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大塘镇三强路、天泰路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监理

所属地区:广东佛山市 发布日期:2026-10-09

【招标公告】大塘镇三强路、天泰路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监理: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佛山市 采购单位 佛山市三水伟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大塘镇三强路、天泰路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监理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大塘镇三强路、天泰路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监理
采购项目名称:
大塘镇三强路、天泰路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监理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76905114052608270235
项目业主:
佛山市三水伟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机构:
广东营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大塘镇三强路、天泰路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监理
合同编号:
4406076905114052608270235
合同总金额:
¥93,070.82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6年09月08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6年09月08日至2027年02月28日
服务内容:
拟对大塘引涌三强路段、望岗支涌天泰路段现有截污管网系统进行改造,新建DN100~300管道约3km,新建提升泵站两座,增大截污管网系统转输能力,保障河涌水质。现需委托中介机构对该项目进行监理。
合同附件
(已瘦身)【监理合同 】大塘镇三强路段、天泰路段污水管网改造工程.pdf
佛山市三水伟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6-10-08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项目名称:大塘镇三强路、天泰路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监理
建设单位:***
建设管理单位:佛山市三水伟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方:广东营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9月8日
签订日期:2026年
第1页共31页
第一部分协议书
建设单位:***
建设管理单位:佛山市三水伟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方:广东营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三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
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塘镇三强路、天泰路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监理:
2.工程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
3.工程内容:本项目工程拟对大塘引涌三强路段、望岗支涌天泰路段现有截污管网
系统进行改造,新建DN100~300管道约3km,新建提升泵站两座,增大截污管网系统转
输能力,保障河涌水质等配套内容。工程建安费暂定为***.00元。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协议书:2.专用条件:3.通用条件:4.《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中介服务
机构通知书》。
本合同签订后,三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廖仕云,身份证号码:450328199608222427:注册号:44045599;
专业监理工程师姓名:何永斌,身份证号码:440683198911165538:
监理员姓名:梁开玉;身份证号码:440683198402014424。
五、服务范围及内容
1、监理范围包括:工程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孰采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建设管理单位主持的图
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2)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第2页共31页
(3)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
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4)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5)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7)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8)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9)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0)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1)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
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2)编写监理月报,每月10日前提交给建设管理单位: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
建设管理单位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
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建设管理单位;
(15)经建设管理单位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
相关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
合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建设管理单位:
(22)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前,编制监理工作报告等归档文件,并报建设管理单
位。
六、监理酬金
监理服务费用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
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有关收费标准计取,收费金额=计算基准价*(1-30%)。
第3页共31页
临工阶印攵方以临工合同签约合同价为计算基准计算监理费用阶段修止价,最监理负
田的计管其准以财务部门审定结算建安费为准,并签订三方服务费用确认书。
(斩定监理服务合同价为98070.82元,大写玖万捌什零柒拾元捌用贰分。
管叁教,斩定建安费***00元,专业调整系数1.0,程复东程度调整永数
0.85,高程调整系数1.0。
***-5000000x165000x1.0×0.85x1.0×(1-30%)=98070.82元
七、期限
日历天。
监理期限:自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工期约
