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手术显微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项目编号:SDFY-2026HW-03)

所属地区:广东佛山市 发布日期:2026-10-09

【招标结果】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手术显微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项目编号:SDFY-2026HW-03):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佛山市 采购单位 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手术显微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计划编号:440606-2026-05293
预算金额:***.0000
采购品目:医用光学仪器,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代理机构: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章捷
项目负责人:***
一、项目编号:SDFY-2026HW-03
二、项目名称: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手术显微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同视视觉训练仪):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明欣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汇智二路236号2509 188,000.00元

合同包2(手术显微镜等):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佛山顺康特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东鄱针批商铺2栋32号、34号 976,000.00元

合同包3(认知功能评估训练系统及设备等):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市美德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东乡村南桂路2号丽阁商务中心五层(部位:869) 507,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同视视觉训练仪):
货物类(广州明欣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
1-1医用光学仪器同视视觉训练仪新视光VTD-O-2-350E2.0000(台)94,000.0000188,000.0000

合同包2(手术显微镜等):
货物类(佛山顺康特贸易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
2-1医用光学仪器眼科强脉冲光治疗仪美迪信MGD系列1.0000(台)447,000.0000447,000.0000
2-2医用光学仪器手术显微镜速迈OMS3200系列1.0000(台)529,000.0000529,000.0000

合同包3(认知功能评估训练系统及设备等):
货物类(广州市美德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
3-1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中频干扰电治疗仪翔宇XY-K-ZPGR-I1.0000(套)60,000.000060,000.0000
3-2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认知功能障碍治疗软件伟思VCRT-E2001.0000(套)447,200.0000447,2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彭伟军(采购人代表)、吴王坤、廖华乐、鹿奉华、叶亚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下浮37%收取;2、与采购人协议有另行规定的,按协议规定收取;3、实际发生有咨询论证费用的,按照实际发生的咨询论证费用收取(如有);4、一签多年的服务类项目,按照每年度预算为基数计算单一年度服务费,再按照年度数收取。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同视视觉训练仪0.17766中标(成交)供应商
2手术显微镜等0.92232中标(成交)供应商
3认知功能评估训练系统及设备等0.479304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同视视觉训练仪):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广州明欣医疗投资有限公司通过通过59.404.2030.0093.6011
佛山市华维医疗器材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0.802.6029.7263.1222
广州艾视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0.403.0029.6863.083/

合同包2(手术显微镜等):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佛山顺康特贸易有限公司通过通过58.407.2030.0095.6011
佛山友前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7.702.6029.9470.2422
佛山百时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8.702.6029.9761.273/

合同包3(认知功能评估训练系统及设备等):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广州市美德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60.607.6016.5684.7611
广州冉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2.301.8030.0074.1022
深圳市悦畅康复辅具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4.503.8022.3470.643/
江西鹏展医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6.903.4016.5466.844/
广州潮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3.502.2018.6764.37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保健路3号
联系方式:0757-226678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塔603-611房
联系方式:020-62313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08日
相关附件:
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手术显微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6082803).zip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的声明函.zip
中小企业声明函.zip
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606-2026-05293采购项目编号:SDFY-2026HW-03项目名称: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手术显微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受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手术显微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手术显微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606-2026-05293采购项目编号:SDFY-2026HW-0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248,5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同视视觉训练仪):采购包预算金额:198,5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医用光学仪器同视视觉训练仪2(台)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安装验收。采购包2(手术显微镜等):采购包预算金额:1,35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2-1医用光学仪器眼科强脉冲光治疗仪1(套)详见第二章否2-2医用光学仪器手术显微镜1(套)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安装验收。采购包3(认知功能评估训练系统及设备等):采购包预算金额:700,000.00元-第2页-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3-1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中频干扰电1(套)详见第二章否3-2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认知功能评估训练系统及设备1(套)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安装验收。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1)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①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和②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要求: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格式参考招标文件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1)证明材料要求:2025年度财务报表或2026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要求: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格式参考招标文件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格式参考招标文件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如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同视视觉训练仪):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中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由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条款所称中小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确定的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微企业。】