湾区关于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的实施细则》工作要求,结合我街实际情况,拟通过公开招募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荔湾区图书馆站前分馆合作运营,推进站前街道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现就公开招募荔湾区图书馆站前分馆合作运营商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荔湾区图书馆站前分馆社会力量合作运营项目
(二)项目地址:荔湾区西村三约大街1号二楼,面积约500平方
(三)运营模式:本项目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原则,拟采用参与整体运营模式。社会力量负责设施的整体运营维护(含物业、安保等),并提供符合要求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二、合作内容
(一)场地支持:我方免费提供上述场地用于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力量方不得擅自改变公共文化设施用途,挪作他用。
(二)设备支持:我方提供图书馆所需的相关设备。
(三)业务指导:我方对图书馆合作运营进行业务指导、监督管理、配合宣传推广等工作。
(四)场地要求:合作方需按我方要求,提供不少于300平方米的面积作为图书馆使用。
(五)运营责任:合作方需负责图书馆免费开放等日常运作管理、服务、宣传推广以及相应运行经费。
(六)服务规范:合作方需按规定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在满足图书馆免费开放要求基础上,可按相关规定开展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文化辅助性服务。合作方在引入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文化辅助性服务项目时需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报相关部门审批,同时报我方后,方可实施。不得引进扰民项目。
三、报名资格与条件
(一)报名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且具备提供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并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方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资质、设备和团队;
3.信用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合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二)报名单位需具备在文化活动策划等相关领域的项目运营经验(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本项目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四、合作要求
(一)合作期限:暂定至2029年6月。本期合作期满后对综合运营服务、过程监管、公众意见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下一期招募时,同等条件下,本次合作方拥有优先权。若合作方发生违约事件,我方有权提前终止合作协议。
(二)开放时间:图书馆每周服务时间不少于42小时,且周末每天服务时间不少于8小时。
(三)运营资质:合作方须具备其所运营内容的相应资质或许可,符合国家从事相关行业的有关规定,按照运营方案计划和荔湾区图书馆站前分馆各项管理制度开展运营工作。
(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包含但不限于):
1.图书馆须面向群众免费开放,在开馆时间内提供高质量图书借阅、数字资源服务以及网络免费开放等服务,保障用于阅览、学习、交流等用途的公共空间正常可用;
2.合作方需按我方要求负责图书馆的日常运作管理、服务、宣传推广、设备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运行经费;
3.设立少年儿童服务区域,重点保障少年儿童读者权益;
4.合作方须每年策划开展阅读推广活动不少于12次(含“广州读书月”等),鼓励适当增加公益活动场次,须提供多样化的活动方案,并定期轮换活动内容,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参与度;
5.合作方需配合我方做好其他各类公共文化活动及服务的策划、组织与实施工作。
(五)监督管理:我方在合作期间建立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对图书馆的运营服务、安全生产、意识形态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监管和综合考核,不定期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合作期续签协议的重要依据。
五、报名材料及方式
(一)报名材料
1.资格证明材料: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法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申请则无需提供此项);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文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机构”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4)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报名承诺书(详见附件)。
2.合作运营材料:含报名单位基本信息、服务团队成员基本情况介绍、荣誉奖励情况、运营管理方案、活动方案及时间计划安排、与合作内容相关的资质或许可证明、近三年组织文化活动等相关项目案例及业绩证明材料。
(二)报名方式
凡符合以上条件并有合作意向的单位,请于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18日(工作日9:30-12:00;14:30-17:30),将纸质报名材料送至广州市荔湾区中展里72号站前街道办事处402室,逾期提交将不予接受。所有资料须骑缝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用牛皮纸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报名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中选确定与费用承担
我方将根据综合评分结果确定候选单位,综合得分最高单位为第一中选候选单位。第一候选单位若放弃中选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履约,由后续候选单位依次递补。中选结果将以通知为准,未中选单位不再逐一通知。
各参选机构参与本次遴选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邮递等)均自行承担,我单位不向任何参选方支付任何遴选相关费用。
六、其他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站前街道办事处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附件:荔湾区图书馆站前分馆引入社会力量合作运营报名承诺书.wps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站前街道办事处
