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茂名市博雅中学北校区房屋补漏、防坠物设施及南校区2号楼一楼临时墙改造项目工程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茂名市博雅中学北校区房屋补漏、防坠物设施及南校区2号楼一楼临时墙改造项目工程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茂名市 | 采购单位 | 茂名市博雅中学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茂名市博雅中学北校区房屋补漏、防坠物设施及南校区2号楼一楼临时墙改造项目工程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对茂名市博雅中学北校区房屋补漏、防坠物设施及南校区2号楼一楼临时墙改造项目工程进行招标并发布公告,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名。
一、项目名称:茂名市博雅中学北校区房屋补漏、防坠物设施及南校区2号楼一楼临时墙改造项目工程。
二、项目内容及预算:
1.项目内容:北校区房屋补漏、防坠物设施安装及南校区2号楼一楼临时墙改造(详情可在本文末尾扫码下载附件查看)。
2.项目预算:贰拾肆万玖仟玖佰柒拾贰元壹角柒分(¥ ***.17元)。报价须包括材料费、服务费、运输费、人工费、安装费、调试费、卫生清洁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如报价高于项目总预算,则报价无效。
三、采购方式
依据相关采购规定,本项目为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学校先从市直学校内控采购小组成员库中随机抽取评委小组现场按合理低价的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再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定点议价选取。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在招标人所在地(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建筑工程),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6.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
7.投标人在采购方完成过的工程建筑工程中,没有不良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施工单位须进驻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四、报名和提交材料
(一)报名和提交材料时间
2026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10日17时止。
(二)提交材料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在招标人所在地(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建筑工程),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上述两个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须附有截图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8.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在采购方完成过的工程建筑工程中,没有不良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9.不属于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10.入驻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1.基于以上项目清单内容填写的报价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报价高于项目总预算,则报价无效。
(三)文件接收地点:
1.所有材料统一A4纸打印,并按上述材料顺序装订,一式三份;
2.所有材料均须密封后交茂名市博雅中学北校区门岗处,并签名登记;
3. 报名材料文件袋封面须有联系方式及单位公章。
五、评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8月11日下午15时40分。
地点:茂名市博雅中学北校区教学楼二楼党建室
六、招标办法、要求和评审结果公布方式
(一)报价要求:实行一次性报价 (含各项价格明细)
(二)评委组成:本次评选工作评审委员由市直属学校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人,学校指定1名熟悉业务的本校在编人员组成。
(三)招标方式: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通过后评审小组成员统计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并计算出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的平均价格,以此作为本次采购的招标参考价,按照投标人报价最接近(含等于)招标参考价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招标参考价之差的绝对值相同,则取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人,若报价均相同,则评标委员抽签确定中标人。中标价为中标人报价。
(四)评审结果将在学校公众号(茂名市博雅中学)公示3天,无投诉则签订合同。
七、注意事项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核查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中标(成交)资格,列入我校采购项目招标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主体一律拒绝参与投标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报告、工程设计图纸可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茂名市博雅中学
2026年8月6日
一、项目名称:茂名市博雅中学北校区房屋补漏、防坠物设施及南校区2号楼一楼临时墙改造项目工程。
二、项目内容及预算:
1.项目内容:北校区房屋补漏、防坠物设施安装及南校区2号楼一楼临时墙改造(详情可在本文末尾扫码下载附件查看)。
2.项目预算:贰拾肆万玖仟玖佰柒拾贰元壹角柒分(¥ ***.17元)。报价须包括材料费、服务费、运输费、人工费、安装费、调试费、卫生清洁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如报价高于项目总预算,则报价无效。
三、采购方式
依据相关采购规定,本项目为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学校先从市直学校内控采购小组成员库中随机抽取评委小组现场按合理低价的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再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定点议价选取。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在招标人所在地(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建筑工程),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6.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
7.投标人在采购方完成过的工程建筑工程中,没有不良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施工单位须进驻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四、报名和提交材料
(一)报名和提交材料时间
2026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10日17时止。
(二)提交材料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在招标人所在地(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建筑工程),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上述两个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须附有截图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8.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在采购方完成过的工程建筑工程中,没有不良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9.不属于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10.入驻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1.基于以上项目清单内容填写的报价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报价高于项目总预算,则报价无效。
(三)文件接收地点:
1.所有材料统一A4纸打印,并按上述材料顺序装订,一式三份;
2.所有材料均须密封后交茂名市博雅中学北校区门岗处,并签名登记;
3. 报名材料文件袋封面须有联系方式及单位公章。
五、评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8月11日下午15时40分。
地点:茂名市博雅中学北校区教学楼二楼党建室
六、招标办法、要求和评审结果公布方式
(一)报价要求:实行一次性报价 (含各项价格明细)
(二)评委组成:本次评选工作评审委员由市直属学校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人,学校指定1名熟悉业务的本校在编人员组成。
(三)招标方式: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通过后评审小组成员统计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并计算出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的平均价格,以此作为本次采购的招标参考价,按照投标人报价最接近(含等于)招标参考价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招标参考价之差的绝对值相同,则取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人,若报价均相同,则评标委员抽签确定中标人。中标价为中标人报价。
(四)评审结果将在学校公众号(茂名市博雅中学)公示3天,无投诉则签订合同。
七、注意事项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核查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中标(成交)资格,列入我校采购项目招标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主体一律拒绝参与投标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报告、工程设计图纸可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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