采购包2(手术显微镜等):本采购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包3(认知功能评估训练系统及设备等):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中小微企-第3页-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由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条款所称中小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确定的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微企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同视视觉训练仪):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3)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①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或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①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承诺生产前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采购包2(手术显微镜等):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3)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①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或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①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承诺生产前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第4页-采购包3(认知功能评估训练系统及设备等):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3)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①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或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①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承诺生产前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网(www.gdhycg.com)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保健路3号联系方式:0757-2266783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第5页-名称: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塔603-611房联系方式:***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电话:***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第6页-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项目标的及采购限价要求采购包号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总价预算(万元)★总价最高限价(万元)是否允许进口质保期(年)11同视视觉训练仪2(台)19.8519否≥3年21眼科强脉冲光治疗仪1(套)13597.8否≥5年2手术显微镜1(套)否≥5年31中频干扰电1(套)7050.8否≥3年2认知功能评估训练系统及设备1(套)否≥3年(二)总体要求1、投标人须根据要求提供投标产品彩页或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等作为技术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相应技术参数响应不符合招标要求!(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英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2、投标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管理范围,参与投标的设备生产厂家/经销商须符合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提供投标设备合格生产和合法销售的有效文件及相关的产品注册、认证或备案资料。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①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或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①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承诺生产前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3、鉴于本项目的采购标的属于与公众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的医疗设备,为保证医疗设备质量,确保实现本项目的功能和目标,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产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具体以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为准。4.因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限制,价格扣除部分缺少实施本国产品标准的相关政策内容,现补充以下内容: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总体说明1、项目属性:货物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3、本项目采购包1、采购包3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全部由中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微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包2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第7页-形。4、带“★”标记的条款为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如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负偏离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带“▲”标记的条款为评分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不做投标无效处理。如有虚假响应,将导致废标,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5、投标人应对采购需求书中的设备性能和技术指标在技术参数响应表中列出实际参数数值。如果投标人只注明“正偏离”或“无偏离”或照搬照抄采购文件参数、不注明实际数值者,将被视为“负偏离”,从而可能导致严重影响评标结果。6、关于强制性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的政策及要求:6.1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在验收时必须出具CCC认证证书复印件,并以在产品外部加施认证标志作为验收依据之一。6.2节能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所列产品及相关规定为准:①投标产品如属于下表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②投标产品如属于下表中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可根据产品实际情况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明确节能产品的金额;6.3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列产品为准,投标产品如属于下表中政府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可根据产品实际情况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明确环境标志产品的金额。6.4本项目中关于采购标的涉及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如下:类别涉及的采购标的名称提供资料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无★针对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如采购标的均不属于本类别,则无需提供。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无供应商可根据产品实际情况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属于政府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无未在上述列表中的,均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6.5涉及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对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优惠(详见价格评审部分)。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类别的,不再享受节能产品评审优惠。6.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7、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偏离(文字说明或在响应表注明)的参数、配置、条款视为被投标人完全接受。8、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转包、分包项目内容。