2026年10月8日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荔湾区图书馆站前分馆社会力量合作运营项目
(二)项目地址:荔湾区西村三约大街1号二楼,面积约500平方
(三)运营模式:本项目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原则,拟采用参与整体运营模式。社会力量负责设施的整体运营维护(含物业、安保等),并提供符合要求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二、合作内容
(一)场地支持:我方免费提供上述场地用于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力量方不得擅自改变公共文化设施用途,挪作他用。
(二)设备支持:我方提供图书馆所需的相关设备。
(三)业务指导:我方对图书馆合作运营进行业务指导、监督管理、配合宣传推广等工作。
(四)场地要求:合作方需按我方要求,提供不少于300平方米的面积作为图书馆使用。
(五)运营责任:合作方需负责图书馆免费开放等日常运作管理、服务、宣传推广以及相应运行经费。
(六)服务规范:合作方需按规定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在满足图书馆免费开放要求基础上,可按相关规定开展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文化辅助性服务。合作方在引入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文化辅助性服务项目时需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报相关部门审批,同时报我方后,方可实施。不得引进扰民项目。
三、报名资格与条件
(一)报名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且具备提供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并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方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资质、设备和团队;
3.信用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合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二)报名单位需具备在文化活动策划等相关领域的项目运营经验(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本项目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四、合作要求
(一)合作期限:暂定至2029年6月。本期合作期满后对综合运营服务、过程监管、公众意见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下一期招募时,同等条件下,本次合作方拥有优先权。若合作方发生违约事件,我方有权提前终止合作协议。
(二)开放时间:图书馆每周服务时间不少于42小时,且周末每天服务时间不少于8小时。
(三)运营资质:合作方须具备其所运营内容的相应资质或许可,符合国家从事相关行业的有关规定,按照运营方案计划和荔湾区图书馆站前分馆各项管理制度开展运营工作。
(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包含但不限于):
1.图书馆须面向群众免费开放,在开馆时间内提供高质量图书借阅、数字资源服务以及网络免费开放等服务,保障用于阅览、学习、交流等用途的公共空间正常可用;
2.合作方需按我方要求负责图书馆的日常运作管理、服务、宣传推广、设备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运行经费;
3.设立少年儿童服务区域,重点保障少年儿童读者权益;
4.合作方须每年策划开展阅读推广活动不少于12次(含“广州读书月”等),鼓励适当增加公益活动场次,须提供多样化的活动方案,并定期轮换活动内容,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参与度;
5.合作方需配合我方做好其他各类公共文化活动及服务的策划、组织与实施工作。
(五)监督管理:我方在合作期间建立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对图书馆的运营服务、安全生产、意识形态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监管和综合考核,不定期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合作期续签协议的重要依据。
五、报名材料及方式
(一)报名材料
1.资格证明材料: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法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申请则无需提供此项);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文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机构”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4)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报名承诺书(详见附件)。
2.合作运营材料:含报名单位基本信息、服务团队成员基本情况介绍、荣誉奖励情况、运营管理方案、活动方案及时间计划安排、与合作内容相关的资质或许可证明、近三年组织文化活动等相关项目案例及业绩证明材料。
(二)报名方式
凡符合以上条件并有合作意向的单位,请于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18日(工作日9:30-12:00;14:30-17:30),将纸质报名材料送至广州市荔湾区中展里72号站前街道办事处402室,逾期提交将不予接受。所有资料须骑缝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用牛皮纸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报名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中选确定与费用承担
我方将根据综合评分结果确定候选单位,综合得分最高单位为第一中选候选单位。第一候选单位若放弃中选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履约,由后续候选单位依次递补。中选结果将以通知为准,未中选单位不再逐一通知。
各参选机构参与本次遴选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邮递等)均自行承担,我单位不向任何参选方支付任何遴选相关费用。
六、其他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站前街道办事处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附件:荔湾区图书馆站前分馆引入社会力量合作运营报名承诺书.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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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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