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北方工程有限公司深惠城际项目信号箱盒支架、网线等竞争性谈判采购补遗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深圳市 发布日期:2026-09-12

【招标公告】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北方工程有限公司深惠城际项目信号箱盒支架、网线等竞争性谈判采购补遗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深圳市 采购单位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北方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新建铁路深圳至惠州城际铁路前海保税区至坪地段信号专业物资技术规格书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新 建 铁 路 深圳至惠州城际铁路 前海保税区至坪地段 信号专业物资技术规格书 物资名称:化学锚栓 包件号:XH-01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北方工程有限公司 深惠城际 2 标(五和-坪地)四电工区项目经理部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节 总 则.............................................................................................1 1. 基本要求............................................................................................1 2. 技术规格一般规定............................................................................ 2 3. 技术文件及清单................................................................................2 4.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仪表.............................................................4 5. 技术服务与培训................................................................................4 6. 检验、试验及验收............................................................................ 7 7. 质量保证............................................................................................9 8. 标志、铭牌、包装、运输、储存.....................................................9 9. 供货保证..........................................................................................11 10. 附则............................................................................................... 11 第二节 共同条款.................................................................................... 12 1. 工程概述..........................................................................................12 2. 招标范围..........................................................................................13 3. 工程接口..........................................................................................13 第三节 技术条件.................................................................................... 15 1. 总则................................................................................................. 15 2. 技术条件..........................................................................................15 3. 应遵循的规范和标准...................................................................... 18 第四节 需求一览表及报价要求..............................................................20 1. 总则................................................................................................. 20 2. 