采购包1(同视视觉训练仪)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安装验收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自然日内开具全额发票交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额30%的预付款;2期:支付比例60%,中标供应商在设备首次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开具全额发票交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支付合同款60%;3期:支付比例10%,自首次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后,进行二次验收,验收通过之日起50个自然日内开具全额发票交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支付剩下合同款10%。因中标供应商原因逾期交发票的,采购人付款天数相应顺延。因采购人使用的为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1.中标供应商必须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合同附件、报价文件、报价承诺内容供货,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把设备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且通过正常使用验收,按要求填写设备验收单。2.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3.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采购人的技术要求;3.2符合和响应承诺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3.3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3.4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提供进口货物的报关单。3.5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3.6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7如果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安排换装,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3.8中标供应商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3.9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鉴定费用由中标供应商垫付,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3.10中标供应商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中标供应商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3.11质保期满后,采购人方将对中标供应商的质保服务、响应服务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列入我院供应商信用目录内,信用目录将作为日后选取供应商的参考标准之一。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一)供货要求,如果投标人所投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授权关系必须保持连贯性。★(二)报价要求,投标人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部增值税及其他税费)全包价,包括全部货物及随机零配件、运输费、装卸费、搬运费、材料费、设计、设备制造、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软件、运输保险、仓储、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及维保服务、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等的所有含税费用。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本采购包最高限价为:19万元。(三)包装、保险及发运、保管要求,1、设备材料的包装必须是制造商原厂包装,其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2、中标人负责设备材料货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3、设备要提供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4、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中标人负责,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完毕。5、货物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6、设备至采购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包装、保险及发运等环节和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四)安装要求,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规定的验收流程要求与采购人工程师联系并预约安装验收时间,经采购人工程师确认后才能把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安装,并按要求填写设备验收单。没有提前预约,或者不通知采购人工程师而直接送货到现场的,不予验收。(五)培训服务要求,采购人需中标供应商提供培训服务,中标供应商应于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对采购人使用人员、维修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修理,日常使用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查方法,紧急情况的处理流程等。采购人须在中标供应商完成培训服务后,才对设备进行首次验收。(六)质保期及售后维保服务要求,1、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同视视觉训练仪质量保证服务不少于3年。质量保证服务包括:质保期内设备出现非人为损坏情况下,中标供应商对所供货物整机及零部件免费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应同时提供长期维修保养服务至设备报废为止。2、免费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中标供应商需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3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完成维修至能正常使用。若在48小时内仍未维修并正常使用,中标供应商需立即提供同等性能及使用效果的备用机给采购人临时使用。因中标供应商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维修好设备并且不能提供同等性能及使用效果的备用机给采购人临时使用的,中标供应商每延期一天需向采购人赔偿合同总款1‰,直到维修好设备或提供同等性能及使用效果的备用机给采购人临时使用为止。3、免费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每年2次以上维护保养服务,每次维护保养前需书面通知采购人设备工程师,要在采购人设备科工程师见证下进行,并出具维护保养报告。(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技术标准与要求-第10页-序号核心产品要求(“△”)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医用光学仪器同视视觉训练仪台2.0099,250.00198,500.00工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同视视觉训练仪-第11页-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适用于二、三类医疗器械)/备案证明(适用于一类医疗器械);如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供应商须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进行响应说明。(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21.环境温度:5℃-40℃,相对湿度:30%~80%,大气压力:700hPa-1060hPa。2.▲具有有效完成包括同时视、融合视和立体视检测的图标3.具有分视装置4.瞳距调节范围至少包含50~75mm5.屏幕区域亮度≥150cd/m²6.▲具备调节训练功能,适用于调节不足、调节滞后、调节过度、调节灵活度不足、调节疲劳等7.▲具备远融像训练功能,适用于散开不足、散开过度、单纯性外隐斜、单纯性内隐斜等8.▲具备近融像训练、静态融像训练、动态融像训练功能,适用于集合不足、集合过度、单纯性外隐斜、单纯性内隐斜、融像性聚散障碍、聚散灵活度不足等9.具备眼球运动训练功能,支持追随、扫视训练,用于改善各类眼运动障碍相关问题10.适用于弱视训练、辅助治疗。11.能进行全面的双眼视功能检查,可以选择多种不同的矫正方案,以及配合双眼视功能训练等12.能用于弱视、斜视等疾病的病因及诊断,同时也可根据结果来进行针对性训练等13.针对成年人,可根据检查结果合理矫正、戴镜及训练视功能,可辅助排查眼科手术相关禁忌症以及有效解决成年人由双眼视功能异常引起的眼部症状等14.设备使用年限不少于8年15.中标人承诺在设备使用年限内(不少于8年)免费提供升级服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6.配置清单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序号名称单位数量1同视视觉训练仪(包含额托和工作站支架)套12工作站(包含充电套装)套13引导棒个14单孔挡板个15双孔挡板个16Z形板个17电源适配器套18工具包个1采购包2(手术显微镜等)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安装验收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自然日内开具全额发票交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之日后支付合同总额30%的预付款;2期:支付比例60%,中标供应商在设备首次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开具全额发票交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之日后支付合同款60%;3期:支付比例10%,自首次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后,进行二次验收,验收通过之日起50个自然日内开具全额发票交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之日后支付剩下合同款10%。因中标供应商原因逾期交发票的,采购人付款天数相应顺延。因采购人使用的为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1.