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东莞市救助管理站员工食堂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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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东莞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东莞市救助管理站员工食堂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为提升东莞市救助管理站员工食堂出品品质和服务水平,改善员工膳食营养,增强员工工作积极性,我站参照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采购模式对东莞市救助管理站员工食堂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进行竞价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机构参加本项目的竞价。
  一、采购项目信息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救助管理站员工食堂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元
  (三)采购数量:1项。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概况
  配送水果、牛奶、饼干糕点、调味料等副食品,提升东莞市救助管理站员工食堂出品品质和服务水平,改善员工膳食营养,增强员工工作积极性。
  (二)项目内容
  配送水果、牛奶、饼干糕点、调味料等副食品。
  (三)项目有关要求
  1、服务响应时间
  每次根据采购方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24小时内送货,具体送货时间由甲方通知时约定,急需物资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积极响应并配送。
  2、食品品质要求
  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的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保质、保量、保鲜,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
  水果品质要求:确保提供的食品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水果新鲜,无添加,可食用率98%;水分充足,无空壳,皱皮,干涩现象;色泽:鲜艳,光亮,无变色;硬度:饱满,充实,软硬适中;相同新鲜条件下无外力造成的伤害,如: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病虫害:无不良病虫害,表面,中间无虫卵遗留,无虫眼;形状:曲线协调,外形优美,果实硕大,无不良图案及异状;成熟度:适中,无过熟,未熟现象;污染:无污染残留农药,提供农药残留检验报告。
  其余食品品质要求:确保提供的食品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保质、保量、保鲜,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临期的产品,保证供应的食品均为正规生产,要使用有效期的食品,必须保证三分之二以上保质期。不得出现以次品充好等情况。
  3、供货定价要求
  (1)牛奶饮品、饼干糕点、其他食品按下单当天甲方随机选取的京东自营店、天猫超市、苏宁易购的其中一家公布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商品的非促销价(不含用券、积分、买赠等优惠)为基准价(须附证明材料),若上述电子商务平台无甲方所需的供应品种,由乙方对甲方邻近三个连锁超市商品零售价进行调查(须附价格调查证明材料)并以相同食品的最低价作为基准价进行下浮结算。每15天更新一次报价,乙方每次至少提前2天提交下期报价清单给甲方审核,双方签字生效后作为基准价。
  (2)水果原则上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官方网站价格管理专栏中《东莞市菜篮子价格监测表》最新公布本期价格作为基准价(http://dgdp.dg.gov.cn/jggl/index.html)进行下浮结算。
  (3)若《东莞市菜篮子价格监测表》无甲方所需的供应水果品种,则由乙方对邻近市场不少于三个商户的市场零售价进行调查(须附价格调查证明材料)并以相同水果的最低价作为基准价(特价商品不列入在内)。定价周期:原则上以《东莞市菜篮子价格监测表》的更新时间为准。《东莞市菜篮子价格监测表》无甲方所需的供应水果品种的部分,由甲方或乙方任意一方提出,经双方按照本款基准价的确定方式核实、签字生效后更新产品的基准价进行下浮结算。
  (四)费用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捌万贰仟壹佰肆拾元(¥***.00)。成交原则为:响应供应商投标根据以上供货定价要求报基准价下浮率(0.00%≤下浮率<100.00%),下浮率最低者中标。项目款项将依据实际发生服务内容据实结算,但支付总额不超过本项目预算。
  三、竞价人的资格要求:
  (一)竞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竞价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竞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竞价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竞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竞价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已成功报名本项目的竞价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六)特殊要求:无。
  四、报价截止时间、地点及事宜
  (一)提交的相关资料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密封并加盖骑缝公章。供应商对报价响应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非营利组织的有关登记证件;
  2、报价文件(附件1),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更改,多次提交报价视为无效。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若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竞价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参加竞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中标后需提供原件核对);
  5、本机构简介(包括股东情况)、同类业绩介绍;
  6、承接本项目的工作实施方案。
  (二)报价提交方式和注意事项
  1.报价截止日期为:本公告之日起五日内送达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可通过现场或快递的方式送达。(备注:采用快递的方式送达的,快递费用由竞价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接受到付。由于快递原因未能按时送达的,视为竞价人放弃本项目的竞价,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3.邮寄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松山湖大道东城段1号;收件人:贺小姐,电话:0769-22678920;邮编:523000
  五、竞价规则及采购结果确认
  本次采购在满足竞价项目需求的基础上,以供货产品基准价下浮率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的排序:
  (一)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二)报价后最低报价有多家供应商,由采购人根据承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参加竞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满足竞价需求的品牌不足3个的,竞价采购失败,由采购人确定是否启动第二次采购,或从报名合格的供应商中选取一家。
  (四)采购人认为竞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竞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竞价人的报价文件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人有权择优选择其他竞价人作为本项目成交人。
  报价时间截止后,我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成交信息确认采购结果。
  确认采购结果后,我单位将通过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采购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合同订立
  按照竞价成交通知书确定的价格、数量、服务期等事项,在7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纸质合同(附件2)。
  七、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八、验收标准
  中标人按时配送货品,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保质、保量、保鲜,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验收合格的,作为支付费用的依据,按约定支付费用。
  九、资金支付
  资金支付方式为:本项目采用按月据实支付的结算方式,支付总额不超过本项目预算。所有款项均在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因本项目使用财政资金,采购人提交支付申请后,如因财政审批流程、国库支付进度或资金拨付原因造成延迟,不视为采购人逾期,亦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联系事项
  发起人:东莞市救助管理站
  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大道东城段1号(东莞市救助管理站)
  联系人:贺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678920         
  邮  编:523000
附件:
1.附件1、报价一览表.docx
2.附件2、东莞市救助管理站副食品配送项目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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