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20千伏及以下中低压配电网项目施工框架合同(湛江供电局)(标段5)增补劳务分包
采购编号:C-PWZJ2025123003A-LW01-01
采购文件
采购单位: 广东创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日 期: 2026年 7月31日
响应文件目录
一、 报价须知3
二、 合同条款5
三、 响应文件格式.............................................................41
四、评审办法.................................................................62
报价须知
前附表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与要求 |
| 1 | 定义 | 采购单位:广东创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
| 2 | 项目名称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20千伏及以下中低压配电网项目施工框架合同(湛江供电局)(标段5)增补 |
| 3 | 项目地点 | 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城北、海安、和安、角尾、锦和、龙塘、迈陈、南山、前山、曲界、西连、下桥、下洋、新寮供电所片区 |
| 4 | 采购标段 划分情况 | 本次采购分为1个采购项目N名成交人(N小于等于2)。 |
| 5 | 交货方式 | 现场施工。 |
| 6 | 质量要求 | 满足国家、行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标准、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或超过质量标准,杜绝重大设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确保工程无永久性缺陷。 |
| 7 | 安全要求 | 应建立完善的安全体系,设立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为从业人员提供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 |
| 8 | 交货地点 | 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城北、海安、和安、角尾、锦和、龙塘、迈陈、南山、前山、曲界、西连、下桥、下洋、新寮供电所片区 |
| 9 | 资金来源 | 承建工程项目 |
| 10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必须是广东大光明集团公司库内供应商 |
| 11 | 报价有效期 | 120天 |
| 12 | 是否踏勘 | 否 |
| 13 | 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要求 | 1、参加询价采购的供应商原则上不少于N+2家;采用公开询价采购方式。 2、本项目选定N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人)(N小于等于2) |
| 14 | 响应文件的组成 | 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自行制作响应文件,递交文件应为签字盖章后的PDF版扫描件。 |
| 15 | 报价开启响应文件地点及时间 | 开标时间: 2026 年 8月12日 10时 30 分。 地点:广东创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 |
| 16 | 最高限价及有效报价 | 供应商报价费率100%为有效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
| 17 | 履约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保证金应以转账形式提交,保证金金额:¥10万元。 a:保证金的形式和要求(银行转账汇款凭据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保证金”字样):仅限于电汇(转账),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文件指定账户。未按规定提交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b: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书面合同签订起10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C: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转为履约保证金。 2、收款单位:广东创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江门新会支行 账 号:8110901012100819206 |
| 18 | 结算说明 | 结算价=工日基准单价×工日 |
合同条款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20千伏及以下中低压配电网项目施工框架(湛江供电局)(标段5)施工劳务分包框架合同 |
| 工程承包人 : | 广东创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 劳务分包人 : | |
| |
签订地点:xxxxx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20千伏及以下中低压配电网项目施工框架(湛江供电局)(标段5)分包框架合同
工程承包人(甲方):广东创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人(乙方):XX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20千伏及以下中低压配电网项目施工框架合同(湛江供电局)(标段5)增补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20千伏及以下中低压配电网项目施工框架合同(湛江供电局)(标段5)增补
工程地点: 湛江市徐闻县
分包作业范围及劳务内容: 由分包人协助承包人进行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20千伏及以下中低压配电网项目施工框架合同(湛江供电局)(标段5)增补的电气部分的施工,各工程的工程名称、工程编号、工程量、工期等详见子项目合同。
劳务分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分包人就分包范围内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向承包人负责。
3、分包工作期限
劳务分包人在收到工程承包人通知后 3 天内进场施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至此项目完工。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验收规范,实现达标投产,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合格 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按照施工设计图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验收管理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与验收。
(2)本工程总(分)包合同。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5 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1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1 套。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钟超雄 ,职称: 一级建造师 。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xxx ,职称: xxx 。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 工程开工 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 满足施工要求。
(2)在 工程开工 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 工程开工 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 工程开工 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 ;
(5)在 工程开工 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双方共同现场交验,校验后由劳务分包人现场保护 ;
(6)在 工程开工 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 ;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 7 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南方电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项目开工前,劳务分包人须为投入工程项目的所有劳务人员投保团体意外险,每人保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20万元,投保费用由劳务分包人负责。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 。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 5 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 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 / %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第 (2) 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日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日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 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由工程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双方约定费用和支付方法采用下列/ 第种方式。在结算时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1)按实结算。