中标供应商必须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合同附件、报价文件、报价承诺内容供货,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把设备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且通过正常使用验收,按要求填写设备验收单。2.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3.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采购人的技术要求;3.2符合和响应承诺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3.3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3.4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提供进口货物的报关单。3.5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3.6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7如果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安排换装,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3.8中标供应商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3.9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鉴定费用由中标供应商垫付,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3.10中标供应商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中标供应商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3.11质保期满后,采购人方将对中标供应商的质保服务、响应服务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列入我院供应商信用目录内,信用目录将作为日后选取供应商的参考标准之一。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一)供货要求,如果投标人所投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授权关系必须保持连贯性。★(二)报价要求,投标人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部增值税及其他税费)全包价,包括全部货物及随机零配件、运输费、装卸费、搬运费、材料费、设计、设备制造、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软件、运输保险、仓储、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及维保服务、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等的所有含税费用。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本采购包最高限价为:97.8万元。(三)包装、保险及发运、保管要求,1、设备材料的包装必须是制造商原厂包装,其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2、中标人负责设备材料货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3、设备要提供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4、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中标人负责,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完毕。5、货物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6、设备至采购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包装、保险及发运等环节和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四)安装要求,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规定的验收流程要求与采购人工程师联系并预约安装验收时间,经采购人工程师确认后才能把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安装,并按要求填写设备验收单。没有提前预约,或者不通知采购人工程师而直接送货到现场的,不予验收。(五)培训服务要求,采购人需中标供应商提供培训服务,中标供应商应于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对采购人使用人员、维修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修理,日常使用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查方法,紧急情况的处理流程等。采购人须在中标供应商完成培训服务后,才对设备进行首次验收。(六)质保期及售后维保服务要求,1、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眼科强脉冲光治疗仪质量保证服务不少于5年;手术显微镜质量保证服务不少于5年。质量保证服务包括:质保期内设备出现非人为损坏情况下,中标供应商对所供货物整机及零部件免费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应同时提供长期维修保养服务至设备报废为止。2、免费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中标供应商需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3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完成维修至能正常使用。若在48小时内仍未维修并正常使用,中标供应商需立即提供同等性能及使用效果的备用机给采购人临时使用。因中标供应商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维修好设备并且不能提供同等性能及使用效果的备用机给采购人临时使用的,中标供应商每延期一天需向采购人赔偿合同总款1‰,直到维修好设备或提供同等性能及使用效果的备用机给采购人临时使用为止。3、免费质保期内,眼科强脉冲光治疗仪每季度提供不少于1次的维护保养服务,手术显微镜每年提供2次以上维护保养服务,每次维护保养前需书面通知采购人设备工程师,要在采购人设备科工程师见证下进行,并出具维护保养报告。(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第14页-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核心产品要求(“△”)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医用光学仪器眼科强脉冲光治疗仪套1.00650,000.00650,000.00工业详见附表一2△医用光学仪器手术显微镜套1.00700,000.00700,000.00工业详见附表二附表一:眼科强脉冲光治疗仪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适用于二、三类医疗器械)/备案证明(适用于一类医疗器械);如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供应商须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进行响应说明。(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11.脉冲技术:采用优化光脉冲技术★22.治疗波长:最小波长≥560nm,最大波长≤1200nm3.一次激发治疗,脉冲数量≥8个脉冲个数。(提供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证明)4.▲能量范围需适合儿童使用,最小能量≤9J/cm²(提供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证明)5.▲光斑尺寸:最大面积≥5cm²(提供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证明)6.具有冷却装置,帮助治疗部位降温,增加治疗舒适度及减少烫伤发生。7.主机与推车采用一体化设计,屏幕为医疗级别触摸、智能化中文操作屏。8.设备具有自检功能9.具有节能模式10.▲设备使用年限不少于6年11.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单独列明治疗手柄的单价,并提交治疗手柄的报价明细单。报价单须清晰列明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包装规格、计量单位、优惠单价等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次所报优惠价格仅作为本项目评标及后续采购参考,治疗手柄单价不得高于2.8万元/个,后续院内实际采购价格不得高于本次投标填报的优惠单价。12.配置清单说明打“★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附表二:手术显微镜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适用于二、三类医疗器械)/备案证明(适用于一类医疗器械);如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供应商须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进行响应说明。(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名称单位数量干眼治疗仪主机台1治疗手柄条2光源组件个1医用护目眼镜个1眼罩个1注水器(TPR材质)条1医用耦合剂支2光斑个4防尘罩件11.显微镜采用多层光学镀膜,复消色差光学设计,具有优异光学性能,大景深高清晰度。2.▲主刀可变角双目镜筒,角度调节范围至少包含0-180°,瞳距调节范围至少包含55-75mm,主刀镜具有2个瞳距调节旋钮(提供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证明)-第16页-23.单个桥式分光可满足三人六目同时使用,适配主刀镜、对手镜、左右助手镜的分光需求4.▲多功能手柄:单个手柄上设置锁定/解锁电磁锁、单一功能键可控制调焦变倍功能、拍照录像、照明亮度调节、自动对焦等(提供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证明)5.电动连续调焦系统,具备一键自动对焦功能。6.▲无级连续变倍系统:变倍系数的范围≤0.4x-2.4x(提供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证明)7.成像齐焦性视场中心分辨力≥21线对/mm8.光源:内置LED双光源照明系统9.增强照明系统:光亮度与放大倍数联动变化,最大放大倍率时自动增加照明亮度10.▲无眩光功能,具备独立偏振片,可消除镜下金属器械反光(提供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证明)11.落地式支架,镜体关节及支架所有关节均有电磁锁12.底座占地面积≤800*800mm,有效臂展≥1350mm13.内置高清影像摄录系统14.▲数据接口:USB接口、HDMI接口和RJ45接口。15.配备4K高清显示器尺寸≥24寸,含显示器安装支架16.产品使用年限≥10年。17.