八、三方义务
1监理方向建设管理单位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建设管单位派遗项目管理人员,为监理单位提供本工程相关资科,为监理工作
提供外部条件。
3.建设单位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款项。
九、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2026年月日。
2.订立地点:佛山市三水区。
Q人同式陆份具有同第法律效力,建设管理单位、建设单位、品理力合机
贰份。
(以下无正文)
第4页共31页
建设单位:(盖章)***监理方:(盖章)广东营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部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607564502567W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大兴大道96号大道西3号碧湖花园三座夹层127
邮政编码:528143邮政编码:528100
电话:***电话:0757-87808008
开户银行:建行佛山建宏支行
银行账号:44001667125053000376
建设管理单位:(盖章)佛山市三水伟柏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兴唐路9号工人
文化宫3楼
邮政编码:528143
联系电话:0757-87298830
2026年月日

第5页共31页
第二部分通用条件
(采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GF-2012-0202)第二部分通用条件的内容)
第6页共31页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1.定义与解释
-
1.2解释
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1)协议书;
(2)专用条件;
(3)通用条件。
2.监理方义务
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监理范围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大塘镇三强路、天泰路污水管网
改造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
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中选人还须按建设单位的要
求提前进场参与所属监理标段工程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建设单位制定相应
工程管理办法等。
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1.监理人作为委托人的顾问,在执行和遵守国家有关建设法规的前提下,维护委托
人的正当利益,在受委托的监理业务范围内,向委托人负责;
2.协助委托人核实承包人的资质及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3.合同委托人组织设计单位、承包人及有关单位在开工前对设计图纸的会审、技术
交底工作:由总监理工程师编写监理规划并及时报委托人审批;
4.核实承包人投入该项目技术装备情况:
5.协助委托人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审查承包人的开工报告,核实委托人与
承包人开工前基建程序所需的各种批准文件及手续,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发布开工令:
6.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
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
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
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7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及进度计划,按照保安全、保质量、保工
第7页共31页
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并监督检查
及实施;
8制定现场工程监理工作制度,填写监理日记及大事记。定期召开监理例会,
通报监理情况及工程的有关事宜:定期组织主持现场工程协调会议,负责组织协调
各承包人的配合安排;
g审查、验收承包人及委托人提供的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
规格和质量。对干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
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或委托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
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10整保承包人严格执行合同和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地方建筑安
装规程及设计图纸文件和要求进行施工、安装并检查其实施情况:核查施工过程
中的主要部位、环节及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签证,控制工程质量;
11.根据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及承包人所作的工程进度计划,
签收检查承包人埴报的旬、月季等报表,随时提出监理意见,控制工程进度计划,
并按时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
12.关干重大的设计修改和技术洽商,除提出监理意见外,应征得委托人及
设计人的意见,并由原设计人进行修改:
13.审查承包人的预算、结算和修改、变更工程的预结算,并提出审查报告;
14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以及工程实际完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
工合同规定的完工期限的签认;
15.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以及
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与否决。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16.对干有关本项目的工期、质量、投资、合约和安全等重大问题,监理人
必须及时以书面方式向委托人请示,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予以决策或决定:
17.监督检查工程的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
18建立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
检测工作;
19对承包人的检验、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理:有权利用承包人或目备的测
试仪器设备,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凭数据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
第8页共31页
20.协助处理工程出现的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参与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分
析和处理。对突然发生的事故,可决定作出紧急措施,并及时向委托人报告;
21.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下达工程暂停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
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
告;