(2)安全文明施工费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
17.3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无论采取何种计价方式,均按乙方实际工程工日或者工程量结算。乙方申请支付款项,应向甲方提交当期完成工程量及对应计价,甲方初步审核后按形象进度支付进度款,最终结算后支付尾款,如甲方前期支付进度款时多计的,乙方应在结算确定后3 日内退还多付款项。
17.4 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 元,人民币大写: /。
上述劳务报酬为合同暂定总价,具体结算金额以双方签证确认的实际发生工日计算为准。
17.5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持证施工人员 ,单价为 450 元;
/ ,单价为 / 元;
/ ,单价为 / 元。
【本合同预计预估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具体结算金额以最终确认的工日数为准。】
17.6 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 ,单价为 / 元;
/ ,单价为 / 元;
/ ,单价为 / 元;
/ ,单价为 / 元;
/ ,单价为 / 元。
【本合同暂定总价为/元,具体结算金额以双方签证确认的实际工作量计算为准。】
17.7 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 / %,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
18、工日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日和工程量。
18.2 采用按确定的工日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按日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预付款:合同生效 / 日内支付合同价款 / %, / 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 / ,支付 / 元;
第增补支付时间为 / ,支付 / 元;
其他: /
19.2 采用计日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 按单项工程预结支付,劳务分包人可依据双方签认的工程量确认表,向工程承包人申请支付进度款。进度款申请额度:不超过80%。劳务分包人进度款支付比例根据发包人进度款支付等情况审批确定。
19.3 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 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 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 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 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 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3、施工配合
23.1 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 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在工程发包人收到完善结算资料、出具审核报告并确定最终工程款后,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确定最终劳务报酬并收到劳务分包人提供合格有效的发票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扣除质保金后的劳务报酬尾款。质保金为最终结算价的3%。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4.4 工程保修:保修期 贰 年。施工期间、保修期间因工程质量问题,劳务分包人无条件负责整改,保修期内所发生的一切保修费用由劳务分包人自负。如不能按工程承包人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的,由工程承包人另请工程队进行整改,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
25、违约责任
25.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 0 ‰的违约金。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 工程结算价的2‰ 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本合同第34条补充条款约定;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工程承包人所受损失的20% 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工程结算价的2‰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4)分包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工人工资未及时足额支付,导致发生工人工资拖欠情况的或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影响的,承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25.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 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 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 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 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江门新会人民法院起诉。
2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 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 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 本合同正本 6 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 3份;本合同副本 / 份,工程承包人执 / 份,劳务分包人执 / 份。
34、补充条款
34.1劳务分包人在没有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应严格按照工程承包人下达的工作任务单或项目清单上所约定的施工工期执行,如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按本合同第25.4条款执行。
34.2、劳务分包人应和有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主要管理人员应为其购买社保,一般施工人员须为其购买社保或意外伤害险。坚持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劳务分包人对其招用的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配合承包人做好相关工作。签署合同后3日内,劳务分包人需将参与工程施工的人员名单、与施工工人签署的劳动合同、保险凭证提交给承包人的质安部门备案,否则质安部门有权暂停劳务分包人的施工,因此导致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由劳务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4.3劳务分包人的合同实际履约时间以工程承包人下达的工作任务单或项目清单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4.4劳务分包人需遵守以下条款:(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不得触碰杜绝类、严禁类违章。(2)承诺进场施工人员实际到位率不低于80%。(3)承诺不发生农民工劳务工人工资未及时足额支付或拖欠情况造成上访等不良影响。(4)工程余料、拆旧物资在结算前完成100%退料。(5)严格执行网省公司廉洁管理规定及廉洁协议书要求,不发生廉洁问题。
以上条款如有违反,工程承包人有权终止分包合同或平台公司有权终止其施工作业资格。
34.5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未按时开工的,工程每延误一天,则劳务分包人每日向承包人支付500元或按本合同造价的0.5%作为违约金(以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延迟开工的,劳务分包人最终能通过赶工措施确保工程按期完工使承包人免予受到建设单位处罚的,劳务分包人此部分延期开工的违约可以免予处罚。
34.6劳务分包人被网、省公司发现杜绝类、严禁类安全违章事件,工程承包人立即终止分包合同,同时终止其施工资格。