需求一览表......................................................................................20 1 3. 供货要求、交货时间、地点...........................................................20 4. 报价要求..........................................................................................20 5.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仪表清单...................................................21 附件一:技术建议书应包含的内容..........................................................22 2 第一节 总 则 基本要求 ※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人发出的招标书中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 各项技术规格。要求对技术规格书逐条应答,应答不能以“明白”“符合”“满 足”等单词进行简答或复制招标书,如有偏差,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规格偏差 表并说明原因。 1.2 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同时要求投标人对 本招标书中未包括但工程应用所必需的内容进行补充。 1.3 投标人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设备、材料等(包括外购件在 内)均应符合本规格书的规定。 1.4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如若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 招标人无关,应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损害招标人利益。 1.5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对其用于本工程的产品的质量负责。在工程实 施期间及质保期内如果由于产品设计、制造、性能或接口方面原因出现不合格 的部件或设备,中标人应免费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事故责任。 1.6 投标人应承诺对其产品在本工程的兼容性和适用性负责。投标人应承 诺因投标接口方案发生变化而导致的相关费用调整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承 诺因设备接口或与工程现场不匹配等原因引起的设备零部件变更时,予以免费 修正或更换。 1.7 在招标及工程实施阶段,若有新的技术标准颁布,投标人应按新的技 术标准实施,并给予相应的技术支持,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8 对更换率超过 10%的合同设备,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同种设备全 部改型和/或替换。 1.9 本招标文件中的服务需求,要求在质保期内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工 程设计联络、工程服务、技术服务、产品质量抽查检验、上道抽检驻场监造、出厂检验及设备检测等内容。 1技术规格一般规定 ※2.1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能在本文件“技术规格条款”中“使用条件”下连续正常运行,如果产品不能满足这些要求,投标人应申报偏差值。 2.2 除技术规格书中另作规定外,应采用国际单位制(SI)来度量所有产 品、材料。 ※2.3 除另行规定外,招标设备和仪器的设计和制造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 标准。当采用其他标准时,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明确提出各项设备所遵循的标 准名称,并说明与上述标准的差异(需附证明材料)。 2.4 投标人设备或物资器材的金属构件表面除了加工装配和电镀表面以 外,都应按规范进行防锈处理,质量应达到 GB8923 或等同标准的要求在装配 前,对封闭结构的内表面也要有必要的防锈处理。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有关 涂漆颜色的详细情况,涂漆的颜色应在设计联络时确定。所有设备在质保期内 生锈、掉漆应由生产厂家免费负责修补或更换。 2.5 投标人应承诺:保证设备间接口满足招标人提出的相关资料信息和设 计联络会议要求;与既有及其他设备供应商相互配合,保证接口之间的兼容性 及相互配合方面不出现任何问题。 2.6 在技术规格中所述的相同的设备应是可互换的,而设备零件也应是可 互换的。 2.7 投标人如有更新的技术和方案,在完成对本技术文件提出的方案应答 后,可对本技术文件的方案提出建议,供招标人参考。 2.8 投标人应提供的产品寿命期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在寿命期内由于产 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9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免费提供足够的测试用设备及相应资源。 ※2.10 投标产品应满足与相邻线路信号设备兼容及互联互通的要求。 3. 技术文件及清单 3.1 一般要求 3.1.1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设计、施工、运营及维护等需要的完整的技术文 2 件,采购方有权制作副本。 3.1.2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描述主要性能、技术参数、安 装要求、相关的外观图纸/图片、原理图和安装图等内容。 3.1.3 所有技术文件、图纸应用中文书写(对于进口产品应附中文翻译,中英文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产品铭牌用中文书写。文件、图纸、产品铭牌 应字迹清楚、内容完整,采用 SI(国际单位制)单位、通用图形和符号。其 图幅应符合 ISO 标准公制“A”系列。 3.1.4 投标人应承诺:按照合同文本关于技术资料清单中所列的时间和内 容,按时提交完整的技术文件。对于每份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向招标人 提供供货设备的详细安装要求及基础图纸、与接口设计有关的图纸及资料,确 保工程设计的顺利进行。在验交前两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供操作手册和使用说明 书、维护保养手册和故障诊断手册、原理图和(或)电路图、组装图和(或)安装图以及其它有关使用、维护、保养所需文件。技术文件以印刷文件及电子 版文件两种形式提供,电子版文件采用 Microsoft Office 系列及 AutoCAD 格 式,以满足工程设计、施工、维护需求。 3.1.5 出于设备维护和管理的目的,招标人有权复制投标人提供的文件资 料。 3.2 技术资料清单 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图纸 (2)硬件资料 (3)软件资料 (4)测试资料 (5)保证系统及各部分正常运行所需要的其它技术资料及技术数据。 (6)为满足招标人工程设计、设备安装、操作使用、维护管理及系统扩 展的需用,投标人按总则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 (7)本系统与其它系统之间交换信息数据的格式、内容、编码、接口通 3 信协议等有关说明。 4.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仪表 ※4.1 质保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仪表:由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 应详细列出质保期内必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仪表清单。质保期内投标人应 免费更换不合格的备品备件。 4.2 投标人还应推荐质保期以外三年内使用的备品备件清单,其供货单价 不高于本次投标报价,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推荐清单(只需要列品名,不 需要列数量),该部分不计入总报价。 4.3 投标人应承诺能长期有偿提供系统维护所需的备品备件,如该类设备 停止生产,投标人应至少提前半年通知使用单位,同时应承诺寿命期内以优惠 价格提供维修用备品备件。寿命期时间按照国铁集团相关规定执行。 4.4 在工程安装、试验期间,投标人应自备足够的备品备件。 4.5 除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备品备件的各类参数应与原件相同。4.6 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调整物资及备品备件数量。 5. 技术服务与培训 5.1 技术服务 5.1.1 设计联络 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要求不定期召开工程设计联络会议,投标人应负责招 标人组织的与其产品相关的设计联络会议产生的费用(包括路费、食宿、会务 等费用)。投标人应保证对招标人工程设计全过程提供技术支援,并确保工程 设计的顺利进行。相关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 5.1.2 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援 投标人应在技术建议书中说明其可能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援的范围 与程度。 投标人应提供各阶段的测试、试验、验收报告及接口协议文件和资料。 (1)工程设计技术支援 招标人在工程设计中,需要扩充和调整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时,投标人应协 4 助更改设备数量并对设备配置和设备间的接口提出建议或方案。 招标人在工程设计过程中可随时向投标人提出有关设备和系统性能方面 的技术咨询,投标人应负责及时解答并提供工程设计所需各项技术资料。 除需要增加的设备外,工程设计技术支援不增加额外的工程及服务费用。 (2)安装技术督导 投标人应提供设备安装以及硬件和软件系统调试的技术,提供安装和测试 有关的专用工具仪表,负责安装技术的督导工作并进行现场培训。 投标人应参加招标人首件设备的安装,指导安装人员规范操作,并对由招 标人负责安装的设备进行全程督导,对安装质量进行确认。 (3)维护技术支援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在质保期内发生因设备原因导致的问题,投标人应及 时向招标人及最终用户免费提供维护所需的技术与其它支援。 视需要,经双方商议可进行不定期技术交流。 (4)设备硬件及软件局部修改(如有) 在工程实施及质保期内,任何由系统设计、系统制造、安装工程等引起的 设备硬件和软件变化,由投标人免费更换或修改。 