配置清单名称单位数量主机系统套1落地式支架套1主镜筒套1面对面对手镜套1三关节助手镜套112.5倍目镜套6内置LED照明系统套2200mm-450mm内置可变焦物镜套1全内置高清影像系统套1≥24寸显示器+支架套1防尘罩套1电源线套1电磁锁系统套1无线多功能脚控套1手柄无菌罩个≥500-第17页-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采购包3(认知功能评估训练系统及设备等)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安装验收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自然日内开具全额发票交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之日后支付合同总额30%的预付款;2期:支付比例60%,中标供应商在设备首次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开具全额发票交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之日后支付合同款60%;3期:支付比例10%,自首次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后,进行二次验收,验收通过之日起50个自然日内开具全额发票交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之日后支付剩下合同款10%。因中标供应商原因逾期交发票的,采购人付款天数相应顺延。因采购人使用的为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1.中标供应商必须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合同附件、报价文件、报价承诺内容供货,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把设备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且通过正常使用验收,按要求填写设备验收单。2.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3.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采购人的技术要求;3.2符合和响应承诺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3.3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3.4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提供进口货物的报关单。3.5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3.6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7如果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安排换付款方式装,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3.8中标供应商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3.9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鉴定费用由中标供应商垫付,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3.10中标供应商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中标供应商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3.11质保期满后,采购人方将对中标供应商的质保服务、响应服务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列入我院供应商信用目录内,信用目录将作为日后选取供应商的参考标准之一。履约保证金不收取(一)供货要求,如果投标人所投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授权关系必须保持连贯性。★(二)报价要求,投标人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部增值税及其他税费)全包价,包括全部货物及随机零配件、运输费、装卸费、搬运费、材料费、设计、设备制造、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软件、运输保险、仓储、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及维保服务、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等的所有含税费用。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本采购包最高限价为:50.8万元。(三)包装、保险及发运、保管要求,1、设备材料的包装必须是制造商原厂包装,其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2、中标人负责设备材料货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3、设备要提供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4、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中标人-第19页-其他负责,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完毕。5、货物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6、设备至采购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包装、保险及发运等环节和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四)安装要求,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规定的验收流程要求与采购人工程师联系并预约安装验收时间,经采购人工程师确认后才能把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安装,并按要求填写设备验收单。没有提前预约,或者不通知采购人工程师而直接送货到现场的,不予验收。(五)培训服务要求,采购人需中标供应商提供培训服务,中标供应商应于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对采购人使用人员、维修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修理,日常使用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查方法,紧急情况的处理流程等。采购人须在中标供应商完成培训服务后,才对设备进行首次验收。(六)质保期及售后维保服务要求,1、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认知功能评估训练系统及设备质量保证服务不少于3年;中频干扰电质量保证服务不少于3年。质量保证服务包括:质保期内设备出现非人为损坏情况下,中标供应商对所供货物整机及零部件免费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应同时提供长期维修保养服务至设备报废为止。2、免费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中标供应商需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3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完成维修至能正常使用。若在48小时内仍未维修并正常使用,中标供应商需立即提供同等性能及使用效果的备用机给采购人临时使用。因中标供应商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维修好设备并且不能提供同等性能及使用效果的备用机给采购人临时使用的,中标供应商每延期一天需向采购人赔偿合同总款1‰,直到维修好设备或提供同等性能及使用效果的备用机给采购人临时使用为止。3、免费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认知功能评估训练系统及设备每月免费上门跟进设备使用情况服务,其他设备每年提供不少于2次维护保养服务,每次维护保养前需书面通知采购人设备工程师,要在采购人设备科工程师见证下进行,并出具维护保养报告。(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技术标准与要求-第20页-序号核心产品要求(“△”)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中频干扰电套1.00100,000.00100,000.00工业详见附表一2△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认知功能评估训练系统及设备套1.00600,000.00600,000.00工业详见附表二附表一:中频干扰电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适用于二、三类医疗器械)/备案证明(适用于一类医疗器械);如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供应商须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进行响应说明。(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21.▲六通道输出,支持多模式可选:①两组三维(六电极)干涉波输出、②两组两维(四电极)干涉波输出、③单路(二电极)中频输出。(提供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证明)2.仪器的输出基频2kHz、3kHz、4kHz、5kHz、6kHz分五档可选。输出波形为被调制正弦波。3.干涉波差频频率1Hz~200Hz4.▲调制波形有正弦、三角、方波。(提供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证明)5.调制方式至少包含:连续调制、间歇调制。连续调制调幅度至少包含0、25%、50%、75%、100%五种6.调制频率0~150Hz。7.在500Ω额定负载下,每路最大输出电流有效值60mA,允差±10%。8.不少于五种处方模式可调节9.五种治疗模式可调节:低、中、高、广域、低高,根据频率划分范围,针对不同疾病选择对应的治疗模式。10.▲具有加热盘加热功能。(提供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证明)11.▲动态节律:支持不少于6种时间间隔可选,包括但不限于0s、3s、6s、9s、12s、15s。(提供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证明)12.▲吸附式电极,连续可调负压。(提供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证明)13.治疗结束输出强度自动归零并声音提示。14.输出电极线不少于三种颜色,以方便区分电极并减少电极线缠绕。15.治疗过程中吸附电极脱落报警且输出归零,防止击伤患者及无效治疗,具备多重安全保护包括但不限于:过电流保护、过电压保护、断路保护。16.须配备不少于两种规格的吸附式电极,大号电极尺寸≥95*65mm,小号电极尺寸≥40*40mm。17.在非人为损坏下,电极线在设备使用年限内免费更换。(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8.