34.7、劳务分包人自有人员和临时聘请的工作人员在分包工程中发生工伤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一切责任由劳务分包人自行负责。劳务分包人须遵从所有有关工作环境、工作时间、工资等条例,应及时向其自有人员和临时聘请的工作人员支付劳动报酬,并采取承包人认为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无劳资纠纷事件发生;否则承包人有权直接代为支付工人(劳务分包人自有人员和临时聘请的工作人员)工资,并增加15%的管理费,从任何承包人支付给劳务分包人的各项付款中扣除或以债权人的身份直接向劳务分包人追偿该款项。因劳务分包人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而应承担的一切责任由其自行负责。
34.8 劳务分包人应在规定期限向承包人提供资料:收到承包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或任务派工单5天内向承包人资料组移交开工报审资料;在工程完工(指收到承包人发出的工程完工申请单)后4天内提交分包结算资料;在收到工程完工单后20天内移交两套竣工资料(工程结算必须附上经几方签名确认的《分包单位移交资料目录》方可结算)。劳务分包人未按上述约定移交资料的,从逾期次日起,劳务分包人每日承担违约金【1000元】,最高不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的【20%】,该违约金在工程款中扣除。劳务分包人需提供承包人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签收记录作为计算违约金的依据,若劳务分包人怠于履行该义务时以承包人记录的数据作为计算违约金的依据而不能有任何异议。
34.9因分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拆旧物资及工程余料无法退回的,双方同意在工程结算时按物资领料单的含税价格加增值税附加税费(以项目建设单位所在地征收标准为准)的额度抵扣工程款。
34.10承包人向分包人出具合同后,如分包人项目进展情况不能满足工期要求、施工质量不达标等情况,承包人有权对已下发的项目进行调增或调减。
34.11如承包人被主业或第三方审计单位发现多结算工程量问题,分包人须无条件配合承包人完成审计整改退款工作,并完全接受业主或第三方审计单位发现多结算的工程量和工程款,并在收到退款函10个工作日内将分包人实施部分多结算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的分包比例或结算价计算对应的多结算工程款退还给承包人。如分包人在承包人尚有承接其他项目的,承包人有权从其他项目中直接扣除应返还给承包人的多结算工程款。
34.12因乙方的责任引起施工工艺或质量问题的,按以下不同情况,每宗分别扣减相应金额:乙方偷工减料,每宗扣减2000元并返工重做,直至验收合格;乙方未按图施工,每宗扣减2000元并返工重做,直至验收合格;因乙方施工工艺或质量问题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事件的,每宗扣减10000元并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工程验收后,遗留问题未及时整改,每宗扣减2000元,扣款后拒不整改的每延期一个月,每宗扣减2000元。
34.13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发包人被执法部门立案处罚的,每宗扣减30000元,并恢复施工破坏原样且取得原业主单位的认可。
34.14施工现场存在以下情况: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作业现场智慧安全监督管理细则》对该部分工程量将不予结算。
①未配置可连接视频设备;
②配置了可连接视频设备但未接入智慧安监系统;
③可连接视频设备故障、信号不良时未使用其他设备进行录像;
④视频未满足“当天许可开工至工作终结”的时长要求;
⑤视频未覆盖所有作业点;
⑥视频故意不对准作业现场或被故意遮挡。
34.15乙方应全面落实《广东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量化评价标准(2023年版)》(广电办建〔2023〕8号)要求,如因分包商(乙方)原因造成关键指标未达标,则按要求做如下扣罚:
①月作业计划准确率<92%,当月每宗经济处罚2000元;
②月临时计划率>3%,当月经济处罚1000元;
③月中高风险临时计划率>1%,当月经济处罚1000元;
④月作业计划视频接入率<98%,当月经济处罚1000元;
⑤施工作业人员考勤人数偏差率>5%,当月经济处罚500元;
⑥施工作业人员线上培训率<100%,当月经济处罚5000元;
⑦监理人员中高风险作业到位率<100%,当月经济处罚5000元(监理单位);
⑧施工管理人员中高风险作业到位率<100%,当月经济处罚5000元;
⑨越级查处的典型违章问题,杜绝类每条每月经济处罚2000元;严禁类每条每月经济处罚1000元;典型违章类每条每月经济处罚100元。
34.16遵照《广东创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分包单位管理标准》、《作业现场违章处罚管理办法》(以上制度以广东创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印发的最新版本为准)相关条例要求执行,并自愿接受工程承包单位的监督及考核。
34.17结余物资和余料:工程投产后15个工作日内未办理退库的工程结余物资和余料按照物资采购价格(含税)扣减工程款,用于抵扣应退物资货款。因乙方的责任,项目定案后甲材仍有差异,项目内的甲材物资将按照业主财务部确定的甲材物资金额进行平账核销及抵扣工程款。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其承包的单项工程出现余料无法退回的以及物资系统锁定无法调拨的,按照物资领料单对应的含税价格加上附加税费扣减工程结算款,以抵扣物资款。
34.18因不文明施工造成青苗补偿责任:乙方大型机械进场作业前,须经总承包单位及属地供电所确认并同意。如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大型机械进场,且因不文明施工造成环境破坏、物产损失、青赔纠纷等,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34.19森林防火责任:乙方人员应自觉遵守《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及有关法律规定,如有违反造成森林火灾,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处罚。
34.20劳务分包人承担信访维稳责任。承包人应与属地政府、劳监部门建立沟通和联动机制,对因劳务分包人转包和违法分包等劳务分包人原因导致拖欠工资的,要协调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直接欠薪的劳务分包人依法清偿。对于缠访、闹访和恶意讨薪、讨工的施工队伍和人员,提请政府和公安部门介入,坚决处理违法行为。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江门市新会区
本合同双方约定 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后生效。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附件四:安全协议书
附件五:廉洁协议书
附件六: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书
附件七:消防安全施工协议书
附件八:保 密 承 诺 书
附件九:工程明细表
签署页:
工程承包人(甲方):(公章) 广东创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三和大道北5号1座自编之四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江门新会支行
帐号:8110901012100819206
邮政编码:529100
劳务分包人(乙方):(公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附件一
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 序号 | 品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质量等级 | 供应时间 | 送达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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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
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附件四
广东电网公司工程(专业、劳务)分包安全协议书
一、分包合同
分包合同名称: 本合同
分包合同工程承包人:广东创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合同劳务分包人: xxxxxx有限公司
二、适用范围
本协议书适用于分包广东电网公司投资建设的基建工程项目,具体以施工承发包合同(编号: xxxxxx )为准。
三、安全施工考核
按照专业分包合同的“安全施工”或劳务分包合同的“劳务分包人义务”、“安全事故与检查”的有关内容执行。
四、工程承包人安全责任
(一)对劳务分包人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二)核实劳务分包人进入带电运行场所的人员经过安全培训教育,具备安全上岗资格。施工场地属变电站、办公楼等治安消防管理重点部位的,配合劳务分包人向建设单位申办《外包工程临时出入证》。
(三)监督劳务分包人编制、报批施工方案(含安全组织措施、技术措施)。
(四)向劳务分包人派出安全管理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五)按规定协助劳务分包人办理工作票签发、许可手续,布置安全措施。
(六)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定,督促在同一区域长时间交叉作业的多个承包商开工前协商签订安全协议。
(七)向劳务分包人传达有关安全施工、治安、消防工作管理制度、专项活动部署与事故通报等重要信息。
五、劳务分包人安全责任
(一)依法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二)对所派出的施工人员持证上岗和上岗前安全教育全面负责。
(三)开工前负责配合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人人签名记录。
(四)严格按照安全规程、制度要求组织实施现场施工作业,办理各类电气、动火工作票,并负责全面执行各项安全措施。
(五)制订治安、消防工作管理措施并全面落实执行。