5.1.3 维护、维修 (1)投标人应提供必要的系统维护及维修专用设备、工具、仪表,在技 术建议书中提出具体数量、型号、产地、厂家、单价。 (2)维修设备应能监测和记录系统的工作状态,并在系统故障时提供诊 断结果。 (3)维修设备应能独立于控制系统,设备中的任何故障对控制系统没影 响。 5.2 培训 5.2.1 培训对象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及最终用户的工程技术人员、建设和监理单位人员、施 工安装人员、维护管理人员及操作运用人员提供良好的技术培训,使其能胜任 5 系统的工程设计、安装、调试、维修、软硬件故障处理以及熟练掌握系统的操 作使用。相关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 5.2.2 培训方式 培训方式分为工厂培训和现场培训。 5.2.3 培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厂培训内容 系统原理及结构。 系统操作使用方法。 所有硬件的原理、安装及维护。 各种操作终端、打印装置、测试仪器(仪表)等的结构原理及使用方法。 软件使用的语言、软件的调试、维护管理、故障处理及诊断等程序的编制,各种数据的输入和修改方法,各种接口软件的编制及各种任务块等应用软件的 编写方法。 (2)现场培训内容 系统的一般原理。 系统操作使用方法。 系统设备的安装及维护。 系统软件的一般知识及调试方法。 维护管理终端的原理及维护方法。 系统各种设备的故障处理方法。 (3)如果招标人不派员去工厂进行培训,则工厂培训内容应包括在现场 培训中。 5.2.4 培训教材及器材 (1)投标人应提供培训的详细计划及教材,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2)投标人应提供给每个学员一套相关资料,并免费提供学习环境和实 习设备。 6 6. 检验、试验及验收 6.1 基本要求 (1)设备应通过型式试验、出厂试验及现场试验,各类试验均应根据 GB、TB 等标准的相应规定、方法进行。 (2)所有设备整机及其主要部件应按合同和招标人批准的试验方案、计 划进行试验。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减少试验项目和内容,试验验收后,并不 减轻或减少投标人对设备所负的责任。 (3)对于试验中发现的问题需要修改系统软件时,需要经过招标人。 (4)如果招标人认为某项试验的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招标人有权拒绝 接受试验报告并要求重做该项试验。 (5)招标人有权派人员到投标人的工厂、试验场地及试验室对设备整机 及其主要部件的制造、组装、试验和调试等生产过程进行抽查、监督。 (6)对招标人到投标人的工厂、试验场地及试验室参加的试验或进行的 检验、抽查等工作,投标人应提供往返交通、食宿、交通工具和办公条件,费 用由投标人支付并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6.2 型式试验 ※由投标人负责。专门为本工程开发改进的设备应进行型式试验,或者近 两年内没有在类似工程中有应用业绩的产品也应进行型式试验。投标人需提供 详细的型式试验报告,由招标人确认。招标人根据型式试验结果有权选择产品 是否能够应用于本工程。 6.3 出厂检验 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须根据 ISO9001 的规定,按工厂(工业)标准进行 常规的试验和检验,并负责提供质量检验、测试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所有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若发现非招标人原因导致的缺损或性能劣化,均应由投标人无条件更换、补齐,并不得延误工期。 6.4 现场检验试验 现场检验分为投标人产品在现场安装后产品自身各项指标、功能检验,产 7 品与其他设备、招标人工程结合后应用方面的检验,以及工程交付阶段所做的 移交测试。 6.4.1 现场检验 (1)现场试验由招标人组织,投标人参与。投标人负责对产品各项指标、功能进行检查、试验等,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与其他设备接口、与招标人工程结 合后的各项试验。 (2)现场调试前一个月,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调试计划、调试方法和 调试要求报告,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调试。 (3)投标人派遣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设备的调试和开通,自备必要的调试 工具和交通工具。 (4)投标人有义务定期向招标人报告调试进展情况,包括遇到的问题和 解决的措施。 (5)设备调试结果良好,投标人可提交申请移交招标人测试的书面报告。 6.4.2 移交测试 (1)投标人到现场配合招标人组织的移交测试。 (2)在工程竣工后,投标人协助招标人共同配合设备管理单位完成移交 测试。移交测试合格后,产品交由设备接管单位管理。之后的试运行、质保期 内,不免除投标人对其设备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 (3)移交测试的内容为技术规格书所规定的系统功能、设备性能等,并 检查系统对非正常操作的响应以及故障-安全的试验。 (4)投标人自备移交测试所需必要的调试工具和交通工具。 (5)招标人在作移交测试期间,投标人不得对系统作任何修改,不得干 扰招标人的测试工作。在投标人必须对系统做一些修改时,应在移交测试完成 后进行,修改完成后,由招标人进行必要的测试,由此引起的费用由投标人负 责。 (6)测试中出现的问题应由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 8 6.5 验收 投标人配合并参与招标人组织的各阶段验收,并对验收发现的所供产品问 题负责,配合招标人进行整改及销号。 7. 质量保证 ※(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含相应配件和材料)质量保证期为系统正式 投入运营之日起二年。 (2)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设备的高质量及技术水平的先进性,产品质量、各项性能指标应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技术条件。 (3)在质保期内(系统设备为寿命期内),如果现场发生系统故障,投 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或设备维护单位通知的 24 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处理。并应 负责修理或更换故障设备,属投标人责任的,其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在质保期内,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或设备维护单位的要求免费派出 技术人员到现场给予技术指导。 (5)对产品施工工艺有要求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未注明的,视为认同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 (6)对产品维护有要求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未注明的,视 为认同运营维护单位的维护方案。 (7)在本技术规格书及技术联络所确定的应用条件内(含环境条件、速 度、张力、使用年限等),产品自身故障,投标人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这 一责任不因本技术规格书某一技术参数的偏差而减少。 8. 标志、铭牌、包装、运输、储存 8.1 标志、铭牌 8.1.1 一般要求 (1)应使用中文,或使用国家或行业规范中已经定义的英文缩写;(2)应设置在醒目、易于察看的位置; (3)应设置到最小维护单元级别,对于同一机柜内顺序排列的相同的单 元,可以统一设置铭牌和标识; 9 (4)字体颜色和标牌底色应为反色,以达到醒目的效果。 8.1.2 每台产品必须在显著位置设置产品标牌,其内容包括:(1)产品名称; (2)产品型号; (3)制造日期及出厂编号; (4)制造厂名称。 8.1.3 产品的收、发货标志符号应符合 GB/T6388 的有关规定。 8.1.4 在包装箱的侧板上标注以下内容:(1)产品名称及产品型号; (2)制造厂名称; (3)产品数量; (4)发货地点; (5)收货站名,收货单位; (6)出厂日期。 8.2 包装、运输、储存 8.2.1 投标人所供设备在包装时,应具有防潮、防尘、防腐、防撞措施,保证在大批货物的运输和装卸过程中不受损坏,保证货物安全到达施工现场。 每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附件、配件、装箱单。 8.2.2 包装箱的侧面应用不褪色的颜料注明运输及储存过程中的警示标 志,其标志应符合 GB191 的规定。 8.2.3 在运输过程中,不得受强烈碰撞,不得经受雨雪淋袭。 8.2.4 产品包装应具有防水减震措施。 8.2.5 包装箱的六面应用防水材料作衬里,应使防水材料平整,紧贴包装 箱内壁,不得有破碎或残缺。 8.2.6 机架与包装箱之间应用质地柔软和富有弹性的材料进行包装和衬 垫,并应与产品紧贴,不允许产品在其中窜动或晃动。 8.2.7 包装箱应用钢带加固。 10 8.2.8 随机出厂的附件应随主机一起包装,如因体积重量关系,必须与主 机分开包装时,其附件、备件应有明确的标记。 8.2.9 包装箱内应附下列文件: (1)产品合格证 (2)产品使用说明书 (3)装箱清单。 8.2.10 在包装箱的侧面注明“小心轻放”、“防潮”、“向上”等发货 作业标志,其标志应符合 GB191 的规定。 8.2.11 在运输时必须保证不受碰伤、雨淋、化学腐蚀及有害气体侵蚀。 9. 供货保证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供货计划满足供货合同中规定的供货时间要 求,并提供供货保障措施,书面承诺如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招标人有权采取紧 急措施,另行采购以确保工程进度,也可采取调整合同数量乃至终止合同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10. 附则 (1)产品生产之前,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设计联络会及技术文件要求进 行生产。 (2)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将导 致废标。 (3)本技术规格条件是对产品的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 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 技术规格和有关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 (4)本技术规格书的解释权属招标单位。 11 第二节 共同条款 1. 工程概述 1.1 工程范围 深惠城际位于广东省南部,途经深圳、东莞和惠州,是粤港澳大湾区城际 铁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前海保税区至坪地段线路起于深圳市前海保税区,止 于深圳市坪地低碳城,途经深圳市前海合作区、宝安区、南山区、龙华区、龙 岗区,东莞市凤岗镇,正线长度 58.708km。 