配置清单名称数量单位主机1台电源线1根吸附电源线10根吸附碗24个海绵48个理疗输出线6根理疗电极片≥40*4030片理疗电极片≥95*6530片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附表二:认知功能评估训练系统及设备-第22页-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适用于二、三类医疗器械)/备案证明(适用于一类医疗器械);如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供应商须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进行响应说明。(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21.▲适用范围:孤独症谱系障碍、学习困难、注意力缺陷多动障碍、发育迟缓等认知功能障碍的儿童进行认知能力评估与康复。满足不少于13人同时评估、训练。2.▲系统提供儿童相关维度的量表评估,覆盖执行功能、记忆力、注意力、视觉空间等维度3.包括但不限于注意缺陷多动障碍筛查量表、孤独症儿童行为量表、儿童期孤独症评定量、学习障碍筛查量表、儿童感觉统合能力发展评定量表等。支持评估数据与训练数据联动,实现个性化康复方案智能生成。(提供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或软件截图佐证)4.认知测评:包括但不限于学龄前儿童50项智能筛查量表、符号数字转换测验、数字广度测验、Stroop色词测验、Rey听觉词语学习测验-即刻记忆、Rey听觉词语学习测验-延迟回忆、Rey-Osterrieth复杂图形测验-临摹、Rey-Osterrieth复杂图形测验-回忆、伦敦塔测验、心理旋转测验等。(提供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或软件截图佐证)5.行为评估:包括但不限于Conners父母用症状问卷、Conners简明症状问卷、Conners教师评定量表、Rutter儿童行为问卷-父母、Rutter儿童行为问卷-教师、Achenbach儿童行为量表等(提供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或软件截图佐证)6.▲具备包括但不限于儿童内-外控制源量表、儿童社会期望量表、Pies-Harris儿童自我意识量表、缺陷感量表、青少年生活事件量表、一般健康问卷、抑郁自评量表、焦虑自评量表、宗(Zung)氏抑郁自评量表、宗(Zung)氏焦虑自评量表、自杀态度调查问卷、匹兹堡睡眠质量指数、症状自评量表、汉密尔顿抑郁量表、汉密尔顿焦虑量表等。(提供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或软件截图佐证)7.▲系统提供儿童常用的认知训练训练模块包括不同训练方向:注意力、信息处理速度、记忆力、执行功能、思维力、语言信息处理速度等(提供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或软件截图佐证)8.注意力训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性注意、持续注意、分配注意、注意广度等。9.记忆力训练:包括但不限于即刻记忆、位置记忆、工作记忆等。10.感知觉训练:包括但不限于反应速度、空间知觉、观察水平、心理表象、情绪识别等。11.执行能力训练:包括但不限于反应抑制、表象计算、逻辑推理、问题解决等。12.语言训练模块:包括但不限于含义、辨音、读音等,有效训练患者的听说读写功能13.模拟现实中的社交、生活、调节场景,采用引导和操作方式,帮助受训者认识自我、合理调节情绪14.系统架构完整,支持服务器端、医生管理端、评估端与训练端协同工作,具有病人信息管理系统,支持多中心数据管理与科研分析,符合医疗信息安全标准15.训练内容具备游戏化设计,提升儿童参与度与依从性,认知能力、心理健康评估与训练一体化。16.设备使用年限不少于8年17.软件在设备使用年限内(不少于8年)免费升级,免费对接HIS端口费用包含在本项目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费用。18.配置清单-第23页-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序号产品名称数量1软件2套(管理端软件、用户端软件各1套)2工作站2套3触摸式训练终端13台4头戴式耳机13个-第24页-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第25页-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包情况本项目共3个采购包2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3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采购包3: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采购包2:总价采购包3: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7现场踏勘否8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U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CA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11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2家采购包2:2家采购包3:2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采购包2:1家采购包3: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采购包2:3家采购包3: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兼投兼中: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15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下浮37%收取;2、与采购人协议有另行规定的,按协议规定收取;3、实际发生有咨询论证费用的,按照实际发生的咨询论证费用收取(如有);4、一签多年的服务类项目,按照每年度预算为基数计算单一年度服务费,再按照年度数收取。17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8其他1.温馨提示,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在办理CA和电子签章、投标客户端等操作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致电020-62313760-808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或通过平台服务热线:020-88696588等服务方式获取帮助。2.根据《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采购人原则上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无需经单位集体会议决策的,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①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②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③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④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注: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①项至第④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③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如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注:本项评审适用于出现上述情形时。)19开标解密时长-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采购包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3: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第28页-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第29页-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第30页-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第31页-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第32页-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定标3.1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网(www.gdhycg.com)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第33页-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网(www.gdhycg.com)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章捷电话:020-62313760-802传真:020-62313719邮箱:3169465509@qq.com或3169465509@gdhycg.com-第34页-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塔603-611房邮编:51000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财政局监督与绩效科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政府行政大楼3楼电话:0757-22831619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第35页-第四章评标一、评标要求1.评标方法采购包1(同视视觉训练仪):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采购包2(手术显微镜等):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采购包3(认知功能评估训练系统及设备等):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无效的情形-第36页-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6.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7.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的意见》(财库〔2025〕30号)等相关规定。(1)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2)准确界定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本国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从具体情形看,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3)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认真审查有关证明文件。