(六)工地、工棚、临时宿舍等应按规定敷设、使用施工电源,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必要时办理消防报审手续。
(七)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在室内分类妥善保管,设置明显防火标志。
(八)负责施工范围内电力设施防盗工作,夜班值守人员要保证3人以上,并按规定做好废旧线材回收工作。
(九)完全接受工程承包人或监理公司的安全管理和事故、违章处罚。
六、违约责任及处罚
按照专业分包合同的“安全施工”、“违约、索赔及争议”或劳务分包合同的“劳务分包人义务”、“安全事故与检查”与“违约责任”的有关内容执行。
七、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协议书与工程分包合同为一整体合同文件。
附件五
廉洁协议书
合同名称:本合同
甲方: 广东创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xxxxxx有限公司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意识,完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机制,营造守法诚信、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特订立本廉洁协议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洁建设规定。
(二)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自觉承担合同义务。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违反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管理、物资采购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自我制约制度,开展廉洁教育,公布举报方式,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贯彻落实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从业的规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为乙方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与平台;
(三)不准向乙方泄漏涉及有关业务活动的秘密;
(四)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五)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六)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七)不准向乙方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与甲方有关的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第三方单位;
(八)不准参与影响相关工作正常和公正开展的其他活动;
(九)不准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内容。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在与甲方业务交往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三)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五)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取、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六)不准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七)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洁协议书规定的,应向广东大光明集团有限公司合规监督部投诉举报。通讯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东92号, 邮政编码: 529100 ;举报电话:
***。
第四条 相关责任
(一)甲方有违反本廉洁协议书第一、二条规定的,严格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
(二)乙方违反本廉洁协议书第一、三条规定的,根据国家和南方电网公司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
(三)乙方违反本廉洁协议书第一、三条规定,发生行贿行为,经政府有关执纪执法部门或甲方纪检监察机构查证属实,甲方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实施一定期限的市场禁入。乙方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乙方有销售、劳务或服务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发生行贿行为的,视同乙方单位行为。
第五条 协议书生效及法律效力
(一)本廉洁协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二)除非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新的廉洁协议书,否则本廉洁协议书在甲方与乙方存在业务关系期间均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本协议与本合同为一整体合同文件。
附件六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书
致:广东创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鉴于分包人拟与承包人签订的分包合同,为规范农民工工资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分包人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结合项目建设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供应商最终中选成为项目名称/报价的所有标段名称的分包人,分包人对 xxxxxxxxxxxxx工程 在此承诺:
一、建立农民工基础信息库
1.分包人建立“农民工基础信息库”,分包工程开工前报承包人。
2.分包人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不得使用无身份证明的劳动人员。
3.分包人对农民工基本信息的保存时限原则上为项目竣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三年。
二、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
1.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银行专用账户由 承包人 开设,按月度或按完成工程量作为结算节点编制工资支付表并足额完成货币发放,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2.工程达到付款节点时,分包人须根据考勤记录编制农民工工资支付表,与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资料一并提交至承包人审核。分包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的保存时限至少三年。
三、处罚
如因分包人原因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造成下列情形,分包人自愿接受承包人中止其年度备案资格的处罚。处罚方式及内容: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信访维稳工作管理办法》,因未落实相关举措导致拖欠工程款、欠薪引发集体访、群体性事件,或受到政府部门处罚的,由公司信访管理部门联合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事件性质和相关责任人。具体处罚措施如下:
集体访事件:主要责任人市场禁入6个月至1年,非正常上访人员市场终身禁入。事件参与者在实名制管理系统中如实记录。
一般性群体事件:主要责任人市场禁入1至3年,非正常上访人员市场终身禁入。事件参与者在实名制管理系统中如实记录。
较大群体性事件:主要责任人市场禁入3至5年,非正常上访人员市场终身禁入。事件参与者在实名制管理系统中如实记录。
重大及以上群体性事件:主要责任人市场禁入5年至永久,非正常上访人员市场终身禁入。事件参与者在实名制管理系统中如实记录。
(1)聘用的农民工上访至承包人的。
(2)上访至上级主管单位的。
(3)上访至镇、县、市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
(4)上访至网省公司或省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
(5)分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新闻媒体曝光,事态严重,给建设单位、承包人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可能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
四、本保证书作为项目分包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在分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并保证在分包合同有效期内一直保持有效。保证书的日期与签署本合同的日期一致。
分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附件七:
消防安全施工协议书
甲方:广东创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加强施工场地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消防事故,保证装修施工场地相关人身财产安全,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等有关规定,签定本消防安全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施工前检查方是否符合政府消防有关规定。