1.2 主要技术标准 1)铁路等级:城际铁路; 2)设计速度:160km/h; 3)正线数目:双线; 4)正线线间距:4.0m; 5)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 1500m、困难地段 1300m、局部结合限速情 况选用; 6)最大坡度:一般 20‰、困难 30‰; 7)牵引种类:电力; 8)动车组类型及编组:城际动车组列车,8 编组;9)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2+ATO; 10)调度指挥方式:CTC 调度集中; 11)最小行车间隔:3min。 1.3 车站设置情况 前保~坪地段设站 11 座,新建站 11 个,运营长度为 58.708km,站间距 最大 11.44km(西丽~深圳北)、最小 1.96km(怡海~鲤鱼门)、平均约 5km。 12 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含深惠城际前海保税区至坪地段全线(前保-坪地)范围 四电工程(通信、信号、信息、综合监控、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等),具体内 容详见本次招标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书具体条款要求。 招标范围内信号专业施工工期如下:2024 年 11 月至 2026 年 11 月。工程接口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必须与本工程吻合,且必须与本工程其它相关 设备兼容,并承诺在产品供货前的设计联络阶段,若与其它制造商的硬软件接 口、与工程现场的接口等不匹配,对引起的设备零部件变更、软件修改予以免 费修改或更换。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均不应有特殊接口要求,否则由其 引起的接口变更相关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报价内。 3.1 与设计接口 (1)投标人负责提供工程设计中产品相关的图纸、技术参数、注意事项 等一切支持设计的资料。应对与产品有关的设计方案提出建议。 (2)投标人负责提供所供设备的技术建议书,供设计与招标人确认;设 备布置、接配线图、接线端子号等需提交设计确认; (3)投标人有责任根据设计与招标人要求,对本系统进行优化设计。 3.2 与招标人接口 3.2.1 施工阶段 (1)投标人负责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指导和调试; (2)投标人负责提供与所供设备相连的所有接插件及系统内部线缆,与 其他系统接口的线缆由接受信息方提供。 (3)设备、通用机柜等应配置防静电地板下安装底座,底座承载力应满 足要求,底座上表面装 2mm 环氧树脂型的绝缘板(包含连接机柜的高强度尼龙 绝缘螺丝及相关配件),底座高度由招标人提供。 (4)投标人应负责与衔接线路或接轨车站既有设备之间的接口,实现本 工程与相邻或既有系统的互联互通。 13 3.2.2 试验阶段 (1)投标人负责所供产品的内部调试,并配合相关接口调试。 (2)投标人在调试前,应提供详细的试验方案报招标人审批,在招标人 审批后方可进行相关试验。 (3)投标人有义务配合招标人及相关接口设备商进行安装、调试。对接 口中存在的问题,不仅要负责本方设备故障的及时查找、解决,还有义务及时 配合施工方及其他接口设备商共同查找、解决接口问题。 3.2.3 系统联调阶段 (1)投标人应对联调联试提出所属部分的试验建议书。 (2)在联调联试大纲发布后,投标人应无条件响应,并配合招标人完成 试验任务。 (3)投标人对联调中接口存在的问题,不仅要负责本方设备故障的及时 查找、解决,还有义务及时配合施工方及其他接口设备商共同查找、解决接口 问题。 (4)与本系统接口的其它系统与本系统不同步开通时,本系统或其他系 统每次开通,投标人均应派技术人员配合。 3.3 与其它系统、设备厂家接口 3.3.1 互提资料,协助对方完成接口的开发。 3.3.2 积极与其他设备供货商联系协商接口方式,互相支持、彼此协助完 成接口调试,开放与对方接口有关协议,招标人有权确定最终接口方式。 3.3.3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具备与本线其他系统接口的能力,并提供与其 他系统的接口,引起的既有设备修改属于投标人责任,相关接口及既有设备修 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4 第三节 技术条件 1. 总则 1.1 本技术规格书内容包括技术指标、性能、结构、试验等要求,还包括 资料交付及技术文件要求等。 1.2 本技术规格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 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 1.3 如供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格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表示供方 确认其提供的产品满足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1.4 供方在生产之前应认真阅读本技术规格书和相关技术文件、图纸,领 会设计意图,严格按设计要求生产。 2. 技术条件 2.1 基本要求 ※2.1.1 采用具有大型工程实例的知名品牌产品; ※2.1.2 产品应经国家专业质量检测机构检测与 ETA 全面认证; ※2.1.3 生产厂家应为专业从事该产品生产的生产厂家,生产检验设备齐 全,通过 ISO9000 系列质量体系认证,注册资金不低于相应要求,信用等级良 好; ※2.1.4 各类锚栓和连接螺栓产品应具备耐震动、高耐疲劳、较强抗腐蚀 和防松、防火等性能。