22.办理委托人决定更改、增减工程内容、数量事宜,审理承包人申报的有
关工程更改的请求,提出处理意见;
23.协调委托人与设计单位、承包人之间的关系,对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承
包合同出现的纠纷和索赔事项提出建议或意见:
24.工程竣工后督促承包人提交完整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及时组织工程施
工图会审并出具意见,及时审查工程结算资料,并出具初步结算意见;
25.根据承包人提出的阶段、部位、环节、各系统的分段工程检验、验收以
及整理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负责组织委托人、勘察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共同
对本项目进行预验收,并签署预验收意见,对预验收中提出的问题指令施工单位整
改:签署由承包人提出的全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6.审查《工程竣工报告书》,提出整改意见,审查工程结算、并出具结
算初审意见,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整理监理资料,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协助委托人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
27.根据现行有关规范、制度监理人应履行的其他职责:
28.对涉及工程造价增加的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工程计量、工程工
期延长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须委托人专项批准的签认确定事项,监理
人须先报告委托人代表并获得书面同意方可办理。对本条监理人监理范围和监理
工作内容所涉及的所有签认确定事项,均须有监理人、委托人共同签认方为有效
方能执行:(紧急情况下,合同另有约定从其约定。)
29.如果施工单位直接招用农民工或者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
分包人,监理人应对施工单位与农民工或劳务分包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审查,督促施
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劳务工资,落实各项劳动保护措施,确保农民工安全。对于
施工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非法使用农民工的,或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合法的,或者拖
延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监理人应及时报告委托人,并责令施工单位纠正;
30.在受委托的监理业务范围内,监理人向委托人负责,并为施工单位施工质量、
第9页共31页
施工工期、投资控制、施工安全等向委托人承担连带贡仕。
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监理依据包括:
1.本项目协议书;
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3委托人和工程施工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备忘求:
4奴禾打人审查可的本项目正式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工图纸、说明云甲
寻有工商的技术施工冾商记录、设计修改和变更文件,相大云以汇安:
5.建设地区现行的有关预结算定额和文件:
C国家广在者和山地区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建项工里心
标准、施工和验收规范;
7经委托人审批认可,由监理人编制的监理规划、质量计划和监埋细则:
8.委托人认可的其他监理依据。
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Oo人品的甘他情彩,理人对监理构、场息监、监理工州、i生
品馆润时以须征得香托人同音,另外,香托人对驻场的监理人负有不规汜探作取理
不善有建议更换权。
担提千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的办法》(粤建市2009)8号)
的规定,除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以外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更抉:
1国重病或重伤(持有具、区以上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腹仃职页时:
(2)调离原工作单位的:
1Q用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监理人认为诊总监埋工
程师不称职需要更换的:
4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委托人要求更换的:
(5)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
(6)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
(7)死亡。
2.4履行职责
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第10页共31页
1.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
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
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
准或监理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2.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安全、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
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3.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
报告。
4.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
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
作出书面报告。
5.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
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
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
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6.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完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
工合同规定的完工期限的签认权。
7.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
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
程款。
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2.5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
时间和份数:
监理阶段月报:每月1日前提交监理月报,一式2份。
监理阶段半年报:每年7月1日前提交,一式2份。
监理阶段年报:每年12月30日前提交,一式2份。
最终总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提交,一式2份。
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如有)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无。监理人必