(二)检查乙方是否建立了防火规章制度,是否认真落实了逐级防火责任制;特种作业 是否做到持证上岗,施工现场是否配备消防器材,施工中是否占用消防通道,堵塞消防疏散 门,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有专人管理等。
(三)检查乙方对本协议书中的规定执行情况。
(四)督促乙方做好防火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具备施工资格,拥有安全技术资质,实行防火责任制,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防火 负责人,负责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岗位也要设立安全负责人负责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二)在施工前应按规定进行消防申报工作的,待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三)在施工中不得改变原设计。确需改变原设计的项目,必须征得原设计部门和甲方 的同意,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四)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卫方案,加强对施工人员教育、培训和安全 检查。
(五)施工中不得违章乱拉、乱接电源线、不得违章使用电热器具。电动机械和电气照 明设备拆除后不得留裸露带电的部分,电线头应包以绝缘。非电工不得从事电气作业,专业 电工应持证上岗。
(六)电焊、气焊、气割作业所用设备要安全可靠。禁止在建筑物内使用乙炔气瓶、乙 炔发生器、氧气钢瓶。焊接前焊接后要认真清理现场,防止火灾发生。非焊工不得从事焊接 作业,专业焊工应持操作证,持证上岗。
(七)动火前须到甲方安全监管部门办理审批,未经审批同意不得动火。只能在指定地 点和限定时间内动火。
(八)施工现场不得吸烟。
(九)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通道、疏散门前、门后不得堆物堆料,不得妨碍消火栓 使用,所用施工材料要码放整齐,保持防火距离。
(十)雨天配电盘、配电箱及开关装置应有防雨措施。
(十一)现场临时照明灯不得任意挪动充当行灯使用。
(十二)施工现场均应设置消防用具和灭火器材,并放置在明显易取处,不得任意移动 或遮盖。
(十三)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及仓库、施工驻地,应按有关防火规范的规定管理。
(十四)施工现场每天收工后,应做好安全检查,切断电源,气源,不得遗留火种(特 别注意暗火隐患)。
(十五)现场危险作业区域,应做好消防预案,指派有安全经验的人检查、看守,遇有 紧急情况必须及时正确处理。
(十六)接受甲方和本地区治安、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 认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 甲方有权令其停止施工并报政府消防机关查处。
(十七)施工中如发现火险隐患,要及时报告本单位防火负责人和甲方,不得冒险蛮干。
(十八)施工中使用化学易燃物品时应限额备料,禁止交叉作业。
(十九)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内住宿。
(二十)施工中不得拆卸、挪动、遮挡原有的消防设施,需要临时变动的需经甲方书面 批准,并在施工后自行承担费用恢复原状。
(二十一)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做好火灾调查、处理工作。
(二十二)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火灾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十三)以上仅对乙方的各项义务进行列举,未能详尽列明乙方的所有义务。乙方应 当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履行消防义务,确保施工人员依照有关规程施工,预防消防 事故发生。
(二十四)乙方违反上述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权要求立即改正;拒绝改正的, 甲方有权 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或者向有关机关报告。
三、因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的,均提交至工程建设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四、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壹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与本工程分包合同为一整体合同文件。
附件八:
保 密 承 诺 书
广东创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我司已与贵司签订《xxxxxxxxx分包合同》,我司保证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贵司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相关资料所记载的信息,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贵司同意,我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无论本合同是否生效、被撤销、变更、解除或终止,我司应执行本保密条款。
并承诺如下:
1、我司有义务妥善保管保密信息,对于从贵司获得的保密信息,安全管理要求不得低于国家、行业和贵司相关的安全管理要求。
2、我司所获知的保密信息须谨慎的使用,只能透露给直接参与项目的人员,透露的内容只能是与其工作相关的信息。 我司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复制、泄漏或遗失。
3、保密信息及利用保密信息所形成的工作成果非经贵司书面同意,我司及其相关人员应负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就保密信息及工作成果之全部或部分泄漏、告知、复制、传播、 或对外发表、或为自己及第三人使用。我司及其员工在个人微博等网络信息要增强保密意识,不得发布有损贵司形象的言论以及不得发布或泄露贵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微博注册、发布信息中不得包含贵司各级单位名称、标识用品、工资薪酬、福利待遇、公务活动等内容。
4、我司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贵司支付合同标的额 5%(框架合同以泄密的单项工程造价为准)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贵司损失的,我司还须赔偿贵司未能弥补的损失。
5、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约定下的保密条款、保密内容及相关的违约责任的约定仍然生效。
本承诺书与工程分包合同为一整体合同文件。承诺日期与签署本合同的日期一致。
承诺人:(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人委托人)
附件九:
工程明细表
| xxxxxxxx工程 |
| 序号 | 局工程 编号 | 创明工程编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量 | 工期 | 合同 暂定价 |
| 1 | | | xxxx工程 | | | |
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格式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20千伏及以下中低压配电网项目施工框架合同(湛江供电局)(标段5)增补劳务分包采购
(项目编号:C-PWZJ2025123003A-LW01-01)
响应文件
采购单位:广东创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日 期: 2026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和相应有效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施工分包商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备案情况(核对分包商是否在登记建档记录的允许范围内开展工作);
五、施工分包商近三年安全、质量承诺书;
六、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制度承诺书;
七、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八、企业基本情况;
九、历年承担的主要工程介绍;
十、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资格配备,附拟派驻该项目的人员社保、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十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十二、分包商财务状况;
十三、无欠薪承诺书
十四、企业诚信承诺书
十五、报价表
十六、应急抢修方案
一、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和相应有效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职务:______,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第二代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第二代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东创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为合法注册和营业企业,注册地址:
本人 (授权人姓名) 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 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 (项目名称/标的名称) 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抵达贵方之前,本授权书始终有效。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由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本授权委托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签名(签章): 授权人签名(签章):
职 务 : 职 务 : 公司法人
供应商: (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 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施工分包商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备案情况
要求:分包商是在登记建档记录的允许范围内开展工作
五、施工分包商近三年安全、质量承诺书
致:广东创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我公司2022年至今的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及质量事故。
承诺保证本项目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承诺保证本项目施工安全: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人身重伤事故。
我公司承诺以上情况属实,如弄虚作假,我公司自愿接受南方电网公司承包商管理的相关处罚。
供应商: (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制度承诺书;
致:广东创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我公司2022年至今的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及质量事故。
承诺保证本项目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布置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设施,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作 业现场智慧安全监督办法》的要求开展作业现场智慧安全监督工作, 创造良好和规范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及工程所在地电网公司有关要求和标准。
严禁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安全责任履职不到位、到位不履职;严禁违章指挥、强令 冒险作业;严禁无计划、无作业票和不落实安全措施开展作业;严禁瞒报、谎报、漏报或者迟报 工程建设安全事故事件。
承诺保证本项目施工质量:满足国家、行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标准、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或超过质量标准,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完成启动投产。推进工程高质量建设,执行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工程机械化施工 相关要求。
严禁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严禁使用未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严禁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满足南方电网公司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绿色电网建设行动指南要求。承包商要执行南方电网公司规章制度,全面开展标准建设工作。
我公司承诺以上情况属实,如弄虚作假,我公司自愿接受南方电网公司承包商管理的相关处罚。
供应商: (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七、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
1、本公司的母公司及控股公司情况;
2、属于同一母公司或控股公司的其他公司的情况;
| 母公司及控股公司名称 | 控股(出资)比例(%)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及电话 | 公司地址 |
| | | | |
| | | | |
|
| 属于同一母公司或控股公司的其他公司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及电话 | 公司地址 |
| | | |
| | | |
| …… | | | |
我公司承诺:如未提供或未如实填写本公司的母公司及控股公司情况,将被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供应商: (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若无关联企业,则在上述表格中填写“无”。
八、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
| 企业性质 | | 注册资本金 | |
| 质量管理体系 | | 经营资质 | |
| 注册时间 | | 总人数(技术人员数) | |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人 | | 电话/手机 | |
| 传真 | | 电子信箱 | |
| 企业网址 | | 邮政编码 | |
| 组织机构代码 | | 营业执照号码 | |
| 税号(国税) | | 税号(地税) | |
| 经营范围 | |
| 企业地址 | |
| 营销方式 | |
| 基本财务信息 |
| 开户行 | | 账号 | |
| 纳税人登记号 | | 信用等级(评议机构) | |
| 备注说明:/ |
九、历年承担的主要工程介绍
注:按合同时间从2022年至今,提供同类工程10kV配电网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关联页(体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如属于框架合同的,可按照框架合同中的子项目作为一项业绩,此时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合同复印件,子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体现子项目金额,任务内容,委托日期,双方签字盖章等);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签证等有效证明材料。
十、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资格配备,附拟派驻该项目的人员社保、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一)分包商现有的施工人员力量
| 姓名 | 岗位/工种 | 证件名称 | 证件编号 | 发证单位 | 有效期截止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注:(1)施工作业人员工种配置: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电力电缆、电气试验、高处作业、焊接、机械操作、一般作业人员等,所有施工作业人员需提供近半年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如无社保证明可提供有效期内的商业保险),未提供的不得分。
其中拟投入本标段高压及低压电工作业人员
| 姓名 | 岗位/工种 | 证件名称 | 证件编号 | 发证单位 | 有效期截止日期 | 页码 |
| 高压电工及低压电工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施工作业人员工种配置:高压电工作业,同时具备低压电工作业证,所有施工作业人员需提供近半年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如无社保证明可提供有效期内的商业保险)。特种作业人员须提供相应专业的特种作业证书,未提供的不得分。
其中拟投入本标段其他作业人员
| 姓名 | 岗位/工种 | 证件名称 | 证件编号 | 发证单位 | 有效期截止日期 | 页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施工作业人员工种配置: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电力电缆、电气试验、高处作业、焊接、机械操作、一般作业人员等,所有施工作业人员需提供近半年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如无社保证明可提供有效期内的商业保险)。特种作业人员须提供相应专业的特种作业证书,未提供的不得分。
十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十二、分包商财务状况;
2022、2023、2024年财务报告。
十三、无欠薪承诺书
致:广东创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鉴于分包人拟与承包人签订的分包合同,为规范农民工工资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分包人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结合项目建设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供应商最终中选成为项目名称/报价的所有标段名称的分包人,分包人对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20千伏及以下中低压配电网项目施工框架合同(湛江供电局)(标段5)增补 在此承诺:
一、建立农民工基础信息库
1.分包人建立“农民工基础信息库”,分包工程开工前报承包人。