基础螺栓的材质、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各类螺栓和 锚栓均应有合格证书和试验报告; ※2.1.5 锚栓应符合 JGJ145-2013《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GB50367-2013《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550-2010《建筑结构加固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T 22795-2008《混凝土用膨胀型锚栓形式与尺寸》中的相关规定。 ※2.1.6 本技术要求未尽事宜均应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相关部门的规定 15 要求。 2.2 技术要求 2.2.1 后置锚栓系统应通过 ETA 和 ICC-ES 国际官方认证机构的全面认证 及开裂混凝土适用性认证。 2.2.2 后置锚栓系统的安装、加载应严格遵守产品的受力时间要求,同时 产品供货商需进行现场施工指导。 2.2.3 后置锚栓系统采用标准公制全螺纹螺杆,螺杆钢材及螺牙等级:8.8 级,即抗拉强度为:800N/mm2。 化学锚栓可承受长期荷载、冲击荷载和地震荷载,应满足抗腐蚀、抗震动、抗疲劳荷载受力(200 万次抗疲劳测试)要求。 2.2.4 锚固胶应通过 ICC-ES 抗地震荷载(C、D、E 区域)的相关认证,6 应具有抗疲劳荷载(疲劳测试不小于 2*10 次)、耐湿热老化性能、耐冻融性 能,并通过国内或国际权威机构的认证和测试。 2.2.5 后置锚栓系统应通过权威防火测试机构的耐火承载力测试,并应国 外权威机构提供 2 小时耐火承载力测试报告。螺杆材质为 8.8 级热浸锌或不锈 钢。 2.2.6 锚固螺杆的防腐蚀标准应采用热浸镀锌防腐,镀锌层厚度大于 45 微米。 2.2.7 注射式锚固胶粘剂应不含乙二胺等对人体有害物质,并应提供实际 无毒测试报告及 NSF 饮用水系统安全证书。 2.2.8 后置锚栓系统应具有良好的电气绝缘性能,潮湿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5 1.2×10 欧姆。 2.2.9 产品制造商应提供的产品合格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包括锚固胶的出 厂质量保证书(或实验证明,其中应由主要组成性能指标,生产日期,产品标 16 号等)、螺杆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含钢号、尺寸规格等)、施工工艺及操作 规程。 2.2.10 考虑到化学锚栓使用场所为腐蚀环境,锚固胶粘剂应选用改性环 氧类锚固胶,并应通过由全国建筑物鉴定与加固标准委员会出具的依据 GB50728-2011 的 A 级胶安全性鉴定,不得采用“仅对来样负责”的送样检测 报告作为 A 级胶鉴定报告。 2.2.11 锚栓设计使用年限不小于 100 年,并能提供相关报告。拥有改良 的胶粘-疲劳性能的植筋 ETA 报告。 2.2.12 锚栓需选用国际知名品牌。胶粘剂及螺杆必须为同一品牌同一厂 家生产,锚栓系统所提供的国内和国际权威机构(如 ETA 和 ICC)的检测报告 必须为同一生产厂家及型号,实际供货时应与标书所提供产品型号及厂家一致。 锚固胶粘剂必须采用与锚杆匹配的胶粘剂,应为硬塑包装产品。锚固胶如采用 进口产品,应能提供产品进口报关单。 2.2.13 锚固胶粘剂不含乙二胺、苯、甲苯和二甲苯等对人体有害物的胶 粘剂,其检验结果应符合实际无毒卫生等级的要求。锚固胶应环保无毒,通过 饮用水毒性测试,经口毒毒性测试,应按照《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 物质限量(GB 18583-2008)》要求进行无毒测试,并应提供实际无毒测试报告 及 NSF 饮用水系统安全证书。 2.2.14 锚固胶粘剂应提供耐冻融性能的检测报告。试验结束后,试件在 常温条件下测得的抗拉强度降低百分率不应大于 5%。 2.2.15 锚固胶粘剂应按《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 2010)等规范中附录 F“结构胶粘剂抗冲击剥离能力测定方法及 评定标准”提供抗冲击剥离的检测报告。 2.2.16 锚固胶粘剂其填料必须在工厂制胶时添加,严禁在施工现场掺入。锚固胶的保质期为 24 个月; 2.2.17 锚固胶粘剂触变指数大于 4,垂流度小于 2mm。 17 2.2.18 锚固胶粘剂在基材温度为 23 摄氏度的条件下,应满足适用期不大 于 1 小时,凝固时间不大于 12 小时。 2.2.19 锚固胶粘剂应提供在开裂混凝土中的明水孔洞中,能够提供长期 承载性能的检测报告。 2.2.20 各类锚栓的现场检验可参照 JGJ145-2013《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 术规程》和 GB50550-2010《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对 现场安装好的锚栓进行拉拔性能测试。 2.2.21 包装需符合《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T 50550-2010)。 2.2.22 化学锚栓应能用于可能开裂混凝土部位。 2.3 其他要求 投标方提供的全螺纹化学锚栓应满足国标的相关要求。不得低于国家及行 业的相关要求。 厂家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文件: 1、所用的主要材料标准。 2、主要材料合格证书 3、试验项目和方法。 4、试验测试记录。 5、工艺及质量保证措施报告。 