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梅县区剑英大道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亮化维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梅州市 发布日期:202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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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梅州市 采购单位 梅州市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梅县区剑英大道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亮化维护管理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非政府采购项目
梅县区剑英大道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亮化维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受 梅州市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委托,对 梅县区剑英大道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亮化维护管理服务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D26MXFCF08030
项目名称:梅县区剑英大道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亮化维护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8,779.2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梅县区剑英大道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亮化维护管理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468,779.22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梅县区剑英大道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亮化维护管理服务
1(项)
详见磋商文件
468,779.22
468,779.22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4个月,为剑英大道沿线各节点亮化设施提供全年常态化检修、养护管理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将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据留存);
3.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3.3供应商须具备住建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供应商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证书以及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料)。
3.5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提供专职安全人员证书以及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料)。
3.6供应商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提供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在该平台的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7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在该平台的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8已依法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时间: 2026年  8 月 18  日至 2026年 8  月 2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需将盖章扫描后的“获取磋商文件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gdhdswzx@163.com),审核通过后,我公司将通过该邮箱回复收款二维码,投标人付款完成即视为文件获取成功。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  8 月 28  日 15 点 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东汇城D2写字楼10楼开标大厅(注:14:30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  8 月 28  日 15 点 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东汇城D2写字楼10楼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获取磋商文件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要求的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获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4、项目类型:服务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梅州市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梅州市梅县区新城行政区宪梓南路3号 
  联系方式: 0753-2587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东汇城D2写字楼1016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附件: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
        
                      发布人: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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