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中山温泉酒店康养集团有限公司海鲜类食材采购项目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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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中山市 | 采购单位 | 中山温泉酒店康养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山市畅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山温泉酒店康养集团有限公司海鲜类食材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一、增加部分
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一、总则,增加以下内容:
15.异常低价投标审查
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具体如下:
(1)审查启动情形
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报价(即含税金额合计)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
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报价(即含税金额合计)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
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
3)投标报价(即含税金额合计)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
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2)审查程序与要求
1)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
2)给予相关投标人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但最长不超过1个小时。
3)属于上述第3)款情形(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45%)的投标人,如已在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3)审查判断与处理
1)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或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综合判断。
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或证明材料的;提供的书面说明或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二、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一、总则/“8.本项目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中标公告发布前,设置招标人实地考察环节(考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要求、商务技术评分表中涉及到的内容)。由招标人组建考察小组,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开展实地考察。考察结论为合格的,确定为该项目的中标人;考察不合格的,不再将其推荐为中标人,并对第二中标候选人开展实地考察,考察合格后方可确定为中标人,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如3名中标候选人均考察不合格,则对评审排名第四位的投标人递补为中标候选人,并对递补候选人开展实地考察,考察合格后方可确定为中标人,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最终确定1名中标人。 注:如递补后最终没有投标人通过考察,本项目采购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修改为:“8.本项目于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中标公告发布前,设置投标资料核验环节(核验范围包括资格要求、商务技术评分表中涉及到的内容),投标人需确保投标文件所列的证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与原件内容相符,否则按提交虚假材料进行投标处理。由招标人组建资料核实小组,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开展实地资料核实。资料核实相符的,确定为该项目的中标人;资料核实不符的,不再将其推荐为中标人,并对第二中标候选人开展实地资料核实,资料核实符合后方可确定为中标人,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直至无中标候选人可递补。最终确定1名中标人。 注:如递补后最终没有候选人通过资料核实,本项目采购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2.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七、付款方式/“1.每月按实际供货量结算一次,中标人当月向采购需求单位提交上月经采购需求单位确认的对账单和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采购需求单位确认无误后在30个日历天内支付该笔货款。2.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需求单位结算:(1)合同;(2)增值税专用发票;(3)送货单;(4)对账单。”
修改为:1.每月按实际供货量结算一次,中标人当月向采购需求单位提交上月经采购需求单位确认的对账单和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货品对应税率详见报价明细表,其中饭堂开具普通发票,且该发票的名称(品名)应当符合国家和甲方及采购需求单位的财务制度要求)。经采购需求单位确认无误后在30个日历天内支付该笔货款。2.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需求单位结算:(1)合同;(2)发票;(3)送货单;(4)对账单。
3.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六、授标/“(3)本项目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中标公告发布前,设置“招标人考察”机制,由招标人组建考察小组,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开展实地考察。考察结论为合格的,确定为该项目的中标人;考察不合格的,不再将其推荐为中标人,并对第二中标候选人开展实地考察,考察合格后方可确定为中标人,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如3名中标候选人均考察不合格,则对评审排名第四位的投标人递补为中标候选人,并对递补候选人开展实地考察,考察合格后方可确定为中标人,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最终确定1名中标人。 注:如递补后最终没有投标人通过考察,本项目采购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修改为:(3)本项目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中标公告发布前,设置投标资料核实环节(核实范围包括资格要求、商务技术评分表中涉及到的内容),投标人需确保投标文件所列的证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与原件内容相符,否则按提交虚假材料进行投标处理。由招标人组建资料核实小组,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开展实地资料核实。资料核实相符的,确定为该项目的中标人;资料核实不符的,不再将其推荐为中标人,并对第二中标候选人开展实地资料核实,资料核实符合后方可确定为中标人,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直至无中标候选人可递补。最终确定1名中标人。 注:如递补后最终没有候选人通过资料核实,本项目采购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文件为准。
招标人:中山温泉酒店康养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山市畅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8月21日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一、总则,增加以下内容:
15.异常低价投标审查
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具体如下:
(1)审查启动情形
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报价(即含税金额合计)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
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报价(即含税金额合计)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
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
3)投标报价(即含税金额合计)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
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2)审查程序与要求
1)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
2)给予相关投标人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但最长不超过1个小时。
3)属于上述第3)款情形(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45%)的投标人,如已在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3)审查判断与处理
1)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或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综合判断。
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或证明材料的;提供的书面说明或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二、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一、总则/“8.本项目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中标公告发布前,设置招标人实地考察环节(考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要求、商务技术评分表中涉及到的内容)。由招标人组建考察小组,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开展实地考察。考察结论为合格的,确定为该项目的中标人;考察不合格的,不再将其推荐为中标人,并对第二中标候选人开展实地考察,考察合格后方可确定为中标人,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如3名中标候选人均考察不合格,则对评审排名第四位的投标人递补为中标候选人,并对递补候选人开展实地考察,考察合格后方可确定为中标人,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最终确定1名中标人。 注:如递补后最终没有投标人通过考察,本项目采购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修改为:“8.本项目于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中标公告发布前,设置投标资料核验环节(核验范围包括资格要求、商务技术评分表中涉及到的内容),投标人需确保投标文件所列的证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与原件内容相符,否则按提交虚假材料进行投标处理。由招标人组建资料核实小组,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开展实地资料核实。资料核实相符的,确定为该项目的中标人;资料核实不符的,不再将其推荐为中标人,并对第二中标候选人开展实地资料核实,资料核实符合后方可确定为中标人,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直至无中标候选人可递补。最终确定1名中标人。 注:如递补后最终没有候选人通过资料核实,本项目采购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2.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七、付款方式/“1.每月按实际供货量结算一次,中标人当月向采购需求单位提交上月经采购需求单位确认的对账单和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采购需求单位确认无误后在30个日历天内支付该笔货款。2.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需求单位结算:(1)合同;(2)增值税专用发票;(3)送货单;(4)对账单。”
修改为:1.每月按实际供货量结算一次,中标人当月向采购需求单位提交上月经采购需求单位确认的对账单和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货品对应税率详见报价明细表,其中饭堂开具普通发票,且该发票的名称(品名)应当符合国家和甲方及采购需求单位的财务制度要求)。经采购需求单位确认无误后在30个日历天内支付该笔货款。2.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需求单位结算:(1)合同;(2)发票;(3)送货单;(4)对账单。
3.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六、授标/“(3)本项目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中标公告发布前,设置“招标人考察”机制,由招标人组建考察小组,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开展实地考察。考察结论为合格的,确定为该项目的中标人;考察不合格的,不再将其推荐为中标人,并对第二中标候选人开展实地考察,考察合格后方可确定为中标人,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如3名中标候选人均考察不合格,则对评审排名第四位的投标人递补为中标候选人,并对递补候选人开展实地考察,考察合格后方可确定为中标人,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最终确定1名中标人。 注:如递补后最终没有投标人通过考察,本项目采购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修改为:(3)本项目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中标公告发布前,设置投标资料核实环节(核实范围包括资格要求、商务技术评分表中涉及到的内容),投标人需确保投标文件所列的证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与原件内容相符,否则按提交虚假材料进行投标处理。由招标人组建资料核实小组,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开展实地资料核实。资料核实相符的,确定为该项目的中标人;资料核实不符的,不再将其推荐为中标人,并对第二中标候选人开展实地资料核实,资料核实符合后方可确定为中标人,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直至无中标候选人可递补。最终确定1名中标人。 注:如递补后最终没有候选人通过资料核实,本项目采购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文件为准。
招标人:中山温泉酒店康养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山市畅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8月21日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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