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轧钢厂一棒加热炉大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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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阳江市 | 采购单位 | 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阳春新钢铁节能降碳提质增效技术改造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冶南方(武汉)热工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投资项目代码 | 2606-441781-07-02-673074 | |||||||||||||||||||||||||
| 投资项目名称 | 阳春新钢铁节能降碳提质增效技术改造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轧钢厂一棒加热炉大修项目 | |||||||||||||||||||||||||
| 标段(包)名称 | 轧钢厂一棒加热炉大修项目 | |||||||||||||||||||||||||
| 公示名称 | 轧钢厂一棒加热炉大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6-08-12 09:00:00 | |||||||||||||||||||||||||
| 评标情况 |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投标人,实行评定分离,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为票决定标法,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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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合格中标候选人名称 | 合格中标候选人代码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 |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资格 |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 |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 |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驻招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表 | 工程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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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冶南方(武汉)热工有限公司 | 914201007819821576 | ***.00元 | 我公司承诺质量标准完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 | 合同签订后,招标人书面确认具体的停轧施工日 期起70天内,中标人完成工程竣工、调试合格、 达产达标任务并移交招标人使用。 | *** | 详见附件 | 简安康 | 详见附件 | 蒋仁宝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 2 | 上海嘉德环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913101157397939939 | 24980000.00元 | 我公司承诺质量标准完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 | 合同签订后,招标人书面确认具体的停轧施工日期 起70天内,中标人完成工程竣工、调试合格、达产 达标任务并移交招标人使用。 | 李万方 | 详见附件 | 李万方 | 详见附件 | 巨艳雷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 3 | 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913405007627988486 | 25484789.00元 | 我公司承诺质量标准完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3.3项规定。 | 合同签订后,招标人书面确认具体的停轧施工日期 起70天内,中标人完成工程竣工、调试合格、达产 达标任务并移交招标人使用。 | 宣育红 | 详见附件 | 章小发 | 详见附件 | 吴连卿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 异议受理部门 | 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地址 | 阳春市潭水镇南山工业区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朱女士 | 联系电话 | 0662-8259313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中共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662-8251810 | |||||||||||||||||||||||
| 联系地址 | 阳春市潭水镇南山工业区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08-20 22:00:0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6-08-26 00:00:00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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