第1页共31页
须在施工现场白行建立单独的办公场所、办公仪器设备及生活设施。不允许使用施工单位
提供的办公场所、办公仪器设备及生活设施。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
和方式为:。
2.8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查。
履约担保形式:
履约担保金额:
3.建设管理单位义务
3.1建设管理单位代表为:
3.2答复
建设管理单位同意在五天内,对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于书面
答复。
4.违约责任
4.1监理方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方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
4.1.2如监理方未按约定提交监理月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工作报告等归档
资料给建设管理单位,建设管理单位有权不支付监理费给监理方。
4.2建设管理单位的违约责任
4.2.1建设管理单位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5.支付
5.1支付货币
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
5.2支付方式
①监理合同签订并生效后一个月内由建设单位向监理方支付服务费暂定价的10%作
为预付款,承包单位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预付款:工程按进度完成项目总工程量的
50%后1个月内,由建设单位向监理方支付服务费暂定价(或合同价)的40%,并在支付
本期进度款时一次性抵扣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
结算价的80%:工程结算完成后半年内,向监理方结清工程监理服务费用。
②款项申请支付流程:监理方向建设管理单位提交请款申请并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
第12页共31页
(发票抬头为建设单位),建设管理单位审核通过后整理资金支付申请资料并移交建设
单位,建设单位在签收付款申请材料及发票后按大塘镇财政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向监理万
支付款项。
③在收取服务费时须向建设单位出具有效的结算发票和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上
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所有的服务费由建设单位(付款单位)以银行转账形式划入指定
银行账户,承包单位委托广东张大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代收监理费用及开
具等额税票,分公司开具发票后,承包单位不再开具,分公司收款账户信息为:
开户名称:广东营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佛山建宏支行
账号:44001667125053000376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自建设单位、建设管理单位和监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
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本合同生效。
6.2变更
本工程监理合同价包括完成本工程项目监理的一切费用,包括在工作中所发生的其
他各种因素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及其它税费、保险费等一切因监理本项目而
产生的全部费用。在监理服务期内,当工程量增加、施工工期延长、设计变更、设计规
模变化时,监理方工作的变化均应视为本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监理服务报酬不作调整。
6.3终止
本监理合同终止后,保修的管理工作由建设管理单位负责,监理方有协助的义务,
但是不解除监理方在监理期间失职所应负的责任。
7.争议解决
7.1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7.2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二种方式:
(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三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
第13页共31页
8.1检测费用
建设单位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2咨询费用
建设单位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3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8.4保密
建设管理单位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监理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8.5著作权
监理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
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应当征得建设管理单位的同意。
9.补充条款
1)监理人负责检查项目使用状况,确认问题责任所属,督促责任方做好保修工作。
2)监理人承诺监督承包人按质按期完成本项目,若不按质按期施工,监理人负
连带责任,每发生一宗质量事故,按监理人监理服务酬金的2%扣减监理服务报酬。
3)在监理期间,监理人员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则委托人
有权追究监理人的法律责任并解除或终止合同。
4)监理人依据相关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法规和标准进行监督和管
理。工程开工后,委托人与监理人另行签订安全监理责任书。如果在工程建设中发生
安全事故,监理人应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督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和相应处
罚。
5)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担任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若违反本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赔付5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6)所有拟派往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项目总监代表、各专业负责人和
监理员)与投标文件中所列出的人员不符或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不能专职为本项目工程
服务的(经委托人同意更换的人员除外),委托人有权按照中标监理服务报酬的5
第14页共31页
/人收取违约金。
7)监理人未能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配备满足监理服务需求的设备及设施的,除
不能得到相应设备及设施的监理费用外,委托人可按1%至5%合同价格的标准向监
理人收取违约金。
8)监理人未按规定对主要工程或关键工序进行旁站、巡视或抽检的,则委托人
将向监理人收取人民币5000元/人·次的违约金。
9)监理人未能按照工程的实际情况配备满足监理服务需求的监理人员的(包
括但不限于投标文件承诺配备的人员),按以下规定执行:
监理人应按投标文件的承诺组织人员进场并经委托人考核,经委托人考核确认的人
员不得擅自更换。如需更换,则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人员资历且必须经过委托人重
新考核批准。否则委托人将按以下规定向监理人收取违约金:
a)总监理工程师未经委托人考核批准更换人员,委托人可每次按1%合同价格的