2.分包人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不得使用无身份证明的劳动人员。
3.分包人对农民工基本信息的保存时限原则上为项目竣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三年。
二、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
1.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银行专用账户由 承包人 开设,按月度或按完成工程量作为结算节点编制工资支付表并足额完成货币发放,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2.工程达到付款节点时,分包人须根据考勤记录编制农民工工资支付表,与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资料一并提交至承包人审核。分包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的保存时限至少三年。
三、处罚
如因分包人原因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造成下列情形,分包人自愿接受承包人中止其年度备案资格的处罚。处罚方式及内容: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信访维稳工作管理办法》,因未落实相关举措导致拖欠工程款、欠薪引发集体访、群体性事件,或受到政府部门处罚的,由公司信访管理部门联合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事件性质和相关责任人。具体处罚措施如下:
集体访事件:主要责任人市场禁入6个月至1年,非正常上访人员市场终身禁入。事件参与者在实名制管理系统中如实记录。
一般性群体事件:主要责任人市场禁入1至3年,非正常上访人员市场终身禁入。事件参与者在实名制管理系统中如实记录。
较大群体性事件:主要责任人市场禁入3至5年,非正常上访人员市场终身禁入。事件参与者在实名制管理系统中如实记录。
重大及以上群体性事件:主要责任人市场禁入5年至永久,非正常上访人员市场终身禁入。事件参与者在实名制管理系统中如实记录。
(1)聘用的农民工上访至承包人的。
(2)上访至上级主管单位的。
(3)上访至镇、县、市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
(4)上访至网省公司或省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
(5)分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新闻媒体曝光,事态严重,给建设单位、承包人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可能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
四、本保证书作为项目分包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在分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并保证在分包合同有效期内一直保持有效。保证书的日期与签署本合同的日期一致。
供应商: (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十四、企业诚信承诺书(声明函)
在本次报价过程中,我方符合各项资格条件规定,具备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不存在伪造、变造、涂改等弄虚作假行为,不存在招标文件禁止报价的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4)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https://wenshu.court.gov.cn/)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 (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7)-(9)需提供截图
操作步骤:
1.进入-点击高级检索
2.案由:刑事案由一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
3.当事人:分别输入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项目负责人姓名
4.裁判日期:筛选近3年(如2023-08-01至2026-08-01)
5.检索-截图保存结果(无记录也要截图)
十五、响应报价表
工程名称: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20千伏及以下中低压配电网项目施工框架合同(湛江供电局)(标段5)增补劳务分包(采购编号:C-PWZJ2025123003A-LW01-01)
| 响应供应商名称 | xx |
| 响应报价费率 | (小写 ): |
| (大写 ): |
| 备注 | / |
供应商代表签字及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六、应急抢修方案
十七、其他
承诺函
致 :
广东创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与贵司组织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20千伏及以下中低压配电网项目施工框架合同(湛江供电局)(标段5)增补劳务分包投标活动,郑重承诺:
一 、我单位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采购单位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采购业务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在工程所在地政府或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建筑集团有 限公司、广东宏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大光明集团公司所在单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工 期
以《分包派工单》施工进度计划中计划开工时间、计划完工时间为准。
三 、工程质量
符合要求的质量控制目标: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完成启动投产。
四 、施工力量承诺
我单位如成交,承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一个月内确保常驻标段区域的驻点人数,并且常驻标段区域施工作业人数30人及以上;承诺工程开工前提供班组人员有效期内的安规考试合格证明。若不满足承诺内容,采购方有权不予派工;造成采购方经济损失或施工进度受阻,最高可处分包合同价5%的经济处罚。(施工作业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以及开工日期前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商业保险)。
五 、安全管理的要求
我单位如成交,承诺遵守总包单位关于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
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签字或签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四、 评审办法
1.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要素及评分标准,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只对通过初评的单位进行详评,详评时先评商务分,再评应急抢修方案分。具体如下:
| 序号 | 标的 | 分值权重 |
| 商务得分 | 应急抢修方案得分 |
| 1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20千伏及以下中低压配电网项目施工框架合同(湛江供电局)(标段5)增补 | 60分 | 40分 |
2.评审标准
评审委员会依据本节“初评要素表”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有关条款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
2.1 初步评审
在初步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未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不再进入详细评审。初步评审要素如下:
| 序号 | 初评要素 | 详细内容 |
| 1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2 | 营业执照 | 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3 | 关联企业 | 不存在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报价。 |
| 4 | 供应商资格 | 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通用与专用资格要求。 |
| 5 | 响应文件签署、盖章 | 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 6 | 报价 | 供应商不存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无效报价情形。 |
| 7 | 联合体供应商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8 |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单位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采购业务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6)在工程所在地政府或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宏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大光明集团公司所在单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9 | 工期 | 以《分包派工单》施工进度计划中计划开工时间、计划完工时间为准。 |