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对供应商所出具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的要求,评审中发现《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第37页-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3.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4.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同视视觉训练仪):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A.投标人所投的节能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该节能产品报价给予C2的价格扣除(C2的取值范围为1%),即:评标价=核实价(经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修正后的投标价)-节能产品核实价×C2;B.投标人所投的环境标志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该环境标志产品报价给予C3的价格扣除(C3的取值范围为1%)即:评标价=核实价(经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修正后的投标价)-环境标志产品核实价×C3;C.同一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不重复价格扣除。D.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1节能、环保产品,——,1%,该产品不再享受节能产品的价格扣除。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①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②市场监管-第38页-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截图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截图;③该产品获得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注:(1人或者其)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得存在投资关系。)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采购包2(手术显微镜等):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10%投标供应商报价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的取值范围为10%),即:评标价=核实价(经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修正后的投标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A.投标人所投的节能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该节能产品报价给予C2的价格扣除(C2的取值范围为1%),即:评标价=核实价(经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修正后的投标价)-第39页-2节能、环保产品——1%-节能产品核实价×C2;B.投标人所投的环境标志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该环境标志产品报价给予C3的价格扣除(C3的取值范围为1%)即:评标价=核实价(经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修正后的投标价)-环境标志产品核实价×C3;C.同一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不重复价格扣除。D.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该产品不再享受节能产品的价格扣除。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①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②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截图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截图;③该产品获得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第40页-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采购包3(认知功能评估训练系统及设备等):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节能、环保产品——1%A.投标人所投的节能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该节能产品报价给予C2的价格扣除(C2的取值范围为1%),即:评标价=核实价(经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修正后的投标价)-节能产品核实价×C2;B.投标人所投的环境标志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该环境标志产品报价给予C3的价格扣除(C3的取值范围为1%)即:评标价=核实价(经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修正后的投标价)-环境标志产品核实价×C3;C.同一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不重复价格扣除。D.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该产品不再享受节能产品的价格扣除。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①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②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截图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第41页-品认证机构名录截图;③该产品获得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第42页-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同视视觉训练仪):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1)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①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和②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要求: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格式参考招标文件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1)证明材料要求:2025年度财务报表或2026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要求: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格式参考招标文件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格式参考招标文件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如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8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①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或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①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承诺生产前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9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1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中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由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条款所称中小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确定的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微企业。】采购包2(手术显微镜等):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1)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①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和②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要求: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格式参考招标文件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1)证明材料要求:2025年度财务报表或2026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要求: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格式参考招标文件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格式参考招标文件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如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8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①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或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①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承诺生产前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9