标准向监理人收取违约金。
b)其他人员的更换必须获得委托人的考核批准,否则不予认可,视为相应岗位空
缺,则委托人将向监理人收取人民币3000元/人·天的违约金。
c)监理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而监理人又不能按委托人要求及时更换的,视为相
应岗位空缺,刷委托人将向监理人收取人民币3000元/人·天的违约金。监理人在接到
委托人的通知后未按要求增派或雇佣监理人员的,则委托人将向监理人收取人民币
10000元/次的违约金。
d)拟派驻场人员包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以上驻场
监理人员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7天内进驻现场,在本合同生效后7天内至完工之
日实行签到制度,监理人须制作签到表每日送交发包人签字确认。除不可抗力外,总监理
工程师每月到岗到位不少于22天:专业监理工程师每月到岗到位不少于25天:其他
监理人员每月到岗到位不少于25天,临时离开工地必须向发包人书面请假。总监理工
程师及现场监理人员常驻工地的时间达不到规定的天数时,总监理工程师按2000元人民
币/天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其他驻场监理人员按1000元人民币/天的标准向发
包人支付违约金。
e)委托人将会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如委托人在检查时相关的监理人员未按正常程
序向委托人请假而未在施工现场时,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仍未能返回施工现场,
或监理人员关闭手机无法联系的,委托人将严格按照上述的相关条款向监理人收取2000
第15页共31页
元人民币/次违约金。
f)监理人员投入严重不足,缺岗率达到40%时,委托人可直接解除合同并赔付
委托人的损失。
10)在工程实施监理期间,委托人有权根据工程的进度要求监理人增派监理人员。
监理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委托人有权向监理人提出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监理人
接到通知后应按委托人要求及时更换,所更换的人员的资历应不低于原人员的资历。
11)合同执行期间,由于监理工程师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进一步工作需要
的图纸或指示,造成承包人进度延误或中断施工,致使委托人增加费用支出或工期延误;
或由于监理人原因造成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所下达的指令不能按期落实,导致进度缓慢,
T期延误,工程质量低劣的,委托人可每次按1%~5%合同价格的标准向监理人收取
违约金。
12)因监理工程师工作失误,发布错误指令造成工程返工或数量增加而引起工程
费用增加的,委托人可按1%~5%合同价格的标准每次向监理人收取违约金。
13)因监理人主要责任造成工程变更累计增加超过施工合同价10%或以上的,委
托人将按10%合同价格的标准向监理人收取违约金。
14)合同期间,委托人向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书,委托人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每满
3次,委托人将在收取相应违约事项的违约金的基础上另外按人民币5万元/每3
次的标准向监理人收取违约金。
15)如因监理人履行职责不到位,委托人通过书面通知约见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的,
通知书一经发出,委托人将在收取相应违约事项的违约金的基础上另外按人民币5万
元/次的标准向监理人收取违约金。
16)监理人违约,即使缴纳了违约金,监理人仍应按监理合同规定继续履行本工
程施工及缺陷修复过程中的监理服务:情节严重的,委托人可在向监理人发出书面通知
的14天之后单方面解除本监理合同,并视情况没收监理人的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造成
委托人损失的,监理人承担赔偿责任:违法的,按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17)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限期改
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
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并视情况没收监理人
的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造成委托人损失的,监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18)委托人向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书,监理人未回复或回复内容不符合要求或整改
第16页共31页
不到位,委托人将暂停监理费用支付或部分支付当期监理费用,且不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
19)委托人按合同约定收取的违约金均需由监理人的基本账户汇入委托人的指定账
户,在所有违约金结清前,委托人将暂停所有监理费用支付,且不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
20)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
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21)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所需的费用监理人自理。
22)监理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本合同工程施工监理,未经委托人书
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23)监理人应按规定为本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总监理工程师、总
监代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费用已包含在监理服务酬金中,委托人对此不作任何补偿。同时到委托人处备案。
24)监理人应当尽职履责,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项目变更预算书、项目请款工
程量清单报表及结算阶段提交的竣工图纸、工程结算书,复核工程量有无偏差,并复核施
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与实施现场是否一致。对于监理人未及时发现施工单位报送的资料有
误的,或未及时发现施工现场与图纸不一致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改正的,委托人可按
人民币2000元/清单项的标准收取监理人违约金,清单项总数可叠加:对于情节严重的,
将上报镇政府相关部门,对该监理人执行“禁止其承接我镇政府相关业务一至三年”的
处罚。
25)监理人应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六个百分百”管理规定,并结合镇
政府对不同地块的管理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响应并按时按质完成镇政府相关部门对项
目提出的绿植覆盖等工作要求。若监理人未能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导致相关
部门对委托人或承包人因该工程出具警告函、通报批评、整改通知书、处罚单或停工令
的,委托人将依据相关会议决定,视情况的严重程度,对监理人处以人民币
2000-20000元/次的处罚。
26)当上述第24条、第25条补充条款对监理人的处罚金额合计大于监理合同价
的30%时,按监理合同价的30%为限额进行处罚。若监理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向建设
单位缴齐罚款的,禁止其承接我镇政府相关业务。
27)监理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安排本单位相关人员进场,监理人不按合同约
