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委托社会组织实施江门志愿服务发展调研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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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江门市 | 采购单位 | 中共江门市委社会工作部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委托社会组织实施江门志愿服务发展调研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全面总结江门志愿服务20年发展经验,研究信息化促进新时期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有效模式,谋划未来高质量发展路径,中共江门市委社会工作部拟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接有关项目,协助开展江门志愿服务发展调研并出具调研报告。现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委托社会组织实施江门志愿服务发展调研。
二、项目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服务期为2个月。
三、项目内容
通过深入开展实地调研,立足新时代志愿服务发展的宏观背景下,对江门市志愿服务的发展历程、创新举措与特色路径进行系统整理与深度分析。在此基础上,提炼概括江门市志愿服务信息化、制度建设侨乡特色与实践模式,形成兼具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观点,最终撰写完成高质量的调查报告。
四、报价人要求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
3.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4.调研团队的负责人撰写调研报告,且需为从事志愿服务研究或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学术造诣和丰富科研经验的专家学者,近五年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过不少于2篇关于志愿服务的学术论文;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五、报价最高限价
项目最高限价***元。投标人须对委托社会组织实施江门志愿服务发展调研项目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六、报价要求
(一)报价时应提供以下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询价公告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及附件有关材料。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报价人利润。由报价人自行测算报价,一经选用,项目报价总价作为报价人与询价人签订合同的最高金额;报价人的报价,应是本项目范围和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三)报价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七、报送方式
我部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材料需密封。收件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号29号楼六楼。联系人:廖小姐,联系电话:0750-3279931。
八、报送时间
报价单位需在2026年9月14日17:30前将报价材料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九、评选方式
(一)由中共江门市委社会工作部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组成评选小组,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报价单位条件、报价要求和实际响应报价情况等,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并推荐评审结果。评审结果按中共江门市委社会工作部有关规定呈批审定。
(二)本次询价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以询价公告规定的条件为依据,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委托社会组织实施江门志愿服务发展调研项目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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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委托社会组织实施江门志愿服务发展调研。
二、项目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服务期为2个月。
三、项目内容
通过深入开展实地调研,立足新时代志愿服务发展的宏观背景下,对江门市志愿服务的发展历程、创新举措与特色路径进行系统整理与深度分析。在此基础上,提炼概括江门市志愿服务信息化、制度建设侨乡特色与实践模式,形成兼具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观点,最终撰写完成高质量的调查报告。
四、报价人要求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
3.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4.调研团队的负责人撰写调研报告,且需为从事志愿服务研究或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学术造诣和丰富科研经验的专家学者,近五年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过不少于2篇关于志愿服务的学术论文;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五、报价最高限价
项目最高限价***元。投标人须对委托社会组织实施江门志愿服务发展调研项目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六、报价要求
(一)报价时应提供以下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询价公告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及附件有关材料。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报价人利润。由报价人自行测算报价,一经选用,项目报价总价作为报价人与询价人签订合同的最高金额;报价人的报价,应是本项目范围和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三)报价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七、报送方式
我部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材料需密封。收件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号29号楼六楼。联系人:廖小姐,联系电话:0750-3279931。
八、报送时间
报价单位需在2026年9月14日17:30前将报价材料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九、评选方式
(一)由中共江门市委社会工作部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组成评选小组,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报价单位条件、报价要求和实际响应报价情况等,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并推荐评审结果。评审结果按中共江门市委社会工作部有关规定呈批审定。
(二)本次询价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以询价公告规定的条件为依据,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委托社会组织实施江门志愿服务发展调研项目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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