| 10 | 工程质量 | 符合要求的质量控制目标: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完成启动投产。 |
| 11 | 施工力量承诺 | 成交供应商承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一个月内确保常驻标段区域的驻点人数,并且常驻标段区域施工作业人数30人及以上;承诺工程开工前提供班组人员有效期内的安规考试合格证明。若不满足承诺内容,采购方有权不予派工;造成采购方经济损失或施工进度受阻,最高可处分包合同价5%的经济处罚。(施工作业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以及开工日期前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商业保险) |
| 12 | 其他实质性内容 | 应符合采购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实质性要求。 |
| 13 | 安全管理的要求 | 成交供应商承诺遵守总包单位关于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 |
注:
(1)“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栏应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2)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3)经评审委员会审核后,出现一个“×”即判定为“不通过”,按否决投标处理;
(4)表中全部条件均满足方可判定为“通过”,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5)初步评审采取集体讨论评议的方式,按评审表的顺序逐条进行评审。若评委意见不一致,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供应商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2 商务分评审要素详见下表:
(1)商务得分(60分)
|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商务得分(60分) |
| 1 | 企业业绩情况或班组业绩情况 | 8 | 2022年至今,完成过的10kV配电网工程电气专业项目的业绩证明,需附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签证等有效证明材料;每项有效业绩得2分,最高不超过8分。 |
| 2 | 电力专业施工能力 | 8 | 具备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得8分,没有的不得分。 |
| 3 | 施工力量(分包商现有的施工人员力量) | 15 | 施工作业人员≥30。(得15分) 25人≤施工作业人员<30(得13分) 20人≤施工作业人员<25人(得10分) 15人≤施工作业人员<20人(得8分) 少于15人不得分。施工作业人员工种配置: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电力电缆、电气试验、高处作业、焊接、机械操作、一般作业人员等;所有施工作业人员需提供近半年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如无社保证明可提供有效期内的商业保险)。 |
| 4 | 其中投入本标段高压、低电工作业人员 | 18 | 拟投入施工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低压电工作业双证人员)≥15个,得18分;拟投入施工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低压电工作业双证人员)8-15个,得14分;拟投入施工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低压电工作业双证人员)≤8个,得10分。注:(1)须提供高、低压电工作业双证人员、近半年的社保证明(如无社保证明可提供有效期内的商业保险),未提供的不得分。 |
| 5 | 其中投入本标段其他特种作业人员 | 8 | 拟投入施工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力电缆、焊接、机械操作)≥10个,得8分;拟投入施工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6-10个,得6分;拟投入施工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6,得4分。注:(1)须提供电力电缆、焊接、机械操作等特种证、近半年的社保证明(如无社保证明可提供有效期内的商业保险),未提供的不得分。 |
| 6 | 财务情况 | 3 | 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2022年及以前年份成立的公司:2022—2024年连续三年有盈利得3分;任意两年有盈利得2.4分; 2024年有盈利得1.8分;近三年无盈利或不提供,不得分。 2.2022 年成立的企业:2022 —2023年连续盈利的得 2.7 分;2022年盈利得2.4分;仅2023年盈利得1.8分;无盈利或不提供,不得分。 3.2023 年或2024年成立的企业:提供 2024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盈利得 2.4 分;无盈利或不提供,不得分。 |
| 商务分计算方法 | 评审专家打分完毕后,计算各标包供应商的商务分时,所有专家打分的平均分作为该供应商的商务得分。 |
注:商务分采用评审小组集中评审方式,若评审小组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分值。必须严格按照规定项目及其评分标准进行打分。采用记名方式进行打分。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为:2022年至今,完成过的10kV配电网工程电气专业项目的业绩证明,需附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签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同类工程: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同的同类型工程。举例如下:
| 本次采购工程项目 | 同类工程项目 |
| 配网工程电气劳务项目 | 10kV及以上配网基建工程、配网生产修理工程、业扩配套工程、劳务项目 |
应急抢修方案(40分)
| 序号 | 评分维度 | 具体评审要点与要求 | 满分 | 评分说明 |
| 1 | 组织体系与职责(15分) | 是否建立三级应急指挥体系,层级清晰、权责明确; 各岗位职责是否具体、无交叉或缺位; 是否明确跨部门/外部单位协同机制。 | 15分 | 全覆盖且职责精准得15分;;职责模糊或存在推诿风险扣3–8分;未建立现场指挥机制直接扣10分。 |
| 2 | 响应时效与驻点布局(15分) | 是否明确分级响应时间承诺(接令→出发、抵达现场、故障定位、恢复送电),并匹配服务区域特点; 驻点数量、地理位置、辐射半径是否合理(附驻点分布图更佳); 是否实行7×24小时值班制,并有人员轮岗与替补机制保障。 | 15分 | 所有响应时间量化、驻点布局科学、值班机制健全得15分;仅承诺“快速响应”无具体时限扣10分;驻点覆盖盲区明显扣5分;无替补机制扣3分。 |
| 3 | 资源配置合理性(10分) | 人员:各驻点班组配置是否满足常见故障类型需求;是否有后备梯队名单及启动流程; 工器具:是否按电压等级/故障类型分类列明常用工具备件清单 | 10分 | 人、工具均量化、可验证、有保障措施得10分;任一要素缺失或严重不足扣5–8分;仅有文字描述无具体型号/数量扣3–5分。 |
| 总分 | | | 40分 | |
2.3 综合分计算方法
(1)综合分=商务得分+应急抢修方案得分
(2)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提出推荐意见,并对评审结果和推荐意见进行签字确认。
2.4 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由组长1名、成员4名组成。评审成员应对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审报告;推荐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所有参加评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遵守有关采购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4.1全体参与评审人员:
2.4.2必须遵守评审纪律,不得泄密;
2.4.3必须公正,不得徇私;
2.4.4必须科学,不得草率;
2.4.5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
2.4.6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
2.4.7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
2.5报价开启和评审程序
2.5.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
2.5.2响应文件开启报价;
2.5.3响应文件有效性审查;
2.5.4对通过响应文件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按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6.报价开启细则
6.1本项目为线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需抵达开标现场,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在创明公司报价邮箱cmdl@gddgm.com 提交交报价,逾期不予受理。
6.2报价开启时,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等主要内容;
6.3采购工作组对报价开启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