定的时间(如投标文件中提出的人员进场计划)安排本单位相关人员进场,或未全
部进场的,监理人应按人员类型,从约定时间届满的次日起,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其
第17页共31页
中项目总监1万元/人/日,其他监理人员5000元/人/日。
28)监理人应当按照合同、承诺组织满足招标文件、投标承诺资格条件的本单位
相关人员到岗履约,否则属于单方面更换人员或擅自更换人员,监理人单方面更换人员
或擅自更换人员或作出实质性更换行为的,监理人应按人员类型向委托人支付相应违约
金。其中项目总监,每人每次按监理合同价款5%的标准;其他监理人员,每人每次
按监理合同价款5%的标准。委托人保留要求监理人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
约定组织人员到岗履约的权利。
29)在合同履行期内,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中的监理人员,除下列特殊情形外
原则上不得更换:)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五)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约定的
责任和义务,经项目建设单位“三重一大”会议集体决策认为不称职需要更换的;
(六)因涉嫌犯罪被羁押或者被采取留置措施的;(七)因犯罪被判刑的。
出现特殊情形(四)至(七)项时,发包人应当要求监理人更换人员,监理
人被委托人要求更换属于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理人员的,监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
更换人员,并按人员类型向委托人支付相应违约金:其中项目总监,每人每次按工程
合同价款5%的标准:其他监理人员,每人每次按工程合同价款5%的标准。
30)当监理人员出现需要更换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特殊情形时,委托人应当
要求监理人在一定期限内(期限根据项目实际而定)更换人员,监理人超过限期仍
不更换人员的,监理人应按人员类型,从超过限期的次日起,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其
中项目总监1万元/人/日,其他监理人员5000元/人/日。
31)对工程现场的有关监理人员实行人脸识别电子化考勤:(一)施工现场
关键岗位人员中的监理人员。其中除项目总监以外的监理人员按照监理合同和工程进度
对应当进场的人员实施考勤:(二)项目建设单位认为应当开展电子化考勤的现场其
他人员。
监理人对施工现场的人脸识别考勤制度未执行到位,如不按委托人指令配合录入个人
信息的、录入人员数量有缺失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委托人要求监理人限期进行整改,如监
理人不在限期内整改的,监理人按应录入人员数量,按1万/人/次的标准向委托人支付
违约金。
32)监理人须按要求进行人脸识别电子化考勤,对于不按规定进行人脸识别电子化
考勤或自然月考勤天数不达到下列要求的,视同缺岗:项目总监每月现场施工日出勤率超
过60%,每日出勤时间累计不得小于4小时(被监理项目合同金额不足5000
第18页共31页
万元的,每日出勤时间累计不得小于2小时):其他监理人员每月现场施工日出
勤率超过70%,且以上人员每日出勒时间累计不得小于4小时方为有效考勤。应进行
人脸识别电子化考勤的监理人员不按规定进行人脸识别电子化考勤或考勤时间不达到要
求的,监理人应按人员类型向委托人相应支付考勤不足天数额违约金。其中项目总监按
1万元/天的标准,其他监理人员按5000元/天的标准。若人员累计缺岗达5次,委
托人有权认为该人员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并要求更换。若被更换人员
属于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理人还需按合同条款承担对应违约责任。
33)须进行人脸识别电子化考勤的监理人员必须在施工现场的人脸识别电子化考勤
系统上进行电子化考勤,监理人员不在施工现场进行电子化考勤,或存在照片打卡、远程
打卡或修改打卡数据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监理人应按人员类型向委托人支付相应违
约金。其中项目总监按2万元/次的标准,其他人员按1万元/次的标准。委托人有权
认为该人员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并要求更换监理人员。若被更换人员
属于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理人还需按合同条款承担对应违约责任。
34)被考勤监理人员在施工工地开工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施工现场,须事先
告知委托人并在考勤系统上进行请假报备。其中外出参加会议的,需由委托人在考勤系统
上传会议通知、签到表后,可将外出参会时间计入考勤,被考勤监理人员未经事先报备擅
自离开施工现场的,一经发现被考勤监理人员未经事先报备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或不到岗
的,监理人应按人员类型向委托人支付相应违约金。其中项目总监须按1万元/人
次的标准,其他监理人员按5000元/人/次的标准。若人员累计此情况达5次,委托
人有权认为该人员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并要求更换监理人员。若被更
换人员属于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理人还需按合同条款承担对应违约责任。
35)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被锁定后,锁定期间不得再参与市内、市外建设项目投
标,也不得到其他建设项目新任职,监理人员被锁定后,锁定期间仍参与市内、市外建
设项目投标,或到其他建设项目新任职的,监理人应按人员类型向委托人支付相应
违约金。其中项目总监,每人每次按监理合同价款5%的标准;其他监理人员,每人
每次按监理合同价款5%的标准。
36)监理人在人员更换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监理人在人员更换过程中弄
虑作假的,监理人应按人员类型向委托人支付相应违约金。其中项目总监,每人每次按
监理合同价款5%的标准:其他监理人员,每人每次按监理合同价款5%的标准。委
托人保留要求监理人限期整改弄虚作假更换人员行为的权利。
第9页共31页
3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监理人和监理人员行为要保持公正,不得违规收取加班费,
不得“吃拿卡要”向承包人索要各种费用、物品或器具。监理人员收取承包人或施工队
伍加班费,或者“吃拿卡要”向承包人、施工队伍索要各种费用、物品或器具的,监理
人应按10万元/次的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委托人有权认为该监理人员无法正常
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并要求更换监理人员。若被更换人员属于施工现场关键岗
位人员的,监理人还需按合同条款承担对应违约责任。
38)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监理人和监理人员行为要保持公正,不得与承包人串通,
弄虚作假、增加工程投资或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监理人与承包人串通,弄虚作假、增加
工程投资或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理人应按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且不超过
造成损失的30%的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支付赔偿金。
委托人有权认为涉事监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并要求更换监理人
员。若被更换人员属于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理人还需按合同条款承担对应违约
责任。
39)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监理人和监理人员行为要保持公正,不得向施工单位推