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包3(认知功能评估训练系统及设备等):序号资格审查内容-第45页-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1)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①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和②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要求: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格式参考招标文件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1)证明材料要求:2025年度财务报表或2026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要求: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格式参考招标文件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格式参考招标文件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如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8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①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或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①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承诺生产前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9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1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中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由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条款所称中小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确定的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微企业。】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同视视觉训练仪):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投标(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投标函提交投标函。3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不少于90天。(以投标函中的承诺为准)4授权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字代表非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下须提供)5签署、盖章投标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6“★”号条款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号条款不产生偏离(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功能或其他内容优于招标要求部分不视作偏离)。7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8其他无效情形未出现法律、法规和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采购包2(手术显微镜等):-第47页-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投标(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投标函提交投标函。3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不少于90天。(以投标函中的承诺为准)4授权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字代表非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下须提供)5签署、盖章投标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6“★”号条款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号条款不产生偏离(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功能或其他内容优于招标要求部分不视作偏离)。7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8其他无效情形未出现法律、法规和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采购包3(认知功能评估训练系统及设备等):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投标(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投标函提交投标函。3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不少于90天。(以投标函中的承诺为准)4授权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字代表非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下须提供)5签署、盖章投标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6“★”号条款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号条款不产生偏离(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功能或其他内容优于招标要求部分不视作偏离)。7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8其他无效情形未出现法律、法规和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2.投标文件澄清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详细评审-第48页-采购包1(同视视觉训练仪):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8.0分技术部分62.0分报价得分30.0分技术部分带“▲”重要技术参数响应程度(28.0分)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对采购需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带“▲”的重要技术参数(共4项)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完全满足得28分;每有一项带“▲”条款负偏离或不响应,扣7分,扣完即止。【注:1.所有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技术证明文件如投标产品彩页或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或技术白皮书或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作为技术证明文件(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英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未提供技术证明材料或技术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该参数要求的,视为不响应,不得分;投标文件内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的技术参数描述与投标人在《技术条款响应表》中的响应描述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内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的技术参数描述为准。2.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要求证明材料形式的,则以采购需求要求的证明材料为准。】不带“▲”一般技术参数响应程度(18.0分)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对采购需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不带“▲”的一般技术参数(共12项)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完全满足得18分;每有一条一般技术参数负偏离或不响应,扣1.5分,扣完即止。【注:1.所有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技术证明文件如投标产品彩页或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或技术白皮书或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作为技术证明文件(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英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未提供技术证明材料或技术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该参数要求的,视为不响应,不得分;投标文件内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的技术参数描述与投标人在《技术条款响应表》中的响应描述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内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的技术参数描述为准。2.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则以采购需求要求的为准;3.以最细一级条款作为单项条款,含有下一级条款且本身仅作为标题的不计入条款数量。4.配置清单计为1条一般技术参数。】所投货物配置、选型及技术水平(9.0分)由评委对各投标人的货物配置、选型及技术水平进行评议及打分:(1)所投货物配置、选型及性能完全满足用户需求且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技术水平成熟、各项功能非常完善的,得9分;(2)所投货物配置、选型及性能基本满足用户需求且能提供一定证明材料,技术水平比较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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