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州市荔湾区西村街道2026年公共文明引导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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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西村街道2026年公共文明引导服务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现就西村街道2026年公共文明引导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选择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第三方负责实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西村街道2026年公共文明引导服务项目。
(二)项目要求:在西湾路段、西湾路站西路口2个重点路段各安排4名公共文明引导员,合计8名,于工作日及重要节假日的早晚高峰期开展文明出行劝导、文明交通宣传及交通秩序维护工作,每天上岗不少于4小时,如遇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可结合实际需要适当调整岗位设置和上岗时间。
(三)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按不超过20万元执行,按实际工作情况据实结算。
二、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价方式:现场或快递方式递交报价材料,报价材料必须加盖公章且密封完好递交。如现场递交的,请携带单位介绍信递交报价材料。
(二)报价时间:2026年8月17日—2026年8月19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三)报价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西村街道办事处(荔湾区协和路1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截止时间后递交报价资料不予受理。
三、资格要求
1、广州市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2、具有相关资质及项目经验;
3、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报价材料要求
(一)报价单位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二)报价材料须装订成册并密封装袋,整套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盖骑缝章,所有报价材料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报价地点;
(三)报价材料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和相关资格证照复印件、公司简介材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服务的报价(含税),并注明结算方式、服务时限等内容;
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企业信用报告;
5.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项目中选单位的确定
(一)本次询价比选工作由街道询比小组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有效报价材料,结合各报价单位综合实力、过往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中选单位。
六、参加报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材料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报价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材料送达规定地点;
(二)报价材料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
(三)报价材料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
(四)报价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的资格要求;
(五)报价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
附件:西村街道2026年公共文明引导服务项目需求表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
2026年8月17日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西村街道2026年公共文明引导服务项目。
(二)项目要求:在西湾路段、西湾路站西路口2个重点路段各安排4名公共文明引导员,合计8名,于工作日及重要节假日的早晚高峰期开展文明出行劝导、文明交通宣传及交通秩序维护工作,每天上岗不少于4小时,如遇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可结合实际需要适当调整岗位设置和上岗时间。
(三)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按不超过20万元执行,按实际工作情况据实结算。
二、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价方式:现场或快递方式递交报价材料,报价材料必须加盖公章且密封完好递交。如现场递交的,请携带单位介绍信递交报价材料。
(二)报价时间:2026年8月17日—2026年8月19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三)报价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西村街道办事处(荔湾区协和路1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截止时间后递交报价资料不予受理。
三、资格要求
1、广州市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2、具有相关资质及项目经验;
3、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报价材料要求
(一)报价单位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二)报价材料须装订成册并密封装袋,整套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盖骑缝章,所有报价材料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报价地点;
(三)报价材料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和相关资格证照复印件、公司简介材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服务的报价(含税),并注明结算方式、服务时限等内容;
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企业信用报告;
5.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项目中选单位的确定
(一)本次询价比选工作由街道询比小组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有效报价材料,结合各报价单位综合实力、过往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中选单位。
六、参加报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材料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报价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材料送达规定地点;
(二)报价材料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
(三)报价材料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
(四)报价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的资格要求;
(五)报价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
附件:西村街道2026年公共文明引导服务项目需求表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
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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