荐工程材料、设备、工程施工队伍。监理人员向承包单位推荐工程材料、设备、工程施
工队伍的,监理人按照10万元/次的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向
委托人支付赔偿金。委托人有权认为该监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并要求更换监理人员。若被更换人员属于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理人还需按合同
条款承担对应违约责任。
40)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监理人和监理人员行为要保持公正,不得行贿、受贿。
监理人或监理人员行贿、受贿,经生效的司法判决证明行贿、受贿犯罪的。监理人
应按20万元/次的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涉案监理人员。若
被更换人员属于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理人还需按合同条款承担对应违约责任。
情节严重的,委托人将单方面终止监理合同,并没收监理人的履约担保。
41)监理人应当按照监理规范要求开展监理工作。监理人员不按规范开展监理,应
旁站未旁站、不及时检查和签认现场资料、不负责任乱签字、不按要求建立有关工作台账
及监理日志等,监理人应按3000元/次的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42)监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委托人委托,对质量安全等事项进行监督和审核把
关,监理人员未对质量安全等事项尽到监督和审核把关职责。如隐蔽工程未全过程旁站、不
按规定审批危大工程方案、未能发现施工现场严重违规作业或发现但没有采取有效措施
第20页共31页
制止,发现转包、违法分包未及时报告,未对施工单位人员履约情况进行监理等,监理
人应按5000元/次的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监理人被认定在质量、安全事故中有
责任的,监理人应按照一般事故2万元/次,较大事故5万元/次,重大事故10万
元/次,特大事故30万元/次的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建设工
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监理人应按5万元以上100万元
以下日不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支
付赔偿金。
43)监理人不得转让监理业务,监理人转让监理业务的,委托人要求监理人立即改
正、监理人应当按照监理合同金额的15%以上50%以下且不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标
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第21页共31页
廉政合同
建设单位:***
委托人:佛山市三水伟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人:广东营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
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三方就加强工程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
1三方权利和义务
1.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三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
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
度。
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
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
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建设单位、委托人义务
2.1建设单位、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监理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
贵重物品,不得向监理人报销任何应由建设单位、委托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
等。
2.2建设单位、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监理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
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监理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2.3建设单位、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监理人为其住房装修、婚
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建设单位、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监理人推荐分包人、推销
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监理人购买合同约定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2.5建设单位、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
第22页共31页
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
2.6建设单位、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
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3监理人义务
3.1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建设单位、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
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3.2监理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建设单位、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建设单位、
委托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3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建设单位、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
除外)及娱乐活动。
3.4监理人不得为建设单位、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
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5监理人不得为建设单位、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
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违约责任
4.1建设单位、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按照廉
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监理人造成
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2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
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监理人1~3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建设单位、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