6、阻燃及绝缘要求的相关材料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7、工厂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3. 应遵循的规范和标准 本工程的系统标准、施工工艺、设备制造和测试以及使用的材料,均应满 足本技术规格书技术条件要求,还应遵循以下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的要求。 在招标及工程实施阶段,若颁布有新的技术标准,应以最新标准为准。 18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铁总科技〔2017〕221 号(2)《高速铁路设计规范》 TB10621-2014 (3)《铁路信号设计规范》 TB10007-2017 (4)《城际铁路设计规范》 TB10623-2014 (5)《高速铁路信号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6-2018 (6)《高速铁路信号工程细部设计和工艺质量标准》QCR9521-2018(7)《混凝土用机械锚栓》JG/T 160-2017 (8)《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 JGJ145-2013 (9)《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367-2013 (10)《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2010(11)《混凝土用膨胀型锚栓 形式与尺寸》GB/T 22795-2008(12)《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GB 50728-2011 19 第四节 需求一览表及报价要求 1. 总则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工程需要调整设备供货数量。各 种规格设备的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变,总价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2. 需求一览表 本次招标范围内供货需求见下表:
序 号物资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备 注
1化学锚栓带帽(M8×70)个29923配备锚固胶及胶枪
2化学锚栓带帽(M10×70~100)个6040配备锚固胶及胶枪
3内螺纹化学锚栓(M8x65)个6600配备锚固胶及胶枪
4化学锚栓含帽(M10×200~250)个804配备锚固胶及胶枪
5化学锚栓含帽(M12×100)个1440配备锚固胶及胶枪
6化学锚栓含帽(M16.5×90)个496配备锚固胶及胶枪
7化学锚栓含帽(M16×200~220)个464配备锚固胶及胶枪
8锚固胶瓶50另外配备
3. 供货要求、交货时间、地点 (1)投标人应根据本技术规格书对系统的要求,提供所建议系统的成套 设备,并在技术建议书和报价表中列出详细的设备清单。 (2)投标人应在技术规格书和报价表中列出设备安装、调试以及维护用 的专用和通用的仪器、仪表、工具的清单。 (3)设备供货日期:2025 年 5 月份前完成供货;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供货 计划为准。交货地点为各设备安装工点或招标人明确的地点。 4. 报价要求 (1)投标人报价必须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2)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清单必须按系统、设备、模块或电路板(现场维 20 护可更换的最小单元)分层次报价,并逐级汇总列出总价。 (3)投标人应提供产品的完整报价,在确保产品完整的前提下,投标文 件中未明确说明的供货内容,均视为包含在投标标价中。 5.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仪表清单 投标人按照本技术规格书“第一节--4.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仪表”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分别列出各阶段清单。 表 5.1 质保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仪表清单
序号品名型号及规格单位数量备 注
说明:由投标人免费提供。 表 5.2 推荐质保期以外三年内使用的备品备件清单
序号品名型号及规格计量单位备 注
说明:不在投标人供货范围内,仅提供建议清单。 21 附件一:技术建议书应包含的内容 1.对技术规格书中的所有条款进行逐项回答,说明是否能够照办,如不 能照办,详细说明其原因。 2.设备型号及数量表; 3.机房的设备平面布置图及机房特殊装修要求; 4.该设备已投入运营的规模和地点; 5.有关技术资料: a 系统硬件结构 b 系统功能 c 系统性能 d 传输特性 e 接口标准及有关通信协议 f 系统软件结构 g 系统的可靠性 h 维护子系统 i 各设备、终端性能要求 j 机械结构、工艺标准 k 环境要求 l 电源子系统的构成、耗电量 m 接地系统的构成及要求 n 为满足技术规格书中要求而重新设计部分的技术方案 o 招标人在技术规格书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各项技术指标、技术数 据和技术建议。 6.投标人如有更新的技术和方案,可对本技术规格书提出修改建议或方 22 案,供招标人参考。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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