赔偿。
5三方约定
本合同由三方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三方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
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合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作为大塘镇三强路、天泰路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监理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
法律效力,经三方签署后生效。
7合同生效
第23页共31页
本合同自合同三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失效。
8合同份数
本廉政合同作为主合同附件,份数同主合同要求。
建设单位:***(盖章)监理人:广东营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合气雄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第24页共3页
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勘察阶段:无
A-2设计阶段:无。
A-3保修阶段:
(1)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督促承包单位向委托人提交《质量保修书》,其内
容为具体保修项目,期限以及有关承诺。
(2)、组织承包单位对工程使用情况进行质量回访,并在气候突然变化(台风、冬
季低温)如台风暴雨过后组织使用单位进行检查一次,对发现的问题按单位工程进行登
记。
(3)在工程保修期即将到期的前1-2个月,由监理人员组织委托人以及承包单位
共同对工程进行全面目测检查。发现的问题及需要维修的内容按单位工程列表登记。
(4)监理人员对用户反馈的意见和以上质量回访与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与缺陷
发现的原因进行详细调查分析,并确定质量缺陷的事实和责任。比较严重的质量缺陷应
由监理人员组织委托人、设计人员和承包单位共同研究确定原因。监理人员及时发出《工
程维修通知书》要求承包单位在接到通知书十日内派人进行维修。比较重大的质量缺陷,
如基础不均匀沉降等质量问题要求责任方提出缺陷的处理方案,经过监理、设计人员、
委托人共同审批后,由监理人员监督实施处理。
(5)承包单位若不能按监理人员要求及时进行维修,监理人员应书面通知委托人,
可由委托人委托其他承包商完成。
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无。
第25页共31页
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
1.工程技术人员
2.辅助工作人员
3其他人员

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
1.办公用房无
2.生活用房无
3试验用房无
4样品用房无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无

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
1.工程立项文件1开工前5天
2.工程勘察文件(如有)1开工前5天
3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1开工前5天
4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1开工前5天
5.施工许可文件1开工前5天
6.其他文件

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
1.通讯设备无
2、办公设备无
3交通工具无
4检测和试验设备无

第27页共31页
工程监理项目承诺书
致: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佛山市三水伟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在工程监理招标活动中,如有幸中标,在此郑重承诺:
我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佛山市绿色建材试点项目应用绿色建材技术
指引》等规定关于“必选绿色建材”、“可选绿色建材”的类别和应用比例要求,以及
工程施工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承诺确保工程监理质量。
若我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违背上述承诺,则招标人有权对我单位处以经济处罚。
投标人:广东营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0
年月日
第28页共31页
监理人主要管理人员表
姓名本项目职务资格/职称主要资历、项目经验

第29页共31页
附:中选通知书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
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
编号:FS2609050199
广东营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佛山市三水伟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大塘镇三强
路、天泰路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监理(采购项目编码:
4406076905114052608270235),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
市方案择优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
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确定为(30%下浮
率)服务时限为: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
内与佛山市三水伟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接洽,在30个自然
日内与佛山市三水伟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按照采购公告确
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
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
合同约定完成工作。
佛山市三水区中介服务管理中心
2026年09月05日
第30页共31页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7771872245F(副本)
(副本号:2-1)
名称广东营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
法定代表人张小维住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广海大进
西3号碧湖花园三座夹层127
经营范围房屋筑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人民
防空工程监理,建设项目环境监,工视招称
询: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承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
程,国林经化工程,钢结构工程,水利工程、
公路工程、环保工程:销售:水泥预制件及其
他建筑材料、门窗、家具、金属构件:建筑机
登记机关
设备树赁服务,(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话动。)
2026年05月25日
http://.v.c
第31页共31页

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广东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